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通用15篇)

來源:文萃谷 2.8W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通用15篇)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

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中共xx市委、市政府印發的《關於提升市民文明素質 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的意見》、《xxxx年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落實 xxxx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現結合城管工作特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結合城管工作職責,積極開展“禁放”工作宣傳,依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行為,配合公安部門及時勸導、制止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努力實現全面“禁放”工作目標,營造整潔美觀的市容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城管局“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市城管局局長殷瓊任組長、副局長戴尉華任副組長,各縣(區)局、開發區城管局和局屬各中心、科室、大隊負責同志任組員,負責領導、統籌全市城管系統“禁放”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局指揮協調中心,負責日常工作。各縣(區)、經濟開發區局也要成立相應工作組,一把手負責狠抓落實。

三、工作措施

(一)廣泛發動,強化主體責任。廣泛動員全體職工主動參與“禁放”工作,分別簽訂“禁放”承諾書,同時將主幹道沿街店鋪的市容管理與“禁放”工作相結合,針對不聽勸阻人員及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按照職責分工,及時上報,市局“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協調相關單位依法處理並上報市禁放辦,對處理結果將通知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二)嚴格執法,依法取締流動和佔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各縣(區)局、開發區城管局要結合佔道經營整治工作,在春節、元宵、清明、冬至等重要時段科學安排人員力量,分片分區摸排、清理、查處流動和佔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三)結合城管工作,加大“禁放”工作宣傳力度。

1. 開展上街入户面對面宣傳。將“禁放”宣傳納入“門前三保”工作,向沿街經營户發放《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等宣傳材料;

2. 結合佔道經營整治宣傳工作,精心製作“禁放”工作宣傳展板,在主要路段設置宣傳諮詢點,向市民宣傳禁放工作,並接受市民的詢問,解答市民的疑問。

3. 加強春節、元宵、清明、冬至等重要時段“禁放宣傳”力度。利用城管宣傳車滾動播放《xx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在商業街區設置“禁放”警示標誌;利用轄區內的電子顯示屏滾動播發“禁放”宣傳公益廣告等形式加大宣傳。

(四)建立巡查聯動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根據城管工作的特點,結合全市佔道經營專項整治行動,利用數字化城管平台,加大對佔用城市道路擺攤設點,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查處力度。在重點時段安排城管執法人員參與轄區禁放值班。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市、縣(區)城管局務必高度重視,把“禁放”工作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講看齊、見行動”學習討論相結合,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公共安全、維護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市、縣(區)、開發區城管局要強化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重點時段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市區聯動,齊抓共管,切實將“禁放”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勸導、查處、整改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加強監督落實。為保障禁放工作的落實,市、縣(區)、開發區城管局要把對佔道售賣煙花爆竹行為的管理作為佔道經營長效管理的一項重點工作常抓不懈,重點加強對重點時段流動攤點和佔道售賣煙花爆竹行為的監督檢查,並及時通報檢查結果。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2

為全面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降低噪聲污染,優化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百色市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辦發〔20xx〕90號)要求,結合我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羣眾參與、宣傳到位、嚴格執法”原則,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通過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在經營、儲存、運輸等領域的巡查執法,全面提升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水平,全力減少和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確保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二、禁放時間及範圍

(一)禁放時間。

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關於百色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自20xx年1月1日起在百色市城區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範圍。

1、市城區禁放範圍為:南跨右江,至廣昆高速、樂百高速;北至雲桂鐵路沿線;東以右江區和田陽縣的行政邊界為界;西至東筍、建華廠片區。

2、各縣(市、區)禁放範圍由轄區人民政府確定,原則上城市建成區以內區域應當禁放。

(三)限放範圍:

除禁放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市人民政府發佈中度污染天氣以上預警期間,限放區全面禁放。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20xx年2月10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要制定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方案,組織開展集中宣傳。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2月11日—2月28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是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和安全管控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組織足夠力量巡查執法,有效落實禁放各項措施。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開展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行為等工作,特別在除夕、正月七年級、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3月1日—12月3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部署要求,建立本區域、本部門、本系統禁放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整治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要統一進行組織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引導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工作措施及職責分工

(一)各縣(市、區)政府。

負責組織領導本轄區的禁放工作。建立禁放工作職責及考核問責機制;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對轄區內各區域、各地段劃分“責任田”,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做好禁放巡查工作,及時制止、處罰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市委宣傳部。

負責組織協調電視台、報社及相關網絡媒體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渠道強化宣傳;及時對查處違禁案例進行曝光,切實提升社會面宣傳效果。

(三)市教育局。

通過開展“小手拉大手”、給廣大學生髮一封信等活動,教育學生不燃放煙花爆竹,並帶動家長遵守禁放要求;嚴格監管全市各學校不能以任何理由燃放煙花爆竹。

(四)市應急管理局。

負責對全市範圍內的經營企業和經銷點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不得在禁放區域新增經營企業和零售點,已經行政許可的到期後不再許可經營;指導各縣(市、區)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在禁放區域內關閉或轉營煙花爆竹零售點。

(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在市場主體設立時,通過行政審批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依法對市場主體實施檢查管理時,發現無證無照煙花爆竹經營行為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配合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的取締、打擊工作。

(六)市公安局。

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執法管理,指導各地依法查處違法燃放、運輸煙花爆竹行為,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七)市生態環境局。

負責做好工業企業禁放宣傳工作;實時監控、定期發佈禁放區內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對數據較高的點位發佈預警信息,通知相關地區和部門及時處理;負責參與調查違反禁放規定導致的環境污染事件。

(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負責向建築工地業主發放告知書,敦促開工慶典不燃放煙花爆竹。

(九)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利用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客運站安全檢查,配合查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十)市城市管理監督局。

負責做好城市建成區內綠地、遊園廣場、公園的禁放及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並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一)市民政局。

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殯儀館和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十二)市商務局。

