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試點方案彙編10篇

來源:文萃谷 2.75W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試點方案10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試點方案彙編10篇

試點方案 篇1

為了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化課改,服務學生,進一步豐富學生放學後的學習生活,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在本市國小試行“快樂30分”拓展活動的通知》(滬教委基[20xx]37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本市國小生放學看護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xx]8號)要求,我校從20xx學年開始將認真組織試行“快樂30分”拓展活動,並繼續為家庭看護確有困難的學生提供看護服務。

一、指導思想:

基於本校學生及其家長的現實需求,整合多種資源,面向學生開展好“快樂30分”的課後校園活動和看護服務,讓家長有更多的獲得感,讓學生有更多的時間和空間,培養興趣,提高綜合素養,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成立“快樂30分”拓展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實施原則:

1、基於需求,分步實施。

在市教委有關文件精神指導下,根據我校自身校本資源狀況和學生、家長對放學後學生活動的.實際需求,我校將遵循“基於需求、分步實施”的原則,自20xx學年起將選擇二年級先行試點,在試點成熟的基礎上,再向其他年級、班級推廣。

我校“快樂30分”試點方案,將通過張貼通告、校園網、學校微信、家校聯繫平台等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

2、挖掘資源,聯動推進。

我校將充分利用學校操場、專用教室、圖書館等場所為學生提供可自主選擇的拓展活動,將“快樂30分”拓展活動與城市學校少年宮活動、快樂拓展日活動以及學校社團活動相結合,做好頂層設計,校長室、教導處、德育室、大隊部及各學科教研組上下聯動,同步推進,同時將整合校內資源、集團成員校共享資源,充分吸收家長志願者、社區和社會專業力量共同參與,做到聯動推進。

3、提高質量,增強引力。

我校將尊重、順應學生認知發展規律和學習特點,保護和激發學生的好奇心與求知慾,倡導自主、合作、實踐、探究的學習方式,讓學生經歷實踐與探究的過程。

在實施過程中,我校將深入開展“快樂30分”主題研修活動,不斷提高活動設計和實施效果,並結合學校對學生的日常評價機制,積極開展“快樂30分”表現性評價,鼓勵和尊重學生多樣化的活動表現和體驗,注重形成“評價—改進—提高”的長效機制。

四、具體做法:

1、實施時間:

20xx學年度“快樂30分”拓展活動每週安排4天:

每週一~週四下午3:30~4:00

二年級學生可自願選擇參加。

2、實施內容:

20xx學年度我校除安排學生完成學校作業外,將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為學生提供一些可自主選擇的活動內容,如田徑、足球、擊劍、集郵、繪畫、合唱、舞蹈、頭腦OM等社團活動;利用好家長資源開設好“智爸慧媽”家長課程;利用“小思閲讀”平台開展好讀書活動;開展好民間體育大活動;對部分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補差補缺,豐富學生學習經歷,努力使學生在原有基礎上得到發展。

20xx學年度具體安排如下:

活動時間

週一

15:30~16:00

週二

15:30~16:00

週三

15:30~16:00

週四

15:30~16:00

活動內容

民間體育大活動

1、語文學科補差補缺;

2、舞蹈、合唱、

集郵、足球、田徑等社團活動;

3、“小思閲讀”活動。

“智爸慧媽”家長課程

1、數學學科補差補缺;

2、兒童貼畫、頭腦OM、機器人、足球、擊劍、古箏等社團活動;

3、“小思閲讀”活動。

活動地點

大操場

各班教室、城市學校少年宮各活動教室及圖書館。

各班級教室

各班教室、城市學校少年宮各活動教室及圖書館。

3、實施保障:

(1)學校為“快樂30分”拓展活動的更好開展,屆時將向二年級學生開放操場及圖書館、合唱室、舞蹈房、美術室、科技室、電腦房、擊劍室等專用教室。

(2)學校將為學生配置一些活動材料,並安排好相關教師組織指導學生開展活動,加強規範管理,確保拓展活動安全有序。明確特異體質學生適宜參加的活動項目,避免引發人身傷害事故。要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規範處置各類突發情況。

(3)結合教師的業務專長,合理安排指導(輔導)教師,提高相關教師對此項工作的高度認識,並將教師工作量和工作實績納入教師績效考核管理工作之中。

(4)做好經費保障工作,確保“快樂30分”活動的順利開展,用好相關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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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8

試點方案 篇2

為認真做好我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根據《xx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能轉移、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鄉居民年老後基本生活為目的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是從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居民普遍參保。

二、組織領導

成立xx市北碚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xx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xx、區勞動社保局局長xx任副組長;成員由區監察局局長xx、區財政局副局長xx、區信訪辦主任xx、區公安分局副局長xx、區廣播電視台台長xx、區社會保險局局長xx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勞動和社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勞動和社保局局長xx兼任,副主任由區財政局副局長xx、區社會保險局局長xx兼任。

三、工作階段劃分及主要工作任務

(一)調查摸底階段(XX年6月26日—8月底)。完成對全區符合參保人員的調查摸底,逐步建立我區居民養老保險人員信息庫。

(二)宣傳動員,工作準備階段(XX年8月1日—9月30日)。召開動員大會,全面部署此項工作;完成對鎮(街)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政策宣傳;經辦機構完成信息系統建設、工作人員和設備的調配等準備工作。

(三)實施階段(從XX年10月1日起)。正式開始受理居民養老保險申報、辦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社會保障工作服務平台建設,落實工作人員。一是各鎮(街)要高度重視,及時調整、整合、充實社會保障服務所的工作力量,開設專門工作窗口,保證參保工作的需要;二是各鎮(街)要抽調人員突擊此項工作。三是社保部門協調相關責任部門做好對鎮(街)社會保障服務所工作人員的業務操作培訓;四是完成養老保險“金保工程”信息系統向鎮(街)社會保障服務所的延伸,方便城鄉居民就地參保。

