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刑法真題及其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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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司法考試刑法真題及其解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司法考試刑法真題及其解析

1.關於因果關係,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2011年卷二單選第3題)

A.甲將被害人衣服點燃,被害人跳河滅火而溺亡。甲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關係

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為救嬰兒衝入宅內被燒死。乙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關係

C.丙在高速路將被害人推下車,被害人被後面車輛軋死。丙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關係

D.丁毀壞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覺無法見人而自殺。丁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關係

【答案】D

【考點】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解析】根據因果關係認定的條件説,當行為與結果之間存在着沒有前者就沒有後者的條件關係時,前者就是後者的原因。

選項A説法正確。若甲沒有將被害人的衣服點燃,被害人就不會為滅火而跳入河中溺水身亡。因此,甲的行為與被害人死亡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選項B説法正確。倘若沒有乙的放火行為,被害人就不會冒死衝入大火中,也就不會被燒死。因此,乙的行為與被害人的死亡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選項C説法正確。丙在高速公路上將被害人推下車,才導致被害人被後面的車輛軋死。因此,丙的行為與被害人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選項D説法錯誤。雖然丁的行為給被害人的身體造成了傷害,但被害人的死亡是其自己的行為所致,並不是因為丁的傷害直接造成的。因此,不能認定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2.關於故意的認識內容,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2011年卷二單選第5題)

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為人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

B.成立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要求行為人認識到物品的`淫穢性

C.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為人認識到賣淫的是幼女

D.成立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祕密罪,要求行為人認識到對方是境外的機構、組織或者個人,沒有認識到而非法提供國家祕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答案】D

【考點】犯罪故意的認識因素

【解析】《刑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犯罪故意包括認識因素和意志因素兩個方面的內容。犯罪故意的認識因素是對犯罪構成客觀事實特徵的認識,具體包括三方面的內容:(1)對犯罪客體或犯罪對象情況的認識;(2)對行為性質的認識;(3)對危害結果的認識。

選項A説法正確。對行為性質的認識包括對其行為的內容、作用的認識。對行為性質的認識是否包括對違法性的認識?這是一個理論上存在較大分歧的問題。根據我國的實踐情況,一般來講,認識到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而具有社會危害性,自然也會知道這種行為是法律所禁止的。所以沒有必要把違法性認識作為犯罪故意的內容,以防止行為人藉此逃避制裁。因此,一般來講,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為人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

選項B、C説法正確。認識某種犯罪客體的事實情況,是成立某種犯罪故意的條件之一。如果行為人沒有認識到其行為所侵犯的客體,就不可能具備該種犯罪故意。因此,成立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要求行為人必須認識到自己販賣的是淫穢的物品並且具有牟利的目的,否則不成立本罪。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為人明知與其發生性關係的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

選項D説法錯誤。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祕密罪,要求行為人必須明知自己所掌握的是國家祕密或情報,而故意為境外機構、組織、個人非法提供,但倘若不知道對方為境外機構、組織、個人而提供的,可能成立故意或過失泄露國家祕密罪,而不是不成立任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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