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證的新規定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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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都會注意國家的一些政策,你知道最近房產證的新規定嗎?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推薦的辦理房產證的新規定,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辦理房產證的新規定有什麼

  辦理房產證的新規定

辦房產證一般需要30個工作日。不過主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於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薄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國有土地範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2、根據以上辦法制定了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的工作時限,但在實際工作中根據資料的多少儘量提速,可能10個工作日就能完成,也可能15個工作日才能完成。但一般會在30個工作日內將資料辦結(補充材料的工作日順延)。房產證是指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房產證辦理流程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户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户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税、印花税後就可以辦理過户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户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户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房產證丟失了怎麼辦

(1)由房屋產權人寫一份申請書,寫明產權證丟失原因、經過、丟失的時間、地點等內容,產權人簽字蓋章,並由產權人所在單位蓋章(如果產權人無單位,由產權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簽字蓋章)。

(2)產權人帶着簽字蓋章後的申請書到各區縣房地局的原產權證發放機關辦理具體事宜。由原發證機關開介紹信,在當地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

(3)聲明見報後,產權人帶着刊登聲明的報紙、遺失人(產權人)書寫的具結(內容包括:a.遺失證件找到後交回;b.因遺失證件而產生的後果自負)、本人身份證、户口雹圖章,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原發證機關領取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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