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證券活動的表現形式
來源:文萃谷 2.49W
非法證券活動主要分為非法發行證券、非法設立證券交易場所或者證券公司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非法證券活動的表現形式,歡迎閲讀。
一、非法發行證券
非法發行證券的主要表現形式為:
非法發行股票,不法分子打着即將“境內外上市旗號”,誘騙投資者購買、轉讓所謂“原始股”等。
欺詐行為手法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以到境內外上市、高額回報為誘餌;
以社會大眾,特別是中老年人為對象;
以欺騙錢財為目的。
二、非法設立證券交易場所或者證券公司
三、非法經營證券業務
非法經營證券業務主要包括非法證券投資諮詢、非法經紀業務。
非法證券投資諮詢的表現形式主要有:
1、設立網站或利用網絡聊天工具以招攬會員或客户為名,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的'方式,非法代理客户從事證券投資理財活動。
2、設立網站或利用網絡聊天工具以保證收益、高額回報為誘餌,代客操盤,公開招攬客户,與投資者簽訂委託協議,從事非法證券活動。
3、假冒合法證券經營機構網站或博客,發佈非法證券活動信息,招攬會員或客户。
4、使用虛構的證券公司名稱,利用門户網站的博客發佈非法證券活動信息,招攬會員或客户,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服務,變相從事非法證券投資諮詢業務。
5、以門户網站、網站博客、QQ等為平台,散佈非法證券活動信息,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服務,收取諮詢費、服務費。
6、以“薦股軟件”形式,散佈非法證券活動信息,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服務,收取諮詢費、服務費。
7、通過開辦“股民學校”、舉辦投資報告會,從事非法證券投資諮詢。
非法經紀業務主要指無經紀業務資格的機構或者個人通過控制帳户、開設子帳户,接受交易指令,代理完成交易,開展非法證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