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衞執業醫師考試衞生毒理學輔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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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毒理學屬於預防醫學的範疇,也是毒理學的一個分支學科。任何一種化學物質在一定條件下都可能是對機體有害的,衞生毒理學的目的就在於研究外源化學物質的毒性和產生毒性作用的條件,闡明劑量一效應(反應)關係,為制訂衞生標準及防治措施提供理論依據。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了公衞執業醫師考試衞生毒理學輔導資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衞執業醫師考試衞生毒理學輔導資料

化學毒物一般毒性作用

  一、急性毒性作用及其評價

(一)急性毒性的概念

急性毒性是指機體因一次或在24小時內多次接觸外源化學物而產生的毒效應及死亡。

“一次”接觸在經口、經靜脈途徑染毒時,是指將受試物瞬間給予實驗動物。而當經皮膚與呼吸道染毒時,則是指在一個規定期間內使實驗動物持續接觸外源化學物。

24小時內分多次給予,<3次。

(二)急性毒性試驗目的與常用參數

1.試驗目的

(1)獲得急性毒性參數(LD50最重要),進行急性毒性分級。

(2)觀察中毒表現、毒作用強度、死亡情況,闡明劑量-反應關係和毒效應的特徵,估計對人危害性。

(3)為亞慢性、慢性及其他毒理學試驗的劑量設計和觀察指標選擇提供參考依據。

(4)為急性中毒治療和中毒機制提供線索。

2.常用參數

①半數致死劑量(LD50)是對受試毒物進行急性毒性分級的主要依據;②絕對致死劑量(LD100)、最小致死劑量(LD01)、最大耐受劑量或濃度(LD0)。

(三)急性毒性試驗設計

1.實驗動物的選擇 選擇原則:反應與人近似;操作方便;易於飼養;易於獲得。

以選擇哺乳動物為主。齧齒類動物多選擇大鼠 。

急性毒性試驗通常要求使用剛成年的動物:大鼠180~240g、小鼠18~25g、家兔2~2.5kg、狗10~15kg。體重變異範圍不得超過平均體重的20%。

要求每組10只,雌雄各半。檢疫適應期一般為5~7天。

2.染毒途徑的選擇 一般根據實驗目的、受試物的性質和用途以及人類接觸該物質的實際途徑和方式選擇染毒途徑。

灌胃針或導管染毒。灌胃體積應一致,以ml/kg體重或ml/g計。具體為:小鼠0.2~只,大鼠<5ml/只,家兔和狗<5ml/kg體重。

3.染毒劑量與分組 分組數與染毒劑量往往需要通過預備實驗來確定。正式實驗一般設5~7個劑量組,組距:( LD100-LD0)/(組數-1)。

4.毒效應觀察 應注意記錄發生中毒症狀的時間、表現的特點和程度、發生發展過程、死亡的時間及各組死亡的動物數。

染毒前後、處死前測量體重。動物及時進行大體剖檢,肉眼觀察疑有病變並存活24小時者可做病理組織學檢查。

5.觀察持續時間 一般要求14天總死亡數。

(四)急性毒性評價

LD50外,更重要的是全面觀察動物的各種反應和變化。LD50只是一個界點劑量。故還需將劑量-反應曲線斜率及毒作用特徵等考慮在內,才能作出全面評價。

 二、局部毒性作用及其評價

(一)皮膚刺激試驗皮膚

刺激是指皮膚接觸外源化學物後局部產生的可逆性炎症變化。腐蝕是指皮膚局部產生的'不可逆性組織損傷。

研究(Draize試驗)常用的動物是家兔和豚鼠,家兔至少4只,大鼠10只。受試物0.5ml(g)塗於經備皮的皮膚上,覆蓋固定。時間為4小時。之後第1、24、48小時觀察反應(紅斑形成、紫紅色紅斑並有焦痂形成、水腫形成、水腫隆起),按其嚴重程度評分並評價刺激強度。

(二)皮膚致敏試驗

選擇豚鼠作為實驗動物。每天塗皮或皮內注射受試物溶液,共14天,此階段稱為誘導階段。間隔10~14天后,用激發劑量(通常低於誘導劑量)再皮內注射1次(稱為激發階段),觀察有無皮膚反應及反應程度並評分。

(三)眼刺激試驗

4只家兔,兔眼一側結膜囊內滴入受試物,另一側對照。根據結膜、角膜和虹膜的反應,按分級標準進行評分。

(四)黏膜刺激試驗

 三、蓄積毒性作用及其評價

(一)蓄積作用的概念

外源化學物連續或反覆多次地與機體接觸,當其吸收速度超過生物轉化和排泄的速度時,在體內的總量就會逐漸增加並貯留,這種現象稱為蓄積作用。蓄積作用是發生慢性中毒的基礎。

1.物質蓄積 化學分析的方法能夠測出機體內存在該物質或其代謝產物時。

2.功能蓄積(損傷蓄積) 多次接觸一定時間後,雖不能測出該物質或其代謝產物,但機體有慢性中毒的症狀出現。

(二)蓄積毒性試驗方法(蓄積係數法)

