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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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複雜的一種。那麼什麼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治理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5篇)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灌雲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灌安辦〔20xx〕33號)精神,經開發區領導同意,開發區管委會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羣死羣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企業、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羣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和江蘇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築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製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指導園區企業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5前)。園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發佈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5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相關部門職責,組織實施使用管理環節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企業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制止和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印發由省消防總隊、住建廳、質監局負責制定出台的我省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規範》(見附件1)。

(三)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佈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規劃建設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和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工作納入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評比內容。

安監、派出所、經發等部門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按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調查處理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督促業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

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組織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制止並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制止和處置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五)為切實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活動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工作責任,紮實推進活動有效開展,經研究,按照開發區機關幹部駐點包保責任企業的人員分工(見附件3),全面排查整治企業和小區內部電動自行車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羣死羣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園區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園區成立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徐佔兵任組長,管委會其他領導、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開發區安監局辦公室。

(二)強化部門協作。管委會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派出所、經發、規劃建設、市場監管、安監等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開發區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並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採取針對性措施;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提請政府統籌協調,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開發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園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園區各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於6月30日前報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開發區安監局A213室);從7月份起,每月22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2

為認真汲取近期發生的11.5吉林商業大廈火災、11.15上海靜安公寓火災等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冬季防火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羣死羣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為我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根據區政府下發的《xx市XX年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經學校校務會研究,結合我校教育工作實際情況,決定自即日起至XX年3月底,在全學校範圍內開展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並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新政辦字【XX】24號文件精神即全面普查、摸清底數、落實責任、消除隱患、穩定火災形勢的總體要求,以降低火災總量、遏制重特大火災為目標,使我校教育工作全面消除現有火災隱患,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羣死羣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區經濟發展、構建和諧新華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冬季消防安全行動的領導,成立學校校長齊建國任組長,學校副校長任副組長,各處主任、副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學校安穩辦主任為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冬防行動實施方案的起草、組織、協調、行動信息的蒐集、彙總及宣傳報道等工作。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XX年11月25日前)。學校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領導組織機構,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人員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召開會議,對冬季防火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XX年11月26日至XX年3月20日)學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結合正在開展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嚴厲打擊各種消防違法違章行為,集中整治各類火災隱患。

一是開展班級、科室自查。各班級、科室從即日起要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及時排查發現和督促整改,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的良性工作機制。

二是加強專項檢查。各班級、科室要針對冬季火災易發生的規律和特點,迅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排查整改火災隱患。學校要集中整治學生宿舍、會議室、微機室、實驗室、圖書室、總務室、倉庫、鍋爐房、學生食堂、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問題。重點解決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暢通、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三是深化四個能力建設。各班級、科室要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深化四個能力建設,落實主體責任、規範日常管理、整改火災隱患,維護消防設施,強化師生防火教育,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師生整體素質,打牢消防工作社會化基礎。

四是加強防火檢查。各包年級(處室)幹部要深入到所包地方進行檢查冬季防火工作,督促設立防火巡邏組織,加強看護巡邏。

(三)總結驗收階段(XX年3月21日至XX年3月28日)班級、科室要認真總結冬季防火工作情況,完善和落實長效機制,鞏固成效。學校要進行檢查評比。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3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範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並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築(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並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並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並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户”“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覆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範。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範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並定期檢查彙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並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於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4

為深刻吸取常州武進“10·25”商鋪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預防此類場所火災事故的發生,決定從現在起至12月31日,在全鎮範圍內開展“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基層組織具體實施、羣眾積極參與”的原則,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對全鎮“九小場所”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治理,最大限度消除火災隱患,完善“九小場所”消防治理網絡,建立“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治理長效機制。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王進軍同志為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顧俊榮同志為副組長,鎮政法委員王忠健同志為常務副組長,鎮各消防安全單位負責人為組員的全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古溪派出所,派出所所長成智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副所長周劍同志為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督導全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各相關科室、站所要成立相應的“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各相關科室、站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的綜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四、治理範圍、治理內容和治理標準

(一)治理範圍

主要包括小商店、國小校(含幼兒園、各類社會培訓機構)、小醫院(含診所)、小餐館、小旅館、小娛樂場所(含小棋牌室、小歌舞廳)、小網吧、小美容店(含洗浴、足浴)、小生產加工作坊等小場所(單位)。

(二)治理內容

1、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

2、用火、用電是否安全可靠;

3、防火防煙分隔是否徹底;

4、是否存在“三合一”住宿現象;

5、消防設施和器材是否配備齊全,並保持完好有效;

6、裝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7、燃氣安裝、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8、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是否安全合規;

9、是否提示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是否固定設置並貫徹執行。

(三)治理標準

1、安全疏散設施:場所應按照標準設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並保持暢通;場所內應設置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應配置救生繩等逃生設施、器材;嚴禁在門窗上安裝固定鐵柵欄、廣告牌,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應拆除。

2、用火用電用氣:用火用電用氣管理規範,無違章動火用電現象;無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大功率電器線路應單獨穿管敷設;燃氣使用場所符合燃氣安裝、使用規定,應安裝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電線不得使用接線板多次串聯;油煙機應定期清理,保持整潔。

3、防火防煙分隔:相鄰場所之間和樓梯間應採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隔牆應採用實體牆進行分隔,樓梯段及圍護結構不得使用可燃材料或輕鋼龍骨石膏板。

4、人員住宿:除小旅館外,一律不得住人。

5、消防設施和器材:場所內部裝修不得影響原有消防設施的使用功能,有條件的場所應設置消防卷盤;所有場所按每 30 平方米 1 具的標準配置滅火器;推廣安裝簡易噴淋、點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簡易消防設施。

6、裝修裝飾材料:場所內吊頂和隔牆材料應採用不燃材料,窗簾和地毯應採用難燃材料,嚴禁採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夾芯板等易燃材料裝修、隔斷。

7、易燃易爆管理:嚴禁違法違規儲存、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8、電動自行車安全:電動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場所內,不得佔用、堵塞疏散通道,不得亂拉亂接電線或“飛線”充電。電動自行車電瓶不得入室充電。

9、消防宣傳培訓:場所和場所包廂內設置消防提示標識。從業人員做到“一懂四會”,即懂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向119報警,講清失火地點、現場情況、是否有人員被困)、會檢查火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場所醒目位置要固定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並嚴格貫徹執行。

五、工作步驟

(一)部署和摸底階段(即日起至12月10日)。各相關科室、站所要迅速部署開展治理行動,細化治理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對屬於治理範圍內的“九小場所”開展拉網式逐家摸底,採集場所(單位)基礎信息。要認真組織“九小場所”以及其他沿街店鋪的業主,開展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識,並逐家簽訂《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附件1)。

(二)檢查和治理階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各相關科室、站所位要組織對“九小場所”嚴格按照本方案中的治理內容和治理標準逐家開展檢查,現場填寫《“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排查記錄表》(附件2)。對於不符合標準的要根據實際情況指導業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進行整改。對於限期整改到期後依然不具備安全條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整改到位的“九小場所”,由教育、民政科、環保科、村建科、文體衞、安全科、市場監管分局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依法責令停業或予以取締。

(三)總結和驗收階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相關科室、站所要對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驗收,從治理部署開展情況、措施手段、取得成效、經驗做法以及形成的長效機制等方面,形成工作總結報告並整理完善台賬資料。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將成立工作組,採取明察與暗訪、街面走訪與重點抽查等方式進行隨機抽查,必要時責令重新進行排查治理。對於工作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將進行通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相關科室、站所要高度重視此次“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人直接負責,要成立綜合治理工作專班,負責落實本轄區“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進度、完善工作措施、強化責任落實。

