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事故應急預案(通用6篇)

來源:文萃谷 1.15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人身事故應急預案(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人身事故應急預案(通用6篇)

人身事故應急預案1

1.應急指揮中心:綜合管理

2.應急電話:xxxxx

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綜合管理部、武裝保衞部、職工醫院

4.相關部門工作職責:綜合管理部負責現場指揮、應急救援物質的準備工作、應急措施的落實、設備設施的處理及對外聯絡和具體協調工作,武裝保衞部負責組織和指揮搶險及現場保衞警戒,職工醫院(87657414)負責人員救護。

5.應急措施

5.1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嚮應急指揮中心報告,並迅速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急救。

5.2應急指揮中心指揮封鎖事故現場,穩定現場及周圍人員的情緒,防止發生慌亂,設立安全區,派專人監護。

5.3如系裝備導致的人員傷亡、綜合管理部應對設備設施進行處理。

5.4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中毒事故,按危險化學品泄漏、中毒事故應急響應預案處理。

5.5發生輻射傷害事故,按重大輻射傷害事故應急響應預案處理。

5.6發生交通事故按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處理。

5.7發生觸電事故,先切斷肇事電源,立即嚮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再對傷員進行救護,若傷者已無呼吸、心跳,則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復甦急救;並迅速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急救。

人身事故應急預案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因各種不安全因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常州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國務院第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指人身傷亡事故,是在公司內生產過程中造成重傷及以上的人身傷亡事故、公司交通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中所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第三條:在公司統一領導下,提高員工對防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救援的知識,發動和依靠員工,不斷完善各項防人身傷亡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理措施,從思想上、組織上、物質儲備上和技術力量上做好充分的準備。一旦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等突發事件,能迅速作出應急救援的反應,及時動員和組織公司員工積極投入搶險救災,減少人員和設備的損失,維護公司的穩定運行。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公司領導統一指揮、高效協調、部門負責、協同處理。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時過程中,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

第五條:公司成立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總指揮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生產副總經理和相關分管工作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各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

第六條: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下設五個工作組、一個救援搶險隊:

1、現場警戒保衞組,由保安隊負責。

2、現場搶救組分別設在以下部門:

(1)、生產現場安全事故由生產經營部負責。

(2)、火災事故由生產經營部負責。

(3)、食堂中毒事故由人事行政部負責。

(4)、道路交通事故由人事行政部負責。

3、醫療救護組,由人事行政部負責。

4、物資保障組,由物資部負責。

5、善後處理組,由人事行政部負責。

6、救援搶險隊,由保安隊及公司義務消防隊組成,人事行政部負責。

第七條人身傷亡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人事行政部,其主要職責如下:

1、協調各組的工作,形成有效的指揮體系:協調各方力量,形成合力;

2、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到最低程度;

3、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4、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出現的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相應的調整與補充;

5、根據事故發展處理情況,如有繼續危及周圍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根據事故發展處理狀況,如需藉助社會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指定專人積極聯繫,同時配合做好救援前期準備工作;

7、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8、做好穩定公司生秩序和傷亡人員及其親屬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9、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10、根據事故處理情況,授權公司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事故處理綜合信息。

第三章通告與應急響應

第八條通訊聯絡

1、應急救援指揮部電話:白天,晚上

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

3、蘇州市急救中心電話:120

4、蘇州市火警電話:119

第九條即時報告

人身傷亡事故發生後:

1、發生事故的班組必須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用電話報告所在部門領導,由所在部門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給人事行政部、公司分管領導,再由人事行政部根據規定逐級上報市安監局和各股東方安監部門。

2、對夜間發生的事故,發生班組必須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用電話報告所在部門值班人員或當值值長,由所在部門值班人員或當值值長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給公司分管領導。對發生的交通事故,所在車輛的駕駛員應立即向交警部門彙報(如所在車輛的駕駛員受到傷害,車上的公司員工承擔彙報的義務),並同時向所在部門領導彙報,由所在部門領導向公司分管領導彙報。