負責做好汽車銷售店鋪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三)市文化和旅遊局。

負責做好酒店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四)百東新區管委會。

負責百東新區在建項目工地煙花爆竹禁燃工作。

其他各有關部門在做好本部門禁放工作的'同時,對本系統、本行業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事關公共安全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煙花爆竹燃放影響大氣環境質量和文明城市形象,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更高的政治自覺、更強烈的責任擔當、更紮實的工作作風、更有效的行動措施,切實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環保監管,全力以赴推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有力有效開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

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主要領導是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具體負責。要及時動員部署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制定和實施本轄區、本部門工作方案,壓實責任,加快形成市縣聯防聯控、部門聯防聯控局面。

(三)強化聯合執法。

除夕、正月七年級、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公安部門要牽頭組織安全監管、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開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執法信息共享機制,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安全監管。

(四)嚴格通報問責。

市環委會辦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將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對禁放管控不力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在春節期間,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發生重污染天氣或較大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約談各縣(市、區)主要責任人。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連續發生2天以上輕度、中度污染天氣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給予通報批評。

(五)加強信息報送。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分別在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將本季度禁放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市生態環境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3

為創建安寧和諧的灣塘,為貫徹落實《龍山縣教育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切實履行學校監管職責,認真做好我校師生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宣傳工作,按照相關上級文件精神的要求,緊密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以實現“確保禁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既滿足廣大師生員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不燃放人的正當權益,紮實開展工作,營造歡慶、祥和的氛圍。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職責與目標

在學校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督促指導學校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實現安全穩定。

㈠、工作職責

1、落實學校禁放點看護工作。

明確責任:既要堅決確保禁放點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又要確保禁放點周邊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對禁放點的安全構成威脅。

2、落實師生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增強師生安全燃放的意識,掌握必要的自護自救方法,做到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㈡、工作目標

努力實現“四個確保”。即:確保全體師生知曉“禁改限”有關規定;確保校園內不出現違規燃放;確保校園內不發生生產、銷售、儲存行為;確保全體師生不發生因違規燃放致傷、致殘的重大事故。

二、工作安排與措施

㈠、做好禁放點管理,明確“八個責任”,落實責任制,保證禁放點安全。

責任單位:

責任領導:

責任部門:後勤、德育、工會、班主任

責任力量:教師班主任學生班幹部

責任時間:4月起

責任崗位:學校及周邊

責任措施:制定管理方案、應急預案、師生集中教育、出台禁燃期間值班人員

在禁放點看護時段內,本校要堅決落實“六項工作”,加強對禁放點的看護:

一是在學校的禁放標識。

二是嚴格值班制度,加強巡邏檢查,做好應急準備。

三是搞好消防設施,組織消防滅火演練,要在發現火情的第一時間進行撲救、控制。

四是要剷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消除枯葉和可燃物,澆濕綠化帶,進行阻燃處理。

五是與周邊的社區燃放自治組織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勸阻羣眾,不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燃放。

六是要及時清理禁放點周邊煙花爆竹殘屑,防止引發火情。

㈡、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安全燃放意識。充分利用校內廣播、等宣傳手段和召開專題工作會、校會、班會等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師生員工認識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是為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為了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形成一種自覺行為。

第一階段:4、16——4、30宣傳發動,師生教育

第二階段:5、1—11年1、25對出現的違規行為依法查處

第三階段:11年1、26—1、31督查考核

保障做到“四個知曉”:

一是知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街區和保護類建築物;車站、機場及公共交通路口;重要軍事設施;幼兒園、託兒所、醫院、敬老院、療養院等場所;油氣灌站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高壓線、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市政府確定、公佈的其他地點和區域。其周邊100米範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二是知曉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具體為:每年臘月二十七至正月八年級、重大慶典活動需有縣人民政府通告的時間外,其餘時間一律禁放時間;

三是知曉煙花爆竹的正確燃放。並自覺到具有銷售許可證的商業網點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

四是知曉撥打“120xx“119”、“110”等求助報警電話時正確的敍述方法,一旦在燃放煙花爆竹時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和火災,能得到及時救援。

三、工作要求

㈠、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

㈡、加強教育,做好宣傳,切實增強師生員工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縣人民政府關於在縣城區和城鄉重點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的意識

㈢、明確要求,強化責任,確保校園安全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責任追究

對因工作不落實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將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組織領導

灣塘中心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由校長楊勝清同志全面負責;由主管工會主席吳生華同志負責組織實施,各班班主任和所有教師具體負責。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4

為規範我鄉煙花爆竹經營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基本消除非法運輸、經營(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進一步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職、屬地落實監管”的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努力夯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基礎,確保轄區內煙花爆竹安全形勢平穩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小水鄉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項整治工作組成員,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要切實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加強協作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保證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整治內容

(一)嚴查持證經營情況。檢查經營單位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營業執照和從業人員培訓合格證是否齊全、一致、有效;依法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嚴肅查處私產、私銷、私藏、私運煙花爆竹,重點打擊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超範圍經營禮花彈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違規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使用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的行為。

(二)嚴查安全經營條件。檢查經營場所內是否存在高温高熱輻射源(如煤氣灶、電磁爐、電水壺、取暖器具等);是否配備消防器材;是否設立“禁煙禁火”標識;是否符合周邊安全要求;是否按規定控制零售單位配送存量。指導經營單位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隱患排查制度,不斷增強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全面提高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強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加強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期間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重點突出公墓山、寺廟等重點燃放場所的宣傳教育和隱患排查治理。

(四)違反國家有關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對全鄉所有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整治。

四、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5月)。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營造氛圍,發動羣眾積極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5月—12月)。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安辦、派出所、企業站等部門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制販、儲存煙花爆竹行為,依法銷燬企業過期、查獲或收繳的煙花爆竹製品及原材料。

(三)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安全監管,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抓好煙花爆竹經營、運輸、燃放等重點環節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並做好專項整治總結工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鞏固提高專項整治成果,適時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回頭看”。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依法整治。針對本轄區煙花爆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突出重點,依法實施整治。要把整治工作與促進依法經營、依法監管結合起來,通過深化整治,推動煙花爆竹的監管工作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二)跟蹤督查,狠抓落實。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鄉轄區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經常性督查和指導,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三)嚴格執法,嚴肅責任。成員單位因工作不力,責職不清日常監管不到位、管理責任不落實,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推諉、履職不到位,發生煙花爆竹爆炸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5