(二)明確責任分工

1.勞動保障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整個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資料的印發等。責任人:區勞動社保局局長付國斌。

區社會保險局具體負責對各鎮(街)經辦工作進行指導,做好政策宣傳、業務培訓、數據彙總分析和上報、基金管理、養老待遇發放等工作。責任人:區社會保險局局長周俐利。

2.公安部門負責對參保人員的户籍狀況進行認定,並向各鎮(街)提供城鄉居民的基礎信息,同時做好社會穩定工作。責任人:區公安分局副局長蕭禾。

3.區財政部門負責對已經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所需政府補貼資金的籌措、劃轉和使用的監管;負責各類工作設備的政府採購,並確保各項專項經費及時到位。責任人:區財政局副局長李繼蘭。

4.新聞媒體部門負責媒體宣傳的組織策劃。責任人:區廣播電視台台長伍渝。

5.信訪部門負責處理羣眾來信來訪,牽頭辦理羣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工作。責任人:區信訪辦主任王學平。

6.監察部門負責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責任人:區監察局局長鍾德林。

7.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鎮(街道)的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

鎮(街道)社會保障服務所負責受理參保登記、繳費標準申報及變更、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報、參保人員有關數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以及領取養老待遇人員資格核查等工作。

村委會(居委會)、農村合作社(社區)要做好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協助居民辦理參保。

(三)組織宣傳發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通過召開會議、舉辦培訓、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全區的宣傳培訓活動;鎮(街道)要通過製作宣傳專欄、張貼宣傳標語和組織指導社區居委會上門宣傳等形式開展深入細緻的宣傳活動。有條件的鎮(街道)還應在村(社區)設立代辦點和協辦員,負責參保政策的宣傳解釋,並幫助村(社區)參保人員做好有關參保工作。

(四)落實經費保障。區和鎮(街道)兩級要將工作經費納入區政府對各鎮街的財政預算。村(社區)工作經費按參保並繳費人數撥付,標準為區級財政按15元/人核撥,各鎮街根據自身實際作出補充安排。

(五)工作考核。區政府將此項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XX年參保率達到40%,XX年達到65%,到XX年參保率力爭達到90%,確保80%。

五、參保範圍

凡具有本區户籍的下列人員,可自願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一)年滿16週歲以上的農村居民(不含在校學生);

(二)年滿16週歲以上的城鎮靈活就業人員(不含在校學生);

(三)年滿60週歲以上城鎮沒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的人員。

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農民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同一時段不再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六、基金籌集與繳納

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

以我區開展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時間起計算,根據其不同年齡,分兩種情況繳費。

1.年滿16週歲、不滿60週歲的人員,養老保險費年繳費標準分別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個檔次,由參保個人自願選擇。

繳費方式原則上按年繳納。當年度因病、因災等原因未按時繳納的可在次年內補繳,逾期不再補繳。

2.已年滿60週歲及其以上的人員,不用繳費,但其符合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為鼓勵多繳多得,有條件的年滿60週歲及其以上人員,也可自願選擇一次性躉繳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按個人賬户月養老金標準確定,分別為40元、60元、90元3個檔次,由參保個人自願選擇。一次性躉繳的繳費月數按本人距75週歲餘命的實際月數計算,距75週歲的實際月數小於60個月和超過75週歲的,統一按60個月計算。

(二)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

政府在參保人繳費的基礎上,每人每年補貼30元。對重度殘疾人,政府對其繳納最低標準的保險費再補貼40元。

(四)個人繳費標準和政府補貼標準隨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增加適時調整。

七、個人賬户的建立及管理

(一)區社會保險局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資助、政府繳費補貼全部進入個人賬户,實行全積累。

(二)個人賬户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三)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待遇前出國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本息,除政府補貼外,一次性退給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無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繼承人的,全部併入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同時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係。

(四)領取養老待遇人員死亡後,其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有餘額的,除政府補貼外,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無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的,全部併入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同時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係。

八、養老金待遇

(一)領取條件

參保人員年滿60週歲、未享受其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其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選擇繳費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XX年9月1日 前,本人年齡距60週歲不足15年的人員,應按年繳費,在本人年滿60週歲時,可按上年度繳費標準一次性補足到15年;本人年齡距60週歲超過15年的人員,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二)養老金標準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支付終身。

1.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財政補貼和市財政補貼外,其餘部分由區財政承擔,具體補助辦法按市財政局另行制定辦法執行。基礎養老金標準隨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

2.個人賬户養老金:標準為本人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按國發〔XX〕38號文件規定執行)。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滿60週歲且選擇繳費的人員,其個人帳户養老金按參保繳費時選擇的個人帳户養老金標準發給。

(三)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明的父母領取基本養老待遇時,每月增發10元養老待遇,從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四)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年滿70週歲及其以上的,每月增發10元養老待遇,從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五)領取養老待遇人員死亡的,從死亡次月起停發養老待遇。凡提供有效死亡證明的,發給一次性死亡補助金,標準為死亡時本人上月養老待遇乘以12個月,從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同時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係。

(六)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

九、基金管理

(一)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市級統籌。參照《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建立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户,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帳、核算,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擠佔挪用。

(二)區社會保險局負責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徵收和支付,按規定編制基金收支預、決算,並接受同級財政、審計、勞動保障等行政部門的檢查與監督。

十、養老保險關係的轉接

(一)參保人員在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內轉接的:

1.在全市行政區域內發生轉移的,只轉個人賬户基礎信息,不轉個人賬户資金。若轉入地尚未建立居民養老保險的,由區社會保險局將其個人賬户暫時封存並按規定計息。

2.跨省(市)轉移的,國家尚未出台有關規定前,暫由轉出地居民養老保險將其個人賬户封存並按規定計息,國家出台規定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參保人員與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轉移銜接,以個人帳户為核心,轉移前後個人帳户儲存額合併計算。具體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的辦法執行。