(二)明確分工,落實舉措。“九小場所”綜合治理要在古溪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進行排查治理分工。各相關科室、站所要對此次排查出的“九小場所”逐一錄入警務工作平台,落實“四個一”工作舉措,即對小場所(單位)“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檢查,作出一次消防安全告知(告知其火災危險性、消防安全職責和要求、發生火災的法律責任),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宣傳培訓”,要求小場所(單位)“經營者作出一次承諾(承諾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職責)”;場所(單位)的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要明確屬地監管機構、監管責任人和場所(單位)承諾責任人,並採取防損保護後固定在場所(單位)醒目部位。各單位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依法指導督促管理範圍內的場所(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紮實做好消防安全和宣傳工作。

(三)加強協作,從嚴治理。各相關科室、站所根據治理範圍和標準,對排查出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的場所,要責令其當場或限期整改,同時要聯合相關部門按照治理職責分工,分門別類實行綜合治理。對有人員住宿的行為,一律予以清理;對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改正的有證場所,要一律依法暫扣或吊銷相關證照;對無證經營的場所,要一律依法予以取締;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要抄告消防救援部門,由消防救援部門下發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提請屬地政府實行掛牌督辦;對火災隱患突出、火災事故多發的行業和區域,由鎮政府牽頭實行聯合整治,確保消險除患。

(四)深化宣傳,提升意識。要充分發動各類媒體,廣泛宣傳“九小場所”綜合治理重要性,營造濃厚的治理氛圍,曝光嚴重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與 “九小場所”經營業主講清當前火災形勢和火災危害性,以及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職責、管理要求和發生火災應承擔的法律和民事責任。針對“九小場所”火災特點,加強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切實提升場所(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提高經營者和羣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請各相關科室、站所明確一名“九小場所”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人,負責人名單請11月10日下班前報古溪派出所社區民警辦公室。《“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登記表》《“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統計表》(附件3,附件4)分別於11月13日前、11月27日前、12月14日前各報送一次,治理結束時上報工作總結。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5

一、組織領導

辦事處成立街道商場、市場、沿街門店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事處主任任組長,辦事處武裝部長派出所治安大隊副隊長任副組長,街道安監辦人員、各科所長、各社區(村)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辦,李紅達任辦公室主任,切實加強對商場、市場、沿街門店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工作目標

對轄區商場、市場、沿街門店全部排查一遍,徹底澄清底數,堅決整治消防設施不足、堵塞安全出口、佔用消防車道、違規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違規使用電氣焊明火作業等行為。通過專項治理,排查消除一批火災隱患,整治一批消防違法行為,掛牌督辦一批存在重大隱患的商場、市場,確保商場、市場、沿街門店從根本上增強火災抗禦能力,確保商場、市場、沿街門店不發生有影響的火災事故,有效預防亡人火災,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羣死羣傷火災。

三、工作方法

(一)組織商場市場自查整改。各社區(村)要組織商場、市場的管理單位和沿街門店商户全面開展火災隱患自查整改活動。商場、市場管理單位和沿街商户要認真開展自查整改,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能夠立即改正的,必須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須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並在整改期間採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業整改危險部位(區域)。

(二)全面開展拉網排查。各社區(村)要深入轄區商場、市場、沿街門店內部開展拉網式排查,逐一登記造冊。要發動巡防隊員、保安人員等基層消防力量開展不間斷巡查,確保第一時間發現和制止佔用消防車道、堵塞疏散通道、違規動用明火等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三)堅持部門聯動。辦事處將組織消防、派出所、安監等部門成立聯合檢查組,對商場、市場、沿街門店開展聯合檢查、聯合執法,綜合治理,集中清剿火災隱患。

(四)政府開展督導檢查。專項治理工作開展過程中,辦事處將對各社區(村)工作開展情況和依法履職盡責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凡發現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凡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久拖不改的;凡發現因排查整治不到位而造成較大影響火災事故發生的;辦事處將堅決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規依紀,頂格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四、工作標準

(一)商場、市場、沿街門店要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職責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商場、市場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樓梯保持暢通,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户外廣告牌等障礙物全部拆除。

(三)商場、市場內每個商户和沿街門店要配置2具滅火器、1個紅水桶、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不少於1具。商場、市場室內消火栓應配齊水帶、水槍,消火栓、滅火器及自動消防設施應保持完好有效且無被遮擋或挪作他用。並經常組織商户開展滅火、逃生應急演練活動。

(四)在場所內要設置警示性、禁止性等消防宣傳標識,設置消防疏散指示標識。從業人員要掌握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開展消防宣傳培訓能力。

(五)用火、用電管理規範,無違規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和使用大功率電器。

(六)留宿值班人員不超過2人,且住宿與生產、經營部分之間採取防火分隔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各社區(村)務必要深刻汲取此次火災事故教訓,充分認識這次專項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真汲取切實將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轄區實際,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動員一切力量,窮盡一切措施,確保工作實效。

(二)統籌兼顧,狠抓落實。各社區(村)務必要將商場、市場、沿街門店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深入排查整治商場、市場、沿街門店火災隱患,務求做到火災隱患有人檢查、有人整改、有人跟蹤落實,切實把火災隱患消除在火災發生之前。

(三)明確責任,嚴格追究。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實,導致商場、市場、沿街門店內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要嚴格進行責任倒查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專項治理期間,各單位要及時上報信息,並認真填寫《商場、市場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1)和《三官廟辦事處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附件2),於每週三下午15時前上報街道安監辦。專項治理結束後,各社區(村)要認真進行總結,上報工作總結,重大情況隨時上報。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6

為加強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時間,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深入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點場所治理、突出風險整治、重點行業管理等工作,有效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火災風險隱患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火災防控體系、監測預警機制,推動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發展。

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得到明顯整治。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層建築、大型商業綜合體、城市地下軌道交通、石油化工企業以及老舊場所、新材料新業態等場所領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20xx年底前,城鄉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明顯減少。

消防治理責任機制得到明顯加強。全面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規範化管理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行業集中約談、社會曝光警示機制更加完善,火災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全面落實,社會單位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

火災風險防控體系得到明顯優化。建立健全風險研判、精準治理、源頭管控的火災風險防範化解機制,全面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信息化技術,依託智慧城市建設,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實時化、智能化評估消防安全風險。20xx年底前,全國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台基本建成,差異化精準監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得到明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程全面實施,消防安全納入主要行業領域職業培訓內容,推動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重點人羣分級分類培訓全面落實。20xx年底前,實現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明顯提升。

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20xx年至20xx年,火災總量和亡人數量總體下降,較大火災事故有效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得到明顯遏制,消防安全形勢實現根本好轉並保持總體穩定,社會消防安全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升,人民羣眾的安全感顯著增強。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單位和新建住宅小區按標準劃線管理。各地區組織公共建築以及新建住宅小區的管理使用單位,按標準對消防車通道逐一劃線、標名、立牌,實行標識化管理,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20xx年底前未完成的,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整改。

2.老舊小區實行“一區一策”治理。各地區結合轄區老舊小區的建成年代、建築高度、周邊環境、道路管網等方面情況,按照“先急後緩”原則,結合城市更新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xx年,制定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巢"消防車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時間分類分批督辦整改。

3.加強規劃建設提供基礎保障。各地區將新建停車場列入“十四五”相關規劃重要工程推動建設,將城市停車場建設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重要內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門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間潛力,列出三年工作計劃在城市推動新建一批公共停車設施。各地區按照加強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的有關政策文件嚴格落實建築物配建停車位有關標準要求。