為創建安寧和諧的灣塘,為貫徹落實《龍山縣教育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切實履行學校監管職責,認真做好我校師生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宣傳工作,按照相關上級文件精神的要求,緊密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以實現“確保禁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既滿足廣大師生員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不燃放人的正當權益,紮實開展工作,營造歡慶、祥和的氛圍。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職責與目標

在學校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督促指導學校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實現安全穩定。

㈠、工作職責

1、落實學校禁放點看護工作。

明確責任:既要堅決確保禁放點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又要確保禁放點周邊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對禁放點的安全構成威脅。

2、落實師生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增強師生安全燃放的意識,掌握必要的自護自救方法,做到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㈡、工作目標

努力實現“四個確保”。即:確保全體師生知曉“禁改限”有關規定;確保校園內不出現違規燃放;確保校園內不發生生產、銷售、儲存行為;確保全體師生不發生因違規燃放致傷、致殘的重大事故。

二、工作安排與措施

㈠、做好禁放點管理,明確“八個責任”,落實責任制,保證禁放點安全。

責任單位:

責任領導:

責任部門:後勤、德育、工會、班主任

責任力量:教師班主任學生班幹部

責任時間:4月起

責任崗位:學校及周邊

責任措施:制定管理方案、應急預案、師生集中教育、出台禁燃期間值班人員

在禁放點看護時段內,本校要堅決落實“六項工作”,加強對禁放點的看護:

一是在學校的禁放標識。

二是嚴格值班制度,加強巡邏檢查,做好應急準備。

三是搞好消防設施,組織消防滅火演練,要在發現火情的第一時間進行撲救、控制。

四是要剷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消除枯葉和可燃物,澆濕綠化帶,進行阻燃處理。

五是與周邊的社區燃放自治組織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勸阻羣眾,不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燃放。

六是要及時清理禁放點周邊煙花爆竹殘屑,防止引發火情。

㈡、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安全燃放意識。充分利用校內廣播、等宣傳手段和召開專題工作會、校會、班會等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師生員工認識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是為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為了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形成一種自覺行為。

第一階段:4.16--4.30宣傳發動,師生教育

第二階段:5.1—11年1.25對出現的違規行為依法查處

第三階段:11年1.26—1.31督查考核

保障做到“四個知曉”:

一是知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街區和保護類建築物;車站、機場及公共交通路口;重要軍事設施;幼兒園、託兒所、醫院、敬老院、療養院等場所;油氣灌站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高壓線、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市政府確定、公佈的其他地點和區域。其周邊100米範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二是知曉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具體為:每年臘月二十七至正月八年級、重大慶典活動需有縣人民政府通告的時間外,其餘時間一律禁放時間;

三是知曉煙花爆竹的正確燃放。並自覺到具有銷售許可證的商業網點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

四是知曉撥打“120xx“119”、“110”等求助報警電話時正確的敍述方法,一旦在燃放煙花爆竹時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和火災,能得到及時救援。

三、工作要求

㈠、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

㈡、加強教育,做好宣傳,切實增強師生員工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縣人民政府關於在縣城區和城鄉重點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的意識

㈢、明確要求,強化責任,確保校園安全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責任追究

對因工作不落實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將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組織領導

灣塘中心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由校長楊勝清同志全面負責;由主管工會主席吳生華同志負責組織實施,各班班主任和所有教師具體負責。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6

根據《關於印發xx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x政辦函[20xx]xx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教育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防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增強全市教師、學生及家長的安全意識,中心城區各學校要通過組織動員、宣傳教育等措施,充分認識開展禁燃工作“進校園”的重大意義,引導廣大師生自覺參與禁燃行動,實現“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目標,助推全區禁燃工作上新台階。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領導,確保工作落實,成立禁燃工作“進校園”活動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顧問: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各學校也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全面宣傳發動(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元月20)

重點是抓好“四個一”活動,即:

1、一堂課:安排一堂課,授課內容以禁放煙花爆竹、共創文明城市等為主,並組織學生觀看燃放煙花爆竹帶來傷害的圖片、視頻,加強學生的環保和衞生教育,幫助學生樹立衞生文明觀念、環保意識。

2、一封家信:開展以“拒鞭炮、講文明、愛衞生”為主題的“給家長的一封信”徵文比賽,各學校要積極開展活動,選送優秀徵文5篇參加區級評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500元、400元、300元,優秀文章在《新xx》報上刊登。

3、充分發揮校園宣傳平台辦好一期“禁燃”黑板報,利用校園廣播、電視、大屏幕、校園網站等形式對師生開展宣傳教育。各學校要懸掛“禁燃”宣傳標語、宣傳橫幅。

4、一次演講比賽:開展“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從我做起”演講比賽,各學校要積極開展活動,選拔1名優秀選手參加區級演講,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500元、400元、300元。

5、一份倡議書:中心城區各學校做到每位學生髮放一份倡議書,並要求家長在家作本上簽名承諾春節期間不在禁燃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第二階段:重點整治(20xx年元月20日至2月20日)

確保教育系統幹部職工、學校教職工、學生在春節放假期間不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並積極協助職能部門對學校學生、教職工及其家屬在禁鞭區燃放煙花爆竹的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四、工作要求

1、統一認識。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高度統一思想,要充分認識“禁燃”工作是為創建國家文明城市和保護人居環境的`重要內容,保障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途徑,是全市人民期盼解決的重要工作,必須抓緊抓好抓實。

2、明確任務。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成立“禁燃”工作領導小組,一把手任組長,下設專班具體負責“禁燃”的宣傳、督導工作,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工作方案。

3、明確獎懲。“禁燃”工作納入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內容,對工作力度欠缺、工作進度滯後、違反“禁燃”規定被查實的學校(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情節嚴重者還將給予學校主要負責人紀律處分。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7

