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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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集合15篇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一、重大安全事故範圍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是指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包括:火災事故、建築事故、燻蒸化學藥品事故、鍋爐、糧食機械、索道及其化設備事故和中毒事故。

二、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縣糧食局成立糧食系統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本縣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局長擔任,成員由局有關科室負責人和各糧食儲銷企業法人代表組成。

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領導全縣糧食系統應急救援工作,發佈應急救援命令;

(二)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事幫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協助事故單位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四)協助事故單位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全縣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

在局產業指導科,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糧食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糧食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有關情況,及時向局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

三、各級糧食部門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職責範圍

(一)縣糧食局負責所轄基層糧食儲銷企業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二)基層糧食儲銷企業負責本單位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局紀檢組、產業指導科、購銷總公司參與相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工作。

四、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後,事故單位都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簡要情況、採取的應急措施、存在問題、聯

絡電話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報主管糧食部門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管糧食部門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簡要情況、採取的應急措施、存在問題、聯絡電話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報市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工作時間聯繫電話:85239718(節假日聯繫電話:85212074);

(二)縣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市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迅速組成指揮部,發佈應急救援命令。同時通知有關成員迅速趕赴現場。事故發生單位主管糧食部門、職能科室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

(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進行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程序

(一)縣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投入運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二)事故發生單位主管糧食部門、職能科室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三)指揮部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涉及範圍的實際情況,統一協調指揮,必要時請求其他工程搶險隊伍參加救助與搶險工作,或請求專家和部隊等外部救援力量支援;

(四)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本單位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結束後,應及時總結本次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提出應急救援預案的修改意見。

六、其他事項

(一)根據職責制定不同類別的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火災事故、建築事故、燻蒸化學藥品事故、鍋爐、糧食機械、索道及其他設備事故和中毒事故緊急應急救援預案;

(二)制定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

1、明確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相關職責及通迅聯絡方法;

2、事故報告的程序;

3、事故發生後迅速到過現場的保證措施;

4、應急救援系統的啟動程序;

5、現場應急救援的具體措施,包括:秩序維持;人員疏散;險情處置;傷員救護;事故調查;善後處理;

6、應急救援隊伍、物資的運輸保障措施;

7、應急救援的專業技術支持;

8、應急救援的醫療保障措施;

9、場外救援的措施及聯絡方法。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一、目的:

為加強冷庫藥品倉儲管理,防止因冷庫故障影響在庫藥品質量,公司制定應急措施,快速、高效處理冷庫突發停電等意外故障,保證藥品的質量不受影響。

二、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公司冷庫突發性停電、故障等事故的.應急處理。

三、內容:

1. 成立冷庫應急故障領導小組:

組 長:盧俊興(總經理,聯繫電話18642718088)

副組長:劉軼(質量負責人,聯繫電話:13130669128)

成 員:趙豔潔(質管部長,聯繫電話 )

錢庚(儲運部部長,聯繫電話 )

張志博(信息人力資源部,聯繫電話 )

劉俊苓(倉庫保管員,聯繫電話 )

劉丹(養護員,聯繫電話 )

許明星(冷藏車運輸員,聯繫電話 )

2. 工作程序

藥品儲存過程中,遇突發事故如停電、設備故障等因素,為避免造成冷庫温度過高、藥品受損,保管員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儲運部部長事故發生的時間及主要情況,並立即採取處理措施。

儲運部部長如不能及時解決問題,應立即上報質管部,質管部長組織安排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3. 冷庫突然停電時,應及時啟用備用發電機組,檢查温度調控設備運行情況;檢查庫內温度是否在要求範圍內。(發電機組常備燃油不少於8小時用量。)

4. 如果冷庫與備用發電機同時出現故障,儲運部部長通知冷藏車運輸員啟動冷藏車,當車內温度降到2—8℃時,將藥品從冷庫轉移到冷藏車時暫時儲存。

5. 每次事件應急處理情況,由質管部作出詳細記錄。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於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衞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 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範措施,防患於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範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機制啟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衞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衞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准後,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 指揮部設置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衞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遊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台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台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由衞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2.3 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佈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准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佈。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信息發佈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2.5 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並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 事故調查組

由衞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儘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範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 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 醫療救治組

由衞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衞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 檢測評估組

由衞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採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 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 新聞宣傳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衞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佈工作。