3、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害情況、事故的發展的趨勢;

(3)事故搶救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4)需要公司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第十條人身傷害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部門、班組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在報告的同時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第十一條應急響應

(一)人身傷害事故發生後,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應及時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預案,並根據規定及時將事故搶險情況向上級彙報。

(二)保安隊應當做好公司內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及人員疏散工作。

(三)事故發生部門、班組或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第四章事故現場恢復與結果

第十二條當現場人身傷亡事故救援行動結束,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指定部門進行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警戒解除。

第十三條當現場人身傷亡事故救援行動結束,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授權專人宣佈終止應急救援、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第十四條根據人身傷亡事故的性質,成立相應的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展開調查、處理等工作。

人身事故應急預案3

一、組織機構

應急處理總指揮:經理

應急處理副總指揮:副經理

成員:安全員、財務主管、裝卸隊長、裝卸班長、業務員

應急指揮部設在煤場辦公室:xxxxx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

(1)、組織制訂並批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隊伍訓練演習;

(3)、保證搶險所需經費並配置必要的物資、設備;

(4)、決定發佈和解除應急救援信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行動,必要時作出請求有關方面援救的決定。

(5)、向上級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6)、總結事故教訓。

三、事故現場的應急措施

副指揮在人身傷亡事故發生初期、公司應急預案啟動前,需要完成彙報、實施緊急救護、維護事故現場、維持正常運行等工作,這對後續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其具體工作有以下幾方面:

(1)人身傷亡事故發生後,由安全員指定專人維護事故現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嚴防二次傷害,同時上報應急處理總指揮。

(2)副指揮應指派專人引導相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

(3)副指揮根據事故現場實際情況,利用現場資源,採取可靠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如:火災撲救可啟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觸電事故可啟用《觸電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指定有經驗的人員在採取有效安全措施後對受傷害的'人員進行救護。

(4)事故現場人員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技能,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救護,如:心肺復甦(人工氧合)、外傷包紮等,同時應迅速聯繫就近正規醫院進行專業救護。

四、相關部門的應急措施

針對人身傷亡事故的特殊性,即人的生命受到傷害,以下相關部門應迅速採取措施:

(1)值班幹部在接到報告後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實施救治同時立即向公司應急處理總指揮報告,並應與當地120急救中心聯繫,請求支援。

(2)安全員及業務員在接到報告後,應迅速進入、封鎖事故現場,維護事故現場治安,並全面收集事故資料,引導外來救援人員進行搶救工作,協助醫務人員搶救傷員。

五、人身傷亡事故應急處理的實施

應急指揮部在接到人身傷亡事故報告後,應根據人身傷亡事故發生的實際情況適時啟動應急預案,各小組在接到通知後,進入應急狀態。根據人身傷亡事故的類別,執行以下處理程序。

(1)現場指揮組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維護正常的換裝作業,同時根據需要在事故現場設置隔離,並指派人員到現場進行巡視,採取措施,儘快控制起因物、致害物的狀態,在儘量保護事故現場的前提下,使其恢復至無害狀態,待查。

(2)安全員要封鎖事故現場,維護事故現場治安,並全面收集事故資料。

(3)醫療救護組應根據人員傷害情況,採取相應的救治措施,並應正確指導轉移受傷人員;救護人員在救治傷員過程中還要做好自我保護。

(4)其他專業組根據現場指揮組的實際需要,及時提供援助。

(5)善後處理組在事故發生後要做好受傷害人員家屬的接待、安撫及保險索賠工作。

六、及時填寫《事故處理整改書》,並上報有關部門。

人身事故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為及時、有效、迅速地處理由於機械傷害造成的人身傷亡事件,避免和減輕因機械傷害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根據《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危及事件管理工作規定》的通知精神要求,特制定《遼寧大唐國際錦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機械傷害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1.2本預案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以“保人身、保電網、保設備”為原則,以《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規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機械部分)有關內容為指導,根據電力生產的特點,結合實際情況而制定。