一、禁止燃放區域及時段

(一)嘉積主城區全年禁止銷售、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

(二)嘉積鎮、塔洋鎮、萬泉鎮行政管轄區域(附:瓊海市20xx年春節元宵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圖)。春節、元宵期間(20xx年1月21日至2月6日,農曆十二月三十至正月十六期間),在禁放區域內禁止銷售、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區域外,以下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黨政機關辦公區、醫院、學校、公園、商場、影劇院、文物保護單位、大型文化體育場所、檔案館、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博鰲亞洲論壇國際會議中心、博鰲機場、車站和碼頭等單位場所及其周圍50米內。

(二)加油站、液化氣站、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及其周圍100米內。

(三)廣播電視台、電信、郵政、金融單位、電力、通訊線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台。

(四)重要軍事區域。

(五)10層以上或高於24米的建築物安全距離25米範圍內。

(六)大型小區及周邊50米範圍內、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或高層建築,在物業公司劃定燃放區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點防火區。

(八)市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它時間、地點。

三、在禁止燃放區域外,可燃放煙花爆竹的品種

在禁放區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種為A、B、C、D四級。其中,A級是指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很大的產品;B級是指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較大的產品;C級是指適於室外開放空間燃放、危險性較小的產品;D級是指適於近距離燃放、危險性微小的產品。

四、焰火燃放規定

組織焰火晚會和大型燃放活動必須經公安機關審批核準並領取《焰火燃放許可證》。

五、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事項

在燃放區域內,社會各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後燃放煙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不得向人羣、車輛、建築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得在建築物內、屋頂、陽台燃放或者向外拋擲煙花爆竹;不得采取其它危害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必須由監護人或者其它成年人陪同看護。

六、煙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與處罰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違反本通告規定,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相關部門

各鎮人民政府、彬村山華僑經濟區管委會、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理局、市委宣傳部、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根據《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瓊海市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六個嚴禁兩個推進”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辦〔20xx〕13號)、《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瓊海市20xx年度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的通知》(海府辦函〔20xx〕68號)文件要求,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煙花爆竹管理的相關工作,切實加強宣傳和監管,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8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羣眾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實現禁放區嚴格禁止、社會面安全穩定的工作目標。

二、職責分工

(一)街道辦事處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李家沱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任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街道政法委員、李家沱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街道黨政辦、黨羣辦、應急辦、平安辦、經發辦、規建環辦、社事辦、財政辦、社區事務中心、城市管理中心、生態環保中心、文化服務中心、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李家沱市場監管所、李家沱派出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應急辦工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

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職責:負責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街道禁放辦職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與村(居)簽訂責任書;組織開展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協調、配合區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落實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各部門、單位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街道相關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在轄區內燃放和違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嚴厲打擊,保證市民過一個寧靜、祥和的春節。

街道應急辦:配合區應急局、派出所查處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黨羣辦:負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街道財政辦: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的落實。

街道城管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街道城管執法大隊:加強日常巡查,發現有違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應立即上報街道及派出所。

街道經發辦:負責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教育、醫療機構等區域的看護;負責制訂轄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違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

街道規建環辦:負責對轄區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

街道社區事務中心:負責指導轄區物業企業加強禁放的宣傳力度;督促物業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電梯、登門入户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街道文服中心:負責組織指導文娛場所、旅遊景點、宗教場所等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平安辦:負責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的信訪、涉穩事件。

李家沱市場監管所:配合派出所對轄區煙花爆竹非法零售經營點查處工作。

李家沱派出所:依法查處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依法開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等工作。

街道各部門和相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有關企業單位場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各村(居)職責

各村(居)是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經辦人員是具體責任人。

主要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物業等社會力量加大禁放的宣傳力度,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巡邏防範和重點目標管控,會同派出所、應急辦組織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12月15日前)。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安全守護措施。明確網格內管控人員,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第二階段: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月15日)。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圍繞《條例》和《重慶市巴南區2022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結合職能職責開展宣傳引導工作。按照進社區、進農村、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工地、進文娛場所、進宗教場所、進商場市場、進賓館酒店的要求,採取掛橫幅標語、設置專欄、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海報、微信QQ羣發佈宣傳信息等多種形式,提升羣眾對禁放區劃設及相關管理規定的知曉率。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要在屬地轄區和行業領域組織開展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第三階段:集中查處(1月20日—30日)。街道禁放辦將牽頭組織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等執法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嚴查嚴打轄區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第四階段:全面管控(1月31日—2月15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轄區禁放規定,嚴格落實定點值守、動態巡控和違規查處等禁限放看護措施,確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月16日—2月28日)。圍繞2022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街道禁放辦組織各成員單位及各村(居)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主動作為、齊抓共管,緊緊圍繞《條例》的貫徹實施,認真研判形勢,層層落實責任,切實抓好方案制定、動員佈置、宣傳發動、責任書承諾書籤訂、跟蹤檢查等工作。

(二)強化動員部署。街道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細化完善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逐一細化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層層動員、狠抓落實。

(三)加強源頭管控。按照街道轄區全面禁止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要求,由應急辦牽頭進行巡查,確保轄區內“零銷售、零儲存”。由派出所牽頭,在轄區外圍佈設檢查卡點,防止煙花爆竹流入本轄區;督促長途汽車站、碼頭、公交客運、交通樞紐落實“進站安檢、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攜帶。

(四)堅決打非治違。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以居民小區、集貿市場、倉儲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田間苗圃窩棚、閒置廠房、待拆(建)工地、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以及歷年查處的非法窩點等“重災區”為重點,加大檢查巡查力度。對轄區開展拉網式排查,重點打擊查處生產、經營、儲存、燃放以及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違法行為。

(五)強化重點管控。各村(居)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組織專門力量,以春節期間特別是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初五、元宵節等燃放煙花爆竹高峯時段為重點,落實網格化管控機制,建立健全轄區專人管控工作責任制度。街道各部門要加強應急值守和指揮調度,深入一線指導檢查。李家沱派出所要提升社會面巡防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和重點目標管控,及時查處燃放行為。

