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建房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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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等諸多因素的限制,樟皇村自從2000年以來沒有見過一間房屋,農村建房問題已成為樟皇村的一個頑疾,一方面造成了農民沒有土地建房,在一定程度上也助推了農村違法用地蔓延。為此,今年以來,我村把加快農民住房改造建設作為改善民生、推進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全力破解農民建房難,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今年以來共拆除舊房、違章建築27多間,審批房屋27套。本文就樟皇村農村建房存在的主要問題,對農村建房問題提出若干思考。

農村建房調研報告

一、農村建房存在的主要問題

1、建房審批手續繁瑣,時效較長

目前農民建房的正常審批程序,一般是農民先打建房申請報告給村裏,由村裏統一送到鎮(鄉)、街道,再向國土資源部門領取農户建房審批表,而後又要先經過規劃部門逐級審批,再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從建房用地申請到審批,少則幾個月,多則一兩年的時間,造成部分村民對建房審批產生不滿。

2、存在建設亂、違章建築等現象

樟皇村居民點佈局分散,沒有形成集中佈局的勢態。農民根據自己喜好,自行零散建設,建設無序,往往或呈“線性擴張”,村內道路修到哪裏,新房就建到哪裏,沿路臨街搭建生產性、經營性用房比較普遍。雖然這幾年政府相關部門加大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建房的管理力度,但由於缺乏有效的手段,農民建房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現象仍十分突出,存在違法搭建、擅自加層等違法現象。

3、建房資金短缺突出

一是資金儲備不足。樟皇村農民年均年收入約9000元,大部分農民收入較單一,建房資金主要來源於打工收入。按目前農村居民家庭收入計算,建好一幢房子,至少要花費農民家庭10-15年的積蓄,對於一般家庭來説,用於建房資金儲備並不充分。二是資金保障困難。農村建房也是一項面子工程,經濟實力好的在造,條件差的借錢也在造,耗盡了積蓄,透支了生活。面子工程導致了很多“空心樓”、“爛尾房”的產生,有的新建房建了多年還是毛坯房。三是資金浪費嚴重。受迷信思想影響,怕周邊高出自家的房屋破壞了自家的風水,鄰里之間相互攀比,遠離了建房的初衷,建造了超過使用目的和承受能力的住房,新房建成後,二樓以上普遍長年空置。

4、影響社會和諧事件增多

一是鄰里糾紛增多。主要為:部分村民受迷信思想影響,常常與鄰里比台階、爭柱頂的高低,造成通風采光等方面的不便,引起鄰里糾紛;部分村民為了佔用道路等公用地而與鄰里糾紛不斷;還有不少因宅基地權屬問題而引發各種糾紛。二是幹羣關係緊張。在農村宅基地審批過程中,存在着工作流程不透明,處理問題不公正現象,公共設施改造、投資計劃等項目缺乏監督,村級財務支出公開不及時,不具體,不全面,導致羣眾對幹部不信任,從而造成幹羣關係緊張。三是安全隱患增多。農村建房工程一般由當地施工隊伍承建,無資質、無圖紙、無完整安全設備的“三無型”施工隊是農村住房建設的主力軍。建房中所使用的建築工具多是一些原始或比較簡陋的建築工具,建築用料全憑施工經驗測算,建房、承包人和施工人員安全意識不強,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導致在農村建房中安全事故時有發生。

二、原因分析

1、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目前,農村經濟發展較快,農民要求改善居住條件的願望也相對比較迫切,加上上世紀八十年代出生的人口到了結婚高峯期,以致農民建房需求相對比較集中。主要是國家實行“地根”緊縮政策,政府可安排的土地總量大為減少,使得農村個人建房土地指標分配不夠到位。

2、農民自身的法律意識、房屋安全意識淡薄

長期以來,農民在興建房屋時往往僅滿足於“居有其屋”,對於房屋是否要規劃、設計、報建、驗收等,均未能有足夠的認識,認為“無所謂”。 又由於相關政策法規宣傳不夠,《城鄉規劃法》的宣傳工作也未深入到農村,農民自身的法律意識、房屋安全意識淡薄。

3、規劃佈局缺乏銜接

由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編制不同步,在編制規劃時又沒有充分考慮農民建房需求,導致許多村莊周邊沒有預留相應的建設用地。兩個規劃不統一、不銜接,使許多農民建房不能同時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村莊規劃審批權在地方政府,調整相對容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用地佈局的調整審批權在省政府,調整較難,如涉及基本農田調整還要報國務院批准,要調整就更難。新村選址涉及基本農田無法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建設用地農民又不願去,農民建房受到很大制約。

4、規劃建設管理存在缺位現象

鄉鎮綜合體制改革以後,鄉鎮城建辦這一機構被撤銷,一般僅僅是在鄉鎮社會事務辦設1-2名城建幹事,或者改制成鄉鎮建設服務中心(屬於一種中介組織)。鄉鎮一級的城建部門,無人員、無經費、無行政執法權,而縣建設部門人員經費有限,鞭長莫及,農村鄉鎮村莊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出現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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