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律師從業資格證等級彙總

來源:文萃谷 2.21W

  A類

2015年律師從業資格證等級彙總

適用於報名學歷為大學本科以上,考試成績為3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

  B類

適用於屬於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且報名學歷為法律專業專科,考試成績為3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主要是依據《法官法》、《檢察官法》和《律師法》有關適用本科學歷條件確有困難的地區,可以將任職、執業學歷放寬為法律專業專科學歷的規定而採取的措施。因此,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考試合格的人員,按照法律這一特別規定的.精神,應當在放寬地區任職或執業,以保證該地區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和補充,這也是立法允許在這些地區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初衷。至於放寬報名學歷條件人員獲得法律職業資格後,又取得本科以上學歷的,其任職和執業選擇,應由所在的法院、檢察院系統和律師管理部門規定並掌握。

  C類

適用於屬於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考試成績為280-359分(根據2012年及2013年司法部關於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公告,合格分數分為四檔: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全國其它地區合格分數線為315分)的應試人員,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此類人員包括報名學歷為法律專業專科和大學本科以上兩種情況。之所以對這些地區的應試人員實行合格分數線放寬,其目的也只是為了保證該地區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和補充,因此,取得此類證書的人員應當在放寬地區任職和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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