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報關員考試重點複習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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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員考試,是由海關總署組織的全國性考試,該考試每年舉行一次。接下來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了2017年報關員考試重點複習資料,希望對大家考試有所幫助。

2017年報關員考試重點複習資料

  繳納税費

1、經海關審核報關單,並查驗貨物無誤後,海關根據申報的貨物計算税費打印納税繳款書和收費票據。

2、憑海關簽發的繳税通知書和收費單據在限定的時間內(收到繳款書後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税費,或在網上進行電子支付。

 提取或裝運貨物

1、海關進出境現場放行和貨物結關

(1)海關進出境現場放行:經上述過程後,海關對進出口貨物作出結束海關現場監管的決定,允許進出口貨物離開海關監管場所的工作環節。

方式:

A:由海關在提貨憑證或出口裝或憑證上加蓋海關放行章

B:實行無紙通關的海關,貨物的收發貨人根據海關的發出的海關放行的報文,自行打印放行憑證。

(2)貨物結關

是進出境貨物辦結海關手續的簡稱,進出口貨物辦結海關手續,結束海關監管,表示已經履行完於進出口有關的一切義務。

①海關現場放行:一般進出口貨物,海關放行後就可以生產和流通領域,放行就是結關。

②保税貨物、暫準進口貨物、特定減免税貨物,放行並不等於結關,海關在一定時期內還需進行監管。放行並不等於結關。

2、提取或裝運貨物:

(1)憑加蓋有海關放行章戳記的進口提貨憑證(提單、運單、提貨單等)提取進口貨物

(2)憑加蓋有海關放行章戳記的出口裝貨憑證辦理貨物裝上運輸工具離境的手續

 進口報關單(一式五聯)

1、海關作業聯、2、海關留存聯、3、企業留存聯、4、海關核銷聯、5、進口付匯證明

※出口報關單(一式六聯),

1、海關作業聯、2、海關留存聯、3、企業留存聯、4、海關核銷聯、5、出口收匯證明聯6、出口退税證明聯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各聯的用途

(一) 海關作業聯和留存聯: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海關作業聯和留存聯是報關員配合海關審核、海關查驗、繳納税費、提貨和裝貨的重要單據

(二)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企業留存聯

報關企業留存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作為合法出境貨物的依據,是在海關放行貨物和結關以後,向海關申領進出口貨物付匯、收匯證明聯和出口貨物退税證明聯的文件。

(三)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海關核銷聯

報關單海關核銷證明聯是指口岸海關對申報進出口貨物所簽發的證明文件,是海關辦理加工貿易合同核銷、結案手續的重要憑證之一。加工貿易收發貨人在貨物進出口後申領報關單核銷證明聯,憑以向主管海關辦理加工貿易登記手續核銷手續。

(四)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付、收匯證明聯

進出口付、收匯證明聯是海關對於實際申報進出口貨物所簽發的證明文件,是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售匯、付匯、收匯及核銷手續的重要憑證之一。對需要出口收匯核銷的貨物,發貨人向海關申領收匯證明聯。對需要進口付匯核銷的貨物,收貨人申領付匯證明聯。

(五) 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税證明聯

出口退税證明聯是海關對已申報出口並裝運出境的貨物所簽發的證明聯,是國税部門辦理出口貨物退税手續的憑證之一。對可退税貨物,出口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在貨物出運後,向海關申領出口退税證明聯,海關核准後簽發。不屬於退税範圍的,海關不予簽發。

配合查驗

1、海關查驗:

(1)含義

海關查驗是指海關根據海關法確定進出境貨物的性質、價格、數量、原產地、貨物狀況等是否與報關單上已申報的內容相符,對貨物進行實際檢查的行政執法行為。

(2)查驗地點

海關監管區或裝卸現場;特殊情況海關可以派員到監管區外進行查驗。

查驗一般在海關監管區內進行。對進出口大宗散貨、危險品、鮮活商品、洛駁運輸的貨物,經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申請,海關也可同意在裝卸作業的現場進行查驗。

(3)查驗時間:

海關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正常工作日;特殊情況經申請也可以在其它時間查驗

(4)查驗方式

海關查驗的方式一般分為3種:

① 徹底查驗

② 抽查

③ 外形查驗,

(5)複驗

什麼情形下可以複驗(重要考點)