4.優化停車資源管理使用。各地區建立完善彈性停車、錯時開放、潮汐停車、共享停車等政策機制,推行更加專業規範的停車管理。老舊住宅小區周邊的路側停車場等公共停車設施,對老舊住宅小區居民實行優惠停車,合理設置門檻和限制條件要求,簡化辦理程序,壓縮辦理時間,降低停車費用,形成普惠效應。對於沒有物業管理的老舊住宅小區,積極引進專業停車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間規劃建設停車位,規範管理居民停車。

5.加強綜合執法和聯合管理。消防救援機構及有關部門依法查處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過程中,需要查詢機動車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聯繫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門予以積極配合、及時提供。20xx年,組織各有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管理機制,暢通信惠共享渠道。

(二)集中開展四類場所消防安治理。

1.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整治。一是嚴格落實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要求,建立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行承諾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排查測試高層建築室內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立維護保養制度,逐棟解決消火栓無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壓力不夠等問題;三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自查高層建築外保温防護層破損開裂、脱落以及電纜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嚴等問題,逐項登記整改修復;四是每棟高層公共建築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依託社區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願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隊伍。各地區出台微型消防站隊員優撫優待、激勵保障等配套政策。20xx年,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制定高層建築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計劃,重點督辦整改一批高層建築嚴重問題;20xx年,排查登記的高層建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20xx年,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嚴格落實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對照標準組織開展達標創建活動,明確各管理部門、各類店鋪、崗位員工消防安全達標要求任務,作為績效考核、運營管理考核重要指標,優化落實各項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內部以功能分類分區、以店鋪為單元推行網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責任清晰、高效運行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三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實行消防設施、餐飲場所、重點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檢查評估制度,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要組織整改檢查評估發現的問題;四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建立全員消防培訓制度,分區域建立應急處置快速響應機制,優化部署內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組織消防演練。20xx年,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達標率實現100%。

3.地下軌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各地區組織開展城市地下軌道交通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大提升專項行動,綜合客流高峯、建築結構、安全出口、疏散路線、通風照明條件、電氣設備以及周邊消防救援力量、裝備器材等關鍵要素,組織相關部門系統評估每座地鐵站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制定實施三年優化提升計劃。20xx年,組織完成風險評估、計劃制定以及綜合演練測試工作;20xx年,全面加強改進地下軌道交通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 20xx年,建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勤聯動的地下軌道交通綜合應急救援體系。

4.石油化工企業消防安全能力建設。一是石化企業建立消防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定期開展自查評估,全面落實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業要依據規範和行業標準組織更新改造老舊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業依法建立完善企業專(兼)職消防隊,根據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藝處置隊或工藝應急處置機制,加強貼近實戰的技能訓練和綜合演練,優化事故工藝處置措施。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中國石油化工集團、中國海洋石油集團等中央石化企業以及地方石化企業制定工作方案、投入專項經費、明確工作責任,利用三年時間,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老舊消防設施改造、企業消防力量建設三項任務。化工園區應積極探索應急資源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推動消防資源的共建共享和應急裝備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舊場所及新材料業態等突出風險。

1.抓好老舊場所突出風險治理。各地區針對老舊小區、家庭生產加工作坊、“三合一”場所、城鄉結合部等突出風險,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實施、新型城鎮化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鎮棚户區改造,分類施策、分類整治,組織升級改造消防設施,推動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條件。20xx年起,各地區每年將老舊場所消防風險治理列入實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辦整改一批老舊場所火災隱患問題。20xx年,以街道鄉鎮為單位,老舊場所基本落實火災風險差異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業態突出風險治理。各行業監管部門及生產企業和科研單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業態的火災風險預估預判機制,優化落實本質安全措施。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組織開展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宣貫。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以及改裝電池行為,建立公佈曝光、聯合管理機制。各地區組織在居民住宅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場所,20xx年,居民住宅區全部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住建部門等有關部門對人員密集場所、施工現場違規搭建、違規採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鋼板房開展專項檢查,每年依法組織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又組織分析評估本地電子商務、物流業、新型商業等新業態消防安全風險,強化行業消防管理措施,引導產業安全發展,提高安全設施級。

(四)打牢鄉村地區火災防控基礎。

1.加大鄉村火災隱患整治力度。相關地區加強對鄉鎮工業園、特色小鎮、小微企業等鄉村新興產業消防安全評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責任不落實、消防設施不足、消防培訓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各地區結合鄉村房改、水改、電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計劃地改造防火間距不足、水結構建築集中連片的村莊,加快鄉村電氣線路、爐灶等用火用電安全改造升級,有效降低火災風險。

2.推進鄉村公共消防基礎建設。依託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實施,將鄉村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統籌管理和系統銜接,研究完善鄉村消防專項規劃,同步推進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根據加強鄉村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要求,因地制宜推動建設鄉鎮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跟進加強業務指導,推動建立定期培訓演練的常態機制,提高初起火災撲救能力,提升鄉村抗禦火災水平。20xx年,鄉村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

(五)加強重點行業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業消防安全問題。教育、民政、文化和旅遊、衞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 20xx年組織對學校及幼兒園、養老服務機構、文化娛樂場所、星級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旅遊景區、醫療衞生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文物建築和博物館等行業單集中開展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列出整改計劃時限,力爭在三年內基本整改完畢。消防救援機構發揮綜合監管作用,加強工作檢查協調,提供消防技術服務。

2.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遊、衞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建立完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健全與消防救援機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廣“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做法,組織行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20xx年,打造行業標杆示範單位;20xx年,全面推廣典型經驗做法,20xx年,有效落實行業標準化管理。

(六)實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數據管理。各地區結合電子政務、智慧城市建設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數據系統建設,結合監督管理、歷史火災等內部信息,共享匯聚融合相關行業數據資源。20xx年底前,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建成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台,實現對火災高風險場所、高風險區域的動態監測、風險評估、智能分析和精準治理。

2,建設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各地區積極推廣應用物聯傳感、温度傳感、火災煙霧監測、水壓監測、電氣火災監控、視頻監控等感知設備,加強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預警監測,實現消防數據物聯感知、智能感知。2001年,地級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聯網。

3、加強基層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層綜治、社區、網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塊,將消防工作有機融入基層綜合治理體系,整合基層部門管理服務資源,綜合運用社會治理“人、地、事、物”等關聯數據信息,構建網絡化、社會化、信息化的基層消防管理體系。20xx年,消防工作納入基層網格信息化管理平台。聯網監控系統。

(七)實施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1.加強消防安全素質教育。宣傳部門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內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將消防知識納入相關班次培訓內容;司法行政機關加強消防普法宣傳的指導協調和督促落實;教育部門將消防知識納入中國小、幼兒園教學內容和高校、高中新生軍訓課程;各級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納入有關公務員培訓、職業培訓內容。

2,加強重點人羣分級分類培訓。各地區分批次、分類別組織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社區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員、網格員、安保人員、管理單位人員、重點單位員工、小企業主等重點人羣開展消防教育培訓,20xx年底實現全覆蓋培訓。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全面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三、時間安排

從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xx年4月)。按照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細化本地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時限等內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動的部署發動。

(二)排查整治(20xx年5月至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本地區本行業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明確排查時間表、整改路線圖、工作責任人,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羣策羣力、羣防羣治,確保各項排查任務精準推進落實。

(三)集中攻堅(20xx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照前期排查的“兩個清單”,堅持由表及裏、由易到難,細化各項治理舉措,實施差異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全面落實政府掛牌督辦和跟蹤整治,強化政策支持,配套資金保障,確保按時整改銷案,達到預期治理效果。

(四)鞏固提升(20xx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在推進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整改的同時,分析共性問題,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舉措、形成一批經驗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區本行業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的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總結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報告和三年行動報告並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省(區、市)政府要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行研究部署,明確各項任務責任主體。各級、縣級政府分級落實組織實施工作,主要領導親自研究、分管領導具體主抓,及時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相關部門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見,協同推進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工作專班,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彙報,研究推動重點工作,確保各項任務按步推進、按期完成。

