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

來源:文萃谷 2.69W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

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1

一、主要目標

通過對留守孩子問題的調查、分析與研究,找到影響留守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因,依據學校留守兒童活動室,心理諮詢室,有針對性的開展行之有效活動,為留守孩子營造健康、快樂、平等、和諧的成長環境。

二、主要工作:

1、開學初,各班收集“留守兒童”名冊,建立“留守兒童”檔案,掌握“留守兒童”的相關情況。

2、定期召開“留守兒童”監護人會。落實“留守兒童”的教育和管理責任。

3、學校通過少先隊、學生會等組織,開展“一幫一”、“手拉手”等互助活動,增進同齡人的瞭解,彌補親情和關愛的不足,讓留守兒童對生活充滿信心。

4、設置“親情電話”,利用學校設置的“親情電話”,安排孩子和家長定期交流、溝通,讓孩子瞭解父母工作的辛苦,理解父母,刻苦學習。

5、強化規範教育,開展“五個一”活動:改正一個缺點、做一件好事、交一份好答卷,為學校添一份光彩,做一個好學生。

6、班級每月召開一次“留守兒童”會,關心他們的學習,瞭解他們的生活情況並對他們進行心理健康教育。

7、建立關愛幫扶制度。在留守兒童中確立重點幫扶對象,通過開展獻愛心和為留守兒童聯繫愛心協會等活動,為貧困的留守兒童解決生活費。

8、加強班主任工作。班主任經常瞭解“留守兒童”的思想和心理狀況,對待“留守兒童”要有愛心。不能諷刺、挖苦和歧視表現不好、學習成績欠佳的“留守兒童”。建立談心制,做好談心記錄。

9、建立健全教師與留守兒童的談心制度,學校本着“關愛班級留守兒童”原則,將留守兒童分解給相應任課教師,要求各任課教師每月同留守兒童談心一次,並做好記錄,針對留守兒童存在的問題,着重進行矯正和幫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10、注重對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教育,針對品德行為偏差和心理障礙的留守兒童,各班主任要積極開展心理諮詢活動,瞭解留守兒童的心理狀況,積極開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進行心理疏導,使留守兒童感到備受尊重,感受生命成長的快樂與幸福。消除不良情感,體驗、樹立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培養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

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2

為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教育關愛保護工作,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現將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落實。

一、高度重視農村留守兒童教育關愛保護工作

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近年來,隨着城鎮化進程快速推進,農村地區不同程度出現留守兒童現象,這些孩子與父母長期分離,缺乏親情關愛和有效監護,容易出現心理健康問題甚至極端行為,遭受意外傷害甚至不法侵害,影響兒童健康成長和社會和諧穩定。各中國小校、幼兒園、青少年活動中心(簡稱學校,下同)要從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民族未來、教育公平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農村留守兒童教育關愛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積極發揮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把關愛留守兒童作為一項義不容辭的重要任務,統籌社會各界資源,協調各方力量,共同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工作。

二、切實改善農村留守兒童教育條件

優先保障農村留守兒童的住宿需求。繼續實施“全面改薄”,促進寄宿制學校合理佈局,切實加強寄宿制學校配套建設,積極改善學生食宿條件,優先滿足留守兒童的住宿需求,確保每一位寄宿生都有一個標準牀位,確保學生宿舍、食堂、廁所、飲水、洗浴等生活設施滿足需要。各校要足額配備寄宿制學校生管人員,通過配備校醫或與當地醫療衞生部門建立協作關係,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合理安排膳食結構,保障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各寄宿制學校要逐步盡力改善學校的寄宿條件,有效解決留守兒童學習生活、親情關愛等具體問題。

三、進一步完善農村留守兒童管理制度

1.完善留守兒童檔案與學籍管理。各校要對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情況實施全程管理,為每位留守兒童建立專門檔案,全面掌握留守兒童信息,並做到“三個清楚”:即清楚留守兒童的基本情況,清楚留守兒童父母的務工地點和聯繫方式,清楚留守兒童的臨時監護人姓名、地址、聯繫方式。在新學期學生報到時,要認真做好留守兒童入學管理工作,全面瞭解留守兒童學籍變動情況,將保障留守兒童按時入學作為控輟保學工作的重要內容。在家長返鄉的高峯期加強家校聯繫,及時變更、補充檔案資料,辦理相關手續,動態監測留守兒童成長情況,為及時跟進教育關愛工作提供基礎。

2.建立強制報告機制。各學校及其工作人員要樹立強制報告意識,在工作中發現留守兒童脱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的,應當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民政部門報告。

3.完善留守兒童結對幫扶制度。各校要發動學校教職工和社會各界人士共同組成愛心團隊,多形式開展“愛心媽媽”等結對幫扶活動,為留守兒童提供生活照顧、思想交流和學習輔導,構建全社會關心愛護留守兒童的氛圍。

4.完善家校溝通交流制度。各校要建立完善班主任、結對人員定期聯繫留守兒童父母制度,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加強與父母的情感聯繫和親情交流,提高教育與幫扶工作的實效性;要加強家長學校建設,通過建立“家教講師團”,編印家教資料,針對性地開展培訓,提高留守兒童父母(監護人)和結對幫扶人員的教育能力。

四、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心理健康、道德法制和公共安全教育  加強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教育。

1.各校要加強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建設專兼結合的心理健康教師隊伍。班主任和心理教師要密切關注留守兒童的思想動態和情感表現,主動迴應其心理訴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心理疏導,引導留守兒童積極參與學校體育、藝術、社會實踐等活動,融入學校生活,緩解其孤獨情緒,並加強對學習困難留守兒童的教學輔導,激發其學習興趣,提高其學業水平。

2.加強留守兒童道德法制和公共安全教育。各校要認真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普及法律知識,預防和打擊侵害留守兒童人身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各校要聘任法制副校長、輔導員,加強法制、安全教育,預防違法犯罪現象和侵害現象發生;學校要實施安全教育地方課程,組織安全演練,重點提高留守兒童安全防範意識,增強自救自護、應急避險能力。

五、加強農村留守兒童教育關愛保護工作的保障措施

1.各校要認真落實免費義務教育和教育資助政策的保障,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相對集中學校教職工的專題培訓,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員關愛照料農村留守兒童的能力。教育體育局將把農村留守兒童教育關愛工作列入“兩項督導”“教育強旗”評估辦法標準,列入督學責任區督導範圍,進行督導落實。

2.各校要把農村留守兒童教育關愛工作做實做小做細,結合本校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樹立先進典型,及時總結經驗,開展宣傳推廣,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推動當地留守兒童教育關愛工作更上新台階。

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3

一、建立“留守兒童”動態檔案

為了加強“留守兒童”管理,我校建立了留守兒童檔案,要求各班通過調查、家訪、與家長或監護人聯繫溝通等形式,全面調查掌握“留守兒童”的學習、生活情況,建立起“留守兒童”詳細的檔案,同時,對留守兒童個人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補充、更改變動情況,便於管理。

二、營造“家庭式”的校園文化氛圍

為了使留守兒童感覺家庭的温暖,學校本學期將開展“留守兒童”座談會、“我是能幹的好孩子”自理自護系列和“同在藍天下,快樂共成長”主題黑板報、書畫和寫作比賽,營造了關愛留守的濃厚氛圍。同時,要求各校建立班主任“代家長制度”;組織非留守兒童與留守兒童共同整理一次家務、共做一頓飯、共過一個生日;組織愛心家庭與留守兒童歡度週末;開展“青年文明號”與留守兒童手拉手。通過這些大手拉小手,小手拉小手活動,深入留守兒童的學習生活,營造“家庭式”的校園文化氛圍。

三、開展感恩教育系列活動

學校在開展關愛留守兒童活動中,不但要關心他們的生活、學習,也要讓他們學會關愛別人,學會感恩。為此,學校要組織留守兒童聆聽關於感恩教育的專題講座,讓他們在感受學校温暖的同時,珍惜現在擁有的幸福生活。還可以組織他們開展“我為父母分憂愁”主題班會,通過為家庭、社會學校做點好事,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塑造他們一顆仁厚的愛心。

四、開設“二線一室”

為了加強留守兒童與父母之間的心靈溝通,學校爭取在本學期開通“親情熱線”(電話熱線),讓外出務工家長定期與子女通電話;開通“教師熱線”,讓外出務工家長可隨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架起留守兒童與父母之間聯絡親情的橋樑。

設立“心理健康諮詢室”,安排有經驗的教師擔任心理醫生,及時幫助“留守兒童”解決心理上的困惑。同時還以“師愛助你成長”為主題深入開展有助於留守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的各類活動,如主題班(隊)會、“您在他鄉還好嗎”書信競賽活動、集體生日、法制安全講座以及“我為留守生獻愛心”活動等,讓留守兒童充分感受到來自學校大家庭的温暖。

五、開展結對幫扶

1、給予學習上的幫助

結對幫扶人員(可以是任課教師、當地部門與組織的工作人員或是“代理媽媽”、“愛心媽媽”)及時掌握留守兒童的思想動態,具體分析學生的學業情況,制定學習幫扶計劃,明確幫扶時間、內容和階段性效果。每個留守兒童由任課教師牽頭確立一名學習小幫手,協助幫扶留守兒童的學習。

2、注重生活照顧

學校將家庭困難的留守兒童按政策納入照顧對象,提供生活補助等方式,確保他們完成義務教育。結對幫扶人員或任課教師平時對留守兒童要“多看一眼,多問一聲,多幫一把”。留守兒童患病時,結對幫扶人員及時送診,悉心照料。

3、注重活動安排

結對幫扶人員或任課教師要組織留守兒童參加主題班會、團隊、社會實踐、演講比賽、文藝演出等各種活動,讓留守兒童在歡樂和睦、積極向上的環境中學習成長,增強學習、生活的自信心。讓留守兒童通過集體的温暖彌補親情缺失對其人格發展的消極影響,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養獨立生活能力。