(7) 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2.7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衞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 應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衞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衞生部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信息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

3.2 醫療保障

衞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3.3 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3.4 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後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3.5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後,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6 宣教培訓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範能力。

4 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4.1 監測預警

衞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衞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並公佈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衞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採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報告

4.2.1 事故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的信息;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世界衞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信息。

4.2.2 報告主體和時限

(1) 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 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羣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衞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衞生行政。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鐵路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突發性事件是指建設期間由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突發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嚴重或產生嚴重危害和災害。主要安全緊急事故如下:

橋樑高墩、懸灌施工人員安全;

架橋機和運樑車傾覆危及人員安全;

爆破施工人員安全;

突發火災危及人員安全;

水上作業危及施工安全;

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崩塌落石等危及施工安全;

漏電觸電危機人員安全等。

1 處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原則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增強憂患意識,居安思危,減少施工事故的發生,提高自防自救意識,結合本工程的施工特點,主要針對可能出現的安全生產事故和自然災害制定新建哈大客運專線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其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通過強化日常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查堵各種事故隱患,做到防患於未然。施工前期,針對施工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險源,提前預測,並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及配備應急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以防突發事件,並定期組織演練,確保施工安全。各施工隊、作業班組緊緊結合各自施工區的實際,成立搶險救災小組,做好相關應急準備工作,包括救援器材,並定期組織演練,確保施工安全。

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緊急處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建立指揮部/項目部/施工隊/班組應急救援體系,做到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關愛生命高於一切,確保施工過程中一旦出現重大事故,能夠迅速、快捷、有效的啟動應急系統。

2 建立應急處理機制

在各項目經理部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副經理、總工程師為副組長的應急領導小組。項目經理部建立醫療救護小組,施工隊建立搶險救災小組。

應急領導小組的組織機構見"圖2-1應急領導小組的組織機構圖"。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職責:若出現地質災害的緊急情況時,組織有關人員察看現場,討論應急方案,發佈各項搶險應急指令。

副組長(項目總工程師)的職責是迅速將有關情況迅速上報設計、監理單位,會商處理方案並按照設計和監理單位的相關指示和要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制訂針對性的.實施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

副組長(項目副經理)的職責是迅速組織有關責任部門和搶險救災小組,落實、指揮實施應急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圖2-1 應急領導小組的組織機構圖

指揮部各部門負責人的職責:組織本部門落實應急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的相關要求。

施工隊隊長在出現緊急情況後,與技術主管負責組織並帶領應急和搶險救災小組實施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確定的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醫療救護小組:經理部醫療救護小組有醫療救護經驗的醫生3~5人,配備醫療設備齊全、先進的醫療救護車,在發生緊急情況時,立即奔赴現場。

搶險救災小組:搶險救災小組由施工隊長領導,由富有豐富施工經驗、具有專業技能、身體健康強壯的中青年職工、管理人員組成。在發生緊急情況下時,根據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指令,立即投入應急搶險施工。

3 應急處理程序

施工現場突發事件發生後的請示報告工作,是縮短救援時間、減少損失、減少事故影響至關重要的一環。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要做到迅速、準確、逐級上報。

突發事件發生後,要立即進行現場調查。在有關部門到達現場前,現場組織者要負責保護現場,勘察現場,查找事故見證,保存好可疑物證,尋究事故線索及原因,並做好記錄。

搶險方案確定後,要貫徹"高度集中、統一指揮、逐級負責"的原則,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安全有序、減少事故影響、儘快恢復施工生產。

4 突發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⑴搶險器材準備

物資設備部按搶險需要,提前備足搶險器材,如草袋、抽水機、速凝劑、發電機、滅火器及一些切割、焊接用具,供氧瓶、擔架和其它搶救器材與藥品等,這些器材分發到搶險預備隊,分人保管,並熟悉用途和用法,分放在易於裝卸地點,平時不能動用。

⑵人員準備

凡擔任搶險預備隊人員,休息時間內允許在現場附近活動,如遠離現場必須請人代替,而且須經隊長同意,保證一旦發生險情能立即投入搶險。

⑶搶險技能準備

對參加搶險預備隊人員進行搶險技能培訓,使他們熟悉搶險步驟、方法、器材使用。

5 突發洪水的應急預案

⑴人員準備

成立防洪領導小組,組織防洪搶險預備人員。

⑵措施準備

①對全體職工進行防洪教育,強化防洪意識,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認真做好施工防洪工作,確保施工生產安全。