2概況

在機組檢修、設備改造,日常生產維護,對外承接檢修工程及機械加工工作中,因執行制度不嚴、安全技術措施不認真落實、少數員工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護不強、習慣性違章時有發生等原因均有可能造成機械傷害。

3應急預案內容

3.1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3.1.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機構成員:

3.1.2指揮部職責:

事故發生後,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負責組織有關部室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在發生機械傷害人身傷亡事件後,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本預案規定程序,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事故處理,必要時向地方政府彙報。

負責向集團公司和分公司彙報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組織和提供在搶險過程中善後處理工作的物資和車輛供應

3.1.3各成員職責

明確本應急預案修訂週期及日常檢查工作。

組織對本應急預案進行演練。

根據事故報告宣佈啟動本預案。

當危及狀態消除,宣告應急行動結束。

負責發生事故後(原因、處理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及經濟損失情況),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工作。

3.1.4應急通訊:

領導小組組長xx辦公室電話xx手機xxxx

副組長xx辦公室電話xx手機xxxx

xx辦公室電話xx手機xxxx

xx辦公室電話xx手機xxxx

xx辦公室電話xxxx手機xxxx

日常管理辦公室安監部辦公室電話安監部部長:xx手機66061

公司火警(消防隊)電話社會火警電話119

公司醫務室電話市醫院急診電話120

公司總機電話公司值班電話(值長)

3.2危急事件的預防

3.2.1各級人員在作業工作中均應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機械部分)“31條”“35條”“36條”“37條”的規定。

3.2.2機械加工工作中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加工設備的性能和正確的操作方法,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2.3使用工具前應進行檢查,不完整的工具不準使用。

3.2.4大錘和手錘的錘頭必須完整,且表面光滑,不得有歪斜、缺口、裂紋等情形。大錘及手錘的手柄必須裝設牢固。

3.2.5不準戴手套或單手掄大錘,掄大錘時周圍不準有人靠近。

3.2.6用鑿子鑿堅硬物體時(如各種金屬、水泥等),必須配戴防護眼鏡,必要時裝設臨時安全圍欄,以防碎片打傷人。

3.2.7銼刀、手鋸、木鑽、螺絲刀等工具手柄應安裝牢固,沒有手柄的不準使用。

3.2.8砂輪必須進行定期檢查。砂輪應無裂紋及其它不良情況。

砂輪機必須裝有鋼板製成的防護罩。禁止使用無防護罩的砂輪機。

3.2.9使用砂輪機研磨時,應戴防護眼鏡。用砂輪機磨工具時應使火星向下,不準用砂輪側面研磨工具。

3.2.10使用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鋸片的側面,鋸片應緩慢靠近被加工物體,不準用力過猛。

3.2.11使用鋸牀時,必須把鑽孔的物件安裝牢固,不準戴手套操作。

3.2.12使用鋸牀時,工件必須夾牢,長的工件兩頭應墊牢,以防止工件鋸斷時傷人。

3.2.13各種加工機械附近要設有明確的操作注意事項。

3.2.14在清理金屬碎屑時,必須等轉動設備停轉才可清理。不準用手直接清理,要用專用工具。

3.2.15在設備檢修和正常維護過程中應做好以下工作:

為了保證有安全的工作條件和設備的安全運行、防止事故發生,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因為在工作票的欄目裏,對於每項的要求都比較嚴謹,從工作負責人的確定到工作地點及內容,工作開工時間到結束時間的計劃安排,必須採取的安全措施一應俱全,為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奠定可靠的基礎。如不執行工作票制度,就不可能有完善的安全措施,所檢修的設備與運行設備無法隔斷,人員與設備的安全無法保障,事故隨時都有發生的可能。

作業前應認真進行作業風險預控分析,工作負責人根據作業內容、作業方法、作業環境、人員狀況等去分析可能發生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的危險因素,認真填寫作業風險分析表並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預防事故的發生。