4、注重健康教育

學校要特別關心留守兒童的身體健康,在季節轉換之際要提醒他們添加衣物,預防感冒,在假期來臨時要吩咐他們注意各種安全,把對他們的身體健康教育列入工作議程。還有,學校在安排心理教育課時,每個班級每週至少開設一節,或者把心理健康教育滲透到各個學科的教學中,並把該項工作納入教學常規管理。任課教師要圍繞留守兒童的心理諮詢與矯正、思想與情感、獨立生活和體諒父母等內容開展教育,使留守兒童體驗到生命成長的快樂與幸福,消除不良情感體驗,樹立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培養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

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4

為進一步加強播揚鎮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為廣大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創造更好的環境,根據《中共化州市委化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化發〔20xx〕2號)要求,現根據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嚴格按照中央、省、市各級決策部署,以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強化各項保障措施,形成政府主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長效機制

(一)建立“大手拉小手”結對幫扶制度。全面落實“代理家長”制,確保每名留守兒童都有義工隊隊員擔任“代理家長”,要求“代理家長”做到“三知”和“三多”,“三知”即知留守兒童基本情況、知監護人情況、知其父母外出務工情況;“三多”即在生活上多細心照顧、學習上多悉心指導、心理上多耐心引導。建立跟蹤服務制,各“代理家長”每月至少要與留守兒童家長聯繫一次,每月至少兩次去到留守兒童家中走訪和慰問。

(二)建立談心交心制度。學校教師每週至少與留守兒童談一次心,與他們進行零距離交心,瞭解他們一週的學習、生活、情緒、身體等方面的情況,交流感情,培養學生良好的心態和健康的心理。

(三)建立家校互動制度。班主任要堅持對留守兒童進行家訪,每學期至少要到所負責班級的留守兒童家中進行家訪一次,加強與代理監護人聯繫與溝通,及時向監護人彙報他們在校情況,瞭解他們在家生活情況,共同關心留守兒童成長。學校每月召開一次留守兒童監護人會議,對留守兒童的監護人進行培訓,加強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

(四)建立定期開展活動制度。根據實際,義工隊每月至少開展一次主題關愛活動,每逢元旦、春節、“六一”等重大節日都要開展應節的主題活動,讓留守兒童能時刻感受到節日的氣氛和社會的關愛。學校每月舉辦一次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等講座,教育留守兒童遵紀守法,瞭解安全常識。

(五)建立為留守兒童免費體檢制度。為保障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由義工隊的醫生、護士為他們進行每年一次免費上門體檢,對他們進行全面的身體檢查,以便及時瞭解孩子的身體發育情況。

三、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居)委會、機關單位、中國小校要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相應地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統籌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

(二)配強工作力量。教育、司法、婦聯、團委等職能部門和羣團組織要加強協調和配合,形成合力,推動關愛工作紮實開展。積極發揮義工隊作用,協助開展各類關愛活動。整合社會各方力量,多渠道籌措資金,支持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妥善解決人員、經費等問題,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三)強化法制保障。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鎮司法所要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法律維權服務,維護農村留守兒童合法權益。

(四)強化宣傳引導。開展形式多樣的留守兒童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宣教工作,強化政府主導、全民關愛的責任意識和家庭自覺履行責任的法律意識,營造全社會關愛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

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5

我校共有教學班18個,743名在校學生。其中留守兒童122人,佔總人數的16.4%。為加強對我校留守兒童的關愛、教育、管理,從思想上疏導、學習上輔導、言行上引導,並在生活上予以幫助,讓留守兒童感到學校就像家一樣温暖,讓留守學生和其它孩子一樣幸福健康地成長,讓留守兒童“留守不流淚”,特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我區教育民生工程,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營造全社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切實為留守兒童成長營造健康、快樂、平等、和諧的生活學習環境,促進其全面健康成長。發揮學校、社會、團隊組織的育人功能,改善農村留守兒童生存發展狀況。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對留守兒童問題的調查、分析與研究,找到影響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辦法,狠抓落實,為“留守兒童”營造健康、快樂、平等、和諧的成長環境。

1、建立留守兒童檔案,使留守兒童建檔率達100%;

2、籌建“留守兒童”之家,為留守兒童創建和諧、舒適、愉快、温馨的家;

3、關愛留守兒童,在班級實行“一對一”結對幫扶活動,舉行“代理家長”、“師生結對”活動;

4、按上級文件要求嚴把目標,貫切執行。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機制,發揮學校主陣地的作用

制訂具體工作計劃,實施“留守兒童”教育工作方案,加強領導,總結經驗,樹立典型,推動“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和經常化。使學校真正成為學生學知識、學文化、不斷提高思想覺悟的主陣地、主渠道。

1、成立領導機構,明確職責分工。

成立關愛留守兒童領導小組,加強對留守兒童的統一領導和管理,保證各項工作要求全面認真落實到位。教務處、少先隊、總務處等部門要結合各自工作職能,加強上下聯繫和溝通,做到相互配合和協作,切實做好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2、建立留守兒童檔案和聯繫卡制度。

學校要認真調查研究,摸清留守兒童的底數,建立每個留守兒童的專門檔案和聯繫卡。其基本內容:學生的基本情況、家長姓名、家庭詳細地址、聯繫電話,家長務工單位詳細地址、聯繫電話,監護人或其委託監護人的職業、詳細地址、聯繫電話、身體狀況、年齡等。學校安排負責學籍檔案管理的人員對留守兒童的檔案進行管理,並根據學生變動情況,及時補充或變更聯繫卡的有關內容。通過聯繫卡制度的建立,加強學校與學生家長及其他監護人的聯繫,共同形成以學生為中心的關愛網絡

3、真情關愛,“三個優先”。

(1)學習上優先輔導。學校要從學習方面對留守兒童逐一進行分類、分組,落實到每一位任課教師。由任課教師具體分析學生的學業情況,制定學習幫扶計劃,明確幫扶時間、內容和階段性效果。每個留守兒童由老師牽頭確立一名學習幫手,教師要對結對幫扶效果進行定期檢查,建立進步檔案。

(2)生活上優先照顧。學校對留守兒童要多看一眼,多問一聲,多幫一把,使學生開心、家長放心。食堂要注意營養搭配均衡,有益身體發育。留守兒童患病時,要及時診治,悉心照料。

(3)活動上優先安排。學校要高度重視並認真組織留守兒童參加集體活動,或根據特點單獨開展一些活動,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養獨立生活能力。

4、實施教職工結對幫扶留守兒童制度,舉行“代理家長”、“師生結對”活動。

在留守學生中確立重點幫扶對象並配備幫扶教師和其他教職工。配對幫扶教師和其他教職工要經常與留守學生談心,隨時掌握留守學生的思想動態,引導他們健康成長。建立教職工關愛留守兒童成長日記,培養更多的優秀教師成為“代理家長”。教師要定期走訪與臨時監護人交流,及時反饋兒童的情況,幫助做好兒童的思想工作。讓留守兒童在老師、同學羣體中成長,對已缺失的家庭教育進行補償,使他們走出孤獨和憂鬱。

5、建立健全教師與留守兒童的談心制度。

學校要定期召開幫扶教師、留守兒童、監護人或委託監護人座談會。要求班主任每月與“留守兒童”談心一次,對少數學習嚴重滑坡、人格發展不健全、道德發展失範的“留守兒童”要制定個別教育管理方案,着重進行矯治和幫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6、開展人文關愛活動。

讓留守學生通過教師和集體的温暖彌補親情缺失對其人格發展的消極影響。通過定期舉行主題班會、團隊活動,舉辦書畫展、演講比賽、文藝演出等各種活動,組織留守學生積極參與,使他們生活在歡樂、和睦的氛圍中,找到回家的感覺,增強學習、生活的信心,體會到學習的快樂、成長的快樂。

7、建立關愛留守兒童的應急機制。

建立留守兒童、學校、家長(監護人)、政府之間完備的聯繫方式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留守兒童在校期間遇到突發事件,要30分鐘內告知委託監護人,1小時內告知在外務工家長,2小時內報告上級教育主

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6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營造全社會關愛留守學生的良好氛圍,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培養更多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對留守學生問題的調查、分析與研究,找到影響留守學生健康成長的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辦法,狠抓落實,為“留守學生”營造健康、快樂、平等、和諧的成長環境,同時,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大力宣傳,建立目標責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評制度,不斷提高廣大未成年人的綜合素質。

1、建立留守學生檔案,使留守學生建檔率達100%;

2、留守學生入學率、鞏固率均達100%;

3、關愛留守學生,在學校班級實行結對幫扶活動。

三、主要措施

1、成立領導機構,明確職責分工。

成立關愛留守學生領導小組,加強對留守學生的統一領導和管理,保證各項工作要求全面認真落實到位,切實做好關愛留守學生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建立留守學生檔案

學校認真調查研究,做好摸底工作,建立每個留守學生的專門檔案和聯繫卡。其基本內容:學生的基本情況、家長姓名、家庭詳細地址、聯繫電話,家長務工單位詳細地址、聯繫電話,監護人或其委託監護人的職業、詳細地址、聯繫電話、身體狀況、年齡等。

3、實施留守兒童關愛工程,構建校內外關愛網絡。

(1)、實施“3+2+1+1”模式關愛工程,組織師生結對互助幫扶活動。

“3+2+1+1”模式,即由3名普通學生、2名留守生、1名愛心家長和1名教師共同組成,由教師和愛心家長一起對這些孩子進行重點幫扶,定期對幫扶兒童進行學習輔導、生活支助以及心理上的瞭解、溝通。開展“親情對對碰活動”。讓被幫扶的留守兒童感受到親情的温暖,享受“不是親人勝似親人”的天倫之樂。另外,在“課外訪萬家”活動的大力推動下,對留守生進行入户走訪,瞭解他們在家的學習、生活情況,並與其監護人商討措施,共同教育。

(2)、關注兒童健康心理,開設“悄悄話”活動信箱。

學校結合本地方特色和學生認知水平,編寫了一套校本教材,分低、高兩個學段,每一學段分上、下冊,每一冊教材都融入了符合本學段學生年齡特點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識,安排教師專門對兒童進行不同階段的心理健康教育。鼓勵給老師同學寫“悄悄話”紙條,為師生搭建起彼此瞭解、互相溝通的有效平台,及時掌握他們的思想狀況,有的放矢地化解他們心中的困惑,給予他們精神上的動力,使他們保持積極向上的健康心理。

