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6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來源:文萃谷 1.66W

浙江省2016執業藥師考試正在報名,考試定於10月15日至16日進行,下面為帶分享的是2016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希望對考生報考有所幫助!

浙江2016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6、對不具備上述報名條件的,但已按照省有關規定評聘為主管藥師(中藥師)職務的人員。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2個科目。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參加該項考試。

  關於做好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考試定於10月15日至16日進行,具體時間及科目為: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2:00-4: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2:00-4:30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二、考生報考事項。原則上考生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報考,並誠信參加報名和考試。報名人員於7月18日至27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

(一)老考生(見報名表上説明)在完成網上報名並打印“報名表”後,即可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時間截止至8月11日。打印的“報名表”供考生留存信息。

(二)新考生(含異地轉入我省的考生,見報名表上説明)在完成網上報名並打印“報名表”後,還需另行打印“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網上交費通知單”,再於7月26日至28日,攜帶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的報名表、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在該單位工作的養老保險證明,以及網上交費通知單、相關學歷(學位)與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等,按單位屬地原則分別到省、市,或部分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報考資格審查。另外,以聘評職務為條件報考或申請免試資格的還應提供相應聘評的職務證書。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務必於8月5日至11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交費。

(三)已在網上交費的新老考生於10月10日至14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准考證,按准考證上規定的時間、考場及要求參加考試。考點設置在各設區市及義烏市市區。

(四)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時,要認真檢查是否報錯級別和專業、選錯科目、傳錯照片、填錯姓名和各種號碼等,在確認無誤後再下載打印“報名表”。如發現填報信息有誤,新考生可再次登陸修改,但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並以最後一次打印為準;老考生必須在點擊“確認”前修改。新考生在遞交審查資料後、老考生在點擊“確認”後,報考信息不得再作修改。

(五)以上有關“報考條件、獲得證書條件、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收費標準、報名程序及流程圖、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網上交費通知單、報考資格審查點、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等具體報考事項,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考試文件”欄目相關公示。

  三、報考資格審查。報考資格審查人員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並蓋章,同時收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養老保險繳納證明覆印件各1份。另外,對以户籍所在地報名的還應審查其户口本原件,並收下複印件1份;對於以聘評職務為條件報考或申請免試資格的還應審查其相應聘評職務的證書,並收下該證書的複印件1份。最後,對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在其“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後退回給報考人員。

對“報名表”上只顯示《藥事管理與法規》和《綜合知識與技能》2個科目的.,審查人員應特別注意其是否報錯了級別,或是否符合相關免試條件。

  四、考試用書徵訂。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另外,根據考試大綱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於2016年4月發佈了《關於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對2015年版考試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請告知應試人員按照2015年版考試大綱要求,結合《關於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進行應試準備。考生可登錄浙江藥師網藥師書店()或到當地新華書店進行購買。

  五、考試成績公佈。考試成績待國家有關部門確認或下達合格線後予以公佈。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並下載考試成績。

  六、有關規定要求。在網上報名、交費,以及報考資格審查時,如屬報名人員報錯個人和考試信息、未交費、以及提交的報考審查材料不全、錯誤或虛假等,導致報考資格審查、參加考試、信息聯絡、證書製作和使用等受影響的,須由報名人員承擔相應責任。只進行網上信息填報但未參加資格審查或未進行網上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工作計劃見附件)。在報考資格審查中,要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防範有組織的跨地域團伙考試作弊行為。要加強與公安、無線電管理、學校等相關部門(單位)的協調溝通,採取切實措施,做好考風考紀和考試安全管理等工作。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以及考試中的違紀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將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和我省對人事考試違紀違規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相關規定(浙人社發〔2014〕140號)處理,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6年7月12日

  附件

  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時 間工 作 安 排
7月12日省印發考務工作的通知
7月18日至27日網絡報名(其中老考生可同時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時間截止至8月11日)
7月26日至28日各地藥監部門組織報考條件審查、徵訂考試用書和培訓報名等
8月1日前各地報考資格審查單位將審查資料送當地設區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辦
8月4日前各設區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辦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在網報後台進行確認
8月5日至11日通過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新考生和異地轉入考生)網上交費
8月25日前按規定格式與方式上報試卷預訂單
9月27日前按規定格式與方式上報考場數據
10月8日前各市上報指揮班子名單
10月10日至14日考生從網上下載“准考證”
10月15日至16日考試
國家有關部門核准考試成績或下達合格線後公佈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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