試點方案 篇3

一、充分認識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市政府關於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的精神,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為廣大農民提供保險保障服務,是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加快城鄉統籌改革的具體舉措,是促進農村經濟和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開展此項工作,充分體現區委、區政府對“三農”工作的高度重視,對全區廣大農民羣眾的關心愛護。

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可切實提高農村地區特別是低收入羣體的風險保障水平,減輕政府救助壓力,與城鄉合作醫療保險、社會救助辦法形成補充機制。同時,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具有保費低廉、保障適度、保單通俗、核保理賠簡單等特點,是小額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種有效的金融扶貧和保障手段。各鎮街和有關部門及保險企業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統一思想、深化認識,強化措施、精心組織,紮實開展全區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工作,不斷提高農民羣眾抵禦自然災害和意外風險的能力,促進社會穩定和繁榮,推動和諧新農村向更好更快方向發展。

二、正確理解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的基本原則

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投保自願原則。嚴禁搞強迫命令,嚴禁增加農民負擔。

(二)堅持政府引導原則。區政府為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搭建平台,對自願投保的農民給予適當的補助(僅限於投保喜來保產品,下同)。

(三)堅持企業運作原則。由保險分公司負責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保險分公司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廣大農村家庭風險抵禦能力,完善農村多層次保障體系,推進我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總體目標,以“邊試點、邊推廣、邊總結、邊完善”的工作思路,在拓展農村小額保險業務工作中,務必認真履行職責,做到誠信經營,優質服務。

三、認真落實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的.鼓勵政策

積極引導農民羣眾尤其是低收入農民羣體參加農村小額人身保險(保費繳納金額及應獲得保險金額以合同約定為準),對自願投保的農民,區財政給予一定的政策性補助。

(一)補助對象。凡具有本地户籍(不含北部新區,下同),年滿18週歲以上至60週歲以下、身體健康的農村居民均可享受政府補助。

(二)補助標準。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參保人員,每人每年只享受一份保險補貼(即區財政補貼6元)。對區政府補貼的資金,農民在購買保險時直接少交。鑑於全區已對農村外出務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進行相應補貼(府辦發〔〕67號),根據不重複享受補助原則,凡自願投保的農民若同年度分別參保喜來保保險和外出務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區財政只對當年度最先投保的險種進行補貼(以投保時間為準)。

(三)補助兑現。區財政局對投保花名冊和保險單存根審核認定後,直接將補助資金撥付保險分公司。

四、紮實抓好農村小額保險的重點工作

(一)宣傳發動工作。通過各類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有關政策和相關要求。及時召開全區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有關精神,安排部署有關工作。保險分公司要製作宣傳單,廣泛宣傳投保險種的保障範圍、責任免除、理賠處理及保險人義務等內容,併發到農户手中。

(二)組織實施工作。保險分公司要組織各鎮街、村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業務知識培訓,並且由市保監局授權鎮街保險代辦員開展保險業務。保險公司要認真審核投保單、投保清單的填寫是否規範、完整,計算是否正確。對於不符合投保條件的應限制承保。保險公司負責繕制保險單,並按規定編制保險單號碼,按户出具保險憑證。

(三)保費收繳工作。各村將所收的保費統一交至各鎮街農村小額人身保險中心,再由各鎮街農村小額人身保險中心將保費存入保險分公司指定帳户(開户行:工行支行龍湖分理處,户名: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四)考核驗收工作。每年末,各鎮街要將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承保情況報區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管理中心。區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管理中心會同相關部門對各鎮街的組織領導、宣傳發動、政策落實、參保率等工作進行考核。

(五)總結表彰工作。根據需要,每年對開展農村小額保險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

五、切實加強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

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是一項利民利區的民心工程,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強化服務、紮實工作,建立長效機制,讓廣大農民羣眾享受實惠,得到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區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農村工作領導與保險分公司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區農委、區財政局和保險分公司等單位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區金融辦)、區法院、區司法局、區法制辦、區廣播電視台等部門分管領導和保險分公司團體業務部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管理中心在區農委,由保險分公司和區農委抽調人員,負責日常工作。各鎮街要建立相應的領導班子和工作機構,安排工作人員抓好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各村保險代辦員負責本村內小額人身保險宣傳、發動及售後服務等工作。

(二)搞好協調配合。在區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要通力配合協作,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抓好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區政府辦(區金融辦)、區農委負責統籌協調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指導和督促承辦單位、各鎮街精心組織實施;保險分公司要依法辦理保險業務,廣泛深入開展保險知識的宣傳培訓工作,加強投保業務辦理,及時辦結賠案,做到誠信經營,優質服務;區財政局負責統籌安排經費,確保補助資金及時到位,同時要加強對資金使用的檢查監督工作;區法院、區司法局、區法制辦要加大對農民羣眾的維權力度,讓應享受保險的農民羣眾能夠得到及時救助;區廣播電視台、今日新聞社等要加強對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的宣傳;各鎮街要高度重視,把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切實做好各項工作。

(三)加強宣傳培訓。各鎮街要採取多種形式,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發動,切實抓好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保險分公司、各鎮街、各村保險代辦員要深入實際,組織開展人壽保險的相關知識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實務操作培訓,努力提高農民的參保意識,讓保險知識和參保的意義家喻户曉,深入人心。

(四)健全服務網絡。各鎮街、保險分公司,要根據每個街鎮、村的業務工作量,確定保險代辦員,及時研究建立鎮街保險服務體系,明確保險代辦員的責、權、利和工作目標任務,確保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落到實處。

(五)優化保險服務。保險分公司要誠信經營,加大保險責任落實力度,做到保險手續完備,讓農民知曉保險,信任保險,放心投保。當保險事故發生後,要在第一時間開展理賠查勘,協助處理善後工作,撫慰出險家屬,維護穩定。要引導客户完善理賠手續,在規定的工作日內完成理賠工作。