(二)強化統籌推進。各地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結合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粵港澳大橋區建設、長江經濟帶、雄安新區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鄉村振興戰略等重點工作,整體規劃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證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針對不同地區和行業領域特點,研究採取差異化的工作舉措,提供相應的治理政策支撐,確保治理實效。

(三)強化示範引領。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全面部署推進的基礎上,組織一批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先行開展試點治理工作,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複製、易推廣的工作體系機制,形成典型示範效應。堅持一手抓突出風險治理,一手抓長效機制建設,認真總結專項整治中形成的經驗做法,固化提升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標準規定。

(四)強化考核督導。此次專項整治作為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評內容以及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各地區要制定本地考核驗收標準和辦法,統籌納入文明城市創建、精神文明建設、平安建設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標,分階段開展檢查驗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務督查、日常檢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標權重,組織明察暗訪,及時通報,督促落實。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7

為深刻吸取xx市高新區“9.28”重大火災事故慘痛教訓,根據省、市工作安排,xx市政府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餐飲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因地制宜、多措並舉、綜合治理,全力推進餐飲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有效防範化解火災風險,堅決防止類似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市火災形勢平穩。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9日。

三、治理範圍

全市範圍內使用液化石油氣、管道天然氣等可燃氣體的具有廚房功能的餐飲場所,具體如下:

1.設置有供員工、學生等集體用餐的單位廚房;

2.養老機構、福利院、救助站、醫院、衞生院等單位的內部廚房;

3.美食城、小吃街等連片經營的餐飲場所;

4.設置在大型城市綜合體內部的餐飲場所;

5.飯店以及帶有食宿功能的酒店、賓館等場所。

四、整治重點

依據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暢通、防火分隔不到位、違規留宿住人、違規用火用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彩鋼板、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到位、燃氣使用不規範等問題。對涉及使用管道燃氣或瓶裝液化氣的餐飲場所,開展排查整治,重點檢查燃氣、電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點整治將氣瓶間違規設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違規將氣瓶放置於室內就餐場所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職責分工

這次全市餐飲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總牽頭,各鄉鎮(街區)、市政府有關部門(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須”的原則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責。

(一)各鄉鎮(街區)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各鄉鎮(街區)要結合前期下發的“三類”場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充分發動消防安全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附件一)要求,聯合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的餐飲類場所開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隱患登記台賬(附件二),同時,對餐飲場所經營者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二)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教育體育局牽頭負責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含無證的教育培訓機構)等集體用餐場所的內部廚房的消防安全監管工作,開展聯合執法,市場監督管理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

衞生健康委員會牽頭開展對醫療機構內部廚房的檢查;

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牽頭開展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網吧)、娛樂場所(KTV、遊戲廳、棋牌室、酒吧)等有廚房功能的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

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牽頭開展對生產加工企業內部餐廳、廚房的檢查;

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開展對餐飲類場所的檢查。公安局要組織各公安派出所,指導基層網格力量,對旅館、沿街門店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能分工,開展本行業領域內各單位、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消防救援大隊具體負責督促、指導,對列管的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檢查。

六、整治措施

(一)對存在經營、倉儲、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員;搬出確有困難的,必須在住宿與經營、倉儲部分之間設置符合標準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應設置在靠近門窗、便於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員不得超過2人。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二)對在門窗上設置金屬柵欄和防盜網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必須設置易於從房間內部開啟的裝置,便於逃生和救援。未設置的,責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強制拆除。

(三)對存在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道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強制執行。

(四)對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誌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責令改正,並處罰款。

(五)對飯店內設置包間、休息室,變相留宿人員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員,對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實施臨時查封。

(六)對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罰,並督促整改到位。

(七)對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彩鋼板的,一律依法責令拆除;市場監管部門要從市場經銷源頭徹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鋼板。

(八)對存在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臨時查封;對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場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定人、定責、定方案,強化憂患意識,真正走到、看到、落實到位;要強化督導檢查,推動工作落實;要全面發動基層網格化管理力量,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傳教育。社區、村(居)民委員會也要全力投入人力物力,開展排查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分級負責、屬地監管”的要求,對於本行業領域內的各單位、場所消防工作負總責。不得以只檢查監管本行業領域內已經取得許可證的單位、場所為由,推諉扯皮,放鬆對無證單位、場所的監督管理。

(二)精準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採取約談、傳單入户等形式,突出留宿人員、彩鋼板臨時建築、電動車停放充電、用火用電用氣等重點,廣泛開展針對性宣傳,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嚴格責任落實。要全面壓實餐飲類場所主體責任,綜合運用執法、曝光、納入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等手段,讓法人代表把安全生產的職責刻到腦子裏、落實到行動上。自即日起,各鄉鎮(街區)及餐飲類場所排查整治行業牽頭部門要於10月27日前向市消防救援大隊上報整治行動部署情況及工作方案;11月14日上報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餐飲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台賬及整改責任清單及排查整治工作總結,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上報復印件即可,原件本單位留存,餐飲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台賬及整改責任清單排查整治工作總結簽字、蓋章後上報至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消防救援大隊三樓防火辦)。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8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關於深刻汲取台灣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教訓切實加強當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xx〕31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應急管理部關於加強超高層建築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建科〔20xx〕76號)、《福建省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閩消安委辦〔20xx〕1號)、《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消安委辦〔20xx〕14號)進一步全面提升我鎮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水平,鎮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7月底前在全鎮部署開展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摸清全鎮高層民用建築基本情況,集中整治一批高層建築的消防安全難點、痛點問題,力爭實現高層建築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堅決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築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建築管理

主要問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未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未委託有資質的單位對建築消防設施、電氣、燃氣進行定期檢測、維護,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對高層住宅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未按規定組建微型消防站或組建的微型消防站不具備“早發現、早處置”的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等問題。電動自行車管理方面,違規在居民住宅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及充電行為,未規範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消防宣傳培訓落實不到位:整治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履職不到位,未按照頻次定期開展對居住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疏散演練,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工作不深入。

工作措施:探索建立高層建築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制度或“樓長”制度,真正做到每棟高層建築都有人抓、有人管。充分發揮社會中介服務機構作用,落實建築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制度,確保消防設施始終保持完好狀態。健全完善城市基層治理機制,落實村委會、居(村)管理責任,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納入居(村)委會常態化巡查檢查。明確並落實高層建築物業服務企業的主體責任,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不斷提高檢查消除隱患、宣傳教育培訓、組織人員疏散和撲救初起火災“四個能力”。

(二)建築防火

主要問題:建築消防設施故障、損壞、癱瘓或未按消防技術標準設置消防設施或設置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數量、疏散樓梯間設置形式不符合標準。防火門損壞或構件缺失影響防火防煙功能。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獨立設置、設置不符合要求、堆放雜物或防火封堵、分隔不到位等問題。

工作措施:對缺失消防設施的高層建築,要結合改建、擴建工程,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增補;對消防設施損壞的,責令限期整改修復,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檢測制度,確保完好實用。對疏散樓梯數量不足的,採取增設室外疏散樓梯等措施。對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電纜橋架封堵缺失或不嚴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嚴密封堵。對1998年之前的未設置火災自動噴淋、報警系統的老舊高層住宅建築,要推動在建築公共區域設置火災應急廣播,在居民家庭推廣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結合老舊高層住宅改造工程推動安裝簡易噴淋設施和電氣火災監控裝置,提高初起火災預警和處置能力。

(三)建築電氣、燃氣

主要問題:消防用電負荷不符合要求,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範,電氣設備容量負荷超標或安裝不規範。使用燃氣的場所、部位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等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公共建築使用燃氣部位未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電氣、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等管理措施不落實。其他用火、用電、用氣不規範等問題。

