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中藥師考試調劑學專業考點:處方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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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根據不同時期或條件形成的處方,分為經方、時方、法定處方、協定處方、驗方、祕方、單方等類型。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考試內容吧。
(一)處方類型
1、根據不同時期或條件形成的處方,分為經方、時方、法定處方、協定處方、驗方、祕方、單方等類型。
(1)經方:指《黃帝內經》、《傷寒論》、《金匱要略》等經典著作中記載的方劑,大多組方嚴謹,療效確實,經長期實踐沿用至今。
(2)時方:泛指從清代至今出現的方劑。
(3)法定處方:指《中國藥典》及局、部頒標準所收載的處方。它具有法律的約束性。如2005版藥典收載成方製劑564個。
(4)協定處方:由醫院藥房根據經常性醫療需要,與醫師協商制定的處方。主要解決配方數量多的處方,預先配製和貯存,以加快配方速度,縮短病人候藥時間。
(5)祕方醫療上有獨特療效、不輕易外傳的藥方
(6)單方、驗方單方往往有一、兩味藥,力專效捷,服用簡便;驗方是指民間積累的經驗方,
簡單而有效。
2、根據處方管理辦法及相關藥事管理法規,處方分為
麻醉處方(淡紅色):開寫麻醉藥品的處方。
精神藥品處方:開寫精神藥品的處方。
普通處方(白色)
急診處方(淡黃色):開急診病人急需藥品的處方。
兒科處方(淡綠色):開14週歲以下兒童患者所需藥品的`處方。
並在處方右上角以文字註明。
(二)處方的意義
技術意義:處方寫明瞭醫師用藥的名稱、劑型、劑量及用法用量等信息,是藥師配發藥品和指導患者用藥的重要依據。
經濟意義:處方是表明患者已繳藥費的憑證,也是統計醫療藥品消耗,預算採購藥品的依據。
法律意義:在調查和處理醫患糾紛時,處方是重要依據。若處方書寫或調配錯誤而造成的醫療事故,醫師或藥劑人員應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