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證券從業考試《證券市場》執業行為知識
來源:文萃谷 2.18W
執業行為指的是證券從業資格的`執業行為。執業行為也是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的知識點。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執業行為的知識,歡迎閲讀。
執業行為一, 中國證券業協會誠信管理
下列主題做出了表彰、獎勵、評比應計入獎勵信息(真實、準確、公正、規範)
1. 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
2. 證券業協會、中證資本市場發展監測中心及地方證券業協會
3. 全國性證交所、證券冬季結算機構、產權交易場所
4. 其他省部級以上國家主管機關或協會認可的境內外自律組織
誠信信息的效力期限
1. 基本信息長期有效
2. 獎勵信息、處罰處分信息效力期限3年,但因證券期貨違法行為處罰、禁入5年
二,證券經紀人與證券公司之間的委託關係
證券公司與證券經紀人之間的法律關係是委託代理關係
證券經紀人是自然人不能使機構或團體
證券經紀人只能是證券公司的代理人而不能是員工或居間人
三,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的,應當在簽訂合同5個工作日想公司所在地寶貝(證監派出)
四,證券諮詢人員禁止性規定
特定禁止行為:
1. 接受他人委託從事證券投資
2. 分享收益、虧損,承諾投資收益
3. 依據虛假信息、內部消息、市場傳言撰寫發佈分析報告或評級報告
五,保薦代表人執業行為
發行人印方就下列事項聘請證券公司保薦:
1.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
2.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
同次發行的證券,發行保薦和上市保薦應當由同一保薦機構承擔。
證券發行規模達到一定數量的,可以採用聯合保薦,參與聯合保薦機構不得超過2家
六,財務顧問主辦人紙業行為規範
財務顧問應提交財務顧問主辦人下列證明文件:
1. 具有證券工業資格
2. 具有從事證券承銷業務、發行保薦、併購重組財務顧問3年以上經驗
3. 至少外圍3個證券發行承銷或保薦、併購重組項目簽字人員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