(六)嚴格督導問責。街道黨政辦和紀工委加強對2022年春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街道禁放辦對各村居、街道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實行暗訪抽查和督導,並圍繞煙花爆竹非法銷售、燃放舉報、曝光情況、煙花爆竹引發火災報警數、成災死傷人數、查非打非戰果、煙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標予以通報。對因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七)及時報送信息。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落實專人收集報送有關工作情況,按要求及時報送街道禁放辦。各村(居)於2021年12月15日前報送工作方案、禁放領導小組及成員登記表(見附件1),禁放管控“網格化、實名制”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於2022年2月1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9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減少環境污染,持續改善全旗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衞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總要求,以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為目標,以治理顆粒物(PM2.5、PM10)和臭氧污染為重點,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促進全旗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健康發展。深入開展宣傳教育,使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家喻户曉、深入人心;建立健全煙花爆竹禁燃工作長效機制,相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確保禁燃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S212(西環線)以東、石哈河街以南、東環路以西、S311線以北,在此區域內,未經批准,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區域: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建成區(東至東環路、南至南緯二街、西至烏拉特路、北至石哈河街)。在此區域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煙花爆竹。

(三)上述區域內,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醫療、教育、養老機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公園、廣場、文物單位、博物館、商場、農貿市場、殯儀館及其他消防安全重點

單位全面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一)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本方案劃定範圍禁售禁燃煙花爆竹。在發佈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全旗範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全旗不再審批煙花爆竹經營證照,對於證照到期的銷售網點一律不予補辦證照;禁止銷售的區域內各銷售網點庫存的煙花爆竹要在10月10日前自行處理。

在禁燃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審批不得燃放各類煙花爆竹,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處罰。逢重大慶典或節日活動,確需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局進行審批。

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創新形式、強化宣傳發動。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以及“兩微一端”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進行宣傳,積極倡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導廣大羣眾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在全社會形成濃厚氛圍。

(三)加強監管,建立長效機制。統籌做好組織協調、宣傳發動、監督管理、查處打擊等各項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0

春節期間

消防安保措施

工程名稱: 常營麗景園2#樓

施工單位: 城建五公司常營麗景園項目部

20xx年2月5日

春節期間消防安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方案

為維護我公司20xx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燃放秩序,執行《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為廣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煙花爆竹創造條件,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氛圍。認真履行煙花爆竹禁放點的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做好宣傳教育、隱患排查、禁放看護、應急處置消防安全工作,結合我公司項目部實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堅持“廣大市民自律,社會公眾監督,基層組織引導,政府部門執法”的原則,力爭實現“燃放時段秩序好、禁放時段禁得住;不死人、少傷人、少火情的工作目標。

二、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項目部安全穩定工作責任,確保實現安全穩定目標,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做好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自行看護工作,主管領導負分管責任。實現領導班子成員都要明確分項具體責任制,各管理人員要簽定責任書,確保本項目部實現“大事不出、小事減少、嚴格管理、秩序良好”的要求,各施工人員都要從維護公司安全穩定和保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統一思想,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巡視檢查,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做好我項目施工現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廣泛宣傳,加強教育

項目部組織工程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進行宣傳教育,組織召開工作部署會, 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學習《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建委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通知,使廣大施工人員增強安全意識、公德意識、自律意識,提高遵守法規和施工工地禁放規定的自覺性。並在工地四周張掛施工工地嚴禁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橫幅和禁放標識牌。並要教育施工人員到具有銷售許可證的'商業網點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在法定時間內到施工工地非禁放區燃放,並按照產品説明書的要求正確燃放。

四、明確要求,強化管理

1、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施工現場消防設施齊全有效。同時加強滅火措施,成立火災事故處置隊,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具,組織消防演練,明確防火和禁放管理負責人。在本區域設置或張貼禁放警示標誌,及時清理易燃物、可燃物,加強值班和巡視,及時處理突發情況。確保施工工地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制定有效工作方案,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禁止在施工區域內和樓外燃放煙花爆竹,對違者嚴肅處理。

3、在春節期間,嚴格加強值班制度,項目部堅持應急值班和領導24小時帶班,並全天侯值守。安全部門和保安人員加強施工現場的巡邏檢查,重點看護春節、元宵等重點日增派人員,加密巡查,全天侯做好應急搶險車輛、設備、物資、人員的準備工作。及時處理違規行為和處置突發情況,確保我施工工地禁放煙花爆竹做好消防安全保衞工作。

北京城建五公司常營麗景園項目部

20xx年2月5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1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提升轄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潔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積極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四)堅決貫徹落實市、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順利實施,明確任務責任,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決定成立青年路街道辦事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朱慶紅,黨工委副書記、政法委員

副組長:盧 勇,派出所所長

成 員:邢 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主任

趙紅磊,巡消防辦主任

石文學,應急辦主任

張軍正,公路所所長

秦普選,物業辦主任

李 軍,執法中隊中隊長

王克旭,派出所副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邢真、趙紅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負責督導、檢查各村、社區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二)派出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三)巡消防辦:巡防隊員要加強重點時段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違規行為防控,及時勸導並做好拍照取證;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四)應急辦:負責組織查處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負責做好加油站的禁放宣傳工作。

(五)公路所:負責做好汽車站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

(六)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

(七)執法中隊:負責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利用主幹道兩側廣告欄、燈箱、電子屏開展不間斷宣傳工作;負責沿街門店佔道、突店經營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

(八)物業辦: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並取證、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九)各村、社區:負責做好禁放宣傳、巡查、勸阻工作,充分利用LED顯示屏、廣播、宣傳欄、宣傳車等廣泛宣傳市、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營造良好氛圍。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社區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在主幹道、人員密集場所等地方懸掛有宣傳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橫幅,廣泛張貼《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致廣大市民的一封信》和《中牟縣人民政府關於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充分利用禁放宣傳站、流動宣傳車、LED顯示屏、廣播等播放市、縣禁放有關規定,做到宣傳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在轄區形成一個強烈的禁放氛圍。

(二)強化責任落實

各村、社區要與轄區內沿街門店、飯店、商場市場、小區物業等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村組和社區幹部要積極履行禁放職責,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後,要及時制止、勸阻燃放、多方取證、上報公安機關,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排查督導