工作措施:供電公司和新奧燃氣要對高層建築進行全面檢查,督促整改電氣、燃氣問題。高層建築使用單位或物業服務單位要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外牆保温材料

主要問題:使用易燃可燃外牆保温材料的高層建築主要集中在20xx至20xx年,重點排查這期間我鎮建設的高層建築外牆外保温材料的燃燒性能、防火要求。

工作措施:組織制定改造計劃,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抓緊組織實施。外牆保温防護層改造前存在局部封堵不嚴、開裂、脱落、裸露的,業主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修復,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尚未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要積極組織業主籌集資金。設有建築外牆外保温系統的高層民用建築,管理單位應當在主入口及周邊相關顯著位置,設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標識,標示外牆外保温材料的燃燒性能、防火要求。禁止在建築周邊地帶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安裝空調、廣告牌等構件時明火作業;外牆上現有廣告牌、燈箱等易產生高温發熱的設備元件要組織拆除,清理老化電線。

(五)救援場地

主要問題:影響滅火救援的架空電力設施、綠化景觀、户外廣告設施和佔用消防救援場地和車道等問題。在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設置構築物、停車泊位、固定隔離樁等障礙物。

工作措施:逐一劃定高層建築消防車道、消防救援場地標識,設立明顯標誌,禁止停放車輛、堆放雜物。對消防救援場地區域的立體空間內有影響滅火救援的架空電力設施、綠化景觀、户外廣告設施以及在建築救援面設立的户外廣告設施,要改造、拆除。

三、任務分工

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依據職責分工,務實推進整治工作,切實形成合力。

(一)各村,鎮消防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要落實屬地責任,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綜合治理,制定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明確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工作職責。抓緊完善超高層建築規劃建設管理協作機制,嚴格落實相關標準和管控要求,探索建立超高層建築安全險。加強與超高層建築消防救援需求相匹配的消防救援能力建設,建立專家庫,定期開展既有超高層建築使用和管理情況專項排查分行業分領域組織開展排查治理。要將本次綜合治理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加強檢查督導,確保工作落實。

(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結合部門實際深入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村鎮辦負責高層建築施工工地(含建築外牆改造工程)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管理區域內高層建築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縣氣象局依職責協助做好高層建築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防止因雷擊引起的火災。

行政執法隊負責督促燃氣部門開展高層建築燃氣管道、設施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園林部門整治城市園林綠地內因城市綠化景觀工程導致堵塞、佔用消防車通道、消防登高場地等火災隱患問題;督促供水部門落實市政消火栓維護保養職責,根據消防部門要求改造高層建築周邊不符合滅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設施。依法清理影響高層建築滅火救援的户外廣告設施(設置在建築之間影響消防車通行或設置在建築外牆封閉門窗影響滅火逃生以及設置在消防救援場地內及周邊影響消防雲梯車作業的户外廣告設施)。

供電公司負責排查整改不符合規範要求的供電企業產權的建築供配電設施;依法檢查用户產權重要負荷的配電設施、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及設備運行狀況,對不符合規範要求的,通知產權人限期整改並報縣政府,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督促落實。

公安派出所負責排查整治由其規劃設置在高層建築周邊影響建築滅火救援的停車泊位。

消防站履行綜合監管職能,提供消防安全業務指導,對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高層建築開展消防監督抽查,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加強高層建築滅火應急救援準備,組織開展實戰演練,加強對高層建築微型消防站的聯勤聯訓。

教育、工信商、衞健、民政、文體旅、住建、鐵路派出所、郵政等部門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在職責範圍內做好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運營單位依法對高層民用建築內由其管理的設施設備的消防安全負責,並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三)村委會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納入村常態化巡查檢查。村委會、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微型消防站等網格力量要開展針對性排查整治,清理疏散樓梯、疏散走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清理消防車通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的私家車,確保消防車道暢通。加強對高層建築業委會的管理,引導其支持消防設施改造和安全基礎提升。指導超高層建築業主或其委託的管理單位逐棟按標準要求補建微型消防站,組織物業服務人員、保安人員、使用單位人員、志願者等力量,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等消防組織。對老弱病殘等特殊羣體,要上門入户開展安全用火用電、火災自防自救常識宣傳提示,指導消除火災隱患;要結合鄰里守望、幫扶關愛行動,引導物業服務企業或鄰里在緊急情況下協助老弱病殘羣眾疏散逃生。

(四)高層建築業主、使用單位、管理單位要按照《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規規定,組建消防安全專業管理團隊,鼓勵聘用符合相關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改。要對建築消防設施、電氣、燃氣進行一次全面檢測,定期組織防火巡查;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員工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履職,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和火災疏散逃生演練。要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推行“樓長”制度,落實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職責,經常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高層火災自防自救常識普及。要逐一劃定高層建築消防救援場地區域和消防車通道,設立明顯標誌,禁止停放車輛、堆放雜物,禁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進電梯、入家門。

除上述職責外,超高層建築業主或其委託的管理單位按照《住建部應急部關於加強超高層建築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建科〔20xx〕76號),強化超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結合超高層建築設計使用年限,制定超高層建築運行維護檢查方案,委託專業機構定期檢測評估超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等設施設備狀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修繕維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牢固樹立風險意識、責任意識、管控意識,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高層消防安全管理作為城市安全發展的“紅線工程”,確保消除一批火災隱患,整體提升我鎮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水平。對綜合治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辦法,區分輕重緩急,在政策支持、組織建設等方面加強保障。將高層建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重點攻堅督辦任務和年度工作考核內容。

(二)加強重點攻堅。要加大高層建築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力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有關部門、單位的整改責任和整改期限,落實整改措施。部分超高層建築存在避難層和救援場地被佔用、擅自變更建築使用功能等整改難度較大的火災隱患,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會商研判,聯合執法,綜合施策,確保隱患整改到位。要運用物聯網、雲計算等現代先進信息技術的物防技防手段,提高消防安全防控的科技含量和總體效益。專項整治結束後,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認真總結,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高層建築火災防控長效工作機制。

(三)加強達標創建。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與消防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緊密結合起來,通過消防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推動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建立高層建築管理單位、使用單位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檢查指導力度,督促所屬系統領域高層建築單位對照整治內容、措施和《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標準化檢查清單》(附件)逐項逐條開展自查自評,建立工作檔案。。

(四)加強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廣播以及各類新媒體平台和高層建築、社區宣傳欄,發佈火災預警信息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識。要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防滅火和自救知識,加強消防安全從業人員培訓,嚴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治理工作期間,要集中查處、曝光一批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和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形成整治高壓態勢。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9

近期,平昌縣接連發生火災事故,嚴重威脅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面提升大寨鎮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社會治理能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四川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宗旨,以最大限度減少災害事故危害為目標,明確“政府領導、轄區主體、部門主責、消防指導、羣眾參與”的工作原則,開展為期六個月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全面摸排消防安全隱患,對標整改問題,建立長效機制,確保不發生較大及以上消防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落實“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方針,推進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創新,前移火災預防關口,提升社會火災防控水平,最大限度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7月7日-20xx年12月31日

三、整治內容

(一)社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整治社區消防通道雜物堆積;違規搭建的簡易棚、設置隔離欄杆阻礙消防通道通行、佔用防火間距、擴大防火分區等涉及火災隱患的建築;加強社區消防栓、公共消防設施規劃、建設和維護;規範車輛停放,嚴禁佔用、堵塞消防通道。督促相關管理單位加強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災隱患排查工作;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增強社區居民防滅火意識,建立健全應急值班值守制度,實行 24 小時值班,確保第一時間發現火情、第一時間報告信息、第一時間處置火災。

