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考試概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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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考試目的

通過實施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考查申請人是否具備教師職業道德、基本素養、教育教學能力和教師專業發展潛質。嚴把教師入口關,擇優選拔樂教、適教人員取得教師資格。

教師資格證考試概要介紹

2.考試類別

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包括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3.考試性質

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是由國家建立考試標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實行“國標、省考”的標準參照性考試。

4.考試對象

試點省份內所有申請幼兒園、國小、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

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範類專業學生,可以持畢業證書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後入學的師範類專業學生,申請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5.報考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無犯罪記錄。

原則上應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條件,並應符合本省確定並公佈的學歷要求。

應屆在校生報考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6.考試方法

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包括筆試和麪試兩部分。筆試部分科目採取計算機化考試,部分科目採取紙筆考試。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7.考試標準

教育部制定並頒佈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考試標準規定了教師教育教學能力的基本要求,是確定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的.依據。

  8.考試科目

類 別筆試科目
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幼兒園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小 學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初級中學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中職文化課教師(試點省自行組織)
專業課教師(試點省自行組織)(試點省自行組織)
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試點省自行組織)(試點省自行組織)

 注1:科目三分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等13個學科。

 注2:幼兒園面試不分科目,國小面試科目分語文、英語、社會、數學、科學、音樂、體育、美術,中學面試科目與科目三相一致。

 9.考試大綱

教育部考試中心根據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制定各科考試大綱。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大綱規定了考試內容和要求、試卷結構、題型示例等,是考生學習和考試命題的依據。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大綱(2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保教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大綱(2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15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等13科;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15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等13科;

其中,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的《綜合素質考試大綱》和《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是相同的。

面試考試大綱分為三類: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國小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

 10.命題

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麪試命題,建立試題庫,為各省試點提供試題。

 11.命題原則

教師資格考試命題依據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主要考查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應具備的職業道德、心理素養和教育教學能力。突出專業導向、能力導向和實踐導向。

  12.題型

採用多種類型試題,強化能力考核。

題型分為選擇題和非選擇題。其中,非選擇題包括簡答題、論述題、解答題、材料分析題、課例點評題、診斷題、辨析題、教學設計題、活動設計題。在機考科目中還採用了多媒體試題的形式。

  13.考試日期

教師資格考試每年考試日期由教育部公佈,請及時關注本網站的最新公告。

  14.考試方式

2012年幼兒園和國小類別的所有筆試科目採用機考,其餘科目採用紙筆考試。筆試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

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等方法,通過備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進行。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研製的面試測評系統。

  15.報名方式

考試實行網上報名。考生可在報名期間登錄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站(),按照欄目指引進行網上報名。

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負責考生網上報名、繳費,審查和確認考生信息。

  16.面試考官

面試實行考官主考制度,考官由高校專家、中國小和幼兒園優秀教師、教研機構專家等組成,考官須經過省級或以上教育考試機構統一培訓後持證上崗。 評審組由3名考官組成。

  17.打印准考證

准考證格式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規定。考生可在正式考試前一週登錄教師資格考試網站()報名系統,自行下載並打印准考證。

 18.成績查詢

考試結束後,國家確定並公佈筆試各科成績合格線。考生可在公佈日期後登錄教師資格考試網站()查詢考試成績。筆試單科成績兩年有效。

 19.合格證明

教育部考試中心為筆試、面試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是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必要條件。

  20.違規處理

考試違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8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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