②堅信"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並健全防洪體系,嚴明防洪紀律,備齊搶險設備和防洪物資。

③防洪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現場,對在建工程,臨時工程、施工駐地通訊及電力線路、交通設施、防洪物資機具等全面檢查,不留死角,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立即指令整改落實解決。

④指揮部根據施工工程的地域特點,確定防洪重點,落實防洪搶險機具和物資的儲備管理,組建防洪搶險隊,並加強技術培訓和演練,提高防洪的能力。

⑤橋樑路基已及時做好排水溝和地表放水工作,對生活區及駐地做好防洪排水水溝,保證人員與工程安全。

⑥對位於河道可能受洪水侵襲的工點,要求經常根據天氣變化與氣象水文部門取得聯繫及時掌握雨情、汛情,爭取主動。

⑶應急步驟 ①發生緊急汛情時,防洪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搶險人員趕赴現場。

②在領導統一指揮下,聽從安排,分工協作,分組協作,分組行動。

③防洪搶險隊在領導指揮下,負責人員救助與物資設備的打撈,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④同時利用搶險物資,設備加固河堤和排水工作,以防洪水外泄與水流不暢。

⑤對傷員立即進行搶救與護理,並安排車輛就近醫院救治。

⑥根據汛情,繼續儲備防汛搶險物資、資金供應,作好後勤保障工作。

⑦要求全體員工在緊急情況下,汛情搶險高於一切,密切配合、團結協作、聽從指揮、降低損失、爭取汛後早入恢復生產。

6 水上作業應急預案

⑴人員準備

成立水上作業應急指揮小組,組織搶險預備人員。

⑵措施準備

①對全體職工進行水上作業安全教育,強化自我保護意識,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認真做好各項水上施工工作,確保施工生產安全。

②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原則,經常性地做好應對重、特大水上作業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嚴明水上作業紀律,備齊搶險設備和搶險物資。

③以人為本。把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水上作業安全事故造成的重大人員傷亡。

④水上作業應急指揮小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現場,對水上施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立即指令整改落實解決。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5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規範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社會和工作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河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辦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河北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對工作:

(1) 重特大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2) 超出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管理機構)的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3) 需要省廳處置的其他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處置過程中,把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並切實做好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避免二次傷害。

1.4.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廳直各單位,在省廳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權限,負責本地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同時,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開展事故現場救援工作,發揮指導、協調作用。

1.4.3 預防為主,平急結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預防、預測、預警、預報,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配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1.4.4 依法管理,科學施救。堅持“科技興安”戰略,加快先進適用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2.組織體系與職責

2.1 組織體系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省廳和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以及現場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省交通運輸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廳領導任組長、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廳直有關單位和廳機關有關處室相關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廳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承擔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日常管理工作。

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自行確定本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各生產經營單位組建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和志願者隊伍等。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省廳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2.2 工作職責

2.2.1 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 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有關決策部署,嚴格執行應急救援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規範,依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管理和處置工作;

(2) 加強對全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開展調查研究,強化監督檢查,及時對各階段應急管理重點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3) 審議、批准全省交通運輸應急建設工作規劃和事故救援處置預案,對有功單位及人員進行表彰,對違紀單位及人員作出處理;

(4) 批准和解除預警,決定本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或終止,發佈指揮調度命令,協調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急資源及人員的組織、調配;

(5)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審核、批准現場救援處置方案;

(6) 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交辦的其他應急救援任務。

2.2.2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

(1) 傳達貫徹省廳應急領導小組相關會議和指示精神,擬訂交通運輸應急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抓好各階段應急管理重點工作的督促協調、組織實施;

(2) 擬訂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其他預案,定期評估預案的合規性、適宜性和可操作性,組織修訂工作,並監督檢查預案的執行落實情況;

(3) 收集整理與應急管理和處置相關的政策法規、信息數據,加強應急救援形勢任務的分析研判,提出對策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教育培訓和演練;

(5) 執行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對應急管理和事故處置工作的指示命令,做好事故預警、應急響應和現場處置等信息的收集、彙總、分析、傳遞和發佈等工作;

(6) 組建技術專家組,為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7) 完成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2.2.3 省廳現場指揮部

