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省自考申請畢業考生必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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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畢業的自考考生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本站小編帶大家一起來看看2017河北省自考申請畢業考生必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河北省自考申請畢業考生必讀

考生在網上申請畢業時須先註冊考籍檔案,確認信息獲取初始登錄密碼。

未註冊考籍檔案的考生,須在理論課程報考、免考及畢業申請期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等材料到報考點現場辦理。

  一、考生辦理畢業各階段時間要求

1.現場註冊(獲取初始密碼)時間:上半年7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下半年11月20日至25日(8:30——11:30,14:00——17:30)。

2.網上申請時間:上半年7月1日至6日8:00——22:00,下半年11月20日至25日8:00——22:00

3.現場確認、提交材料時間:上半年7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和7月7日(8:30——11:30),下半年11月20日至25日(8:30——11:30,14:00——17:30)和11月26日(8:30——11:30)。

4.畢業電子信息比對結果公佈時間:上半年7月12日17:00,下半年12月1日17:00

5.畢業電子信息比對結果複議:考生向市自考辦提起申請。

  考生辦理畢業受理時所需提交材料

自2013年上半年開始,網上申請畢業時,在線查驗“前置學歷”後向考生反饋結果。考生應按要求準備有關材料,在受理時一併提交。考生所提交的各種材料將在畢業審定期間審批,凡提供偽造材料、材料有塗改及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本次不予畢業。

  一、在線認定通過的“前置學歷”

辦理畢業時需提交“前置學歷”複印件一份。

  二、在線未通過認定的“前置學歷”

辦理業務時需提交“前置學歷”原件及其複印件兩份,以及有效期滿足業務辦理時間要求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以下簡稱《電子備案表》)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下簡稱《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電子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辦理方式可通過“學信網”查詢。

以上證明材料中姓名或身份證號與自學考試考籍信息不一致的,需按照相關規定提交證明材料。[點擊查看《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有關説明]

  三、“前置學歷”證書遺失

需提交“前置學歷”證書原件的考生,如“前置學歷”證書原件丟失,需提交《學歷證明書》原件及複印件。

  四、有推遲畢業記錄,但作弊課程不屬於本次申請畢業專業

考生使用同一准考證號報考多個自學考試專業,有推遲畢業記錄,但作弊課程不屬於本次申請畢業專業,由考生提交申請,經市自考辦初審並造冊上報,經省自考辦審批通過後方可畢業。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有關説明

  一、為什麼需要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考生報考河北省自學考試,在網上申請自學考試本科層次專業畢業須持具有的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學歷證書(以下統稱為“前置學歷”,其必須在教育部完成電子註冊、備案)或使用“前置學歷”申請免考時,系統使用考生自考考籍的身份證號碼、姓名通過“學信網”在線查驗其已持有的“前置學歷”信息。

在線查驗未通過的,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前置學歷”原件及複印件,同時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下分別簡稱《電子備案表》、《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複印件,用以輔證學歷證書為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

《電子備案表》、《學歷認證報告》申請方式見第五條。

注:辦理畢業申請時,提交的《電子備案表》應確保辦理畢業審定仍在有效期內(上半年有效的.截止時間為7月30日後,下半年為12月30日後);

辦理免考申請時,提交的《電子備案表》應確保辦理免考材料審批時仍在有效期內(上半年有效的截止時間為3月30日後,下半年為9月30日後)。

  二、“學歷證書”無法通過在線查驗的幾個主要原因

(一)考生自考考籍的身份證號碼、姓名與“前置學歷”在“學信網”註冊身份證號碼、姓名不符

(二)部分軍隊院校“前置學歷”和部分畢業年度的“前置學歷”“學信網”不提供查驗。

  三、《電子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信息中身份證號碼信息與自考考籍的身份證號碼信息不一致的,需增加提交以下材料:

因身份證號碼變更造成出生日期不一致的,身份證號碼屬於在公安機關登記變更的,須提交縣級公安機關署章的、公安部統一制式的《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四、《電子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中姓名信息與自考考籍的姓名信息不一致的,需增加提交以下材料:

《電子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中姓名信息與自考考籍的姓名信息為“現用名”、“曾用名”關係的。

提交標明“機打”曾用名的户口簿或標户籍證明信原件及複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證明信的曾用名不得為後期手寫填加。

  五、《電子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申請方式:

申請方式詳見“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站,網址為:

申請《學歷證書備案表》參看“在線驗證報告”信息,申請《學歷認證報告》參看“紙質認證”信息。

《電子備案表》可通過兩種方式申請:

①通過學信檔案申請。該方式須實名制註冊,《學歷證書備案表》有效期可自主選擇。

②通過學信網學歷查詢欄目申請。無須實名制註冊即可申請《電子備案表》,但有效期限為30天。

考生可依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申請方式,推薦使用第一種方式。使用以上兩種方式均無法申請《電子備案表》的考生,須申請《學歷認證報告》。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和鑑定表》填寫要求及説明

考生要認真填寫《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和鑑定表》(以下簡稱“《畢業生登記表》”),內容的填寫錯誤會導致本次無法成功辦理畢業。

考生成功辦理畢業後,要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領取《畢業生登記表》,領取後應及時聯繫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辦理存檔手續。《畢業生登記表》填寫要求及説明如下:

  一、填寫要求

1.必須本人用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認真填寫,內容真實、字跡工整清晰。塗改、自制及複印件無效。

2.省、市、主考學校審核意見及蓋章日期,無需考生填寫。

3.填寫説明請登錄網站 “温馨提示”欄目下“申請畢業有關規定”查詢。

4.凡未按以上要求填寫者,本次不予畢業。

5.此表須存入畢業生人事檔案中,遺失不補。

  二、填寫説明

(一)封面填寫:

1.學歷層次:填寫“專科”或“本科”;

2.專業名稱:填寫畢業專業名稱全稱,不得填寫簡稱、別稱;

3.姓名:按《居民身份證》姓名(漢字)用字填寫;

4.曾用名:無曾用名填“無”,有曾用名的填寫《户口簿》標明的曾用名;

5.准考證號:填寫12位自學考試准考證號。

(二)個人信息填寫:

1.姓名、曾用名填寫要求同封面;

2.性別、民族、政治面貌、聯繫電話按實際情況填寫;

3.證件名稱:填寫“身份證”;

4.身份證號碼:填寫有效《居民身份證》標明的身份證號碼;

5.照片:粘貼小二寸照片(要求:藍底、清晰、近期、免冠頭像照,背面要註明考生准考證號及姓名)一張;

6.本人簡歷:按本人實際情況填寫主要的兩條以上學習、工作經歷,時間應連貫至今。簡歷最後一行應寫明考生當前學習、工作情況,當前無工作的須填寫待業;

7.考試成績:嚴格按照申請畢業專業考試計劃如實填寫考試合格成績;

8.“自我鑑定”:按個人實際情況認真填寫,並簽字。

(三)“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粘貼有效期內清晰的居民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有“曾用名”一項的還須粘貼標有“機打”曾用名的户口頁複印件或户籍證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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