①經初次查驗未能查明貨物的真實屬性,需要對已查驗貨物的某些性狀做進一步確認的;

②貨物涉嫌私運違規,需要重新查驗的;

③進出口收發貨人對海關查驗結論有異議,提出複驗要求並經海關同意的;

④其他海關認為必要的情形

★已經參加過查驗的查驗人員不得參加對同一票貨物的複驗

(6)徑行開驗:

含義:開驗是指海關在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不在場的情況下,自行開拆貨物進行查驗。海關行使“徑行開驗”的權力時,應當通知貨物存放場所的管理人員或其他見證人到場,並由其在海關的查驗記錄上簽字。

①報關單位不在場,但須有見證人在場(倉庫管理人員等),並在報告上簽字。

②可以徑行開驗的情形(考點)

A、進出口貨物有違法嫌疑的

B、經海關通知查驗,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屆時未到場的

 申報步驟

※申報步驟:準備申報單證--申報前看貨取樣--申報

(1)準備申報單證

①有兩類單證:主要單證、隨附單證

※主要單證:報關單

※隨附單證:基本單證、特殊單證、預備單證

※基本單證—貨運單據和商業單據。

※特殊單證—涉及到外貿管制、外匯管制、税率優惠等政策證明文件

※預備單證—海關審單、徵税時可能需調閲或者收取備案的。

多選題:

在下列報關單證中,海關認為必要時需查閲或收取的預備單證是( ):

A.報關委託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

B.貨物原產地證明

C.貿易合同

D.提貨單或裝貨單

②準備申報單證的基本原則

※主要單證(報關單)填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

※隨附單證(基本單證、特殊單證、預備單證)必須:齊全、有效、合法。

※主要單證(報關單)與隨附單證數據必須一致。

(2)申報前看貨取樣(僅對於進口貨物而言)

(3)申報(重要考點)

採用:電子數據申報和提交紙質報關單申報相結合

①電子數據申報:

※申報方式:(4種)

A、終端申報方式

B、委託EDI申報方式

C、自行EDI方式

D、網上申報方式

※申報結果:

A、接受申報:

報關單位收到海關反饋的“接受申報”的報文和“現場交單”或“放行交單”通知,表示申報成功。

B、不接受申報:

報關單位收到海關反饋的不接受申報的報文後,表示申報不成功;應根據報文提示的問題進行修改,並重新申報。

②提交紙質報關單和隨附單證:(經常考點)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自接到海關“現場交單”或“放行交單”通知之日起10日內,持打印的紙質報關單及隨附單證並簽名蓋章,到貨物所在地海關提交書面單證並辦理相關手續。

 一般進出口貨物的報關程序

一般進出口貨物報關程序由4個環節構成,即:進出口申報、配合查驗、繳納税費、提取或轉運貨物。

(一)進出口申報

1、概述

(1)含義:

報關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地點,採用電子數據報關單和紙質報關單形式,向海關報告實際進出口貨物的'情況,並接受海關審核的行為。

(2)申報的地點:

①進口貨物應當在進境地海關申報

②出口貨物應當在出境地海關申報

③經過收發貨人申請,海關同意,進口貨物可以在指運地申報;出口貨物可以在啟運地申報。

④保税、特定減免税貨物、暫準進境貨物,因故改變使用目的從而改變貨物的性質為一般進口貨物時,向貨物所在地主管海關申報。

第①②種情況屬於一般情況下貨物申報的地點。

第③情況屬於轉關運輸的情況下,貨物申報的地點。

※轉關運輸:指的是進出口貨物在海關監管下,從一個海關運至另一個海關辦理海關手續的行為。

※指運地:是指進口轉關運輸貨物運抵報關的地點。

※啟運地:是指出口轉關運輸貨物報關發運的地點。

(3)申報的期限(重要考點)

①進口貨物:運載進口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天內(期限的最後一天是法定節假日或星期日的,順延到節假日或星期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②出口貨物: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後、裝貨的24小時以前。

③經海關批准允許集中申報的進口貨物,在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一個月內辦理申報。

④特殊貨物,經電纜、管道或其他方式進出境的貨物,按照海關規定定期申報。

⑤超期3個月由海關變賣處理(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

⑥不宜長期保存的貨物,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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