(3)、開展“親情互動”活動,架設交流、溝通的橋樑。

留守兒童的父母長年在外打工,為了彌補留守兒童缺失的親情,“留守兒童之家”特開通親情熱線電話和電腦視頻,讓他們能與父母面對面地談話、交流。並組織留守兒童配合學校開展“五個一”活動,即:每週一個電話,每月一封信,每月與班主任聯繫一次,每月與科任教師聯繫一次,每年至少回家一次。讓他們在與父母的交流中找回親情,感悟真情,以樂觀向上的心態面對人生。

(4)、充分利用學校網站和班級博客,搭建自由、開放的交流平台。

為了更好地讓留守兒童家長及時、如實地瞭解孩子在校各方面的表現及活動情況,學校將近期開展的活動及時上傳校園網站,並在各班級博客中開闢“留守兒童之家”專欄,設置本班留守兒童個人照片、信息資料及日記習作等,定期將每個兒童近期好的表現及存在的問題在博客裏公示出來,和家長們進行交流、溝通,構建“學校、教師、家長”三結合的教育模式。

4、豐富課餘生活,創造和諧關愛的成長環境。

為了豐富留守兒童的課餘生活,學校組織留守兒童開展各項活動。

(1)、安排“留守兒童之家”開放時間,讓留守兒童在活動室內自由活動,增進彼此感情,感受學校大家庭的温馨。

(2)、開設手工、繪畫、電子琴、籃球、乒乓球等興趣小組,每週二、週四下午,指派專業教師進行輔導訓練。

(3)、舉辦一次留守兒童生日聚會,讓他們充分感受到學校這個大集體的温暖。

5、定期評選留守少兒之星,增強榜樣示範力量。

學校每學期評選2次留守少兒之星,向全校學生宣傳他們的事蹟,號召全校學生學習他們自主自理、自強自立的精神。

6、開展“圓夢活動”,實現留守少兒小小的願望。

7、建立健全教師與留守學生的談心制度。

學校定期召開幫扶教師、留守兒童、監護人或委託監護人座談會。要求班主任每月與“留守學生”談心一次,詳細填好記錄卡,對少數學習嚴重滑坡、人格發展不健全、道德發展失範、涉嫌違法的“留守學生”要制定個別教育管理方案,着重進行矯治和幫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開展人文關愛活動。讓留守學生通過教師和集體的温暖彌補親情缺失對其人格發展的消極影響。通過定期舉行主題班會、團隊活動,舉辦書畫展、演講比賽、文藝演出等各種活動,組織留守學生積極參與,使他們生活在歡樂、和睦的氛圍中,找到回家的感覺,增強學習、生活的信心,體會到學習的快樂、成長的快樂。

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7

一、指導思想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諧社會建設,落實科學發展觀,更好地發揮學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進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教育,確保留守兒童在我校健康快樂的成長,使留守兒童家長放心,為社會的進步與穩定發揮應有的作用。結合我校留守兒童成長狀況及實際需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對留守兒童問題的調查、分析與研究,找到影響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辦法,狠抓落實,為“留守兒童”營造健康、快樂、平等、和諧的成長環境,同時,要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將目標落到實處。

三、主要措施

1、成立組織領導機構

①學校成立由校長、主任和班主任組成的“54321關愛留守兒童行動”領導小組。(見另一表格)

②分工負責,確保措施落實。加強對留守兒童的統一領導和管理,保證各項工作要求全面認真落實到位。

2、加強制度建設,確保方案實施

①制定關愛行動實施方案各班主任,領導成員人手一份,確保按方案逐步實施。

②定期召開會議,每月討論一次有關留守兒童的學習、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問題。

③將關愛留守兒童的工作納入班主任的常規工作,在《班隊工作手冊》中,每週要有工作安排,有關愛行動的記錄。

④將關愛留守兒童的工作績效與班主任考核掛鈎,在關愛行動中做出優秀成績的,年終給予優秀班主任的優先評選。

⑤年底各班都要認真總結經驗,寫一份關愛行動的小結。

3、加強關愛行動的計劃性,使關愛行動紮實有效開展。

①明確關愛對象:父母雙方在外連續打工3個月以上的農村兒童。

②明確工作內容:實施“54321”關愛行動:五即要做到“五個清楚”:基本信息、性格特徵、興趣愛好、健康狀況、父母及監護人聯繫方式清楚。四即“四個優先”:安全上優先教育和監護,學習上優先幫助和輔導,生活上有限關心和照顧,活動上優先參與和指導。三即“三溝通”與留守兒童本人,與在外打工的父母,與在家照看兒童的第二監護人保持溝通。二即雙管理:實行班主任與第二監護人協同管理。建立一即“一對一”的幫扶機制。努力營造留守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的優越環境,為在外打工的父母解決後顧之憂。

③明確關愛行動的具體目標:以幫助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為宗旨,以班級為關愛載體,以同學、教師、黨員為關愛的主體,以彌補留守兒童的感強缺失,提高道德修養和文化成為主要內容。

(1)學習上優先輔導。班級要從學習方面對留守兒童逐一進行分類、分組,落實到每一位任課教師。由任課教師具體分析學生的學業情況,制定學習幫扶計劃,明確幫扶時間、內容和階段性效果。每個留守兒童由老師牽頭確立一名學習幫手,教師要對結對幫扶效果進行定期檢查,建立進步檔案。

(2)生活上優先照顧。教師對留守兒童要多看一眼,多問一聲,多幫一把,使學生開心、家長放心。食堂要注意營養搭配均衡,有益身體發育。留守兒童患病時,要及時診治,悉心照料。要指導學生學會生活自理,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

(3)活動上優先安排。高度重視並認真組織留守兒童參加集體活動,或根據特點單獨開展一些活動,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養獨立生活能力。

4、開展幫扶活動

學校針對“留守兒童”的學習和生活情況,實行“一對一”幫助機制,每一位“留守兒童”都有一位老師和一名優秀的學生來共同幫助;積極開展“留守兒童手牽手”活動,增進學生之間的相互瞭解和交流;班主任每期開學的時候制定出本班“留守兒童”的幫扶計劃,平時作好記錄、期末寫好總結,讓他們在老師、同學羣體中成長,讓他們受到更多的監督、照顧與關愛。學校設立留守兒童親情電話,讓留守兒童定期與在外務工的父母進行親情交流。

5、建立談心制度

學校要定期召開幫扶教師、留守兒童、監護人或委託監護人座談會。要求班主任每月與“留守兒童”談心一次,詳細填好記錄卡,對少數學習嚴重滑坡、人格發展不健全、道德發展失範、涉嫌違法的“留守兒童”要制定個別教育管理方案,着重進行矯治和幫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積極開展人文關愛活動,讓留守學生通過教師和集體的温暖彌補親情缺失對其人格發展的消極影響。

6、注重心理輔導

針對品德行為偏差和心理障礙的留守兒童,班主任和課任老師要要與學生多談心,着重進行心理輔導,開展心理矯正活動。定期開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獨立生活教育和體諒父母教育,使留守兒童感到備受關愛,體驗到生命成長的快樂與幸福,消除不良情感體驗,樹立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培養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

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8

為進一步健全關愛留守兒童機構,切實改善農村留守兒童生存發展狀況,着力解決留守兒童面臨的突出問題,讓更多的留守兒童能夠學有所教、困有所幫、安全有護,健康有保,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及省市對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指示精神,堅持以人為本,積極探索關愛留守兒童的具體途徑和工作機制,逐步建立農村留守兒童健康發展的教育、監護、安全和服務體系,共同呵護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快樂生活,促進和諧羅河建設。

二、工作對象與主要目標

(一)工作對象

全鎮範圍內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務工半年以上,其與父母一方或與其他親屬生活的16週歲以下少年兒童。

(二)主要目標

積極構建黨委、政府主導、組織協調各部門共同參與的留守兒童關愛幫扶工作新格局。

1.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檔案。全鎮幼兒園、中國小留守兒童建檔率達100%,農村散居留守兒童建檔率達90%以上。

2.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掌握留守兒童特別是特殊困難的留守兒童狀況和需求,建立兒童動態監測檔案。

3.在留守兒童集中的各中國小建立兒童活動場所、圖書室、運動場所等關愛服務陣地,探索建立學校、家庭、村(居)相銜接的關愛服務網絡。根據兒童特點,組織開展可持續的關愛服務。針對特殊困境留守兒童需求,開展救助幫扶、實施營養改善等關愛服務項目。

4.加強對留守兒童家長及委託監護人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建立健全家長學校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採取措施,教育引導外出務工的家長和監護人承擔好教養子女的責任和義務,提升科學教養的能力和水平。

5.建立以鎮綜治辦為牽頭單位的法律保護網絡,積極開僻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加強有關兒童權益保護和家長責任及義務的法律宣傳教育工作,為留守兒童提供維權服務。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留守兒童檔案

建立每個留守兒童的專門檔案。其基本內容:學生的基本情況、家長姓名、家庭詳細地址、聯繫電話、監護人姓名及其關係、父母務工情況等。

(二)開展“三個優先”真情關愛活動

1.學習上優先輔導。各學校要從學習方面對留守兒童逐一進行分類、分組,落實到每一位任課教師。由任課教師具體分析學生的學業情況,制定學習幫扶計劃,明確幫扶時間、內容和階段性效果。每個留守兒童由老師牽頭確立一名學習幫手,教師要對結對幫扶效果進行定期檢查,建立進步檔案。

2.生活上優先照顧。學校對留守兒童要多看一眼、多問一聲、多幫一把,使學生開心、家長放心。食堂要注意營養搭配均衡,有益身體發育。留守兒童患病時,要及時診治、悉心照料。要指導寄宿學生學會生活自理,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