3.2.16在燃料運輸量設備系統上進行檢修和維護作業時還應做好以下工作

在進行鬥輪機和推煤機的檢修過程中,應做好防止機器突然啟動的安全措施,切斷相關設備和電源,並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警告牌。防止起重作業更換液壓馬達時,鬥輪懸架必須用鋼絲繩和支架牢牢地固定在有可靠拉力的錨連接的鋼件上,嚴格檢查工器具、必須保證完好,起吊時檢修人員必須聽從起重工指揮。嚴禁站在吊車起吊臂和重物下方,物放平穩,防止落物傷人。懸臂前端安裝可靠支撐,鬥輪機體必須放在平穩的支撐上,防止傾斜傷人,由於鬥輪機龐大,將鬥輪機懸臂平放在煤堆上,工作人員應穿合適的工作服、工作鞋,繫好安全帶,在傳遞鋼絲繩時,應設專人指揮,並做好高處作業防墜落措施,工作區下面禁止站人、懸臂在下限位時、滾筒上至少有5圈鋼絲繩,上限位時滾筒上至少有3圈鋼絲繩,空跑道位置,鋼絲繩固定點牢固可靠,否則將會傷害工作人員和損壞設備。在推土機消缺過程中,上下要小心,抓牢把手時方可上下以防滑跌傷人。對煤堆上形成的陡坡、懸崖在未消除前,推煤機不得靠近。

在檢查和清理輸煤設備時,應防止人身觸及皮帶或其他轉動部位。禁止在皮帶上行走和傳遞工具。拆卸逆止器時,應注意皮帶上是否有餘煤,防止發生倒轉,必要時應卡住皮帶。在斜坡皮帶更換託輥時,應注意防止託輥掉落,順勢滾下傷人。搬運十字滑塊、逆止器等重物時,應防止突然掉落砸腳或擠手等

定期對翻車機遷車台、空車調車機牽引鋼絲繩進行檢查,加塗潤滑脂。

用工器具時,如:手拉葫蘆、電動葫蘆、千斤頂、鋼絲繩、梯子、手提式電動工具、安全帶等應進行測試,符合質量標準方可使用,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作廢。電動葫蘆只限於熟悉使用方法,並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的人員使用。

3.3應急預案的啟動

日常管理辦公室人員接到機械傷害通知後,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組織處理事故,並宣佈啟動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通訊保持隨時暢通。

3.4危急事件的應對

3.4.1必要物資準備

工作服及手套。

安全帶、安全帽、工具包。

安全隔板、臨時遮欄。

警示牌。

機組大、小修及複雜的檢修、機械加工項目,公司醫務室派醫生和護士到現場值班。

3.4.2危急事件的應對

當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後,現場作業人員應及時彙報機械傷害人身傷亡事件應急日常管理辦公室,同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迅速判明受傷者的部位,聯繫公司醫務室和撥打120急救電話,必要時可對受傷者進行臨時簡單急救。

日常管理辦公室人員接到通知後,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組織處理事故,並宣佈啟動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通訊保持隨時暢通。

日常管理辦公室人員判明情況後及時彙報機械傷害人身傷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接到通知後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處理事故,並根據情況向集團公司、分公司、市安委會彙報。

危急狀態消除,由日常管理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宣佈應急行動結束。

3.5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3.5.1現場作業人員應配合醫療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安監部門人員應做好現場的保護、拍照、事故調查等善後工作。

3.5.2現場的事故處理工作完畢後,應急行動也宣告結束。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屬正常工作範圍

人身事故應急預案5

為有效控制因突發事故,給職工帶來意外的傷害後果,能組織起高效的搶救排險工作,防止事態的擴大。現根據我站實際,特擬訂如下應急方案。

一、站安全領導小組立即轉化為現場指揮領導小組。

二、搶救工具:蘇E—T4952。

三、值班電話:xxxx(白天)xxxx(夜間)

四、具體分工:

1.組長負責安排有關人員開展搶救工作的同時,將事故原因或傷亡情況、發生事故時間向公路處領導或有關部門彙報。

2.副組長具體安排好搶救人員和搶救設備,同時聯繫傷亡職工的家屬,做好安撫工作。

3.組員和當班的徵稽人員及行政人員,一部分負責搶救傷員,其餘人員保護好現場,維持好秩序,保障收費工作正常進行。

五、具體要求:

1.白天發生傷亡事故,領導小組成員要積極履行職責,全力以赴投入到搶救工作中。

2.夜間發生傷亡事故,現場人員要及時彙報值班人員,值班人員要將傷亡情況、事故原因等情況向站領導詳細彙報,同時組織當班徵稽人員開展搶救工作。

3.站領導接到值班人員的彙報後,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同時通知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開展好事故處理和善後工作。

4.根據不同的事故性質,應採取相應的搶救措施。

A.電氣事故:先切斷電源,然後搶救傷員,做好標記。

B.液化氣中毒事故:先關閉液化氣閥門,打開門窗通風,若中毒嚴重,立即採用人工呼吸等有效辦法進行搶救,同時送往醫院治療。

C.交通事故:立即報警,扣留肇事車輛。需搶救傷員時,應立即攔截車輛(本單位無車輛時),將傷員送往醫院治療,在移動傷員時,應做好標記,保護好現場,待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完畢後,撤消現場。

人身事故應急預案6

一、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事故類型。

(1)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

(2)梯台墜落造成的人員傷亡。

(3)人員觸電造成的人員傷亡。

(4)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

(5)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

(6)遭遇搶劫造成的人員傷亡。

2、危害程度分析。

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人員傷亡事故應急預案可與其他有可能涉及人員傷亡的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二、應急組織人員和職責。

1、加油站經理(xxx)負責現場的總體協調指揮。

2、加油站核算員(xxx)負責通訊、報警聯絡。

3、加油站前庭主管負責現場組織人員進行現場處置。

4、加油站其他當班員工負責執行現場指揮的調配,完成交辦的任務。

三、預防與預警。

發現險情,經過加油站當班前庭主管以上任意一名管理人員確認險情後,即啟動應急處置程序。加油站經理(或前庭主管)應當根據現場情況和事態的發展,命令加油站核算員向不同級別的上級領導報告。

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119、120,如果事態擴大,情況緊急,要及時與周邊企業、附近居民小區街道辦事處聯絡,告知加油站出現的緊急情況,請求配合疏散及救援。

(1)緊急情況的類型(火災、天然氣泄露、燃油外溢、人員受傷等)。

(2)事發加油站的名稱、地址。

(3)報警人姓名、報警電話號碼。

四、應急處置措施。

(1)當傷員傷勢較輕時,可由現場臨時醫療小組就地處理;致命或嚴重的傷害應由核算員及時撥打120求助,現場工作人員應協助醫護人員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2)必要時停止營業並及時將相關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五、應急結束。

確認傷亡人員得到妥善安置後,由站經理向上級領導彙報,得到同意後終止應急處置程序。

六、應急物資和裝備保障。

根據加油站管理規範配備的消防器材及物資,萬里樂加油站應確保應急物資的有效性。同時依託當地社會資源及聯防組織。

七、附則。

1、演練要求。

(1)每年年初,由西南片區公司負責對全站員工進行一次應急預案專項培訓。培訓計劃、材料、試卷應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並備案。

(2)新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萬里樂加油站的安全培訓。

(3)安全培訓時間累計不得少於40小時,培訓要做好記錄。考試採取閉卷形式,由站經理主持。考試不合格者應重新培訓。

2、預案修訂和完善。

萬里樂加油站應急小組組織對專項應急預案進行修訂。無特殊原因,每年度對專項應急預案進行一次修訂。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的相關法律法規頒佈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實施;

(2)通過應急預案演練或經突發事件檢驗,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應急預案中組織機構發生變化或其它原因。

預案修訂須經上級公司審批或專業部門重新進行風險評價批准後,方可實施變更。

3、預案的實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