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司法考試刑事訴訟法精選真題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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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司法考試刑事訴訟法精選真題及解析

1.美國人傑克與香港居民趙某在內地私藏槍、彈y,公安人員查緝槍、彈y時,趙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公安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下列哪一説法是正確的?(  )(2011年卷二單選第23題)

A.全案由犯罪地的基層法院審判,因為私藏槍、彈y罪和妨礙公務罪都不屬於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案件

B.傑克由犯罪地中級法院審判,趙某由犯罪地的基層法院審判

C.傑克由犯罪地中級法院審判,趙某由中級法院根據具體案件情況而決定是否交由基層法院審判

D.全案由犯罪地的中級法院審判

【答案】A(原來答案是D)

【原解析】《刑訴法》第20條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國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高法解釋》第5條規定,一人犯數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併案審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屬於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全案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

因為本案被告人之一“美國人傑克”是外國人,所以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又因傑克與趙某是共同犯罪,根據管轄中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所以全案都由中級法院管轄。

【新解析】根據修訂後的《刑事訴訟法》第20條的規定,外國人犯罪的案件不再由中級法院管轄。根據刑法典的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彈y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所以,私藏槍、彈y罪和妨礙公務罪都不屬於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案件,所以全案應當由基層法院管轄。本案也不屬於危害國家安全或恐怖活動組織犯罪。所以全案屬於基層法院管轄。

【綜合四個選項】本題將中院管轄的案件和就高不就低這個司法解釋相結合出題。如果把這個題目改成二者共同犯恐怖活動犯罪,就是選D項了。

31.被害人對於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不服而在7日內提出申訴時,下列哪一説法是正確的?(  )(2011年卷二單選第31題)

A.由作出決定的.檢察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訴

B.由與作出決定的檢察院相對應的法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訴

C.被害人提出申訴同時又向法院起訴的,法院應裁定駁回起訴

D.被害人提出申訴後又撤回的,仍可向法院起訴

【答案】D

【考點】被害人對檢察院不起訴決定的救濟

【解析】《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對於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複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選項A錯誤。應由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檢察院的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受理申訴。

選項B錯誤。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檢察院相對應的法院可以直接受理被害人的起訴,而不是受理其申訴。

選項C錯誤。對於被害人既提起申訴又向法院起訴的,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受理被害人的起訴後應向人民檢察院送達“人民法院受理被害人起訴的通知”,人民檢察院接到該通知後,應當終止複查,將訴訟文書和有關的證據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選項D正確。被害人提出申訴後又撤回的,仍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此前的申訴對法院受理案件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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