各相關站所要密切配合,對沿街門店、商場和批發市場等進行全面清查,嚴厲查處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派出所要加強巡邏、執勤力量,避免和減少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應急辦、派出所要加強安全檢查和管理,禁止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對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強化值班檢查

20xx年2月11日19時至2月12 日凌晨1時、2月12日6時至8時、2月26日19時至2月27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社區要組織村組幹部、巡防隊員、治安積極分子等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大街小巷、居民樓院進行控制,保證每棟居民樓、每個重點部位要有執勤人員死看硬守;春節期間,派出所、巡消防辦、執法中隊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及時發現、勸阻、制止和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凡發現違規燃放行為,及時上報。

(五)強化依法打擊

青年路派出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依法進行處罰,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可依據有關法規給予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治安拘留處罰。派出所電話:110;執法中隊要加強流動攤販的查處;工商所要嚴厲查處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吊銷違規違法單位的執業執照;應急辦要強化對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相關站所、各村、社區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縣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

各相關站所、各村、社區要強化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春節期間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切實將各項禁放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同時,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

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各相關站所、各村、社區要成立相應的禁放工作督導組,堅持每天對轄區內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禁放宣傳工作開展遲緩,羣眾舉報頻繁的,將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將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2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安委會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我鎮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規範經營秩序、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確保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形勢穩定,根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通渭縣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安委辦法【20xx】44號)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要求,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治理,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規範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秩序。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執法措施,集中打擊、整治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等行為,嚴肅查處無證非法經營、擅自設立儲存場所、銷售劣質和超藥量產品違法違規行為;強化措施,管控風險、消除隱患,促進全鎮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公平、誠信、規範、有序。

二、職責分工

(一)鎮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對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環節的安全監管。指導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準確研判市場需求,科學計劃倉庫儲量,防止盲目進貨,超量儲存。對批發企業倉庫開展全面檢查,核查倉庫安全條件,嚴禁煙花爆竹倉庫超量儲存,嚴禁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對擅自改變庫房設計、超量儲存、超範圍經營、查沒違規產品與合格產品同庫違規混存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庫房等倉儲設施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一律責令停業整頓,限期整改,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加強對零售店(點)的安全檢查,依法查處生產經營違禁煙花爆竹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凡是屬於“兩關閉”“三嚴禁”範圍內的零售店(點),一律依法依規予以查處,直至取締。

(二)華嶺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監管職責,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違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為。負責查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

批,嚴肅查處非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運輸車輛、警示標識

和產品裝載不符合國家標準等違規行為。對承運單位、車輛、

人員涉及違法運輸行為的,及時通報交通運輸部門予以查處。

(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產品質

量監督抽查,強化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管。落實《煙花爆竹安

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嚴把煙花爆竹經營登記註冊關,依

法查處無證照或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鎮交管站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危貨運輸車輛和客運的安全監管,從嚴核發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加強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的監督檢查,要強化客運站危險品查堵責任,嚴格落實客運經營者安全告知義務,嚴禁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上車。

三、整治範圍及主要任務

(一)整治範圍

全鎮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户百貨鋪、小賣鋪、紙火鋪、超市、街道、集貿市場、住宅小區、大街小巷、路口等其他非法經營場所;非法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主要任務

1、嚴格條件,源頭把好市場準入。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合理規劃佈局(見附件)。凡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必須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許可證由縣應急局受理、審核、發放;對往年經營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企業)個人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布點規劃且符合零售許可條件的,經鄉鎮初查後,申請人到縣應急局申請辦理零售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2、嚴格執法,強化煙花爆竹監管。打擊無證、證照過期、冒用或者使用複印、偽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嚴禁在集市街道擺攤設點、走街串巷叫賣經營煙花爆竹,嚴禁在商店、超市、百貨鋪、小賣鋪、紙火鋪等場所經營煙花爆竹及農用車輛非法運載經營煙花爆竹,一經發現,根據各自職責依法查處。加大宣傳力度,引導零售經營者不得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和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儲存和銷售禮花彈等應當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儲存和銷售煙火藥、黑火藥、引火線,不得在許可證載明的儲存(零售)場所以外儲存煙花爆竹,不得店外經營煙花爆竹,不得超過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範圍和限量,不得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使用偽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重點整治零售店是否專店專營、按規定張貼相關安全警示標誌標識、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流向登記等情況;是否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及“三無產品”行為,是否專店經營,經營、儲存、居住“三合一”“多合一”;是否存在店內使用明火、電熱水器、小太陽等設備進行取暖,吸煙、收留他人在店內做客、聊天等行為;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要嚴肅依法查處,該關閉的一律關閉,該整改的一律限期進行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的全部予以關閉,撤銷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及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機關移交,對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整治方式

專項整治行動採取“企業全面自查、監管部門檢查、政府

綜合督查”的方式進行。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企業)個人根

據要求制定企業自查自糾工作方案,全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

並建立隱患台賬。監管部門組織執法力量對轄區內經營户開展

拉網式督查檢查。

五、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户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數據,建立台賬。把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整治行動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做好動員部署,落實保障措施。

(二)培訓換證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組織全鎮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户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按照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布點,嚴格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審批,優先保障往年經營户,原則上不新增經營户,嚴格按照“總量控制,出一進一”的原則;對往年經營户的申請,經應急局審查、核查符合安全條件的,換髮《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2月19日)。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整治分組和零售經營户名單另

行通知),聯合開展督查檢查;查處無證、證照轉讓、一證多點、倒賣轉讓、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煙花爆竹市場秩序。

(四)檢查總結階段(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2月24日)。各村對將煙花爆竹領域專項行動進行總結(部署推動、執法檢查、隱患整改、行政處罰等情況),連同專項整治方案於20xx年2月25日前總結報送鎮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各單位要認真研究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全面深入細緻地開展專項整治,集中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嚴格落實重點環節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的安全。

(二)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屬地管理”的工作要求,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細化措施,紮紮實實開展本轄區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各經營户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組織,全面開展自查自改,把各類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強化輿論宣傳。通過專項整治,要着力解決煙花爆

