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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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作現在已成為高風險職業,特別是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那麼監理工程師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呢?一起來看看小編的分享吧!

監理工程師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1.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方面的審查:

1.1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部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這裏各級管理人員包括項目經理、安全員、生產、技術、機械、器材、後勤、分包單位負責人等管理人員,均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經責任人簽字確認。項目部應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具體要求是:建築工程按建築面積1萬平米以下工程1人,1到5萬平米不少於兩人,5萬以上不少於3人,並應成立安全小組。

1.2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

工程項目部在施工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應針對工程特點、施工工藝,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按要按建設部87號文規定分別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超過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應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監理應相對應的編制監理細則。

1.3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負責人在分派生產任務時,應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應由交底人、被交底人、安全員進行簽字確認;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按工程部位分部分項進行交底;二是對施工作業相對固定,與施工部位沒有直接關係的工種,如起重機械、鋼筋加工等應單獨進行交底,三是對工程項目的各級管理人員,應進行以安全施工方案為主要內容的交底。

1.4安全檢查

工程項目部、監理部均應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季節性)制度;最好每週一次;安全檢查應由項目負責人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及專職安全員參加,定期進行並填寫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明確責任,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完成。重大事故隱患應填寫隱患整改通知單,按期整改落實。整改後應組織工地相關人員複查。

1.5安全教育

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施工人員入場,工程項目部應組織進行以國家安全法律法規,企業安全制度、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為主要內容的'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

1.6應急救援預案

工程項目部應針對工程特點,進行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制定防觸電、防坍塌、防高空墜落、防起重及機械傷害、防火災、防物體打擊等六大傷害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並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要求,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培訓、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1.7分包單位安全管理

如果是總包分包,總包單位應對承攬分包工程的分包進行單位資質、人員資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查評價;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定分包合同時,應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這裏我們應注意,與總包單位簽定合同的分包單位應由總包進行管理,分包單位所有資料(包括施工方案)必須由總包籤認後報監理審核

1.8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須經建設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在進行施工作業時,必須持證上崗;例如:上海大火就是電焊工無證上崗,造成火災死亡56人的特大事故;目前特種作業人員共有10大類,跟建築施工有關的有四類1、電工作業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3、高處作業4、製冷與空調作業。現在的證是全國統一的。全國內有效。現場的特種作業人員主要包括電工、起重司索、信號指揮、腳手架、水暖、油漆、塔吊、電梯、電氣焊等。

作為監理,我們必須對施工單位上述資料是否齊全,有效進行檢查,可以作為一次或分幾次專項安全檢查處理,對檢查結果發專門的通知單,作為對安全管理資料檢查的書面依據。

2.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2.1腳手架工程

每個工程不同,所採用的形式也不同,但不管什麼形式的腳手架首先都要編制施工方案,審批程序都要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合格再報監理部總監審批後方可實施;腳手架搭設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搭設完畢應辦理驗收手續,進行量化驗收。常用幾種腳手架具體要求; 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50m的落地式腳手架,應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並按專家論證意見組織實施;立杆基礎應夯實,平整,硬化,做好排水措施,立杆底部應設置墊板,應在立杆底端不大於200mm處設置掃地杆。施工作業層應在1.2m和0.6m處設置上、中兩道防護欄杆;作業層架體外側應設置不小於180mm高擋腳板2)懸挑腳手架架體高度超過20m專項施工方案應經專家論證;懸挑腳手架鋼樑錨固端長度應不小於懸挑長度的1.25倍;剪刀撐應沿懸挑架高度連續設置,角度應符合45°~60°的要求;3)附着式升降腳手架架體高度應不大於5倍樓層高度、寬度應不大於1.2m;4)高處作業吊籃應設置掛設安全帶專用安全繩,採用錦綸繩其繩徑不應小於16mm。專用安全繩應與建築結構可靠連接。考慮到吊籃作業面小,出現墜落事故時儘量減少人員傷亡,將上人數量控制在2人以內。

2.2基坑工程:

首先應編制施工方案,開挖深度超過3m的應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安全、質量等專業部門進行審核,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開挖深度超過5m的基坑應由施工單位組織專家論證;監理應單獨編制監理細則;

基坑底四周按方案做好排水溝和集水井,應採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基坑施工深度超過2m的基坑周邊必須安裝有符合防護要求的臨邊防護措施;基坑開挖前應編制監測方案,並應明確監測項目、監測報警值、監測方法和監測點的佈置、監測週期等內容;基坑工程均應進行基坑工程監測,開挖深度大於5m應由建設單位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實施監測;總包單位應自行安排基坑監測工作,並與第三方監測資料定期對比分析,指導施工作業。

2.3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是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腳手架外側應採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現場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電梯井內應每隔二層(不大於10m)設置一道安全平網;建築物高度超過24m時,通道口防護頂棚應採用雙層防護。

2.4施工用電:

施工用電檢查評定的保證項目包括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配電箱與開關箱、外電防護、配電線路四項內容;施工現場配電系統應按“三級配電,二級漏電保護”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設置;總配電箱與開關箱應安裝合格有效的漏電保護器;配電箱與開關箱的閘具應完好,閘具和進、出線路安裝規範;箱體應有系統接線圖和分路標記,並有門、鎖及防雨措施;分配箱、開關箱、用電設備間的距離應符合規範;分配箱與開關箱間的距離不應超過30米,開關箱與用電設備間的距離不應超過3米。

2.5施工機械:

大型施工起重機械進場時應進行進場報驗,安裝後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並進行使用報驗;現場使用期超過一年的要進行再次檢測,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大型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監理要進行旁站,旁站過程中要檢查現場施工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均為特種作業),安全員是否到位,安全防護,安全警示標誌是否到位,是否按安裝(或拆卸)方案進行施工等。例如:2012年武漢9、13人貨電梯安全事故,死亡19人,主要原因就是:連接件的螺栓脱落,使用期超過一年沒有再次檢測,嚴重超載,操作工沒有持證上崗。所以監理在大型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使用、保養等方面一定要做到位,規避好監理責任。

小結

總之,安全管理一直是監理現場管理的難點,所以現場項目監理部要形成一個安全管理體系,總監要有書面的對監理人員安全分工;監理要加強安全巡查,發現問題要及時下發指令單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如施工單位不整改要及時彙報業主及上級主管部門,確保安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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