(1) 負責對事故現場交通運輸應急救援力量的指揮調度,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批准,發佈應急物資、裝備及人員的組織、調配命令;

(2) 瞭解掌握事故傷亡損失以及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對當前和下一階段應急工作提出意見建議,並報告省廳應急領導小組;

(3) 組織技術專家進行現場會商,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採取臨時處置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或發生二次事故;

(4) 加強與事故現場其他參與救援工作的部門及單位的溝通聯繫、協調配合。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現場臨時工作組,並指導其開展工作;

(5) 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加強和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與建議。根據應急救援現場表現,對相關單位及人員提出獎懲建議;

(6) 完成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信息報告與預警

3.1 事故監控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根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事故監測和信息報送網絡,完善風險評估、分析研判等運行機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隱患點的排查辨識和動態監控,對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信息,按規定時限上報省廳值班室。

3.2 信息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在1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事故發生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逐級迅速上報事故信息,每級報送時限不得超過2小時,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事故發生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及時、主動地向省廳應急辦提供與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其他數據資料,為省廳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3 預警行動

3.3.1 預警級別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由高到低分別是:Ⅰ級預警(可能引發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Ⅱ級預警(可能引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Ⅲ級預警(可能引發較大安全生產事故)、Ⅳ級預警(可能引發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3.2 預警發佈

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信息,省廳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迅速召集相關單位及專家進行會商、研判,根據事故風險和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提出發佈預警信息及預警級別的建議,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准後予以發佈。

完善預警信息發佈渠道,可通過部門網站、辦公內網、手機短信、LED顯示屏等方式發佈預警信息。

規範預警信息發佈內容,應包含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影響範圍、防範措施、注意事項及發佈機關等要素。

3.3.3 預警執行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收到省廳發佈的預警信息後,應當按照預案規定,及時研究制定應對方案,採取應對措施,並通知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各項準備。

(1) Ⅰ級預警(特別嚴重狀態)。省、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應急機構的主要領導和全體人員到崗,24小時現場值守;成立專家組,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在規定地點完成集結,人員、裝備、物資、器材根據救援工作需要配備到位。

(2) Ⅱ級預警(嚴重狀態)。省、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應急機構的主要領導和關鍵崗位人員24小時現場值守,專家組成員到位,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在所屬單位完成集結,人員、裝備、物資、器材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完成準備。

(3) Ⅲ級預警(較重狀態)。省、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的應急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與專家組成員保持聯繫,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做到全天備勤,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對人員、裝備、物資、器材配備情況作出安排。

(4) Ⅳ級預警(一般狀態)。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實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與專家組成員取得聯繫,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安排三分之一以上力量備勤,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加強人員培訓,開展演習演練,做好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器材的儲備管理。

3.3.4 預警解除

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因素消失後,經省廳應急辦與相關部門、單位及專家會商,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批准,解除預警。

4.應急響應

4.1 響應級別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響應級別分為四級,分別是:

(1) Ⅰ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中毒,或1億元及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 Ⅱ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 Ⅲ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 Ⅳ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2 分級響應

4.2.1 預案啟動

Ⅰ、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決定,並啟動本預案。事發地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廳直有關單位以及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基層組織,應當按照本預案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的規定以及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示命令,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Ⅲ、Ⅳ級應急響應行動,分別由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廳直有關單位組織實施,並及時向省廳報告事故信息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4.2.2 主要措施

實施Ⅰ、Ⅱ級應急響應行動時,省廳將採取以下主要措施:

(1) 與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保持聯繫,加強相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密切跟蹤掌握事態最新發展;

(2) 及時向交通運輸部和省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以及事態發展、應急救援進展等情況;

(3) 組織會商、研判,制訂現場救援處置方案,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准後施行;

(4)成立現場指揮部,抽調相關人員和技術專家隨同廳領導趕赴事發地,現場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5)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臨時工作組,加強與相關部門及單位的協調聯繫、溝通配合;

(6) 採取其他必要的應急措施。

廳直有關單位應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成立協調指揮機構,根據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組織協調本領域、本單位的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支援應急救援工作,同時加強應急響應期間的值班值守,跟蹤掌握事態發展,並採取其他必要的應急措施。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啟動本級相應應急預案,成立本級現場指揮部,在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現場指揮部和當地政府的共同領導下,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向省廳現場指揮部報告相關情況。