3.活動上優先安排。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並認真組織留守兒童參加集體活動,或根據特點單獨開展一些活動,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養獨立生活能力。一是重點開展對貧困留守兒童的黨員幫扶活動,通過動員社會力量、募集助學資金,幫助貧困留守兒童解決“上學難”問題。着力搭建親情溝通橋樑,建立“親情間”,組建親情微信羣,每週四下午4點至5點,專供留守兒童與遠方的親人進行視頻與語音對話,讓外出家長能與孩子及時溝通和交流,幫助留守兒童及時得到親情關懷。同時,聯合開展留守兒童周邊環境淨化行動,對網吧、遊戲廳、校園周邊車輛等進行綜合整治,為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二是打造留守兒童之家,桌子、椅子、圖書、籃球、排球、跳繩、跳棋、象棋、乒乓球、羽毛球等文體用品配備齊全,為留守兒童在放學後提供一個閲讀、交流、娛樂的空間平台,讓他們放學不孤單,每一位留守兒童都能健康、快樂地成長,處處感受到學校大家庭的温暖,努力營造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三是建立留守兒童監護人的教育指導機制,留守兒童較多的村(居)要宣傳普及家教知識,教育留守兒童家長及其臨時監護人切實承擔起教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要在留守兒童家長中廣泛開展“爭做合格家長”,“培養合格人才”的家教實踐活動,優化養育和監護行為。要利用節假日、農忙時節,組織召開返鄉家長會,引導留守兒童家長樹立正確的教子觀,掌握科學的家教知識。有條件的學校可以通過家庭教育網站,為留守兒童家長及臨時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輔導和諮詢服務。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組織機構

為使我鎮關愛留守兒童工作順利開展,成立由鎮黨委書記許利華同志為組長,鎮長侯福祥為常務副組長,主任科員汪鵬亞為副組長,吳瓊、熊新明、張新彪、桂先琴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汪鵬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日常事務。

(二)明確職責分工

1.鎮綜治辦:將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內容。協調有關部門依法打擊侵害農村留守兒童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農村留守兒童的合法權益。

負責視頻聊天室、活動室、圖書室等設備的添置。

2.羅河中心學校、中學:將留守兒童管理教育工作作為學校的重點管理內容。一是積極做好《義務教育法》貫徹落實工作,確保農村學前留守兒童入園需求;二是建立和完善各中國小住宿和用餐制度,確保安全、衞生,為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條件;三是建立留守兒童管理教育責任制、結對幫扶、溝通交流、寄宿優先等服務制度,設立心理輔導員,開設心理健康輔導課,保證農村留守兒童學校管理教育工作順利開展;四是利用節日和假期,召開農村留守兒童監護人會議,共同研究留守學生的教育管理問題。

負責提供視頻聊天室、談心室、活動室、圖書室場地,開設心理健康輔導課等素質教育課堂,設立心裏輔導員;學校要有專職老師分管留守兒童工作,對留守兒童實行一人一檔登記造冊管理,對家長的微信、務工地進行摸底,做到要有活動安排、活動計劃及年終工作總結。

3.鎮婦聯: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留守兒童社會宣傳工作,努力營造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一是做好留守兒童之家指導中心建設;二是切實開展好貧困家庭留守兒童的結對幫扶活動,精心組織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各項特色活動。

負責留守兒童工作的宣傳,牌子、管理制度上牆,宣傳圖窗欄的制定。

4.鎮團委、工會:積極開展“大手拉小手關愛留守兒童”活動,號召青年志願者積極開展形式多樣、內富豐富的關愛留守兒童為主題的幫扶和教育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實施“希望工程”等助學行動,保障貧困留守兒童的就學權利。

5.鎮、村掛點幹部:與在校教師實行留守兒童“代理家長”制,每月對所掛點留守兒童進行回訪,對特殊困難的兒童實行救助制。

(三)完善工作機制

要加強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建立健全活動室管理制度,不斷總結實施過程中的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積極加以宣傳和推廣,以更好地指導來推動項目的實施工作,為培養和造就更多的社會主義建設人才做出應有的貢獻。

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9

一、指導思想

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營造全社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培養更多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目標要求

1、提高留守兒童心理素質、開發潛能、培養健康品質、預防心理疾病、促進人格健全發展。增強留守兒童在學習、生活、人際交往和自我意識等方面的適應、自我調節、適當求助、健康成長的能力,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

2、在實踐及活動層面紮實推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政策、物質、環境、師資等相關方面形成長期運作、效果明顯、切實可行的“留守兒童心理健康關愛行動”工作機制。

3、進一步加強和推進政教處、少先隊組織在學校素質教育中的工作力度,為提高留守兒童綜合素質做出應有貢獻。

三、具體安排

1、倡導全校師生,為留守兒童獻出自己的愛心。開學典禮上,為貧困留守兒童搞一次募捐活動,讓他們感受到家的温暖。

2、在師生之間開展“手拉手、同成長”為主要形式的結對互助活動(同伴結對、師生結對)。

3、實行代理家長制,滿足留守兒童的心理需要。各教師代理兩位留守兒童的家長,定期與學生交談,瞭解其生活和心理上的需要,給學生以家庭般的温暖,從而使其安心學習。

4、各班組織本班“留守兒童”開展“兩地書親子情”活動,讓學生把學習、生活中的樂趣和困難告知父母,能與父母更好地溝通。(學校免費提供信封)學校在五月份將開展一次“給遠方父母一封信“為主題的徵文活動。

5、打開留守兒童心靈之窗,每月上一節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教育課,政教處開設心理諮詢,讓學生説説自己的心裏話,在教學樓下設立悄悄話信箱,每週五開信箱,閲後並給與回覆。

6、關注留守學生的生活和學習。每位教師需幫扶兩位留守兒童,做到隨時與孩子溝通交流,關注孩子的思想、學習、生活等各方面的情況。幫扶教師必須按照“三知、三多、三溝通”的家長職責和“三個二”的具體要求,主動履行家長義務,正確引導孩子成長。

“三知”即知道留守兒童的個人情況、家庭情況、學習情況

“三多”即多與留守兒童談心溝通、多參加學校學生集體活動、多到其家中走訪

“三溝通”即定期與留守兒童父母、託管人、老師聯繫溝通

“三個二”即每週與留守兒童聯繫交流、輔導作業兩次;每月與留守兒童父母、任課教師、託管人聯繫兩次;每兩月到留守兒童家中走訪兩次

7、學期末,每位教師結合自己幫扶學生的情況,寫一篇經驗總結上交政教處備檔。對落到實處,認真撰寫論文的,期末考核加分;對敷衍了事的者,則在期末考核上扣分。

四、德育成果

經過近一年來全校師生的共同努力,我校的“留守兒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學生的行為習慣好了,成績提高了,待人接物禮貌了,自立、自主、自強了……在結對的老師中更是湧現了像張從梅這樣的優秀教師,三年如一日,照顧一位來自四川雷波的貧困學生,當起了“知心媽媽”。一直那麼默默無聞、不為人知着……

五、方案評價及反思

本方案重點從以下幾方面着手:

(一)建立了以家庭、學校為主,臨時監護人為輔的共同關愛網絡。其一,家庭建立了正確的教育觀念。其二,學校作為留守兒童受教育的場所,充分發揮其教育留守兒童主渠道的作用。

(二)對留守兒童的關愛重點應放在了心理及思想層面。

但存在以下足:

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所需要的開支,學校這個大家庭也負擔不起,經費不足,大大制約了“關愛工程”工作的進度和質量,學校那麼的心有餘而力不足。同時,缺乏心理教育的老師和相關人員也是制約“關愛工程”的問題之一,對相關人員進行專業的心理教育培訓或由專業人員進行指導迫在眉睫。

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10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全會、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鄉村振興、聚焦特殊羣體、聚焦羣眾關切,切實做好我縣學校留守兒童關愛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13號)、《國務院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36號)、《浦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浦北縣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浦政發通〔20xx〕36號)精神,切實履行教育部門關愛保護留守兒童工作職責,結合我縣教育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改善農村薄弱學校辦學條件,建立健全留守兒童教育關愛幫扶工作制度,保障適齡兒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落實學校教育管理責任,全面開展教育關愛、結對幫扶、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保障留守兒童健康成長。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信息台帳建設和動態管理。各中國小(幼兒園)要抓好留守兒童的排查,建立“一生一卡”、師生結對幫扶、談心家訪記錄等台帳,切實做到冊上有名、心中有人、及時更新、動態管理。每年新學期開學一週內,要集中對在校(園)留守兒童進行排查,對排查認定的留守兒童,要立即開展家訪,與户口(或實際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會聯繫,進一步核實其基本信息及家庭狀況,按照“一人一卡一冊”規範建檔,並及時向村(居)委會通報情況,以便村(居)委會(或當地民政部門)把信息錄入全國留守兒童系統。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檔案信息、台帳建設要與學籍信息相對應,要全面記錄心理疏導、學業輔導、生活資助、安全監管、行為養成等方面的工作情況。在校(園)留守兒童因升學、轉學等原因,就讀學校發生變化的,相應檔案資料應一併轉接。

(二)持之以恆抓好“控輟保學”工作。確保留守兒童,尤其是建檔立卡留守兒童的義務教育。將控輟保學工作作為各中國小校主要領導教育工作績效督導考核的重要內容。全面落實“控輟保學”工作“雙線”目標責任制,尤其是要落實好鎮、村支兩委、學校的責任。充分利用每年2月和8月“控輟保學”宣傳月,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控輟保學”良好社會氛圍,保障留守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三)加快推進寄宿制學校建設。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千方百計加大教育投入,全面改善農村較薄弱學校辦學條件,加快推進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和農村留守兒童之家、鄉村少年宮、心理諮詢室、學校警務室等建設,為農村留守兒童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空間。