(六)建立工作機制。一要把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納入建立農村社會保障機制的重要內容,逐步健全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的服務體系。二要整合資源,區財政在公共安全和支農資金中統籌安排經費用於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補助。三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使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有章可循。四是保險分公司要建立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業務長效機制,制定切實有效的實施方案和獎勵措施,持續長久地推進此項工作,維護投保人的合法權利,讓廣大農民羣眾受益。

試點方案 篇4

為深入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內蒙古自治區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方案》,解決羣眾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困難問題,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的整體功能,有效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的發生,結合我旗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烏審旗位於鄂爾多斯市西南部、內蒙古自治區最南端,東南與陝西省榆林市接壤,是自治區南下北進的重要通道,享有自治區“南大門”的稱譽。全旗總面積11645平方公里,下轄6個蘇木鎮59個嘎查村;總人口13.33萬人,其中少數民族佔30%。

20xx年全旗完成民生投入15.4億元,佔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的54%。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分別達34005元和12824元。城鄉居民低保標準分別達每人每月560元和400元,城鎮低保保障2768人,發放保障金1452萬元,人均補差437元/月,達到保障標準的78%,其他補助621萬元;農村低保共保障6480人,發放保障金2488萬元,人均補助3840元/年,達到保障標準的80%,其他補助496萬元;五保集中、分散供養標準分別達到每人每年10000元和6000元,共保障332人,發放資金286萬元;發放城鄉醫療救助金136萬元,救助210人/次;發放臨時救助資金27萬元,救助490人次。此外,我旗還建立了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等制度,形成了較為完善城鄉社會救助保障體系,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不斷提升,經濟發展的普惠性不斷增強。

二、工作目標

以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為目標,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給予急難救助,在救助的範圍上做到全覆蓋、在救助的標準上立足託底線,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在救助程序上做到困難羣眾救助有門、受助及時,在救助內容上拓展個性化、多樣化的服務,努力使困難羣眾生存有尊嚴,生計有保障,生活有盼頭,保持追求幸福生活的信心,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的發生,確保社會和諧穩定,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三、救助範圍

開展“救急難”工作,具體包括在本旗出現的所有需要急難救助的(含非本旗户籍常住人口)的以下類型人員:

1、已納入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等其他專項社會救助範圍,但由於特殊原因(如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子女就學等)仍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較大困難的家庭。

2、因遭遇自然災害、火災、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意外傷害,在扣除各種賠償、保險救助等資金後,個人負擔仍然較重,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家庭。

3、因患各種大病、重病,在扣除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和其他社會幫困救助資金後,因個人負擔的醫療費數額較大(包括個別未繳納各類保險而患重特大疾病的家庭),直接導致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家庭。

4、在本旗範圍內發現的流浪乞討人員。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城鄉家庭,經其他救助措施幫扶後,基本生活仍然難以維持的。

四、工作任務

我旗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重點實施“123”重點任務。

(一)設立一項基金

設立“救急難”公益基金,以旗委政府牽頭,動員、引導本地具有影響力的社會組織、駐地企業捐贈募集資金,動員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個人捐款,同時積極爭取旗財政、上級部門為基金注入資金,爭取建立資金較為充裕的“救急難”公益基金,為開展“救急難”工作建立資金保障。基金主要用於臨時救助以及醫療救助資金不足或不到位時,解決困難羣眾急難救助。

(二)完善兩項重點制度

實施“救急難”工作,目標是託底線,救急難,因此要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規定明確臨時救助、醫療救助和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業救助的職責。重點完善臨時救助、醫療救助在“救急難”工作中的主要功能和作用

1、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在原《烏審旗城鄉困難家庭臨時救助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救助範圍,注重“全覆蓋”和“救重點”的統一,既要覆蓋所有遭遇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的居民家庭,又要做到對低保等困難家庭的重點救助;進一步提高救助標準,立足“託底線”,與我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重點解決羣眾基本生活燃眉之急;進一步簡化申請審批程序,注重“規範管理”與“方便快捷”統一,既要嚴格執行審核審批程序,又要突出救急救難的制度特點,縮短審批時限,增強救助實效。

2、完善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烏審旗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在救助對象範圍上覆蓋所有貧困居民以及因病致貧居民;在就醫用藥範圍上適當放寬,用藥目錄、定點醫療機構等應與大病保險相一致,逐步取消就醫用藥限制;在救助程序上簡化結算程序,推進“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在制度銜接上加強與基本醫療保障、大病保險、商業保險等相關制度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制度合力。

(三)建立三項工作機制

——建立主動發現報告機制。以公安機關、蘇木鎮政府、嘎查村(社區)、社會組織、社工組織、志願者服務團隊等與羣眾聯繫密切的工作機構為依託,充分發揮基層公安、蘇木鎮、嘎查村(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作用,主動發現、及時救助,第一時間採取幫扶、疏導和干預措施,切實做到早發現、早救助。蘇木鎮開通社會救助熱線,暢通困難羣眾申請救助和有關人員報告急難情況渠道。

——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在各蘇木鎮便民服務大廳設立“社會救助”窗口,專人負責社會救助申請受理或轉辦工作,受理工作具體分為即時辦結,限時辦理,即時辦理需要相關部門在接到救助申請後立即協同辦理,對轉辦事項加強部門配合,確保困難羣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工作目標和救助標準按新《臨時救助辦法》和《城鄉醫療救助方案》規定執行。

對急難求助資金需求大、超過規定標準的,對面臨急難問題有可能採取錯誤行為甚至極端行為的,蘇木鎮和旗縣民政部門在積極救助、及時干預的同時,要及時向政府上報情況,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提出解決方案,明確支持條件,確保及時解決問題或採取必要工作措施,防患於未然。對於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對象,應耐心做好政策解釋工作。積極爭取同級黨委、政府完善制度安排,健全救急難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

——建立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機制。建立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培育扶持優惠政策,為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創造條件,提供便利,充分發揮專業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在“救急難”方面的`優勢,為救助對象提供社會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等專業服務,推動社會救助由單獨物質救助向物質救助、精神慰籍、心理疏導、能力提升等綜合救助服務轉變。

