會計票據填制憑證產生的誤區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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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人員在平時的工作中是否經常遇到這種情況: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賬上卻無法查到,或者金額不相符,或者是税務人員查賬時,問題隨處可見?下面我們就具體的介紹下從填制憑證時常犯的錯誤、審核票據填制憑證時的誤區,到填制憑證應有的素養及填制技巧。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會計票據填制憑證產生的誤區總結,歡迎閲讀

會計票據填制憑證產生的誤區總結

  一、填制憑證的壞毛病

1、不聞不問,埋頭做賬。典型表現:拿到原始票據,也不問清票據所代表經濟業務事項的來龍去脈就做賬。

2、根據單據種類做賬。典型表現:凡是餐飲票都計入業務招待費。

做賬時應該按業務的性質來確定成本費用的歸集科目,而不是根據單據的種類來確定會計科目。如餐飲票可能是業務招待費,也可能是職工福利。

3、憑證摘要寫得不清楚。典型表現:摘要要素不齊、含糊不清,有時連最基本的時間、人物、事項都不寫。

4、憑證摘要寫得太清楚。典型表現:無税務風險意識,摘要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5、將不同事項登在同一張憑證。

6、將多筆金額合併成一筆。典型表現:將多筆現金或銀行存款合併成一筆記賬。

儘管《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五十一條第三款規定可以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彙總填制記賬憑證,但這是理論上的,實際工作中不可以,除非你想通過無盡的查賬、對賬來消磨你漫長的人生。

7、按報銷單合計金額入帳,不按部門拆分。

8、金額錯誤時調整分錄僅按差額調整。《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規定:如果在填制記賬憑證時發生錯誤,應當重新填制。如果會計科目沒有錯誤,只是金額錯誤,也可以將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另編一張調整的記賬憑證,調增金額用藍字,調減金額用紅字。

  二、填制憑證的誤區

  誤區1:所有的白條都不能入賬

什麼是白條?通常意義上講,白條就是指在白紙上書寫的收支證明(或收發證明)。很多財務人員認為所有的白條是不可以入賬的。其實並不是這樣,支付對方是個人且不屬於應税勞務的支出是可以用白條入賬的,而並不需要發票。如:

① 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償、賠償費用。

如拆遷賠償、青苗補償費;但需有相應的賠償協議等證明文件。

② 獨生子女補助、取暖費補助、防暑降温費等補助;

③ 撫卹金、救濟金等福利補助;

④ 離職補償;

⑤ 喪葬費;

⑥ 死亡賠償;

⑦ 按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罰款。

可根據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仲裁機構的裁定書、雙方簽訂的提供應税貨物或應税勞務的協議、雙方簽訂的賠償協議等書面文件,作為記賬的依據。

  誤區2:收據不能做為記賬的憑證

凡是收據就不能做為記賬的'憑證?不是。有此觀念的同志是將做賬與税前扣除相混淆了,理由如誤區1所述,不贅述。

凡是收據都不能税前扣除?非也。部分收據,如政府部門開具的專用票據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誤區3:收錢掛誰的賬

正常情況下,是收誰的錢掛誰的賬,但也有例外,如委託代收、委託代付的情況,這時就不能收誰的錢掛誰的賬。故,填制憑證時一定要問清楚業務事項。

  誤區4:職工借款出差報賬不開收據

職工借款出差,出差回來後,用票據報賬,多退少補。不管員工是否交回現金,均應該開給衝賬收據。否則,假如財務入賬錯誤或將票據弄丟後,出差員工就有口難辯,無法證明自己借款已沖銷。

  誤區5:採購付款給公司老闆或員工

此種情況除非有A公司的委託收款證明,否則一旦A公司追索貨款,將有口難辯,還得再付一次貨款。

  誤區6: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需發票

此類補貼津貼,不需要發票。但是要注意個税問題。差旅費津貼免徵個人所得税,具體標準按照財政部規定執行。而誤餐補助要分情況對待:根據財税(1995)82號文件規定:國税發(1994)089號文件規定不徵税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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