(二)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整治超市、醫院、學校、養老院、文化娛樂場所、旅館、火鍋店等消防重點單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規範要求,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是否齊全,消防設備設施是否齊全有效,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用火、用電、用氣管理是否規範,按要求設置消防控制室,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控制設備是否齊全完好。

(三)易燃易爆場所專項整治:排查加油站和煙花爆竹銷售營業點,各單位消防安全佈局、消防審批許可情況、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專(兼)職消防隊伍建設情況、消防設施完好情況、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嚴格查處未經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生產經營場所。

(四)居民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整治居民住房建築物通道是否規範設計並保持暢通;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檢查旅館消防栓、防火門、滅火器、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誌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檢查是否違規施工、違章動火動焊、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督促相關管理單位加強管轄區消防安全管理,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確保消防安全;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培訓,增強居民防火意識和滅火能力,減少火災發生機率。

(五)校園及周邊環境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排查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規章制度建設情況、消防基礎設施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情況、周邊消防安全隱患情況、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等情況,整治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四、整治方式及步驟

(一)成立領導小組,確定工作成員

(名單見附件)

成 員:各村民委員會主任、鎮級各單位負責人。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安全辦,由付良賢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安冬負責日常事務協調處理。

(二)開展業務培訓,摸底排查問題(7月8日-8月15日)

1.由安全辦牽頭組織,派出所對各轄區幹部和網格員進行消防檢查業務培訓,派出所準備相關培訓資料和公告,培訓內容務必科學實用,做到受訓人員熟知善用。

2.轄區主要領導牽頭,組織抽調專班人員和轄區幹部、網格員對所負責區域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隱患,每日彙總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隱患,經主要負責人審核把關後,上報鎮安全辦,做到“日查日報、日報日清”。

3.鎮安全辦認真梳理各村(居)、單位上報排查的問題,分析歸納後提請召開工作協調會,組織各部門對排查問題進行會商研判。

4.各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將整改措施與建議上報鎮人民政府,鎮政府研究審定後再予印發具體整改實施方案。

(三)重點整治階段(8月16日-11月30日)

對第一階段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按照“專項整治、集中整治和綜合整治”的工作原則,落實整改責任單位,明確整改責任人,採取“一般隱患立即整改、較大隱患限期整改、重大隱患督辦整改”的方式進行重點整治,整治過程中各牽頭領導必須親自指揮、親自督辦、親自落實。

(四)督查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再次對排查的問題和整改效果進行全面回頭看、回頭查,逐個檢查驗收、逐一複評銷號,認真總結先進做法和優秀經驗,及時歸納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開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對存在的問題以及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對策和建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村(居)、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安排部署,組織2-3人業務骨幹參與專項整治,於7月10日前將人員名單報鎮安全辦,確保此次整治行動真查隱患實做整改,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落實任務、迅速行動。各村(居)、各單位要迅速開展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建立隱患管理台賬,落實治理清單、整改責任,到期驗收復查,在行動過程中要注重實際,不能弄虛作假,應付了事,搞形式主義。

(三)建章立制、標本兼治。各村(居)、各單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形成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達到整治一片、見效一片、規範一片。專項治理工作結束後,各村(居)、各單位要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按照“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切實提高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逗硬驗收、考核問效。領導小組密切跟蹤關注整治開展情況,對工作作風不實、應付了事造成火災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將嚴格依規依紀從嚴問責,對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0

為切實從源頭上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按照省政府安委會《關於印發全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安發〔20xx〕13號)要求,區安委會決定自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在全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範”,集中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嚴格規範維修改裝行為,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推動規劃建設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區安委會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主要承擔日常協調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區房管局、區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規劃分局、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為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各單位要成立或指定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調度,具體負責組織本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時間

6月開始至20xx年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0日前)。各單位要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制定檢查考核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分局要對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單位,電動自行車回收、改裝單位(場所)進行排查,建立檔案台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各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區城鄉建設局、各派出所要對居民社區、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針對新舊住宅小區等不同情況,分門別類,逐一採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走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宣貫工作,推動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的落實。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各單位要於12月22日前完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區安委會將牽頭組織對本區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考評,考評情況納入區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對綜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街道辦事處和行業部門予以通報。

四、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生產單位專項治理。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單位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嚴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嚴把市場入口關,集中查處無證生產、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產品等行為。按照《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單位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等相關技術標準。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生產單位應當設置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説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問題:生產單位在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偽造電動自行車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行為。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銷售和維修單位專項治理。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區公安分局等部門配合,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銷售維修領域監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為:銷售單位無照經營;產品沒有質量合格證,沒有明確標註廠名廠址的;產品來源不明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銷售的產品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要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回收、維修經營場所,依法查處銷售存在安全質量問題的二手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依法查處維修經營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標準更換蓄電池、拆除減速器等違法行為。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規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由各街道辦事處、區城鄉建設局、區房管局、區規劃分局等相關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區城鄉建設局、區規劃分局要牽頭負責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加強居民住宅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建設停放充電場所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劃定一個或多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居民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

(四)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各街道辦事處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指導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指導無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明確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各街道辦事處、各派出所等部門報告。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消防大隊等部門要依法負責指導各街道辦事處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要負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的道路管控,對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應依法予以處罰教育。各派出所要督促居民委員會、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省公安廳《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要求開展自查自改。對存在違規行為拒不改正,以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依法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公交、樓宇視頻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區廣電中心要負責指導、協調各級主流新聞媒體播出相關電動自行車安全節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宣貫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各派出所要深入社區、單位、羣租房等場所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等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等定期組織羣眾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合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嚴密責任鏈條,穩步推進綜合治理。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二)認真履責強化配合。要堅持齊抓共管,壓實屬地街道辦事處、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對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溝通協調,落實具體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督導。區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充分發揮協調督促和工作督查職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區域,要加強檢查督導力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在綜合整治期間,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1

為進一步提升高層建築抗禦火災風險能力,持續鞏固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治理成效,根據《重慶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提升計劃(20xx—20xx年)》,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堅持“政府主導、部門指導、單位主責、綜合治理、標本兼治”原則,紮實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築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進一步提升全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緊盯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治理薄弱環節,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底線思維、系統思維,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三深化、四鞏固、三提升”行動,持續整治消防安全重點問題,鞏固綜合治理成效。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推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逐步實現法制化、標準化、數字化,提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二、工作任務

(一)深化“三項整治”。

1﹒深化建築消防設施隱患整治。持續開展消防用水問題整治,對前期整改完畢的高層建築消防用水問題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消防供水功能是否正常,日常維護保養是否落實,發現隱患整治不徹底的,責成立即整改。對滾動排查出的'消防用水、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防煙排煙等消防設施隱患問題,區分輕重緩急,制定年度計劃和整改方案,落實整治責任、資金和防範措施,由區縣(自治縣)政府和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管委會(以下統稱區縣政府)與屬地鄉鎮(街道)、責任單位逐級簽訂責任書,逐小區逐樓棟開展整治。對整改資金落實困難的老舊高層建築,統籌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分批分步按期推進整改。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由區縣政府採取掛牌督辦、警示約談、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2﹒深化“生命通道”重點區域整治。動態更新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小區(道路)綜合整治任務清單,“一區域一對策”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責任、時間和措施,由區縣政府掛牌,推動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小區(道路)開展重點整治攻堅,確保逐個銷號。按照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標識應設必設要求,由管理單位全面施劃完善;無明確管理單位的由鄉鎮(街道)組織設置。加強停車位規劃建設管理,將綜合整治的小區(道路)納入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和中心城區路網更新重點,改造小區公共區域,挖掘停車資源,加快擴建新建停車設施,增設停車位。

