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與社會創新契合性分析

來源:文萃谷 1.37W

作為社會轉型背景下解決社會問題的一種有效機制和制度性安排,社會工作以增進人類的福祉為宗旨。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社會工作與社會創新契合性分析,歡迎大家閲讀瀏覽。

社會工作與社會創新契合性分析

  社會創新的內涵

作為一個有別於技術創新的更綜合的概念,社會創新率先由德魯克明確提出,之後德國社會學家沃爾夫岡•查普夫在社會變遷與社會創新的相互關係中釐定了社會創新的內涵,加拿大學者司徒•康格則從解決社會問題的手段入手闡釋了社會創新的含義。楊氏基金會作為社會創新的實踐者,從經驗的角度出發提出了一個引人矚目的觀點, 即社會創新是指可以實現社會目標的新想法,通過發展新產品、新服務和新機構來滿足未被滿足的社會需求。

在中國,其實也從來不缺社會創新的思想和實踐。譬如,中國在20 世紀50-80 年代末廣為推行的農村合作醫療和赤腳醫生制度,就是社會創新的一個雛形,由於其切實的社會效果而舉世矚目。聯合國婦女兒童基金會在1980-1981 年年報中稱:中國的“赤腳醫生”制度為落後的農村地區提供了初級護理,為不發達國家提高醫療衞生水平提供了樣板。但是,我們對社會創新本身的理論認識和總結是相對缺乏的。

直到進入新世紀,隨着對社會創新研究的不斷深化,學者們對其內涵形成了與國際上類似且相對一致的理解,即社會創新是政府、企業、第三部門或公民個人單獨或合作創造性地整合利用社會資源,通過新的途徑或方式來解決社會問題或滿足社會需求的實踐過程,具有目標的社會性、主體的多元性、方式方法的創造性等特點。

  社會工作的界定

作為社會轉型背景下解決社會問題的一種有效機制和制度性安排,社會工作以增進人類的福祉為宗旨。對於社會工作的界定,毋庸贅言,在此借用李迎生教授對於社會工作的定義:社會工作是遵循以人為本、助人自助、平等公正的專業價值觀,在社會服務及社會管理等領域,綜合運用專業知識、技能和方法,幫助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羣體和社區,整合社會資源、協調社會關係、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的專業和職業。

從上述定義中可以發現,第一, 社會工作以專業價值觀為基礎,價值為本是其本質屬性;第二,社會工作運用的是專業的方法和技巧, 而非經驗性的知識和方法;第三, 社會工作的目標是整合社會資源、協調社會關係、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而非簡單地解決個人問題。

  社會工作與社會創新的契合性

  (一)社會工作:社會創新下的制度安排

縱觀現代社會工作的發展歷程, 無論是西方還是我國社會工作的發展,社會工作都是在社會急劇轉型和社會問題叢生的背景下發展起來的,是用於解決社會問題和滿足社會需求的一種嶄新的制度安排。

以我國社會工作發展為例,我國社會工作發展走的是“教育先行” 的發展路徑,作為舶來品的社會工作,社會工作專業教育明顯超前於本土化的專業實踐。但即便是從20 世紀80 年代末開始,中國社會工作專業教育本身的發展也是極為緩慢的,動力明顯不足,因為這一階段原有的社會管理體制基本能夠承擔提供公共服務的任務和職能,無需體制外社會工作力量的介入,社會工作呈現的是一種“雙重脱嵌”的狀態。直到進入新世紀以來,隨着社會問題的進一步凸顯,社會層面遇到了用市場機制難以解決的諸多問題,而繼續依靠原有的社會管理體制,實施由政府一手操辦的行政性社會工作模式也已不能滿足當前的社會需求。在新形勢下,政府面臨着執政成本、執政效益的壓力與考驗。在維護合法地位、降低執政成本、提高執政能力的多重考慮下,我國政府“發現”並“選擇”了社會工作。

這一時期,學界爭相著書立説推動社會工作發展,社會工作之於社會管理體制的意義幾乎全部被賦予了正面的、積極的理解,如社會工作被認為是“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力量”“現代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的重要手段”等。與此同時, 國家通過一系列中央級別的政策文件賦予社會工作合法地位和特定的使命,從2004 年《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標準》的正式頒佈實施、2006 年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的初步建立,到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上做出“建設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戰略部署、2010 年將社會工作人才作為人才隊伍建設中的'6 支主體人才隊伍之一、2011 年中央18 個部門聯合出台《關於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再到近年在社區、青少年、社會救助、留守兒童等具體領域推進社會工作發展和介入的政策出台, 社會工作開始不斷進入官方主流的話語體系之中,並從象牙塔邁入社會,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

明顯地,我國社會工作的本土化實踐走的是一條自上而下的出場路徑,藴含其中的是“政府為體、社會工作為用”的中國邏輯。中國社會工作是為解決那些“市場化改革的意外社會後果”而成為政府強制性制度變遷的結果,被政府主導性地推上中國的歷史舞台的,填補了原有社會管理體制缺乏專業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和提供公共服務的空白。從這個角度看,我國社會工作從無到有,作為一種解決社會問題或滿足社會需求的新制度、新方法,致力於增進人類福祉的社會工作無疑是社會創新的產物和結果。

  (二)社會創新:社會工作的實踐內核

社會工作是社會創新的結果, 與社會創新具有契合性。正是這種內在契合之處,使得社會創新的基本理論之維度成為社會工作的實踐內核。基於對社會創新的理解和已有研究成果的梳理,以下將借用莫萊爾特(M o u l a e r t)提出的社會創新的三個面向分析這一契合性。

內容維度:滿足目前尚未滿足的社會需求。無須贅言,社會工作作為科學的助人服務活動,秉持需求為本的實踐原則和通識,瞭解和滿足社會需求,是社會工作提供專業服務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與社會創新內容維度具有明顯的契合性。

過程維度:通過協同治理,倡導社會關係的改變。社會工作開展助人服務活動離不開一定的資源作為支撐。在實際工作中,社會工作者時常需要聯動政府、企業、社會組織乃至個人等資源,與其他多元主體協同治理,共同致力於社會關係的改變。換言之,注重發揮整合協同功能的社會工作與社會創新的“過程維度”相一致。

增能維度:增加經濟、政治和社會資源以及使用資源的能力。除資源整合者的特定功能之外,社會工作者還扮演使能者的角色。具體而言,社會工作者開展的助人服務活動,並不是單方面的助人服務,而是通過社會工作者與社區居民同行者、使能者的角色定位,激活個人、羣體和社區自我改變、成長和不斷進步的能力, 實現增能的目標。這與社會創新的“增能維度”具有明顯的一致性。

綜上所述,社會工作與社會創新在內容維度、過程維度以及增能維度三個方面具有明顯的契合性。也正是由於這一契合性,使得作為社會創新結果的社會工作在產生之後,又天然地帶有社會創新的特質。換言之,社會創新及其體現在內容維度、過程維度以及增能維度的三個面向成為社會工作的重要實踐內核,並因其自帶的社會創新精神成為拓展社會工作的包容性和想象力的重要指引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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