多次染毒累積總劑量與一次接觸該物質產生相同效應的劑量的比值,即為蓄積係數(K值)。分級:<1 高度;1~ 明顯;3~ 中等;5~輕度蓄積。

  四、亞慢性、慢性毒性作用及其評價

(一)亞慢性、慢性毒性概念

亞慢性毒性是指機體在較長時 間內、連續或反覆多次接觸外源化學物而產生的中毒效應。所謂“較長時間”相當於生命週期的1/10(對於齧齒類動物為1~6個月)。

慢性毒性是指機體長期(甚至終生)連續或反覆多次接觸低劑量的外源化學物而產生的中毒效應。

(二)試驗目的與常用參數

1.亞慢性、慢性毒性試驗目的

(1)探討長期染毒條件下,受試物毒作用性質、特點、毒效應的類型、靶器官和中毒機制。

(2)觀察長期接觸受試物毒作用的可逆性。

(3)研究受試物的亞慢性毒性劑量-反應關係,確定其觀察到有害作用的最小劑量(LOAEL)和未觀察到有害作用的劑量(NOAEL)。

(4)估計長期接觸受試物的危險性,為制定其安全限量標準以及進行危險度評價提供毒理學依據。

2.常用參數

①最小有作用劑量(MEL):又稱閾劑量。通常獲得的是LOAEL;②最大無作用劑量(NEL):在實際工作中獲得的是NOAEL。

(三)試驗設計

亞慢性毒性試驗最常用,重點介紹。

1.試驗期限 無完全統一的認識。一般認為在環境毒物中,需連續接觸3~6個月,但在工業毒物中1~3個月即可。(慢性:1年以上或2年。)

2.實驗動物選擇 一般要求選擇兩個動物種屬,即齧齒類(如小鼠、大鼠)和非齧齒類(如狗、猴)。大鼠常用Wistar和Sprague-Dawley品系。個體選擇一般選擇未成年的健康動物,大鼠80/100g(6~8周齡)。每組小動物數不少於20只,大動物不少於6~8只。如需要在實驗過程中處死部分動物,則每組動物數要相應增加。性別為雌雄各半。(慢性:初斷乳的動物。大鼠40~60只。)

3.染毒途徑 染毒途徑的選擇應儘量模擬人類在環境中接觸該受試物的途徑或方式,並與預期進行慢性毒性試驗的接觸途徑相一致。

主要有經消化道、經呼吸道和經皮膚三種。①經消化道:大鼠灌胃法,食品用喂飼法,摻入量8 g/100g。大動物通常使用膠囊法染毒;②經呼吸道:染毒受試物濃度穩定後,吸入時間2~6小時/天;③經皮膚:每天染毒4~6小時,防舔食。每天染毒時間一致,宜上午,先給藥後進食。

4.染毒劑量與分組 為了得到明確的劑量-反應關係,一般至少設三個劑量組和一個陰性對照組。高劑量組應能引起較為明顯的毒效應,但無動物死亡或僅有個別動物死亡(<10%);中劑量組理想時相當於LOAEL;低劑量組應相當於NOAEL。具體劑量可以1/20~1/5LD50為高劑量組劑量,高、中、低各劑量組間距在3~10倍之間,最低不小於2倍。(慢性:以LD50除以10、100、1 000作為三劑量組劑量。)

5.觀察指標

(1)一般性指標 主要指非特異的觀察指標,能綜合反映外源化學物對於機體的毒性作用,且往往比較敏感。

1)動物體重:綜合反映動物健康狀況最基本的靈敏指標之一。對染毒組與對照組的同期體重百分增長率(以接觸受試物開始時的動物體重為100%)進行統計和比較。

2)食物利用率:即動物每食人1O0g飼料所增長的體重克數。進食減少抑或毒物作用。

3)症狀:實驗動物在實驗過程中所出現的中毒症狀及各症狀出現的先後次序、時間均應記錄和分析。

4)一般化驗指標:

血象檢測,肝、腎功能和血液生化學檢測,最大取血量<10%總血量,如大鼠1.5ml(總血量15ml)。

5)臟器係數:或稱髒/體比值,是指某個臟器的濕重與單位體重的比值,即每100g體重中某臟器所佔的質量。

(2)系統尸解和病理組織學檢查 高劑量組和對照組,包括試驗過程中死亡動物均應進行系統解剖和肉眼觀察。疑似損傷部位需進一步做組織學檢查。檢查臟器包括腦、心、肝、脾、肺、腎、腎上腺、睾丸、卵巢等。其他劑量組取材保存,待查。

(3)特異性指標 反映受試物對機體毒作用本質的敏感指標,效應生物學指標,常有助於分析毒作用機制。

(4)可逆性觀察 試驗結束時,停止染毒,將部分動物繼續留養2~4周,對已出現變化的指標做追蹤進行恢復期觀察,以判斷有無遲發效應及有害效應的可逆性。

(四)亞慢性、慢性毒性評價

對受試物的亞慢性毒性進行評價時,包括三個步驟:①明確毒效應:有統計學差異以及劑量-反應關係;②確定敏感指標:發生在較低劑量組,且最早出現者;③確定LOAEL和NOAEL,最敏感毒效應指標劑量組劑量即LOAEL。對受試物的做出全面評價。

五、毒性評價試驗

(一)實驗毒性學試驗的基本原則

有3個基本原則

1.化學毒物對實驗動物產生的作用,可以外推於人。

2.毒理學試驗的高劑量原則。

3.選擇成年健康實驗動物和模擬人的接觸途徑。

(二)毒性評價試驗的基本目的

基本目的包括:

1.觀察受試物毒作用的表現和性質。

2.進行劑量-反應(效應)研究。

3.確定毒作用的靶器官。

4.確定損害的可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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