(四)豐富關愛服務活動載體。全縣各類學校要全面深入開展“平安校園·文明校園”活動,繼續實施好留守兒童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免費教科書等政策,打造農村寄宿制學校管理的優質品牌,提升學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實施“立德樹人”素質教育主題活動,全面推進示範校創建工作。全面推進中國小圖書管理改革,積極創建書香校園,提升學生閲讀能力。各校要將教育部印發的《中國小生守則(20xx修訂)》作為學生行為規範養成教育的基本遵循和指導依據,作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載體,書寫上牆、制訂細則,引導廣大中國小生學習守則。充分利用示範性綜合實踐基地、青少年活動中心、農村留守兒童之家、學校少年宮等載體,為留守兒童提供學習交流和活動娛樂的場所。要根據留守兒童的興趣愛好和年齡特徵,合理安排活動內容和項目,以培養珍愛生命、明禮守法、學會生存、勤學求知、常懷感恩為主要內容,組織開展生存體驗、素質拓展、科學實踐等專題教育實踐活動。在學校工作的各個環節,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將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標籤化。

(五)切實加強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中國小校要設立心理輔導室(諮詢室),爭取上級部門支持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輔導教師,按照教育部《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xx年修訂)》和《中國小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要求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重點對留守兒童開展心理諮詢、心理矯正活動,定期開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獨立生活教育和理解父母、孝敬感恩教育等。要密切關注留守兒童思想動向,主動迴應留守兒童心理訴求,不斷加強師生情感溝通交流。繼續深入實施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爭創計劃,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教學教研活動。

(六)建立完善關愛幫扶工作制度。在聯繫各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積極主動配合留守兒童關愛救助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開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中國小(幼兒園)要建立和完善教師與家長、委託監護人定期交流溝通制度,引導外出務工家長經常與孩子聯繫溝通,形成學校、家長、委託監護人共同關愛培育的合力。每學期都要召開家長會,舉辦家長委員會及家長學校系列專題講座,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及家庭監護責任等法制宣講,開設兒童家庭關愛輔導報告等。要建立完善留守兒童在校期間教師聯繫幫扶制度,確保每位在校留守兒童都有幫扶教師輔導。鼓勵優秀大學畢業生、青年教師積極參與留守兒童關愛救助保護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留守兒童教育關愛保護工作的領導,切實履行教育部門在關愛保護留守兒童工作中的職責,特成立浦北縣教育局在校留守兒童教育關愛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基教股,辦公室主任由基教股長兼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中國小校要成立在校留守兒童教育關愛保護工作機構,明確各自分工,加強統籌協調,積極有序開展教育關愛活動,真正讓留守兒童學習有人輔導、生活有人照管、心理有人疏導、活動有人安排,健康、快樂地成長。各中國小(幼兒園)都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或工作方案。

(二)加強宣傳引導。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微信等多種媒體,採取法制講座、家長會議、家校互動等形式,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教育、關心學生、關愛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中國小(幼兒園)要通過舉行主題班會、專題牆報、演講比賽、文藝演出等各種活動,使留守兒童感受學校的關愛和幫助,增強學習、生活的信心,體會學習和成長的快樂。要創新工作方法,及時總結並推廣好的做法和經驗,逐步提高留守兒童教育關愛水平。

(三)加強督導檢查。各中國小(幼兒園)主要領導是在校留守兒童教育關愛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將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控輟保學、學生安全等納入學校日常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細化工作措施,將任務和責任分解落實。縣教育局將在校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通過不定期督查、明察暗訪、突擊檢查等方式,對各校開展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11

一、出台背景及制定依據

為切實維護留守兒童合法權益,促進留守兒童健康成長,推進兒童福利服務事業發展,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xx〕50號)及《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金政辦發〔20xx〕113號)文件精神,出台了本實施意見。

二、農村留守兒童定義

農村留守兒童是指父母均離開永康市域範圍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責任,本人留在户籍地(或常住所在地)、不滿十六週歲的户口登記地除城市社區外的未成年人。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包括三方面內容:

第一部分:加快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

為確保農村留守兒童權益得到有效保障,逐步減少兒童留守現象,儘快形成家庭主責、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羣團協同、社會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從五方面做好保護體系工作:一是落實家庭主體責任。留守兒童監護主體責任在家庭,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二是強化政府主導作用。基層政府要加強家庭監護教育,督促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提高監護能力。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加大保障力度。三是加強部門聯動。統籌民政、教育、發改、財政、公安、司法、人力社保等部門資源,共建保護網絡。四是發揮羣團優勢。羣團組織發揮自身優勢,積極為留守兒童提供假期生活指導、課後輔導、心理疏導等關愛服務。五是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加大關愛力度,在全社會營造良好氛圍。

第二部分:全面落實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措施

一是建立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庫。搭建信息系統平台,做好留守兒童信息排查、採集及錄入工作,實現動態管理。二是完善基層兒童福利督導服務體系。推進兒童服務指導中心、兒童之家和兒童福利督導員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基層兒童福利督導服務體系。三是建立發現報告和幫扶轉介機制。建立留守兒童信息報告監測反饋機制,實施動態監測、實時報告。對留守兒童的安全處境、監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進行調查評估,有針對性地安排監護指導、醫療救治、心理疏導、行為矯治、法律服務等關愛服務。四是做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依託中國小電子學籍系統,建立健全輟學學生登記、勸返復學和書面報告制度。五是依法處置監護侵害情形。依法嚴厲打擊或處置留守兒童脱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遭受家庭暴力,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二是加強督查問責。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加強督查問責。三是加大宣傳力度。

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12

為貫徹落實《遵義市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法治行動”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總體要求

緊緊圍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戰略決策部署,聚焦脱貧攻堅,聚焦特殊人羣,聚焦羣眾關切,大力推進農村留守兒童服務體系建設,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制機制,推進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法治化、規範化、長效化建設,推動農村留守兒童生存環境、成長環境、關愛環境持續明顯改善。

二、組織領導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列入街道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切實提高執行力,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考核。領導小組成員具體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司法所,由何燚兼任辦公室主任,社會事務辦主任和司法所所長為副主任, 開展日常工作。每個村(居)配備一名留守兒童主任,由村(居)負責民政業務人員擔任,負責留守兒童動態排查上報、法治宣傳和困難幫扶工作。

三、主要任務

1.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通過宣傳教育責令監護人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子女的監護責任和撫養義務,對監護、教育職責不到位,造成重大傷害的,要依法追究監護主體責任。外出務工人員要儘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不得讓未滿16週歲的兒童脱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外出務工人員要與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聯繫、多見面,及時瞭解掌握他們的生活、學習和心理狀況,給予更多親情關愛。父母外出務工不能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落實監護人並及時向村(居)委會報告。

2.落實村(居)委員會職責。對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實行屬地管理,按照邊排查、邊發現、邊報告的原則,按季度上報本轄區內留守兒童的動態變化。村(居)每個社區配備一名留守兒童報告員,做好本村(居)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的信息排查和報送、問題諮詢、困難幫扶等關愛服務工作。

3.明確部門職責。各職能部門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社會事務承擔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牽頭責任,建立詳實完備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台賬,一人一檔案,實行動態管理、精準施策,為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參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提供支持。中國小校、幼兒園發揮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的獨特作用,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檔案、定期聯繫制度和結對幫扶制度,對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情況實施全程管理,加強教育關愛,幫助農村留守兒童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加強與外出務工父母的情感聯繫和親情交流,及時瞭解無故曠課農村留守兒童情況,落實輟學學生登記、勸返復學和書面報告制度,勸返無效的,應書面報告縣教育行政部門和街道人民政府,依法採取措施勸返復學。建立教育關愛服務團隊和志願服務團隊,在寒暑假定期走訪農村留守兒童,開展關愛服務,有效預防農村留守兒童意外傷害和安全事故的發生。派出所要依法為無户籍農村留守兒童登記常住户口,逐一建檔,確保檔案資料完整有效,指導和協助中國小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幫助兒童增強防範不法侵害的意識、掌握預防意外傷害的安全常識;支持和指導中國小校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心理、人格積極健康發展,及早發現並糾正心理問題和不良行為。

4.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培育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志願服務組織。通過多種方式支持其深入村(居)、學校和家庭,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監護指導、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社會融入和家庭關係調適等專業服務。充分發揮社會組織、愛心企業和愛心人士、專業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利用寒暑假組織留守兒童開展讀書學習、心理疏導等活動,為農村留守兒童奉獻愛心。基層黨組織要動員和鼓勵黨員帶頭參與志願者工作,實現社會關愛幫扶。動員黨員幹部上門家訪、駐村幹部探訪、專業社會工作者隨訪等,及時幫助農村留守兒童解決生活和學習上遇到的突出困難和問題。

5.營造關愛保護氛圍。積極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增強全社會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的法治意識。充分發揮廣播、宣傳欄等傳統媒體和微信等網絡新媒體的優勢,採取刊播公益廣告等多種形式,積極宣傳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營造濃厚社會氛圍,吸引更多的企業、公益組織和愛心人士等參與到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行動中來。建立農村留守兒童輿情監測預警和應對機制,客觀審慎報道農村留守兒童事件,理性引導社會輿論,及時迴應社會關切。認真總結交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經驗,宣傳推廣先進典型,全面提高我街道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水平。

四、完善救助保護工作機制

1.建立救助保護強制報告機制。明確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強制報告責任的單位和人員。學校、村(居)委員會及其工作人員要履行報告責任,在工作中發現農村留守兒童脱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的,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其他公民、社會組織應積極向公安機關報告。

2.健全救助保護評估幫扶機制。街道辦事處要召集社會事務辦、公安派出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衞健、司法所和婦聯等,在村(居)委員會、中國小校、醫療機構、專業服務機構以及親屬的協助下,對留守兒童的安全處境、監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進行調查評估,有針對性地安排監護指導、醫療救治、心理疏導、行為矯治、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專業服務。對於監護人及留守兒童家庭經濟困難且符合有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會救助部門要及時將其納入救助範圍。

3.強化救助保護干預機制。父母或受委託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村(居)委員會、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要及時予以勸誡、制止;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安等有關部門要依法追究其責任。對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或受委託監護人,公安機關應當給予批評教育,必要時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情節惡劣構成虐待罪或遺棄罪的,依法立案偵查。