3﹒深化用電用氣隱患整治。組織供電供氣企業對前期排查發現的電氣、燃氣隱患問題整治情況開展清理,對未整治完畢的,建立隱患問題清單,逐項整改銷號;對問題集中的小區,由區縣政府實施綜合治理,推動整改落實。結合民生實事工程實施,完成4100處高層建築電氣隱患整治。發動物業服務企業開展電氣隱患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責任範圍內其他管溝與電力燃氣設施間距不足、電氣線路老舊破損、超負荷運行等問題整治。供電供氣企業按照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檢查計劃,強化電力線路、燃氣管線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消防安全隱患,同時定期開展宣傳教育,提供指導服務。依法查處私拉亂接電氣線路、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等違法行為。推廣採用智能化手段,防止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樓道。新改、擴建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區域,引導電動自行車規範停放。

(二)鞏固“四項機制”。

1﹒鞏固可燃雨棚和突出外牆防護網整改防範機制。落實區縣政府屬地管理和市級部門屬事管理責任,組織開展高層建築可燃雨棚和突出外牆防護網整治“回頭看”,對遺留隱患問題,在20xx年4月底前登記造冊,6月底前整改完畢。將可燃雨棚和突出外牆防護網整治納入市容環境提升、老舊小區改造重點內容,有序推進多層建築整改。鞏固完善日常防範制度,推動物業服務企業切實履行發現、勸阻、報告違規搭建可燃雨棚、突出外牆防護網等行為以及宣傳教育職責,發揮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持續加強雨棚和防護網生產、銷售、安裝等環節的管控,健全完善相關產品標準和管理規範,開展產品年度抽檢和綜合執法。

2﹒鞏固隱患滾動排查機制。推廣“街鎮吹哨、部門報到”模式,建立以鄉鎮(街道)為基本單元,消防救援、城市管理、住房城鄉建設、公安、經濟信息等部門指導參與的隱患滾動排查整治機制。結合日常安全檢查和專項排查工作,實時掌握轄區高層建築底數,摸排消防設施、“生命通道”、可燃雨棚和突出外牆防護網、用電用氣、安全管理等情況,定期組織住宅小區開展“三查三清”(檢查消防車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檢查防火門、滅火器、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是否完好有效,檢查是否違規施工、違章動火動焊、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清理樓梯間、前室、疏散走道,清理可燃雨棚、防盜網,清理違章搭建)。20xx年4月底前,各區縣按照“單位自查、鎮街普查、部門聯查、專業核查”的原則,組織對轄區高層建築再開展一輪全面摸排,並建立完善新的基礎台賬和隱患整改責任清單,推動隱患整改工作落實。

3﹒鞏固消防設施質量管控和維護管理機制。強化整改工程質量管理,承擔整改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等級,鼓勵聘請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工程監理。實施整改質量保修制度,明確不少於兩年的整改保修期限。強化聯合驗收,整改後由鄉鎮(街道)牽頭組織驗收,相關部門、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代表參與,驗收資料應收集整理並及時歸檔備查。強化後續維護管理,消防設施隱患整改完畢的高層建築,必須逐棟明確日常管理單位和維護保養單位。對老舊小區或無統一管理的,由政府指定日常管理單位;對政府資金投入改造且無統一管理的,鼓勵採取購買服務方式加強後續維護管理。

4﹒鞏固聯合執法和聯動響應機制。各區縣進一步落實“生命通道”監管執法長效機制和嚴格執法管理要求,健全完善會商研判、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常態化開展聯合執法,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開展集中執法,保持整治高壓態勢。持續開展整治曝光行動,對公務車輛佔用消防車通道的,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處理。鞏固完善“綠波帶保暢”聯動機制,深化公安、消防警情聯動響應機制,通過交通管制、車輛分流、拖離清障、優化信號燈配時、驍騎伴護等措施,確保救援暢通無阻。

(三)提升“三項能力”。

1﹒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高層建築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單位,高層公共建築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高層住宅建築逐棟明確樓棟長,落實消防控制室雙人持證上崗制度,規範防火巡查檢查、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工作,並在顯著位置公示。鼓勵超高層建築聘用註冊消防工程師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各區縣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風險排查納入網格化管理重點,在鄉鎮(街道)依法開展委託執法和賦權執法,督促指導對隱患及時整改。各區縣選取超高層建築或典型高層建築打造消防管理示範標杆,組織召開標準化管理現場會,推行達標創建活動。探索高層建築實施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將消防管理能力納入物業服務企業評級評星考核內容。

2﹒提升居民防災應急能力。將“自覺維護建築消防設施”“暢通生命通道”等內容納入全民普法範疇。依託“全民消防安全學習雲平台”,精準開展消防教育培訓。鼓勵為老舊小區高層建築安裝獨立式火災報警探測裝置,指導居民家庭制定火災疏散逃生計劃。高層住宅小區全年至少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推廣購買火災惠民保險。在高層建築密集區布點建設小型消防站,在高層公共建築、高層住宅小區建設微型消防站,提升初起火災的處置能力。開展高層建築居民消防安全素質調查,掌握全民防災自救能力水平。

3﹒提升政策法規保障能力。加快推進《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修訂工作。貫徹落實《重慶市消防設施管理規定》,提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服務機構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水平。出台《建築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規程》,規範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修訂《消防安全管理標識》,對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提出更加符合重慶實際的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超高層建築規劃建設源頭管控機制,確保與救援能力相匹配。編制運用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自查指南和日常檢查指引,落實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單位主體責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重慶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統籌開展全市20xx年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相關工作。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深刻吸取重大火災事故教訓,高度重視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工作,逐級分解任務、逐一壓實責任、逐項明確進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高層建築管理單位要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強化提升管理水平,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二)合力共管共治。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持續加強會商研判、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充分發揮協同作用,形成齊抓共管治理格局。各區縣政府要認真梳理總結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經驗,對梳理出來的隱患問題要一抓到底,切實防範化解風險隱患,杜絕紙面整治、數據整治。

(三)強化督導問效。市級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區縣的督促指導。市、區縣兩級督查部門要建立督辦推進台賬,按照“定事、定責、定時、定人”的要求,每月掃描階段任務完成情況,定期開展明查暗訪,將整治工作納入政務督辦內容,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及時給予通報批評。對轄區高層建築發生亡人火災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各區縣要按照火災事故責任延伸調查程序,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責任。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2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園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省、市統一部署,經園區管委會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園區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羣死羣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羣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與相鄰建築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適時出台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

(二)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羣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範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使用的監管。督促村企業和部門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並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後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宣傳違規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羣眾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築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製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短信等平台向廣大羣眾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屬地企業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滅火救援。指導屬地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職工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羣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園區各企業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人。要發佈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使用企業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園區管委會:具體負責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屬地企業和部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園區企業:要督促企業職工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企業車間、庫房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園區協調小組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示範區安監局牽頭,園區黨工委書記朱曉文為組長,各片區片長為副組長,各部門有關同志組成“園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園區協調小組)負責專項治理行動的具體落實工作。

組長:朱曉文

副組長:姜清華李正清於懷亞嵇明來

成員:瀋海霞孟炳才朱從茂吳陽

(二)嚴格督導檢查。園區協調小組將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片區和企業,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企業,園區協調小組將派出專人駐點督導、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片區片長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工作人員和屬地企業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3

為進一步做好金峯地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嚴防“9.23”火災事故再次發生,做到“舉一反三”,徹底消除消防隱患,杜絕火災事故,結合我鎮舊屋區消防安全工作實際,決定在轄區內開展舊屋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指導思想和目標

本着對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狠抓舊屋毗連區消防安全各項措施落實,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維護地區安定穩定。