竹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到重點突破,不留死角。同時,要

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

宣傳,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發揮羣眾的監督作用,鼓勵羣眾

舉報安全隱患,形成社會合力,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四)嚴格執法檢查。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通渭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轉發<定西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安委辦發〔20xx〕15號)《通渭縣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安委辦法【20xx】16號),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加大對城鄉結合部、鄉鎮的農貿市場等重點部位的檢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三無產品”、超標違禁產品以及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加大追責問責。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對工作開展不力、未按時限要求開展工作的村、單位,將進行通報;對自查自改不認真、隱患整治不徹底,責任不落實、組織不得力、執法不嚴格,發生事故的,將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3

為深入推進“治污降霾·保衞藍天”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不斷改善環境質量,根據《X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試行)》(X管發〔X〕1X號),結合區情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鞏固完善年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成果,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羣眾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X年1月18日起(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範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實現全域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組織機構

區委區政府成立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楊滿衞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Xxx,區委常委、區委宣傳部部長李永東同志和區政府黨組成員、區公安分局局長趙廣同志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團區委、區婦聯,區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工信局、民政局、文體旅遊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和各鎮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電視台、報社、網站等媒體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二)區公安分局:負責查處違規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參與審批重大慶典煙花爆竹燃放活動。

(三)區環保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總體規劃、協調等工作,依據環境保護總體要求,制定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發佈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公告;根據示範區大氣污染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機制提出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負責協調X大學和X職業技術學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四)區安監局:負責查處違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全面取締現有的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平穩有序做好煙花爆竹批發公司退出市場工作;並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共服務工作,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交由企業運營;做好政府購買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司服務業務和申請受理、審核等相關工作。

(五)區網信辦:組織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相關單位,通過向羣眾發送短信等方式宣傳禁燃禁放工作要求,並做好網絡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

(六)新區工商分局、區工商分局:負責在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年審、換證時,取消煙花爆竹經營業務;教育引導企業、個體户在開業時不燃放煙花爆竹;積極配合區安監、公安等部門查處取締違法銷售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七)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防止煙花爆竹進站上車。

(八)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國小、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九)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取結婚證人員的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其所在的鎮辦,便於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區工信局:負責加強對各企業的宣傳教育,監督指導各企業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一)區住建局:負責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工、大樓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並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區衞計局:負責做好各醫療機構、衞生院、村(社區)衞生室煙花爆竹燃放禁放工作。

(十三)區食藥監分局:負責做好餐飲店、藥店等禁燃禁放的.宣傳和監督指導工作。

(十四)區督查考核辦:負責做好各鎮辦、區級各相關部門禁燃禁放督導檢查工作。

(十五)區消防大隊:負責指導重點消防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區域的管控工作。

(十六)各鎮辦:積極履行各自轄區內的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村(社區)、物業公司逐級簽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責任書;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同時,要發動村(社區)幹部,緊盯遷居、新買車輛、婚喪嫁娶等燃放煙花爆竹的村民(X民),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引導村民(X民)移風易俗,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的服務和管控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

1。加強媒體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區網信辦要在X年2月15(除夕)、2月19(初四)、3月2(元宵節)等重要節日前,通過移動、聯通、電信等營運商向羣眾發送公益提示短信。區市政局、文體旅遊局要利用各類户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築工地外牆、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結合文化下鄉,開展“移風易俗、平安文明”主體公益宣傳。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區委宣傳部、區環保局要通過媒體及時發佈禁燃禁放公告,認真做好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及時發現、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遊局、交通局、各鎮辦)

2。加強社會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組織廣大黨員、共青團員、機關幹部、事業單位職工帶頭遵守禁燃禁放有關要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的意義,勸阻、舉報非法燃放行為。區工信局、市政局、文體旅遊局、住建局、工商分局要在各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遊景點、賓館飯店、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重點場所開展集中宣傳活動,教育企業員工積極踐行禁燃禁放工作。區教育局要組織各中國小校學生、幼兒園在寒假前期,開展一次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為主題的安全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各鎮辦要把宣傳工作納入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工作範疇,積極發動村(社區)、物業服企業等單位開展宣傳活動,提高羣眾知曉率;區環保局要制定有獎舉報辦法,廣泛發動羣眾,全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遊局、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消防大隊、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根據示範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工作要求,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和儲存煙花爆竹。對重大慶典活動確需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需提前5個工作日向區環保局提出申請,並提交安全、環保等相關資料,由區環保局與公安分局、安監局聯合審查後方可實施(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燃放),區環保局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回覆,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Ⅱ級及以上級別啟動後,重大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及焰火燃放活動應予以取消。(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

2。區安監局要指導各相關單位,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在X年12月底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到期後,不再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從X年1月開始,組織公安、環保、工商、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全面取締區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網點。(責任單位:區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工信局要加大指導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和文體旅遊部門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衞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公安分局、文體旅遊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

1。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紮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文體旅遊局、工信局、各鎮辦)

2。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行為,採取聯合整治等措施,依法嚴厲打擊違規燃放、非法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區公安分局要對違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責令改正,並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以下的罰款。對拒不整改、情節嚴重或危及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區安監局要對非法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區交通局要對各類車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堅決杜絕外流煙花爆竹進入我區,為全區禁燃禁放奠定良好的基礎。(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安監局、交通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環保型電子鞭炮(聲響最大不超過120分貝;但利用汽油、液化氣及其他可燃氣體與氧氣混合,採用電子點火產生爆炸聲、光效果的電子禮炮不在此列)替代傳統煙花爆竹燃放行為的管控,制定具體的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做到不得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具體燃放時間為當日8時至22時,燃放地點不得位於政府機關、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商場、車站、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加油(氣)站等存儲、使用、銷售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及其配套設施周邊100米範圍內,以及其他重點安防區域或應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xx年12月20日———xx年1月18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貫穿于禁燃禁放工作的始終,認真制定禁燃禁放工作具體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及時組織召開動員大會,加大宣傳力度;區環保局、市政局、安監局、公安分局要及時發佈禁燃禁放公告,各鎮辦和區級其他各部門都要通過發佈倡議書等形式,迅速在全區掀起禁燃禁放工作高潮。

