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社保轉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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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係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山東省社保轉移流程,歡迎閱讀,僅供參考!

山東省社保轉移流程

異地社保轉移(省內其他縣市)社保轉移: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填個表格)。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打印出全國統一格式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資訊表》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同時按規定轉移養老保險基金(轉移個人賬戶總額和12%的統籌基金)。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個人帳戶儲存額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定居的,統一按國家規定辦理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手續,全額退還個人賬戶儲存額。

4、將所有手續交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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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問社保轉移

◆職工在什麼情況下轉移養老、醫療保險關係?

參加城鎮企業職工社保的參保人,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並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後(含以靈活就業身份),可將原參保地的養老和醫療保險轉移至新參保地。按照國家和省轉移接續辦法的規定,未在戶籍地參保的"40、50"職工(女職工超過40週歲,男職工超過50週歲),只能在繳費地建立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不能辦理轉入手續

此外,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和已經享受退休地醫療保險待遇的參保人,不再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轉移。

◆如何辦理社保關係轉入濟南?

參保人員到濟南就業的,按照規定參保繳納社會保險費後,將原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交給濟南的社保經辦機構即可,後續手續由社保經辦機構交流辦理,轉入手續辦結後,我市社保經辦機構將通過簡訊將辦結資訊傳送至參保人(經辦人)登記的手機號碼上。參保人也可通過12333人社服務電話查詢業務辦理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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