4.3 指揮協調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收到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發佈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示命令後,應當立即安排相關領導、專家和應急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省廳現場指揮部的指揮協調下,按照現場救援處置方案,密切配合,共同採取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全力遏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

4.4 緊急處置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發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級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職工、羣眾及其他現場人員開展自救、互救,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事態發展,在充分聽取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對現場救援處置方案作出調整,採取其他臨時性的應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報告省廳應急領導小組。

涉及跨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區域、跨領域(管理機構)的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救援處置方案,應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共同研究制定,並根據應急救援進展,及時作出相應調整。

4.5 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應當按規定配備符合相關標準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程序及相關規定。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在系統內徵用和調撥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材。

4.6 羣眾安全防護

省廳現場指揮部應根據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命令,切實做好事發現場羣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包括:

(1)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特點,明確保護羣眾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

(2) 確定應急狀態下羣眾疏散、撤離、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和程序,提供應急運輸車輛,做好疏運組織工作;

(3) 根據事發地交通運輸基礎設施條件,為遇險羣眾提供相應的延伸服務。

4.7 社會力量動員和參與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事發地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向省廳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請求社會力量的支援,由省廳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具體協調相關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4.8 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

省廳現場指揮部應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進展,安排技術專家,攜帶專業設備,切實做好事故現場的檢測與評估,集中收集整理、綜合分析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研判事故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後果,為完善現場救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應及時報送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

4.9 信息發佈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成立負責信息發佈的臨時工作組,及時整理事故處置最新進展,報經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准後,通過新聞媒體或網絡等途徑發佈相關信息。

4.10 應急終止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經省廳現場指揮部確認,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批准,終止實施本預案,撤離現場應急救援隊伍。

5.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

本預案終止實施後,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或廳直有關單位應當在省廳現場指揮部的指導下,制定善後處置方案,報經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後,組織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開展災後重建,恢復基礎設施。

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加強對事發地善後處置工作的跟蹤督導,並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5.2 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各級交通運輸管理管理部門應當積極協調保險機構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和受災人員、受損財產的保險受理及賠付工作,保證災後恢復重建以及傷亡人員醫療救助金、撫卹金的資金來源。

5.3 事故應急救援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直接或授權相關部門及單位成立調查組,獨立或在省、部領導下開展調查工作,工作進展以及調查報告按規定時限報送相關部門。

本預案終止實施後,省廳現場指揮部應當認真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報經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准後,由省廳應急辦組織實施,對應急預案、現場救援處置方案等進行修訂完善,督促相關部門和單位抓好落實。

6.保障措施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省廳積極推進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系統建設,建立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範信息獲取、分析、發佈、報送等基本環節,保證各級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換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省廳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全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處理工作。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的應急機構,負責本地、本領域、本單位相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處理工作,並定期向省廳報送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及時報送。

6.2 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 救援裝備保障

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下的緊急調用。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根據本地、本領域、本單位實際,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健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實責任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做好日常檢查檢測、維護保養,確保應急救援裝備質量合格、性能良好,處於待命狀態,能夠隨時調配並投入使用。

6.2.2 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推進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隊伍組織管理,開展培訓演練,提高人員素質和裝備水平,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當及時瞭解掌握全系統各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配備、專業特長及裝備水平等情況,並檢查指導相關工作。

6.2.3 交通運輸保障

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積極依託大中型道路運輸企業,加強應急保障運輸車隊建設,按規定數量配備客貨運輸應急車輛,並根據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示命令開闢應急救援運輸特別通道,迅速組織力量搶通受損路段,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廳應急辦應當及時瞭解掌握全系統應急運輸車隊的組織管理狀況,並加強監督檢查。

6.2.4 醫療衞生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根據應急救援需要,與當地醫療機構建立聯繫,並積極為醫務人員開展現場救治工作提供便利。

6.2.5 治安保障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直屬有關單位和交通運輸企業,應當積極發動和組織單位員工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治安警戒和保衞工作,加強對重點場所部位、重要設施設備的巡查值守和防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並在必要時協助做好羣眾疏散工作。

6.2.6 物資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完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計劃和管理使用、徵用調撥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日常管理,根據使用情況及時進行補充更新,確保應急物資按規定數額配備,防止被盜、挪用、流散和失效。

應急狀態下,省廳應急辦根據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命令,負責協調跨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跨領域、跨部門單位的物資調配,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6.2.7 資金保障