4.實行重點時段排查機制。各村(居)要加大預防和控制兒童傷害的宣傳和教育,增強留守兒童尤其是留守女童的自我防範意識;要加強溝通聯繫,督促監護人高度重視留守兒童的人身安全,切實擔負起假期安全責任。派出所、學校、社會事務辦等有關部門要建立完善重點時段兒童傷害風險排查、防控、報告等制度,加強檢查考核,加大執法和監管力度。特別要全面加強對寒暑假等重點時段、重點事故點和重點對象的排查,成立排查服務隊,有效預防和控制農村留守兒童溺水、跌傷、交通傷害、燙傷、墜落、中毒等傷害事故發生,保護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

5.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隱私權保護工作。各村(居)、部門在參與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工作中,要切實做好留守兒童隱私權的保護工作,未經留守兒童的監護人同意,不得將農村留守兒童的信息、聯絡方式等隱私外泄,同時注意保護好農村留守兒童的身體隱私、私人空間和情感隱私。

五、保障措施

1、各村(居)、各部門要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統籌資源,充分發揮政府、市場和社會的作用,切實加強服務平台建設,提高關愛服務水平。加強未成年人(留守兒童)保護中心建設。社會事務辦要充分發揮城鄉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社會福利等職能,及時將符合條件的留守兒童納入保障體系。

2、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責任制,設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經費,完善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定期採取明察暗訪、跟蹤問效等方式對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工作進行嚴格督查。對認真履責、工作落實到位、成效明顯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揚和獎勵;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

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13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13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xx】43號)、《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本政發【20xx】18號)精神,切實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依法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無監護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親或母親因重病、重殘等原因喪失監護能力。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也是家庭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監護照料和更好關愛保護。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依法保護,不斷健全法律法規和制度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逐步減少兒童留守現象,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家庭盡責。按照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落實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監護人要依法盡責,在家庭發展中首先考慮兒童利益;加強對家庭監護和委託監護的督促指導,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監護照料、親情關愛和家庭温暖。

堅持政府主導。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作為政府重要工作內容,落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屬地責任,強化民政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責任,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救助保護機制,切實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合法權益。

堅持全民關愛。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羣團組織、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各方面積極作用,着力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在生活、監護、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形成全社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

堅持標本兼治。既立足當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着力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監護缺失等突出問題;又着眼長遠,統籌城鄉發展,從根本上解決兒童留守問題。

(三)工作目標

家庭、政府、學校盡職盡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全面建立,建立健全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等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機制,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家庭盡責、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侵害農村留守兒童權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xx年,全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政策和制度更加健全,全社會關愛保護兒童的意識普遍增強,兒童成長環境更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兒童留守現象明顯減少。

二、工作任務

(一)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

1.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外出務工人員要儘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不得讓不滿十六週歲的兒童脱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外出務工人員要與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聯繫、多見面,及時瞭解掌握他們的生活、學習和心理狀況,給予更多親情關愛。父母或受委託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村(居)民委員會、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要及時予以勸誡、制止;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安等有關機關要依法追究其責任。(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婦聯、團縣委。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其他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2.落實政府責任。政府要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作為重要內容,納入議事日程,強化基層政府和農村基層組織的職責。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要加強對監護人的法治宣傳、監護監督和指導,督促其履行監護責任,提高監護能力。村(居)民委員會每月至少走訪一次留守兒童家庭,及時掌握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情況、監護情況、就學情況等基本信息,並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要為農村留守兒童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與父母聯繫提供便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全面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詳實完備、動態更新(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台賬,並每個季度向縣民政部門報送農村留守兒童信息,並抄報縣教育部門和公安部門;一人一檔案,實行動態管理、精準施策,為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參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提供支持;通過黨員幹部上門家訪、駐村幹部探訪、專業社會工作者隨訪等方式,對重點對象進行核查,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照料。(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

民政部門及救助管理機構要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的監護監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持。(縣民政局)

3.加大教育保護力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完善控輟保學部門協調機制,督促監護人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並完成義務教育。(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教育局)

教育行政部門要落實免費義務教育和教育資助政策,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支持和指導中國小校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心理、人格積極健康發展,及早發現並糾正心理問題和不良行為;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相對集中學校教職工的專題培訓,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員關愛照料農村留守兒童的能力;會同公安機關指導和協助中國小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傳和安全教育,幫助兒童增強防範不法侵害的意識、掌握預防意外傷害的安全常識。中國小校要對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情況實施全程管理,利用電話、家訪、家長會等方式加強與家長、受委託監護人的溝通交流,瞭解農村留守兒童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幫助監護人掌握農村留守兒童學習情況和在校生活情況,提升監護人責任意識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時瞭解無故曠課農村留守兒童情況,落實輟學學生登記、勸返復學和書面報告制度,勸返無效的,應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採取措施勸返復學。教育部門和中國小校、幼兒園要全面建立留守兒童檔案,逐一登記其父母外出務工和監護人變化情況(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並在學籍管理信息系統中進行標識。中國小校、幼兒園要建立學校領導、班主任、任課教師與留守兒童結對幫扶制度,確保所有留守兒童都有結對幫扶教師,及時瞭解留守兒童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並給予必要支持;幫助農村留守兒童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加強與父母的情感聯繫和親情交流。寄宿制學校要完善教職工值班制度,落實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責任,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引導寄宿學生積極參與體育、藝術、社會實踐等活動,增強學校教育吸引力。(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

4.發揮羣團組織關愛服務優勢。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關工委等羣團組織要發揮自身優勢,積極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假期日間照料、課後輔導、心理疏導等關愛服務;在開展活動或工作中發現農村留守兒童脱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的,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工會、共青團要廣泛動員廣大職工、團員青年、少先隊員等開展多種形式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互助活動。婦聯要依託婦女之家、兒童之家等活動場所,為農村留守兒童和其他兒童提供關愛服務,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父母、受委託監護人的家庭教育指導,引導他們及時關注農村留守兒童身心健康狀況,加強親情關愛,依法履行監護和教育職責。殘聯要組織開展農村留守殘疾兒童康復等工作。關工委要組織動員廣大老幹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範等離退休老同志,通過老少攜手、實名結對幫扶活動,充分利用農村關工委活動陣地,開展日間照料、課業輔導、心理疏導等各項關愛活動,協同做好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與服務工作。(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縣殘聯、縣關工委分別牽頭,縣公安局)

5.推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加快孵化培育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機構、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志願服務組織,民政等部門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鄉社區、學校和家庭,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監護指導、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社會融入和家庭關係調適等專業服務。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支持社會組織、愛心企業依託學校、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舉辦農村留守兒童託管服務機構,財税部門要依法落實税費減免優惠政策。(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國税局、縣地税局、縣婦聯、團縣委)

(二)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機制

6.建立強制報告機制。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農村留守兒童脱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的,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負有強制報告責任的單位和人員未履行報告義務的,其上級機關、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嚴肅追責。其他公民、社會組織積極向公安機關報告的,應及時給予表揚和獎勵。(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縣衞計局、縣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7.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有關報告,第一時間出警調查,有針對性地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強制報告責任人要協助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屬於農村留守兒童單獨居住生活的,要責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確定受委託監護人,並對父母進行訓誡;屬於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的,要聯繫農村留守兒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託其他親屬監護照料;上述兩種情形聯繫不上農村留守兒童父母的,要就近護送至其他近親屬、村(居)民委員會或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臨時監護照料,並協助通知農村留守兒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確定受委託監護人。屬於失蹤的,要按照兒童失蹤快速查找機制及時開展調查。屬於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對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應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實施保護;屬於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傷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為、實施保護;對於上述兩種情形,要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其就醫、鑑定傷情,為進一步採取干預措施、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打下基礎。公安機關要將受理報告及應急處置等相關情況及時通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衞計局、縣婦聯、縣檢察院、縣法院)

8.健全評估幫扶機制。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接到公安機關通報後,要會同民政部門、公安機關等部門在村(居)民委員會、中國小校、醫療機構以及親屬、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機構的協助下,對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處境、監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進行調查評估,建立評估檔案,有針對性地安排監護指導、醫療救治、心理疏導、行為矯治、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專業服務。對於監護人家庭經濟困難且符合有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會救助部門要及時納入保障範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縣衞計局、縣司法局、縣檢察院、縣婦聯、團縣委)

9.強化監護干預機制。對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或受委託監護人,公安機關應當給予批評教育,必要時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依法立案偵查。對於監護人將農村留守兒童置於無人監管和照看狀態導致其面臨危險且經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監護職責六個月以上導致農村留守兒童生活無着的,或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導致其身心健康嚴重受損的,其近親屬、村(居)民委員會、民政部門等有關人員或者單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婦聯、團縣委)

(三)從源頭上逐步減少兒童留守現象

10.為農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幫扶支持。要大力推進農民工市民化,為其監護照料未成年子女創造更好條件。(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公安局)

符合落户條件的要有序推進本人及家屬落户。(縣公安局)

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要納入保障範圍,通過實物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或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滿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縣城建局、縣財政局)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間照料、義務教育、醫療衞生等方面提供幫助。倡導用工單位、社會組織和專業社會工作者、志願者隊伍等社會力量,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條件和更多幫助。(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衞計局)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普遍對農民工未成年子女開放,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農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完善和落實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子女在輸入地參加會考、大學聯考政策。(縣教育局、縣財政局)

11.引導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各鄉鎮(街道)要大力發展經濟,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發揮比較優勢,加快發展地方優勢特色產業,加強基本公共服務,制定和落實財政、金融等優惠扶持政策,落實定向減税和普遍性降費政策,為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提供便利條件。(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縣國税局、縣地税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政策,加強農村勞動力的就業創業技能培訓,對有意願就業創業的,要有針對性地推薦用工崗位信息或創業項目信息。(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要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衞生計生等部門和婦聯、共青團等羣團組織參加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領導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衞計局、縣婦聯、團縣委)

縣政府成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重大事項和難點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民政部門作為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的牽頭部門,應將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與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等工作統一整合,配備專職人員。(縣民政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民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在20xx年上半年開展一次全面的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依託現有信息系統完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報送機制。(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

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相關責任。要加快推動完善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規政策,進一步明確權利義務和各方職責,特別要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縣婦聯、團縣委)