五、實施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20xx年5月—6月)

旗政府成立“救急難”工作領導小組,細化各部門職責分工,形成政府主導,各部門齊抓共管,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切實可行實施方案,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安排部署“救急難”各項工作。

(二)完善制度階段(20xx年6月—7月)。

修訂完善現行《烏審旗城鄉困難家庭臨時救助辦法》、《烏審旗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根據我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按照救助範圍全覆蓋、救助標準託底線、救助程序方便快捷的要求,力求使方案設計達到“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要求。

(三)籌集資金階段(20xx年6月—8月)

爭取旗政府追加“救急難”資金預算,並爭取上級部門資金投入,為“救急難”工作開展提供資金保障。同時啟動“救急難”公益基金審批報批程序,成立基金籌委會和基金委員會,開展基金設立工作,廣開渠道為基金籌措資金。

(四)實施救助階段(20xx年9月)

根據試點工作方案,實施救助工作。通過基層工作人員和社會工作者,主動發現急難對象實施救助。開通社會救助熱線,在蘇木鎮政務大廳設立社會救助窗口,方便困難羣眾求助。同時通過政府服務購買方式或者志願服務的方式,對救助對象提供社會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等專業服務,彌補物質救助的不足,真正做到“送温暖,送到家”。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旗政府“一把手”任組長、分管副旗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救急難”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各項重點工作任務的落實。

(二)加大財力保障

根據歷年來臨時救助、城鄉醫療救助支出情況,考慮到臨時救助範圍的進一步擴大,醫療救助封頂線的進一步提高及二次救助,用藥目錄的調整放寬等情況,爭取旗財政按照全旗人口每人10元的標準安排預算,併為“救急難”基金注入啟動基金。

(三)開發設置社工崗位

積極爭取旗委政府開發設置社會工作崗位,尤其在城鄉社區大力設置社會工作崗位,發揮社會工作者專業服務,為社區居民提供養老服務、社會救助、就業服務、心理疏導、婚姻家庭服務、殘疾人服務、青少年服務等社會工作服務,逐步實現社會工作專業服務社區全覆蓋。

(四)完善各項救助制度銜接機制

加快完善各項救助制度銜接機制,最低生活保障為城鄉特困人員供養解決基本生活問題;醫療、住房、教育等救助制度解決專項救助問題;臨時救助解決突發問題;社會力量幫助解決個性化突出問題。要加強部門配合,完善辦理、轉辦流程,努力形成社會救助分工協作、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良好局面。

(五)加強信息共享

加強民政系統內部業務信息共享,通過家庭收入核對平台、優待撫卹、福利津貼等信息,為主動發現急難對象和準確判斷急難情形提供依據。加強與公安、衞生、教育、住建、人社、保險等與社會救助工作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在做好為各相關部門提供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基本信息的同時,及時瞭解掌握各類專項救助和慈善救助開展情況。

(六)建立督辦制度

建立“救急難”工作督查督辦和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責任追究範圍,落實發現、報告、受理、審核、審批或轉辦等各個環節的責任人和工作要求,對各類“救急難”事項,特別是一些影響較大或帶有苗頭性的急難事項,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對因責任不落實、相互推諉、處置不及時等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配合有關部門給予嚴肅處理。

試點方案 篇5

鎮作為試點鄉鎮,依照《市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機制建設試點實施方案》認真開展試點工作,現將運行情況簡要彙報如下:

一、運行基本情況

1、科目內的項目設置情況

(1)便民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涉及35個村,聘請運行管護人員35人,每人每月報酬400元。

(2)公共基礎設施運行維護。主要為已建成小農水設施維護,涉及14個村,聘請運行管護人員120人,每人每年報酬800元。

(3)環境衞生整治運行維護。涉及30個村,聘請運行管護人員157人,每人每月報酬450元。

2、亟需開展的項目設置情況

(1)村務監督委員會陣地建設。涉及35個村,每村每年500元。

(2)積存垃圾清理。涉及35個村,3000人以上的村列支4000元,3000人以下的.村列支3000元。

(3)道路設施管護。涉及17個村,以實際工作量,分別列支9000、8000、6000、5000、3000元等5個檔次。

(4)渠道清淤除障。涉及4個村,每村列支5000元。

以上兩個科目合計1408300元。

二、運行管理情況

1、鎮委、鎮政府成立公共運行服務專班,負責專項工作的實施、督導、考評,其中:城建辦負責環境衞生整治;組織辦負責便民綜合服務運行維護;農辦負責公共基礎設施運行維護、積存垃圾清理、道路設施管護、渠道清淤除障;鎮紀委負責村務監督委員會陣地建設。

2、9月10日,召開專題會議,並印發了《鎮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機制建設實施方案》。

3、9月15日與所有運行管護人員簽訂了各類服務項目承包合同,約定雙方責任。

4、加強日常管理。按照實施方案,開展定期巡查,認真填寫“巡查記錄,考核評分表,檢查記錄表及季度得分表”四表,依照得分,核定服務人員工資報酬,並按時劃撥。對連接三次考評不合格人員予以辭退。

三、資金使用與撥付情況

春節前,已撥付保潔員工資373800元,道路設施管護資金774909.5元,另撥保潔員工資83890元,張廟、大橋垃圾集中處理6萬元,垃圾板車購置178050元。共撥付資金128.22萬元。

試點方案 篇6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不斷推進新農保制度建設,完善制度體系,逐步擴大覆蓋面,努力使我縣農村居民享有養老保障。

基本原則: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對參保農村居民實行屬地管理,逐步提高基金管理層次。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户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新農保試點工作啟動後,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參保登記辦理工作,力爭20xx年底實現對全縣30%農村適齡居民的覆蓋,20xx年基本實現全覆蓋。