(二)組織實施階段(xx年1月18日———xx年3月10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作為年末歲尾一場攻堅戰,夯實工作要求,強化工作措施,創新工作方法,加強整治力度,全面開展禁燃禁放工作,確保全區禁燃禁放工作取得有效。

(三)鞏固提高階段(xx年3月10日———xx年12月30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在前期組織實施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工作經驗,梳理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管控工作長效機制,確保全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深入開展。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採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並按應急處置辦法,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督查考核辦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4

為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試行)》(海政字〔20xx〕138號)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xx年我區印發《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試行)》(海政字〔20xx〕138號),文件要求禁燃區域全年、全時段內,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燃放各類煙花爆竹。為嚴格落實文件要求,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廣泛動員,羣眾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而實現全區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文化旅遊體育局、區教科局、區民政局、區住建局、區融媒體中心、哈克鎮、奮鬥鎮、建設辦、勝利辦、正陽辦、靠山辦、健康辦、呼倫辦、東山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公安分局、應急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公安分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及時組織其他成員單位開展工作協商、督導檢查等活動。及時發現各個行業場所違反規定燃放燃化爆竹及相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通報行業主管部門。定期編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專報,報送區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單位。開展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明確違規燃放法律責任、舉報方式和獎勵等事項,以轄區派出所為單位組織片警同社區人員進行日常巡查,發現問題或接到羣眾舉報後,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行為;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建立非法運輸、違法燃放舉報反饋制度,對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對賓館、酒店、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未及時勸阻、舉報責任範圍內違規燃放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

(二)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做好全區範圍內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等工作;煙花爆竹非禁燃區域的許可審批工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禁燃區無證銷售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和非禁燃區域有證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違法經營、銷售舉報反饋制度,對相關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

(三)區委宣傳部:配合職能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引導羣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四)區教科局:負責加強全區各學校學生的宣傳教育,通過“小手拉大手”活動,提醒家長自覺抵制違禁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區工信局:負責做好除星級外的賓館、酒店等在婚禮、慶典時煙花爆竹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法經營、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六)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證人員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所在鎮辦,便於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工作。

(七)區財政局: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經費保障和舉報獎勵資金的落實。

(八)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煙花爆竹燃放空氣污染監控、數據統計分析等工作,為區委、政府的決策提供依據,參與禁燃工作督促檢查。

(九)區住建局:積極配合開展禁燃禁放宣傳,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復工和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積極協同公安、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接受違法燃放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移送違法線索。並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的禁燃禁放宣傳和違規燃放勸阻、舉報工作。

(十)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時,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配合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十一)區市場監管局:積極參與聯合執法,互通監管執法信息,及時移交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件線索。加強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

(十二)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城區內街頭、路邊違規擺放售賣煙花爆竹和燃放行為的勸阻和協助公安機關查處取證,協助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無證經營行為,並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其他相關違法行為。

(十三)區文化旅遊體育局:負責做好星級賓館、酒店、旅遊景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十四)區融媒體中心:負責做好煙花爆竹禁燃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禁燃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曝光。

(十五)各鎮辦:負責落實好“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屬地管理責任,以社區為單位開展網格化管理,組織專職網格員在全區範圍內進行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和日常監督,要在轄區內社區、企事業單位、工地、廣場、商超、賓館、車站等人員流動量大的地方發放《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並設立舉報電話在接到舉報後立即上報轄區派出所,做到全方位、無死角、全覆蓋的宣傳提升羣眾禁燃意識和監督意識。並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要利用各類户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築工地外牆、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要通過媒體及時發佈禁燃禁放公告。(責任單位:區交通局、環保局、宣傳部、應急局、工信局、教科局、文化旅遊體育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嚴格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並加以宣傳,組織公安、市場監管、工信、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牽頭單位:區應急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工信局、文化旅遊體育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各鎮辦)

2、各相關單位要加大對賓館、酒店的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衞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牽頭單位:區工信局、文化旅遊體育局。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應急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相關單位、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紮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應急局、工信局、文化旅遊體育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各鎮辦)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採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5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原則,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過渡期內,田家庵區、謝家集區、八公山區、大通區行政區域內(以下簡稱“禁放四區”)所有中國小校(幼兒園),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引導廣大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拒絕購買、攜帶、運輸、燃放煙花爆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煙花爆竹禁放政策後,“禁放四區”行政區域內所有中國小校(幼兒園)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

二、工作舉措

(一)明確禁放區域。按照全市部署要求,20xx年1月1日起,田家庵區、謝家集區、八公山區、大通區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放四區”以外的縣區,若出台禁放政策,按照本通知要求予以落實。

(二)加強宣傳引導。即日起,各單位要在校園內張貼禁放公告、宣傳標語,校園網站、電子顯示屏、校園廣播滾動播放禁放標語。年底前,各學校要組織一次禁放規定宣講,向每一名學生髮放《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並經家長簽字確認,回執由學校統一保管。

(三)壓實工作責任。各單位要組織幹部職工集中學習《淮南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及相關知識,帶頭執行禁放規定。面向單位職工(含臨時工、離退休人員)和學校家屬區住户發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單位教職員工要簽訂《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做到不漏一人,真正全覆蓋。

(四)建立包保制度。根據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文件和會議要求,市教育局將建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包保制度,並參照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明確的`包保領導、責任科室、包保對象執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過其林任組長,由辦公室、組宣科、機關黨委、人事科、計財科、法規科、基教科、職成科、督導室、德育科、師資科、工會、團委、老幹所等科室或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教育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設在法規科),統籌推進全市教育系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二)狠抓任務落實。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建立相應組織領導機構和包保制度,明確任務分工,狠抓任務落實,確保“禁放四區”內的所有中國小校(幼兒園)組織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宣傳發動到位。

(三)強化督導問責。市教育局將定期對各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情況進行督查,凡因組織領導不力、責任不落實、宣傳不到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依規予以問責。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將納入年度綜治與安全考核。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