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試主觀題解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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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試已經結束,對於主觀題的解題思路你是否清楚了呢?下面本站小編與大家分享以下關於2016年司法考試主觀題解題思路的內容,希望可以給您帶來一些啟發和幫助!

2016年司法考試主觀題解題思路

  一、簡析題出題特點及解題思路

簡析題的答題要求是:要求嚴格按照實體提問回答問題。考生應仔細閲讀試題及提問,按要求作答。簡析題的出題特點與答題思路:

1、一般每個簡析題的提問中,會包含6到10個不等的小問題,這一題型出題數量較多,總分值很高,覆蓋的知識點很廣,而且所要考查的知識點明確,考試可以針對每一個小提問作答,而且這些小問題一般都是獨立的知識點,互相之間不會影響作答。針對這一特點,考生在答題時,應該做到問什麼就答什麼,儘量的簡潔,不能做過多的解釋,否則會適得其反。其實從歷年的真題答案中也可以總結出來,許多考生擔心自己答得不完整,就儘可能多的在試卷上寫,而事實上由於每年參加司法考試的人員太多,閲卷老師不可能很細緻的去看考生的答案,而只是去找答案中的踩分點。所以在答簡析題的過程中,一定要看清題目問的是什麼?比如問案件中有無訴權,答案是“有”或“有訴權”就可以了。如果沒有問為什麼,就沒有必要再去解釋,那樣做不但不會多得分,反而會耽擱時間過多,到最後還有許多題目沒有時間去做。既使有的題目問了為什麼,也要儘量用一兩句話,點到為止,比如説問“為什麼不能行使代位權”,根據題意答“因該賠償金是專屬於曹某自身的債權,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王乙不能行使代位權”就行了。

2、簡析題的出題思路一般是根據知識點來提問。這樣考生在平時的複習中,一定要注意做知識點的總結,強調關鍵詞的記憶。具體可以準備一個小本子,按各主要部門法來分類,把一些明確的知識點以關鍵詞等形式、按照每個部門法的體系羅列下來,尤其是把那些難點、自己容易混淆的知識點作一記錄和比較,這樣等考前衝刺階段,就不用再去翻看有關的教材,而可以直接看自己的“知識點積累”,這樣不僅方便,而且記憶更牢固、更有針對性。

二、分析題根據司法考試的考試説明,在於提問方式不同,分析題的.提問一般沒有分出若干小問題,而是籠統地要求考生進行全面分析,因此難度比簡析題要增大很多。考生拿到題,案例分析題答題要求是“要求考生根據案情,做出全面分析”。“全面分析”這一突出的特點,使得分析題在歷年的考試中成為難點所在。

1、分析題與簡析題的區別。一個突出特點:看完後往往會覺得無從入手。其實分析題考查的知識點相對比較集中,而且一般都是考查相關部門法中的重點內容,因此考生只要考前全面複習過,應該不會對題目的問題感到陌生,感覺是可能自己就試卷所提的問題,瞭解不是很全面,感覺自己可能答不全。針對這一特點,考生可以從以下方法入手:仔細審題並明確所提的問題之後,自己在草稿紙把所問的問題按照一定的方式,像上述簡析題那樣分成若干個小點,比如可以按照法律主體、法律關係以及相應行為的主次關係一一羅列下來,再根據每一小點逐次進行作答,這樣不僅思路清晰,也不易漏掉答題點。

2、除了在答題時,可以像簡析題那樣羅列要點、逐次作答,在要點列出之前,一般要有一段對所提問題,進行簡要回應和引出後面要點的話。比如可以很直接地指出所提問題,系涉及民法基本原則之間的價值衡量,或者先指出甲、乙以及丙之間的法律關係,或指出甲、乙以及丙分別構成刑法上的哪些罪名等等。簡言之,分析題的答題框架,要儘量體現出“總—分—總”的特點。

三、論述題答題要求:要求考生根據試題所提供的材料,運用掌握的法學知識、理論進行分析和論述。論述題要求觀點明確、説理充分、語言流暢、邏輯嚴密、表述準確,主要目的是檢測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文字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法學基本理論素養。

  二、論述題的出題特點與答題思路

1、論述題會成為以後司法考試的穩定題型。針對這一特點,考生在備考時要注重平時的積累,關心時事、關心一些貼近社會和百姓生活的問題,嘗試着用所學到的法學知識去解決現實社會中紛繁複雜的糾紛;注重多練筆、多參與實踐,注意自己分析問題的能力、表達能力、法律邏輯思維能力,和運用法理和法律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

2、論述題屬於無標準答案型試題,在評卷時有一個擬定了的參考評分標準,對各個考核目標的分值進行適當的分配,以作為評分的原則依據,如法學理論運用、立意觀點佔幾分,文字表述佔幾分等,最後根據考生答題的整體情況綜合評分。因此答題時,一定要分成若干段落,總的思路是先進行合法性分析,後進行合理性分析,以權利義務關係為主線,結合實體法和程序法界定所給案情,涉及的法律部門和所出現法律主體的性質,運用法理、憲法結合有關部門法的原則和制度,進行行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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