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產科主治醫師知識點:子宮收縮過強治療措施

來源:文萃谷 2.29W

產力中以子宮收縮力為主,子宮收縮力貫穿於分娩全過程。在分娩過程中,子宮收縮的'節律性、對稱性及極性不正常或強度、頻率有改變,稱為子宮收縮力異常。臨牀上多因產道或胎兒因素異常形成梗阻性難產,使胎兒通過產道阻力增加,導致繼發性產力異常。

婦產科主治醫師知識點:子宮收縮過強治療措施

  (一)協調性子宮收縮過強

有急產史的產婦,在預產期前1~2周不宜外出遠走,以免發生意外,有條件應提前住院待產。臨產後不宜灌腸。提前做好接產及搶救新生兒窒息的準備。胎兒娩出時勿使產婦向下屏氣。若急產來不及消毒及新生兒墜地者,新生兒應肌注維生素K1預防顱內出血,並儘早肌注精製破傷風抗毒素1500U.產後仔細檢查宮頸、陰道、外陰,若有撕裂應及時縫合。若屬未消毒的接產,應給予抗生素預防感染。

  (二)不協調性子宮收縮過強

1.強直性子宮收縮

一當確診為強直性子宮收縮,應及時給予宮縮抑制劑,如25%硫酸鎂20ml加入5%葡萄糖20ml緩慢靜脈推注,或腎上腺素1mg加入5%葡萄糖 250ml內靜脈滴注。若屬梗阻性原因,應立即行剖宮產術。若胎死宮內可用乙醚吸入麻醉。經上述處理,若仍然不能解除強直性子宮收縮,應考慮行剖宮產術。

2.子宮痙攣性狹窄環

應認真尋找導致子宮痙攣性狹窄環的原因,及時給予糾正。停止一切刺激,如禁止陰道內操作,停用催產素等。若無胎兒窘迫徵象,可給予鎮靜劑如度冷丁或嗎啡,一般可消除異常宮縮。當子宮收縮恢復正常時,可行陰道助產或等待自然分娩。若經上述處理,子宮痙攣性狹窄環不能緩解,宮口未開全,胎先露部高,或伴有胎兒窘迫徵象,均應立即行剖宮產術。若胎死宮內,宮口已開全,可行乙醚麻醉,經陰道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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