三、參保範圍

本縣行政區域內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具有本縣户籍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 個人繳費。未滿60週歲的參保人應按年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檔次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繳費檔次隨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情況適時調整。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參保人符合領取養老金待遇時,由中央財政全額支付每人每月55元基礎養老金。

省、州、縣財政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其中:省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州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5元;縣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0元。

對農村重度殘疾人(1-2級),省財政按照最低100元繳費檔次標準逐年全額代繳養老保險費,同時享受上述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

參保人當年未按時足額繳費的,不能享受當年的政府繳費補貼。

五、建立個人賬户

新農保經辦機構為每個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省、州、縣財政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户。個人賬户儲存額每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參保人跨縣(市、區)轉移養老保險關係時,可將其個人賬户儲存額全部轉入新參保地,按照新參保地有關規定繼續參保繳費,並享受相應待遇;轉入地尚未開展新農保工作的,可將其個人賬户儲存額暫存於原參保地,待條件具備時轉移。

參保人在本縣內轉移時,只轉移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其個人賬户儲存額。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全額支付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户養老金:個人賬户全部儲存額除以個人賬户養老金計發月數,即個人賬户月領取標準為個人賬户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户資金餘額,除政府繳費補貼(本息)外,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繳費補貼(本息)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有農村户籍的參保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對其在年滿45週歲到新農保啟動時之間的未繳費年限,可在其年滿59週歲當年一次性補繳相應年限的養老保險費,同時享受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但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少於15年。鼓勵其在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後繼續按年繳 納養老保險費,長期繳費,長繳多得。新農保試點實施後中斷的繳費年限不允許補繳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在繳費期間未實現連續繳費的,可從中斷繳費的次年繼續繳費,其中斷前後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多繳多得。

八、基金管理

新農保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在農村信用社開設收入户和支出户,目前暫時實行縣級統籌,納入社會保障基金縣級財政專户,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待條件成熟時實行州級統籌。

九、基金監督

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範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佔挪用,確保基金安全。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範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羣眾監督。

十、經辦管理服務

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一、相關制度銜接

截止20xx年11月30日,××縣有人口515331人,其中農業人口449673人;農業人口中16—59週歲的有301216人,60週歲及以上的有56212人;農村重度殘疾人有2255人(持證人員)。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有參保人員19844人,已享受待遇人員有702人。原來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户的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週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週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户資金併入新農保個人賬户,按新農保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縣新農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縣長王家林同志任組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劉興標同志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縣勞動保障局、縣編辦、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國土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農業局、縣計生局、縣廣電局、縣殘聯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組成。

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勞動保障局,由馬雲璉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新農保的各項具體工作。

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是新農保試點工作的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本鄉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縣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試點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

十三、機構和經費保障

為確保新農保試點工作順利啟動實施,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設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性質為事業單位,編制40人,其中:彌陽鎮4人;其他各鄉鎮每鄉鎮2人;縣級14人。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網絡建設費及設備配置費也納入縣財政預算。新農保啟動時,縣財政另安排60萬元啟動資金。

十四、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新農保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十五、實施時間及步驟

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在未來一年內將按以下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5日):宣傳發動。相關職能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做好啟動前的宣傳動員工作,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廣泛宣傳新農保政策,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第二階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6月30日):正式啟動新農保工作。做好參保登記、待遇審核等工作。

第三階段(20xx年7月1日—9月30日):完善制度。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使各項業務管理更加規範。

第四階段(20xx年10月1日—12月31日):總結驗收。認真總結新農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好的經驗,對存在問題加以整改。

試點方案 篇7

學校是青少年社會化的重要場所,是青少年邁入社會前最重要的支持系統之一。青少年的智能是多元的,在校老師對於學生學業以外的支持需要雖有一定了解,但限於教學任務、教學時間、教學角色的影響,無法為每個學生提供多元化服務。相對忽視了青少年其他方面潛能的發展,以致很多無法在學業上冒尖的學生往往得不到學校、家庭甚至朋友的尊重,自身潛能也得不到很好的挖掘。他們為了表現和肯定自我,免不了把精力放在其他方面,有的甚至成為“問題青少年”,徘徊在犯罪的邊緣。對此,社工可以提供一種生活體驗教育,與學校提供的正規教育相互配合,以達到發展學生多元智能的目的,從而讓更多的'學生能在學校獲得成功感和效能感,減少走上歧途的機會。

青少年問題的產生很大程度上並不是源於他們自身,而是由於其成長中所處的家庭、學校、社區等各個系統沒有很好地滿足其需求。對此,專業社工恰恰可以發揮重要作用。

以預防和減少我市未成年人及青少年犯罪為目標,借鑑發達國家對未成年人、青少年保護經驗和香港、上海、深圳等地的“駐校社工”的做法,進一步推動青少年服務工作,進而開展社工服務介入學校的工作。

【服務對象】

主要的服務對象是在校的學生、校內老師及學生家長,服務範圍涵蓋所有涉及學生有關的問題,包括身心成長問題、學校生活得適應問題、行為和情緒問題、人際關係處理、家庭問題、不良行為矯正等等。

【服務宗旨】

通過社工與校方及家長合作,協助學生面對求學成長過程中的問題,使他們在學業、社交、情緒、人格方面能有更健康的發展,加強學生、教師、學校、父母與社區的聯繫。

【介入領域】

對個別學生的介入

對家庭的介入

對團體的介入

對班級的介入

對社區的介入

【服務方式】

(一)個案服務

協助處理學生面對因困難而引發不良行為以及情緒問題,包括面談輔導和電話輔導、書信輔導。並於有需要提供轉介服務予其他服務。

(二)小組輔導

通過小組工作、小組活動、講座、沙龍等形式,以協助學生、教師解決其在羣體所遇到的共有問題。

學生輔導篇

輔導對象

輔導

內容

輔導目的

學生

自我認識

協助學生認識不良情緒對自己生活、學習所帶來的危害;尋找緩解和消除不良情緒方法,增強自己情緒的調控能力,做自己情緒的主人。

情緒管理

培養學生正確認識自我,消除自卑或自負心理,指導學生學習培養自信心的方法。

人際交往

通過開展各種小組活動,培養學生人際交往能力,提高學生之間的相互合作水平以及團隊精神。

意志力

學習動機

職業教育

輔導學生成功認識職業,適應社會環境,讓學生懂得自己本專業應具備的素質和能力。

危機干預

對遇到突發性公共事件的學生進行心理危機干預輔導,避免學生自傷或傷及他人,另外協助他恢復心理平衡與動力。

志願者培訓

其他

教師輔導篇:

輔導對象

輔導內容

輔導目的

教師

情緒管理

壓力管理

溝通技巧

心理諮詢理論

心理諮詢技巧

心理危機防護和干預技巧

其他

(三)社區活動

組織學校學生志願者、教師志願者或家長志願者開展各種有指導及教育意義的活動,讓學生們走進社區,體驗生活。

【工作規劃】

第一階段:

1、招聘和培訓學校社工

準社工培訓

邀請專業社工、民政局和一些高校的專家學者,針對學校情況的專門培訓

2、宣傳工作

第二階段:試點階段

X間學校,根據學校的特點和要求,提供適應的服務項目。

第三階段:

探索出一條具有珠海特色的學校社工之路。

試點方案 篇8

大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完善政策引導機制,遵循市場規律和尊重村集體主體地位,逐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根據方案,20xx年,選擇山東、安徽、湖南、廣東、雲南、陝西6個省份,每個省份選擇2個縣(市、區),每個縣選擇一定數量鄉村開展試點。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鄉村具體補助數額可由各試點省份統籌考慮省級財政支持情況適當調整。對於推進改革試點成效顯著的省份,中央將繼續給予獎補支持,原則上不超過三年。主要改革內容如下:

(一)健全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機制

1.大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完善政策引導機制,遵循市場規律和尊重村集體主體地位,逐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

2.利用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級集體經濟法人治理機制、經營運行機制、監督管理機制和權益分配機制,逐步提高村級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

3.積極培育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組織,逐步提高農民生產經營規模化和農村經濟發展組織化。充分利用農村土地制度、集體產權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完善產權交易制度,推進農村土地適度規模化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把握好土地經營權流轉、集中和規模經營的度,宜大則大,宜小則小,切實尊重農民意願和維護小農户權益。

(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

1.鞏固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健全農村基層黨組織運轉保障機制,發揮村級集體經濟的支撐保障作用,不斷增強黨組織在農村的凝聚力、向心力、戰鬥力,夯實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

2.健全村民自治機制,增強村民民主決策參與能力。構建以農村基層黨組織為核心,自治組織、經濟組織、合作組織間的良性互動關係。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增強農民羣眾的歸屬感,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3.加強農村社區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推進鄉村聯動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健全村內公共事務管理服務功能,落實扶持農村各類便民利民服務的政策措施,不斷增強農民羣眾的`獲得感,保障農民安居樂業。

(三)構建農民持續增收機制

1.加強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培養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新農民,提升農民生產經營、增收致富和自我發展能力。

2.完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培育壯大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積極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穩步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

3.盤活農村資產資源,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依法自願開展公平交易,健全農村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機制,不斷提高農民財產性收入。

(四)建立農村生態文明發展機制

1.健全完善農業綠色可持續發展機制,加強保護和提升耕地質量,推行高效生態循環的種養模式和生態循環農業,推進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集中治理農業環境突出問題。

2.推進建立農村環境綜合治理與保護的長效機制,開展農村污水亂排、垃圾亂扔、秸稈亂燒“三亂”治理,培養村民環境保護意識,探索建立政府支持、社會化服務與受益者繳費相匹配的制度,增強農村環境自我治理和長效運行管護能力,推進村容村貌持續改善。

3.加快建設美麗鄉村,依託鄉村資源環境條件,遵循鄉村發展規律,體現鄉村特色風情,傳承鄉村文明,發展新業態,激發新動能,進一步提升美麗鄉村活力魅力,為農民建設美麗幸福家園。

試點方案 篇9

為深入實施“技術創新引導工程”,進一步加大試點工作的力度,推進創新型企業建設,促進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經科學技術部、國務院國資委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研究,決定組織開展第二批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

一、工作原則

(一)加大試點力度。總結第一批試點企業好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深化試點內涵,創新體制機制,提高試點工作水平。

(二)加強引導支持。依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xx-20xx年)》確定的重點領域,結合試點企業的重大技術創新需求,既要注重政府的引導性作用,又要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吸引社會創新要素向試點企業聚焦。

(三)突出示範帶動。完善標準,強化導向,加強宣傳,促進交流,引導更多企業走創新發展的道路。

二、試點範圍

國有骨幹企業、轉制科研院所、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等依靠技術創新發展的企業。

三、選擇資格和條件

(一)選擇資格

申請開展試點的企業應具備以下資格:

1. 中國公民或中資機構在中國境內全資設立或控股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 企業主營業務和技術發展重點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能源政策、環保政策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xx-20xx年)》確定的重點方向。

3. 企業經營和運行狀況良好,一般應近三年連續盈利或研發費用佔銷售收入6%以上。

(二)選擇條件

根據企業符合以下條件的情況進行優選:

1. 具有企業發展的關鍵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擁有發明專利,軟件、集成電路企業近三年獲得過著作權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近三年主持或參與制定過行業、國家或國際技術標準。

2. 具有持續創新能力。有良好的`產學研合作關係。在同類企業中,研發投入佔年銷售收入比例較高。在同行業處於技術領先地位,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重視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吸引和使用。高新技術領域的企業,研發費用佔當年銷售收入的5%以上。

3. 具有行業帶動性和自主品牌。主導產品市場佔有率在全國同行業(細分)位居前列。擁有省部級以上名牌產品或知名商標。新產品(新服務)或採用新工藝帶來的銷售收入佔當年全部銷售收入的20%以上。

