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統計師知識點:統計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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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統計法律責任是指行為人對其違反統計法律規範的行為所應承擔的懲罰性法律後果。。下面本站小編帶着大家一起去看看統計法律責任的考試知識點吧。

中級統計師知識點:統計法律責任

  一、統計行政處罰的特點:

1、實施統計行政處罰的主體只能是各級統計執法檢查機關。

2、被處罰的行為是違反統計法律規範的行為。

3、統計行政處罰屬於行政制裁範疇,只適用於統計行政違法,不適用於民事違法和統計犯罪,不同於民事處罰和刑事處罰。

4、被處罰的對象是實施了統計違法行為的統計違法行為人。

統計行為處罰的基本原則:

1、法定原則:處罰的依據必須是法定的,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實施統計行政處罰的主體及其職權是法定的;統計行政處罰的程序是法定的。

2、公開、公正原則:正確行使統計行政自由裁量權。

3、統計行政處罰與統計違法行為相適應的原則:過罰相當原則。

適用統計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種類:

1、 違反《統計法》有關規定的行為。

2、 違反《全國經濟普查條例》有關規定的行為。

3、 違反《全國農業普查條例》有關規定的行為。

4、 違反《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有關規定的行為。

5、 有關統計規章關於處罰的規定:違反《涉外調查管理辦法》、《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統計調查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的。

統計行政處罰措施:

1、 警告:違反以上五類有關規定的行為。

2、 罰款:適用警告的五類統計違法行為均可給予罰款處罰。P45

3、 沒收違法所得:對違法所得的沒收,本質上是一種追繳,而不是違法行為人因實施違法行為所付出的代價。

  二、統計行政處分

1、統計行政處分的適用對象:有統計違法違紀行為的單位,其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以及有統計違法違紀行為的個人,應當承擔紀律責任。屬於下列人員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依法處分:一是行政機關公務員;二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三是行政機關依法委託的組織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四是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由行政任命的人員。

2、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的統計違法行為:15種,見P46

3、適用於統計違法行為的處分措施: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地方、部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領導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自行修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數據的;

(二)強令、授意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統計機構、統計人員或者其他有關機構、人員拒報、虛報、瞞報或者篡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數據的;

(三)對拒絕、抵制篡改統計資料或者對拒絕、抵制編造虛假數據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四)對揭發、檢舉統計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有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行為的,應當從重處分。

地方、部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領導人員,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嚴重失實的統計數據,應當發現而未發現或者發現後不予糾正,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統計調查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強令、授意統計調查對象虛報、瞞報或者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的;

(二)參與篡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數據的。

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統計調查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分:

(一)故意拖延或者拒報統計資料的;

(二)明知統計數據不實,不履行職責調查核實,造成不良後果的。

統計調查對象中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虛報、瞞報統計資料的;

(二)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的;

(三)拒報或者屢次遲報統計資料的;

(四)拒絕提供情況、提供虛假情況或者轉移、隱匿、譭棄原始統計記錄、統計台賬、統計報表以及與統計有關的其他資料的。

違反國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公佈統計資料,造成不良後果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分。

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不良後果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泄露屬於國家祕密的統計資料的;

(二)未經本人同意,泄露統計調查對象個人、家庭資料的;

(三)泄露統計調查中知悉的統計調查對象商業祕密的。

包庇、縱容統計違法違紀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統計機構或者有關部門、單位的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予以通報:

(一)自行修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統計數據的;

(二)要求統計機構、統計人員或者其他機構、人員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的;

(三)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拒絕、抵制統計違法行為的統計人員打擊報復的; (四)對本地方、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的嚴重統計違法行為失察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或者有關部門在組織實施統計調查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上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或者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通報;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經批准擅自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的;

(二)未經批准擅自變更統計調查制度的內容的;

(三)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的`;

(四)要求統計調查對象或者其他機構、人員提供不真實的統計資料的;

(五)未按照統計調查制度的規定報送有關資料的。

統計人員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處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或者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

(一)違法公佈統計資料的;

(二)泄露統計調查對象的商業祕密、個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統計調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身份的資料的;

(三)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造成統計資料毀損、滅失的。

統計人員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

作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予以通報;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

(一)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報後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的;

(二)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

(三)拒絕答覆或者不如實答覆統計檢查查詢書的;

(四)拒絕、阻礙統計調查、統計檢查的;

(五)轉移、隱匿、篡改、譭棄或者拒絕提供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台賬、統計調查表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的。

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個體工商户有本條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作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遲報統計資料,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台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個體工商户遲報統計資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查處統計違法行為時,認為對有關國家工作人員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應當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該國家工作人員的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及時作出決定,並將結果書面通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

作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個人在重大國情國力普查活動中拒絕、阻礙統計調查,或者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普查資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批評教育。

違反本法規定,利用虛假統計資料騙取榮譽稱號、物質利益或者職務晉升的,除對其編造虛假統計資料或者要求他人編造虛假統計資料的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外,由作出有關決定的單位或者其上級單位、監察機關取消其榮譽稱號,追繳獲得的物質利益,撤銷晉升的職務。

當事人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其中,對國家統計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派出的調查機構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向國家統計局申請行政複議;對國家統計局派出的其他調查機構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向國家統計局在該派出機構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派出的調查機構申請行政複議。

  三、其他法律責任措施:通報、取消榮譽稱號、追繳物質獎勵和撤銷晉升的職務;

發生嚴重的統計違法行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1、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領導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統計法行為的會計、統計法行為的會計、統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祕密法的規定,故障或者過失泄漏國家祕密,情況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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