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習司法考試中的四個不良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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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習司法考試,固然需要有正確的學習習慣,但是,大家更要學會避免一些錯誤的習慣。哪些習慣是對備考無益卻往往不被大家所認知到的?下面yjbys考試網小編為大家講述了複習司法考試中的四個不良習慣。

複習司法考試中的四個不良習慣

  一、避免光聽課或光看講義。

教材是根本,是基礎,教材跟着考試大綱走,所以,一定要熟悉教材。不去認真地翻教材,然後就做題,這樣在做題過程中,只會步步艱難。據調查很多考生學習的時候,不説把教材讀到過目不忘,至少一看題就知道在教材上哪一章節有相關內容,在這個前提上再去做題,往往都能通過考試。

  二、避免不懂的知識網上提問。

把整本教材看完了,肯定有不明白的地方,把這些自已無法看明白的地方做上記號,然後去問老師,再聽相關的'課程,把它弄懂弄通。而不是一點不明白,就去電腦前百度提問。實際上,對着電腦很容易浪費考生們的時間,很多備考的考生們都要上學上班,時間是很珍貴的,所以,要儘量利用好時間,把老師的相關解答在教材上作筆記,這樣可以加深印象,而且以後一看,就能一目瞭然。同樣,把做題過種中經常做錯的,或者模糊的知識點也在教材上做上筆記,這樣對學習很有好處。

  三、避免在學習時幹其他事或想其他事。

一心不能二用的道理誰都明白,可還是有許多同學在邊學習邊聽音樂。或許你會説聽音樂是放鬆神經的好辦法,那麼你儘可以專心的學習一小時後全身放鬆地聽一刻鐘音樂,這樣比帶着耳機做功課的效果好多了。

  四、避免全天覆習同一門功課。

全天覆習同一門功課容易疲勞,容易產生厭煩情緒,而且效果也很差。特別是會計基礎,財經法規這種枯燥的需要背誦的科目,有時候還會把知識點混淆,所以要適當地換科目,每天安排複習兩三門功課,情況要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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