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新大綱詳解:刑法
1.新增9個法律法規: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
(2)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解釋
(3)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解釋
(4)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解釋。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偷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辦理利用賭博ji開設賭場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2.刪除2個法律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偷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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