(二)加強能力建設。民政部門要加強救助管理機構基本建設,依託救助管理機構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場所。(縣民政局)

發展改革部門要統籌規劃,將新建、改擴建救助管理設施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予以支持。(縣發展改革局、縣民政局)

要統籌各方資源,充分發揮政府、市場、社會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場所設施,滿足臨時監護照料農村留守兒童的需要。(縣民政局、縣財政局)

財政部門要優化和調整支出結構,多渠道籌措資金,支持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縣財政局、縣民政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救助管理機構崗位設置的管理工作,科學合理設置救助管理機構工作崗位,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xx〕39號)精神,落實好救助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工資傾斜政策。(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

各鄉鎮(街道)要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促進寄宿制學校合理分佈,滿足農村留守兒童入學需求。利用現有公共服務設施開闢兒童活動場所,提供必要託管服務。要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撐。(縣教育局、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

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各級人民政府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為鄉鎮(街道)配備未成年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專職人員,確保事有人幹、責有人負。(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婦聯、縣財政局)

(三)強化激勵問責。各鄉鎮(街道)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對認真履責、工作落實到位、成效明顯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揚和獎勵;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對貢獻突出的社會組織和個人,要適當給予獎勵。(各級人民政府、縣綜治辦、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縣婦聯、團縣委)

(四)做好宣傳引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宣傳工作,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雜誌和手機、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優勢,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強化政府主導、全民關愛的責任意識和家庭自覺履行監護責任的法律意識。建立健全輿情監測預警和應對機制,理性引導社會輿論,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宣傳報道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縣委宣傳部、縣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縣綜治辦、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婦聯、團縣委)

各鄉鎮(街道)要在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的基礎上,結合農村留守兒童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農村留守兒童保護實施方案》;要做好關愛服務和救助保護的有效銜接,精準實施關愛保護,確保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照料和有效關愛保護。

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14

為做好我縣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13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xx〕49號)和《北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北海市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北政辦〔20xx〕1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四、五、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機制,優化農村留守兒童成長環境為重點,以深化關愛活動為總抓手,對農村留守兒童進行有針對性、長期性的關愛幫扶工作,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家庭美滿幸福,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堅持兒童權益優先,把實現和維護好農村留守兒童合法權益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機制,確保措施到位、責任到位,不走過場、不留隱患。堅持分類施策、精準保護,及時響應並解決當前部分農村留守兒童面臨的無人監護、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無監護能力、失學輟學、無户籍等現實問題,確保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監護照料。將所有農村留守兒童納入有效監護範圍,杜絕農村留守兒童無人監護現象,有效遏制監護人侵害農村留守兒童權益行為,切實兜住農村留守兒童人身安全底線。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

農村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我縣現有農村留守兒童數量龐大,關愛保護任務繁重。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關係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關係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對我縣未來經濟社會持續發展、脱貧攻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意義。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監護照料和更好關愛保護。

1.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農村留守兒童監護主體責任在家庭,留守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責任和撫養、教育義務。外出務工人員要儘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照料,不得讓未滿16週歲的兒童脱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外出務工人員要與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聯繫、多見面,加強與學校教師和其他監護人的溝通交流,及時瞭解掌握他們的生活、學習和心理狀況,給予更多親情關愛。父母雙方外出務工前或外出務工後改變地址的,應將務工地點、聯繫方式和委託監護等基本信息告知村(居)民委員會和子女就讀學校(幼兒園)。父母或受委託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責任的,村(居)民委員會、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及時予以勸誡、制止;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安等有關部門要依法追究其責任。(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參加單位:縣人民法院、檢察院、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

2.落實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職責。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政策措施,認真組織開展關愛保護行動,確保關愛保護工作覆蓋本行政區域內所有農村留守兒童。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要加強對監護人的法治宣傳、監護監督和指導,督促其履行監護責任,提高監護能力,無監護人或者監護人下落不明的,強化村(居)委員會制定監護人的法定責任,落實具體監護人。村(居)民委員會要定期走訪、全面排查,準確掌握農村留守兒童的數量、家庭情況、監護情況、就學情況等基本信息,並向鄉鎮人民政府報告;要建立農村留守兒童家庭信息檔案;要強化村規民約,依法制定監護人責任清單;指導外出父母與受委託監護人簽訂委託監護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並加強對委託監護情況的監督;要為農村留守兒童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與父母聯繫提供便利。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詳實完備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台賬,做到一人一檔案,實行動態管理、精準施策,為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參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提供支持;要把對農村留守兒童家訪幫扶工作作為駐村幹部、村(居)民委員會幹部工作任務之一,通過黨員幹部上門家訪、駐村幹部探訪、專業社會工作者隨訪等方式,對重點對象進行核查,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照料。縣民政局要牽頭制定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抓好業務培訓等,為鄉鎮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監護監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持。(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參加單位:縣民政局、各行政村及社區)

3.加大教育部門和學校關愛保護力度。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完善控輟保學部門協調機制,督促監護人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並完成義務教育。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學校(幼兒園)農村留守兒童普查登記制度,健全農村留守兒童檔案,定期核實更新,並在學籍管理系統中進行標識;通過優化校點佈局等措施最大限度解決農村留守兒童上學、放學交通問題。落實免費義務教育和教育資助政策,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實施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不斷提高農村留守兒童營養水平;總結和探索有效的農村留守兒童培養照顧模式,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支持和指導中國小校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心理、人格積極健康發展,及早發現並糾正心理問題和不良行為;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相對集中學校教職工的專題培訓,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員關愛照料農村留守兒童的能力;會同公安機關指導和協助中國小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傳和安全教育,幫助兒童增強防範不法侵害的意識、掌握預防意外傷害的安全常識。

中國小校、幼兒園是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的主陣地,要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率,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生活,增強學校生活吸引力;要完善學校領導、班主任、任課教師與農村留守兒童的結對幫扶制度;對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情況實施全程管理,利用電話、家訪、家長會等方式加強與家長、受委託監護人的溝通交流,瞭解農村留守兒童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幫助監護人掌握農村留守兒童學習情況,提升監護人責任意識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時瞭解無故曠課農村留守兒童情況,落實輟學學生登記、勸返復學和書面報告制度,勸返無效的,應書面報告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依法採取措施勸返復學;幫助農村留守兒童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加強與父母的情感聯繫和親情交流。寄宿制學校要完善教職工值班制度,落實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責任,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引導寄宿學生積極參與體育、藝術、社會實踐等活動。(牽頭單位:縣教育局、各中國小校及幼兒園)

4.發揮羣團組織關愛服務優勢。全縣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關工委、計生協會等羣團組織要發揮自身優勢,利用課後、週末、節假日、寒暑假等重點時段,依託各類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陣地,積極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假期日間照料、課後輔導、自護教育、心理疏導等關愛服務。共青團、少先隊要積極發揮青少年活動中心、鄉村少年宮、青少年綜合服務平台等青少年活動陣地作用。工會要積極發揮職工文化陣地的作用,廣泛動員團員青年、職工志願者隊伍、大學生村官、社會公益愛心人士等社會各方面力量以志願服務方式開展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互助活動。婦聯組織要依託“兒童家園(之家)”,廣泛招募關愛兒童志願者,壯大志願者隊伍,開展留守兒童關愛幫扶活動,積極探索建立留守兒童關愛幫扶長效機制。殘聯要組織開展農村留守殘疾兒童康復等工作。關工委要組織動員廣大老幹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範等離退休老同志,協同做好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與服務工作。計生協會要通過各村(居)民委員會打造“流動人口遠程關愛服務站”、“留守老人婦女兒童關愛服務站”等綜合服務平台,開展對農村留守兒童的慰問、幫扶等關愛服務活動。(牽頭單位: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參加單位:縣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關工委、衞計局、縣文明辦、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5.推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要加強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機構建設,廣泛吸納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志願服務組織參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保護工作。民政部門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和推動社會力量深入城鄉社區、學校和家庭,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危機干預、家庭監護隨訪、家庭教育指導、監護情況和監護能力評估、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社會融入和家庭關係調適等專業服務,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臨時託管、課後輔導、興趣指導等關愛保護服務。通過聘請大學生村官、返鄉大學生、志願者和公益愛心人士擔任農村留守兒童輔導員、管理員,定期為農村留守兒童舉辦革命傳統、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及安全和法律教育講座。積極倡導鄰里互助,認真選擇有意願、負責任的家庭採取全託管或半托管的形式,組建一對一關愛農村家庭互助隊伍,關心照料農村留守兒童,堅決防止農村留守兒童生病、輟學無人過問、無人照看和無人管理等情況發生。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鼓勵和規範社會組織、愛心企業依託學校、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舉辦農村留守兒童託管服務機構,財税部門要認真落實税費減免優惠政策,促進全社會共同關愛服務農村留守兒童。(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參加單位:縣民政局、財政局、教育局、國税局、地税局、縣文明辦、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關工委)

(二)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機制

1.建立強制報告機制。明確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強制報告責任的單位和人員。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負有強制報告責任,在工作中發現農村留守兒童脱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的,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並給予應急幫助。負有強制報告責任的單位和人員未履行報告義務的,其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要嚴肅追責。要動員社會公眾通過110指揮中心、微博微信公眾號、新聞熱線、救助電話等各類渠道途徑,主動報告處於困境或遭受侵害的農村留守兒童有關信息。其他公民、社會組織積極向公安機關報告的,應及時給予表揚和獎勵。(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參加單位:縣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文體廣電局、衞計局)