領導機構

成立舊屋區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許敏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其他黨政領導、金峯派出所所長、司法所等部門負責人為副組長,鎮黨辦、綜治辦、安辦、電信支局、金峯供電所、金峯工商所、金峯有限電視台、城管中隊、自來水公司、義務消防隊及各村(社區)主幹等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潘雲俤兼任,工作人員等組成。

專項整治的重點

1、舊屋區的居民住宅區、商業店面;

2、舊屋區的木屋毗連區。

專項整治內容:

1、開展舊屋區消防安全隱患宣傳工作,組織制定村間防火公約。

2、進行舊屋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徹底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3、採取強有力措施將“二合一”、“三合一”及舊屋區內存有安全隱患的居民住宅、商業店面人員搬離。

4、關停存有安全隱患的舊屋區內商業店面,凡達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查封。

5、清理舊屋區內亂搭電線現象,落實好舊屋區電線及其他線路整改工作。

6、嚴禁將舊屋房租賃給他人居住,落實好村(社區)防火巡視等制度。

7、做好舊屋區以及無物業小區的消防設施配備工作。

專項整治要求及責任領導

1、金峯村、金峯社區分別負責轄區內存有安全隱患的舊屋區居民搬離工作,對特困户、五保户、二女結紮户等名單進行張榜公佈,上述對象中經公佈無異議的,由鎮政府審核批准後,每月給予50元補貼。

時間要求:10月15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2、金峯供電所負責對舊屋區住户所有連接到每户電錶內外線路進行改造,由柯寶水主席負責牽頭協調電力部門,陳木珠副書記、鄭學鬆副鎮長及兩村居主幹負責落實到户(舊屋區每間房屋內的老化電線改造由房主自行改造,確屬困難户的,經所在村(社區)和鎮政府審核把關確認後,由政府予以一定的補貼)。

時間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3、對舊鎮區木屋房屋外的電力、電信、廣電等各種廢棄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此項工作由柯寶水主席牽頭電力、電信、廣電等部門分別進行落實(有用的整理清楚,無用的一律剪除)。

時間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4、對舊鎮區房內的商業店面進行逐一排查,對不具備營業條件的,立即責令其關閉;對拒不服從的,組織職能部門採取強制措施,公安部門主動介入。

時間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5、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起草收集專項整治行動過程中所有材料,並上傳下達,各村(社區)負責發放到户,並在顯要位置張貼。

時間要求:9月27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6、其他村(社區)參照金峯村、金峯社區的做法,分別由包片黨政領導結合本村(社區)實際,遵照本文件精神,加以認真落實,對所管轄的村(社區)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整治,並把隱患排查整治情況上報到辦公室,對經查存有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及時上報,並納入鎮專項整治重點範圍。

時間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各包片領導

工作要求:

1、速度要快。各村(社區)、各單位要有“安全責任大於天”的意識,要把握好隱患排查整改過程中的各項工作的時間進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2、整改要實。各黨政領導要認真做好此項工作,面對問題不迴避、整改落實不走形式,對安全問題發現一起,解決一起,對經努力確定無法整改的以書面形式上報到領導小組辦公室,所有上報的文件要交由責任領導簽字,要做到文件存檔、照片留底、錄像存盤、有檔可查。

3、力度要大。各黨政分管領導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大工作力度,按時保證完成各自任務。辦公室要根據上述各項工作的具體要求,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抓好落實,並及時將瞭解掌握到的情況上報給鎮主要領導,對整改中不配合、拒不整改,甚至暴力抗法的人員,公安機關要及時介入,依法予以查辦。

4、驗收要到位。待隱患排查整改結束後,於11月初領導小組要組織力量對整改區域進行逐一驗收、登記造冊,形成彙報材料,上報主要領導,存檔備案。由鄭允輝副書記、陳潤官副鎮長負責落實。

在專項整治行動中,對整改落實好的村居予以通報表揚,對仍存有安全隱患未按本文件第四、五點進行落實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問題較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及人員的責任。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4

為貫徹落實上級部署的《魏縣開展醫院衞生院敬老院養老院福利院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魏公消[20xx]1號)的通知和要求,我院決定在全院範圍內集中開展醫院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務和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於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普查整治火災隱患為重點,全面推動醫院安全防火工作。工作目標為:不斷完善和健全醫院安全防火體制;改善醫院安全防火條件;增強醫院抵禦火災的能力;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醫院、患者財產和生命安全,維護醫院安全穩定,保障我院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貫徹落實上級的要求,結合我院的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成立“醫院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

組 長:郭清莉

副組長:連長法

成 員:王海軍 李翠堂 趙建偉 王海軍 馬曉輝 趙書林

各科室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消防安全大檢查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組織部署。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強化自查,落實整改

各科室均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並按照方案的統一部署,強化自查,落實整改。要組成檢查組,對本科室所管轄的區域進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對查出的火災隱患,必須採取措施立即整改,堅決消除醫院內的靜態火災隱患,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動態火災隱患。醫院屆時將組成檢查組進行統一檢查。

2.加強宣傳,增強消防意識

在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中,要大力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專題宣傳活動,營造消防安全宣傳的氛圍。各科室可以開展講座、演練、防火知識問答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對醫護人員以及患者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宣傳消防安全知識,以增強廣大醫護人員以及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識,增強抵禦各類火災事故的能力。

3、組織醫務人員積極參加各級消防安全培訓。

四、專項治理的重點內容

1、是否經過消防審核、驗收或消防設計備案、竣工驗收備案。

2、是否存在擅自擴大和改變防火分區、在工作周邊搭建違章建築。

3、是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元宵節”消防安保措施是否到位。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按照國家標準配齊配足、完好有效,是否存在擅自挪用、停用等問題;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水壓是否符合規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是否運行正常。

5、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設置柵欄或採取其他形式鎖閉、封堵;疏散指示標誌和火災應急照明燈設置是否符合要求,有無被遮擋、覆蓋等現象。

6、是否存在佔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從事經營現象。

7、是否違規使用明火或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是否存在違反禁令吸煙、燃放煙花爆竹現象;電氣線路是否按規定敷設。

8、醫院病房樓內是否存在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電氣線路是否私拉亂接;門窗上是或否設置影響逃生及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9、是否存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

10、是否開展全員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應急演練,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11、是否制定、落實“清剿火患”戰役方案,積極配合全院消防大檢查工作。

五、專項治理工作的時間及步驟

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時間為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共分三個階段:

1.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月30日至2月4日

醫院制定“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組成相應的領導班子和檢查小組,開展宣傳發動和組織實施工作。動員廣大醫護人員積極參加消防大檢查工作,確保治理活動紮實深入開展。

2.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2月5日至2月24日

按照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重點內容,逐條進行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檢查,並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對查出的火災隱患要落實整治措施。如查出重大火災隱患,又一時不能改正的,要將具體情況及時報辦公室。

3.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2月25日至2月29日

各科室於20xx年2月26日前將消防大檢查工作情況總結上交辦公室。領導小組要進行查檢驗收和評比。同時將此項工作列入年終綜合評比內容。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5

一、工作目標

對轄煙花爆竹6家銷售店,1家加油站,1家液化氣零售店,2家傢俬廠,5個村山林進行摸底排查,如對火災隱患和消防有隱患的企業進行定和不定的方法進行明察暗訪,並進行長效機制,提高管理能力。

二、組織機構

成立以鄉長,分管領導,村、企業所屬單位一把手,消防責任人為領導機構,安辦派出所為相關人員的領導辦公室,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安監所,電話:.

三、專項治理範圍

易燃,易爆和有火災發生的所屬單位,即加油站,液化氣,木材廠,山林。

四、整治步驟

時間從20xx年1月——12月底分2個階段

第一家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

第二個階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五、措施

執法整治,掛牌,整改體系,監督完善。

六、要求

各村、各企業、各業主統一思想,認清形勢,齊抓共管,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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