4. 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資產負債率合理,治理結構健全,具有良好的社會誠信形象。通過質量管理等相關認證,製藥企業通過國家GMP認證。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健全,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或專人負責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5. 具有明確的創新發展戰略和良好的企業文化。企業主要負責人重視技術創新。制定有技術創新規劃或技術創新成為企業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工會組織健全,能夠正常開展活動,企業勞動關係和諧。職工技術創新活躍,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鼓勵創新的薪酬激勵和獎勵表彰制度比較健全。

 四、組織實施

(一)基本程序

企業自願申報,各地方組織初選並推薦,科學技術部、國務院國資委和中華全國總工會審核確定第二批試點企業名單。

(二)申報方式和主要步驟

1. 請符合條件並自願參加試點的企業認真填寫《企業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申報書》和《企業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申報表》並準備有關證明材料。

2. 中央企業向國務院國資委、中央級轉制院所向科學技術部遞交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等依靠技術創新發展的企業向本地方的技術創新引導工程或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尚未建立聯合工作機構的向地方科技主管部門申報,申報材料一式四份。申報截止時間為20xx年8月31日。

3. 請各地方技術創新引導工程或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本通知要求,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並於20xx年9月20日前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材料並附推薦函(紙質版一式三份和電子版一份)寄送到創新型企業試點受理工作組(設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各地方推薦作為試點候選的企業最多不超過5家,並給出排序。推薦函可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門代章。尚未建立聯合工作機構的地方由科技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完成初審和推薦工作。有關行業協會也可按照通知要求向受理工作組提出推薦意見。

受理工作聯繫人:李享,閻冬

電話:

E-mail:

通信地址:

4. 科學技術部將會同國務院國資委、中華全國總工會等有關部門對推薦企業組織審核和優選後發佈第二批試點企業名單。

5. 請各地方參照本通知要求推進本地區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並及時向我們報告工作進展,加強溝通和聯繫。

試點方案 篇10

為優化產業結構,打造品牌產業,結合加腦特色苗寨和獨有的萬泉河自然優勢,扶持發展飼養“加腦鵝”,促進農民增收,鎮委鎮政府決定對飼養“加腦鵝”的養殖户進行資金補貼扶持,結合我鎮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目標

對我鎮加腦村飼養“加腦鵝”的養殖户給予資金補貼扶持,通過以點帶面的方式,提高“加腦鵝”商品的出欄率,保障“加腦鵝”肉市場供應。

二、實施內容

(一)補貼對象及標準

納入本次補貼範圍的對象是指在我鎮加腦村所有飼養“加腦鵝”的養殖户;在現場核實時對存欄活的“加腦鵝”補貼標準為60元/只,對申報時有而核實時已死亡的“加腦鵝”補貼標準為10元/只。補貼資金的用途主要是用於發展“加腦鵝”養殖業。

(二)補貼發放方試

“加腦鵝”飼養補貼資金由鎮政府通過“一卡通”的形式將補貼資金直接兑付到養殖場(户),暫時不具備“一卡通”的農户,可能通過“農信社賬號”的方式兑現補貼資金。

(三)補貼資金來源

本次對飼養“加腦鵝”的補貼資金從鎮產業扶持資金中支付。

三、實施程序

(一)摸底統計。

鎮政府牽頭組織開展“加腦鵝”養殖情況的調查摸底、統計核實、建檔立檔工作。試點工作期限一年,在核定期限內(20xx年12月01日至20xx年11月30日),由村幹部填寫“加腦鵝”補貼試點調查情況登記申報表(附表1),並向鎮農業服務中心申報備案,鎮政府組織審核小組每個季度的最後一個星期對申報情況進行現場核實、拍照並填寫“加腦鵝”補貼試點調查情況核實表(附表2)存檔及張榜公示,若公示無異議後,核實結果作為“加腦鵝”補貼發放的依據,同時,每隻鵝只能享受一次補貼,每個季度撥付一次補貼資金。

(二)彙總公示。統計核實“加腦鵝”數量必須做到“三見”,即:見“加腦鵝”。由駐村幹部或村級防疫員和農業服務中心人員逐户逐頭調查,對於拒絕核查的養殖户和現場核實後增加的“加腦鵝”,不得納入補貼範圍,即:見人。現場調查的“加腦鵝”數量要經“加腦鵝”養殖户和統計人員共同簽字確認,即:見榜。統計結束後,儘快在行政村公示欄張榜公佈養殖户“加腦鵝”飼養數量,接受村民監督,數量不實及時更正。

(三)資金撥付。根據此次統計核查結果,及時向飼養“加腦鵝”的.養殖户兑付“加腦鵝”補貼資金。補貼資金通過“一卡通”或“農信社賬號”的形式直接兑付到養殖户。

四、組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腦鵝”的補貼工作。要充分認識到當前做好“加腦鵝”補貼工作的重大意義,強化領導,明確責任,切實採取有效措施,推進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政策的實施成效。

(二)要落實責任。鎮政府組織鎮農業服務中心做好此次數據統計與核查工作,細化任務分工,落實核查責任,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在規定的時間內(20xx年12月01日至20xx年11月30日)集中開展數據統計核實工作,確保數據真實可靠。對於虛報、多報、重複報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以後一律不得享受此項政策。

(三)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成立以鎮長任組長,分管農業的鎮領導任副組長,鎮農業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參加項目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在鎮農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項目實施工作,確保政策的實施成效。

(四)強化資金使用管理。補貼資金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

(五)加大宣傳和信息報送,增強聯動效應。高度重視項目實施的總結宣傳工作,有計劃、有重點地積極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同時,在實施過程中,要及時發現和解決實施中的困難和問題,隨時掌握和總結項目經驗和做法,及時宣傳推廣,擴大社會影響,努力營造有利於推動工作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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