2.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全縣各級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有關報告,第一時間出警調查,有針對性地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強制報告責任人要協助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屬於農村留守兒童單獨居住生活的,要責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確定受委託監護人,並對父母進行訓誡;屬於受委託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監護不當的,要聯繫農村留守兒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託其他親屬監護照料;上述兩種情形聯繫不上農村留守兒童父母的,要就近護送至其他近親屬、村(居)民委員會或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臨時監護照料,並協助通知農村留守兒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確定受委託監護人。屬於失蹤的,要按照兒童失蹤快速查找機制及時開展調查。屬於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時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實施保護;屬於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傷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為、實施保護;對於遭受家庭暴力和其他不法侵害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其就醫、鑑定傷情,為進一步採取干預措施、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打下基礎。公安機關要將相關情況及時通報鄉鎮人民政府。(牽頭單位:縣公安局;責任單位:縣人民法院、檢察院、縣民政局、司法局、團縣委、縣婦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3.健全評估幫扶機制。鄉鎮人民政府接到公安機關關於農村留守兒童監護侵害調查處置有關情況通報後,應會同民政部門、公安機關等在村(居)民委員會、中國小校、幼兒園、醫療機構以及留守兒童親屬、社會工作專業機構的協助下,對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處境、監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進行調查評估,排除風險隱患,做到發現、報告、轉介、干預、幫扶工作有效銜接,有針對性地安排監護指導、醫療救治、心理疏導、行為矯治、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專業服務。對生活困難農村留守兒童、殘疾農村留守兒童、農村留守女童等重點對象,要隨時跟蹤掌握情況,及時實施救助保護。對於監護人家庭經濟困難且符合有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會救助部門要及時納入保障範圍。(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參加單位:縣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衞計局、扶貧辦)

4.強化監護干預機制。對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或受委託監護人,公安機關應當給予批評教育,必要時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立案偵查。對於監護人將農村留守兒童置於無人監管和照看狀態導致其面臨危險且經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監護責任6個月以上導致農村留守兒童生活無着落的,或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導致其身心健康遭受嚴重傷害的,其近親屬、村(居)民委員會、縣民政部門、檢察機關等有關人員或者單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請撤銷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沒有合適人員和其他單位擔任監護人,人民法院指定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的,由其所屬兒童福利院等機構收留撫養。(牽頭單位:縣公安局;參加單位:縣人民法院、檢察院、縣民政局、司法局、團縣委、縣婦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5.完善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機制。縣教育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中國小校依託中國小電子學籍系統,健全輟學學生登記制度、輟學失學學生勸返復學制度、輟學學生書面報告制度。中國小校發現留守兒童逃學曠課、輟學失學、存在監護缺失或不良行為等風險隱患的,應當及時與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取得聯繫,提醒督促家長履行教育養育責任。對於勸返無效的輟學學生,中國小校要在中國小電子學籍系統中進行標識,並及時書面報告縣教育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縣教育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要依法採取措施,需要其他部門配合的,應及時書面報告縣人民政府,由縣人民政府協調督促做好相關工作。村(居)民委員會要協助政府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幹部要加強對輟學留守兒童和不入學的留守兒童的監控工作,隨時上報並錄入民政統計系統。適齡留守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依法送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經批評教育無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應依法追究責任。(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教育局;參加單位:縣綜治辦、民政局、財政局)

(三)從源頭上逐步減少兒童留守現象

1.積極推進農民工市民化進程。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要大力推進農民工市民化,為其監護照料未成年子女創造更好條件。要深入推進户籍制度改革,對符合落户條件的要有序推進其本人及家屬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要納入保障範圍,通過實物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或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滿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間照料、義務教育、醫療衞生等方面提供幫助。倡導用工單位、社會組織和專業社會工作者、志願者隊伍等社會力量,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條件和更多幫助。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普遍對農民工未成年子女開放,不得收取擇校費、贊助費或變相收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農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完善和落實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子女在輸入地參加會考、大學聯考政策。(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參加單位:縣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衞計局)

2.引導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積極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發展區域特色產業,完善產業鏈條,加強基本公共服務,制定和落實財政、金融等優惠扶持政策,落實定向減税和普遍性降費政策,創建一批農民工創業園,為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提供便利條件。加強農村勞動力的創業就業技能培訓,廣泛宣傳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政策,對有意願創業就業的,要有針對性地推薦用工崗位信息或創業項目信息。通過吸引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儘量減少農村留守兒童。(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參加單位:縣人社局、教育局、財政局、農業局、國税局、地税局、扶貧辦、金融辦)

三、強化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教育、公安、司法、衞計等部門和婦聯、共青團等羣團組織參加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領導機制,明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目標和職責,層層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找準工作切入點,加大人、財、物投入,確保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措施落到實處。要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脱貧攻堅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大局,與實施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相銜接,推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順利開展。(牽頭單位:縣民政局;參加單位:縣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加強能力建設

結合新農村建設指導和精準扶貧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選派工作能力強、認真負責、有擔當精神的同志開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縣級、鄉鎮級稱“未保專幹”)。村(居)民委員會要明確1名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專職人員(村級稱“兒童福利督導員”),解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最後一公里”問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專職人員主要負責掌握本區域內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基本狀況信息並登記建冊,做好信息定期排查、即時報送等工作;負責督查、協助兒童福利各項政策的落實,為本區域內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指導、諮詢服務;對農村留守兒童遭遇突發變故時給予及時幫扶,並在第一時間向民政、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財政部門要優化和調整支出結構,多渠道籌措資金,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提供資金支撐。(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參加單位:縣綜治辦、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扶貧辦)

(三)健全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庫

基於可靠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數據,編制完整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數據目錄,建立完善的覆蓋縣、鄉、村三級聯動信息管理系統,實現農村留守兒童信息管理平台與已建成的民政、教育、公安、衞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共青團、婦聯、殘聯等多部門信息管理平台之間信息共享;實現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在家庭、學校、幼兒園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專職人員、未成年人救助服務站(點)、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以及民政、教育、衞生計生、公安等各職能部門之間的有效遞送,實現農村留守兒童信息精準定位到村、精準識別到户。全縣農村留守兒童信息管理平台要與教育部門中國小生學籍管理系統、衞生計生部門人口管理系統、公安部門户籍管理系統、扶貧部門脱貧攻堅大數據平台相銜接,實行全天候、全領域動態管理和服務。村(居)民委員會每季度要全面、認真開展摸底排查工作,填寫《農村留守兒童基本情況登記表》,彙總形成《農村留守兒童花名冊》,及時上報更新數據,確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鄉鎮人民政府要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做好摸底排查工作,依託農村留守兒童信息管理平台,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相關信息採集、錄入及更新,實現一人一檔和動態管理。民政、教育、衞生計生、公安機關、婦聯和扶貧辦等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將民政摸排數據、教育事業統計和學籍系統中農村留守兒童數據、衞生計生人口管理系統中農村兒童數據以及公安機關户籍數據進行比對核實,形成真實、統一數據。(牽頭單位:縣民政局;參加單位:縣工信局、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衞計局、扶貧辦、團縣委、縣婦聯、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強化激勵問責

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對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認真履責、工作落實到位、成效明顯的,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揚和獎勵;對工作不力的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約談,督促整改落實;對認識不到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失職瀆職、問題嚴重的地方和部門要嚴肅問責;對造成嚴重後果和影響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對貢獻突出的社會組織和個人,要適當給予獎勵。(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參加單位:縣綜治辦、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住建局、衞計局、團縣委、縣婦聯)

(五)加強宣傳引導

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雜誌等傳統媒體和網站、微博、微信等網絡新媒體的優勢,利用公益廣告、微電影等形式,積極宣傳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營造濃厚社會氛圍,吸引更多的企業、公益組織和愛心人士等參與到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行動中來。鼓勵城市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手拉手”自由結對,互幫互學,共同成長。建立健全輿情監測預警和應對機制,理性引導社會輿論,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加強網絡管理,加強信息安全管理,注意保護未成年人個人隱私,避免對農村留守兒童產生不良影響。認真總結交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經驗,宣傳推廣先進典型,全面提高我縣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水平。(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參加單位:縣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住建局、文體廣電局、衞計局、扶貧辦、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

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方案15

一、指導思想

為了更好地關愛留守兒童,給他們營造一個健康成長的學習生活環以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二、工作目標境。我園結合教育部門相關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大力實施“留守兒童關愛工程”,對留守兒童開展學習輔導、思想教育、生活服務,讓他們在充滿着愛的環境中成長,父母在外能安心務工,

通過對留守兒童問題的調查、分析與研究,搭建一個與家長、監護人溝通、交流的互動平台,為“留守兒童”營造健康、快樂、平等、和諧的成長環境。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強管理力度,完善各項制度。

成立關愛留守兒童領導小組,加強對留守兒童的統一領導和管理,保證各項工作要求全面認真落實到位。

2、留守兒童花名冊的更新及檔案的建立。

認真調查研究,摸清留守兒童的底數,進一步完善每個留守兒童的個人檔案和聯繫卡。其基本內容:幼兒的基本情況、家長姓名、家長務工詳細地址、聯繫電話,監護人或其委託監護人詳細地址、聯繫電話等。幼兒園安排專門人員對留守兒童的檔案進行管理,並根據幼兒變動情況,及時補充或變更留守兒童花名冊的有關內容。

3、加強對代管人和監管人的培訓和指導。

一是運用家長會、家長委員會、家訪和“家長開放日”等形式,向“留守學生”的祖父母等代監護人開展廣泛而細緻的家庭教育宣傳,幫助和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增強科學教育孩子的能力。

二是對“留守兒童”常年外出打工的父母進行培訓和指導。主要是充分利用中秋節、國慶等節假日,“留守兒童”父母返鄉等時間,幼兒園舉辦相關的培訓。

4、排除心理障礙,傾注人文關懷。

倡導“温馨”教育、“賞識”教育,讓“留守兒童”感受“家”一般温馨的氛圍。建立心理健康輔導站,開通心理熱線電話。教師媽媽每兩週不少於一次與“留守幼兒”或家長談心、交心,並記好交流記錄。充分利用好已開通的親情電話、QQ視頻室,教師媽媽每月至少電話等方式與家長或託管人聯繫。舉辦一次留守兒童生日聚會,讓他們充分感受到幼兒園這個大集體的温暖。

關愛留守兒童,我們一直在努力。本學期,力爭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借鑑別校的成功經驗,結合本園的實際情況,全面實施以“關愛留守兒童,構建和諧校園”為主題,紮實開展留守兒童教育的管理工作,真正實現“幼兒園、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留守兒童”教育網絡,使我園留守兒童教育與管理工作更上新的台階。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