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全方位解讀

來源:文萃谷 1.32W

項目經理的角色定位是討論的熱點,項目經理的工作目標是什麼?項目經理應該對誰負責?項目經理在工作中應當獲得怎樣的授權?什麼樣的人適合做項目經理?下面我們一一瞭解!

項目經理全方位解讀

  項目經理做什麼?

項目經理的工作目標是什麼?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必須弄明白什麼是項目。關於項目的定義很多,其中以項目管理專家James s(美)的説法比較有代表性:項目是一次性、多任務的工作,具有明確規定的開始和結束日期、特定的工作範圍、預算和要達到的特定性能水平。這裏涉及到了4個要素:P——預期的績效,C——費用(成本),T——時間進度,S——指定的工作範圍。這4個要素相互關聯、相互影響。如果C只考慮人力費用,在理想情況下,這4個要素可以使用以下數學表達式:

C=2P+3T+4S

這可以用一個三角形來形象説明:績效、費用和時間是三角形的邊,範圍是三角形的面積(如圖1)。通常的項目金三角理論(如圖2)中,項目管理會考慮的因素是R(資源)、C(費用)、T(時間/進度)、S(特色/範圍)。與之比較,這裏的定義在其基礎上着重提出了P(績效)。在軟件公司紛紛進行ISO 9000認證和CMM認證的環境下,重視績效的意義也就不言而喻了。

瞭解了項目的含義,那什麼是項目管理呢?項目管理是為完成一個預定的目標,而對任務和資源進行計劃、組織和管理的過程,通常需要滿足時間、資源或成本方面的限制。換句話説,項目管理也就是對與項目密切相關的績效(P)、時間進度(T)、費用成本(C)、範圍(S)進行管理控制的過程。

總之,項目經理是運用一定的方法和工具對項目進行實際項目管理的人。簡單地説,項目經理就是項目的實際控制者。他的工作目標就是成功地對項目的PTCS進行管理。

  對誰負責?

項目經理應該向誰負責?有人説應該向所在公司負責,因為其屬於公司直接管理;有人説應該向客户負責,因為項目是為客户服務的;也有人説要向項目綜合利益負責,因為項目涉及到各個方面,項目經理偏重那方都不對。哪個説法更準確?這先要弄清楚項目關係人這個概念。

項目關係人也可以稱為項目風險承擔者,是在項目中有既得利益或者與項目有直接關係的所有法人和個人。這包含項目貢獻者、項目管理者、供應商、項目投資方、客户等。這些人或者直接推動項目的進展,或者給項目提供各種援助,或者最終對項目進行評價驗收。項目經理要達到工作目標,完成項目,這些人的積極參與是根本保證。可以説,項目經理實際控制的項目的權力雖然是由其所在的公司直接授予的,但最終是來源於這些項目關係人的。

可以這樣理解:儘管項目經理隸屬於其所在的公司,他受公司的委任管理項目時必須要對公司的利益負責。但是,從其所管理的項目本身角度看,項目涉及的是多方的利益,必須要達到多方共贏的目標。項目經理必須在保證公司利益的同時,保證項目關係人其他各方的利益。否則,在推進項目的過程中,必然會受到其他各方的壓力和阻撓,從而使項目徘徊不前,甚至走向失敗。

可見,項目經理不僅僅需要向委任自己的公司“老闆”負責,還必須向其他項目關係人負責。這也就是説,項目經理必須向代表所有項目關係人的綜合利益負責。

這裏有人也許會提出疑問:實際中的項目關係人都只注重各自的利益,例如:公司管理層、項目投資方注重的是最低成本、最大利潤;客户注重以最低價格獲得項目成果;項目成員注重的是在可接受的時間和成本範圍內完成項目從而獲得精神上的滿足和經濟上的回報。項目經理如何對這種相互矛盾的利益負責?

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探究項目管理目標的量化。一般來説,項目決定開始的重要前提之一是項目關係人對於項目的量化目標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見。這裏涉及的量化目標包含4個方面:一個量化的項目可交付結果列表(S);提交項目可交付結果列表必須滿足的質量準則(P);確定項目最終完成以及中間里程碑的截止日期(T);項目不能夠超過的成本限制。

所有項目關係人必須在量化的目標基礎上形成自己的利益底線。這樣,項目經理達到了量化的項目目標,也就實現了對項目綜合利益的負責。當然,項目經理畢竟是受其所隸屬的企業委任的,由於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企業對短期效益和長期效益的側重不同,企業的行為會對項目經理的實際管理帶來一些影響。項目經理需要對此進行適當的平衡,保障項目關係人各方的利益,實現成功的管理。

  項目經理有什麼權?

項目經理應該得到怎樣的授權?按照責任和權力對等的原則,談論項目經理的授權自然要先考慮項目經理的具體責任。現在,軟件企業基本都採用項目經理負責制。儘管不同的企業對項目的責任規定各有側重,但一般都包含下面的基本內容:

完成量化後的項目目標;

進行有效的計劃管理;

提前規避各種項目風險;如果風險已經無法避免,及時把危害降到最小;

協調項目關係人各方的關係;

保持項目團隊的相對穩定。考試大整理

因這些要求,項目經理在實際工作中應該得到下面授權:

一定的財權。

常見的情況是:項目經理被企業領導拍着肩膀説,“我們相信你,所以把你放在了項目負責的位置上;不過,為了慎重,在花費項目經費的時候,必須得到批准。”實際上,項目經理由於在經濟上沒有獲得足夠的直接決定權,項目開展起來總會感到説話沒“分量”,處處受制,展不開手腳。

那項目經理應該被賦予怎樣的財權呢?筆者認為應該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項目經理應該掌握部分的項目獎金,以便於適時激勵開發團隊。

(2)項目經理應該有購買開發工具、項目資源(包含各種服務,例如技術培訓、軟件工程培訓等)、辦公易耗品的權利。這裏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項目經理在項目重要資源(例如軟件開發工具、開發需要配置的服務器、打印設備等)的採購過程中應該擁有較大的決定權,因為他知道應該選擇怎樣的性能並負責將來設備的具體使用。

(3)項目經理可以直接掌握一定數額的活動費用,以便於人員的協調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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