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台市2017屆本科畢業生司考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公告
煙台市2017屆本科畢業生司考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公告如下,申請時間2017年7月11日起,現場審核時間2017年7月20日起。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煙台市司法局關於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有關通知要求,現就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在煙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對象
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且成績達到360分及以上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申請辦法
(一)網上申請
申請人應於2017年7月11日9時至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信息。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在我市參加考試的,户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請按照司法部公告辦理申請事宜。
在我市就學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申請人,可選擇我市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
逾期申請的`,不予受理。
(二)現場審核
已按期進行網上申請的人員,應於2017年7月20日至25日攜帶本人以下材料到煙台市司法局司法考試辦公室進行現場審核:
1、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身份信息有變更的,須提供相應證明原件;
2、畢業證書原件及教育部學信網學歷查詢結果(《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打印件;
3、與本人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
4、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審核機關對以上材料原件審驗拍照後退回。
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申請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項
煙台市司法局司法考試辦公室諮詢電(0535)6660724。
地址:煙台市芝罘區通世路1號(政法大樓4樓416室)。公交路線:考生可乘44、46、58、73、80路公交車,至中級人民法院站下車。
煙台市司法局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