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為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必要的資金準備。

6.3 技術支持與保障

省廳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意見建議,加強分析研判,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為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與保障。

7.監督管理

7.1 監督檢查

省廳應急辦應當加強對本預案的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查找問題、通報情況、督促整改、狠抓落實。各級各有關單位應當給予支持、配合。

7.2 公眾信息交流

省廳應急辦負責組織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普及工作。省交通宣傳中心提供支持。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結合本地、本領域、本單位實際,做好應急法律法規和技能常識的宣傳普及工作,不斷提高幹部職工、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危機防範意識。

7.3 培訓

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省廳和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廳直有關單位應當制定年度計劃,定期對本地本單位應急管理機構、專兼職救援隊伍及其他從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幹部職工的應急處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7.4 演習

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和協調全系統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全省性的綜合演習。各級應急管理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各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

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及時瞭解掌握各地各有關單位應急救援演習演練組織開展情況,總結交流經驗做法,檢驗評估能力水平,並向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書面報告。

8.附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廳應急辦應根據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管理職責與應急資源的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發現的新問題,定期對本預案的合規性、適宜性和可操作性進行全面評估和修訂,組織技術專家評審,報經省廳批准後組織實施。

8.2 獎勵與責任追究

8.2.1 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 執行應急救援指示命令堅決,行動迅速,指揮有方,為避免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作出突出貢獻的;

(2) 承擔並出色完成應急救援急難險重任務,成績突出的;

(3) 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 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2 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視情節和危害程度,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依法依規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屬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 不按規定製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拒絕承擔應急準備義務的;

(2) 不按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 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脱逃的;

(4) 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物資的;

(5) 阻礙應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6) 散佈謠言,擾亂事發現場搶險救援秩序的;

(7) 有其他危害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

8.3 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解釋。

8.4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6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鎮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消防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本預案使用範圍

全鎮範圍內的各種火災和市消防大隊下達支援其他地區救火命令。

二、啟動本預案程序

值班人員接到火警電話後,第一時間報告鎮黨委書記、鎮長和值班領導,由黨委書記、鎮長或值班領導啟動《鎮消防安全應急預案》,迅速組成事故現場指揮部,立即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迅速趕赴事故現場,並視火災情況上報市消防大隊,請求支援。

三、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各黨支部、各村(居)民委員會、全體機關人員、鎮屬各單位,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堅決服從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指揮部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直接責任人。指揮部組長不在單位,由副組長依次主持工作。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各值班組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李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鎮環安辦。報警電話119。

四、設立應急防火救援小組

各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為本小組第一責任人,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隨時做好防火救援準備。各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服從指揮部和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採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按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1.現場處理組

由火災發生地的村兩委(企業管理人員)組成。村支部書記、主任(企業負責人)為事發現場處置第一責任人。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全力組織自救,保護好現場,負責向鎮黨委、政府報告火災發生的具體地點,着火的材料、火勢、面積,交通線路、地理情況和報警人電話,並派專人在離火災地點最近的公路上等候支援人員。負責通信聯絡、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

組 長:各村書記或主任(企業負責人)

成 員:各村民小組長、當地羣眾(企業管理人員、職工)

2.搶險救援組

搶險救援組分為兩個小組。

第一小組:當天值班的全體人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出發;小組長為值班組長,成員為全體值班人員。

二小組:機關幹部全體人員。負責撲滅火災,安排專人分片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並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

3.醫療救護組

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立即通知衞生院啟動醫療救援應急預案。在指揮部的指導下,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並視情況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市級有關醫療、衞生機構求援。

組 長:

成 員:衞生院醫護人員和各村醫生

4.情況通報及後勤保障組

(1)根據指揮部授權及時、準確、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上報災情和向社會發布災情,其他部門、單位及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公佈事件信息。留守文書室值班人員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做好下情上達工作,對事件發展情況、所採取的措施、存在的問題等要認真做好記錄,直至事件完全解決。

(2)機關食堂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積極準備生活用品,保證搶險人員正常用餐。後勤人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在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出發前,應準備好搶險工具和礦泉水等物資。到達現場的後勤人員要充分保證搶險人員所需的物資。如:滅火器、滅火水源點、礦泉水、方便麪、毛巾等物資。同時,要協助困難羣眾開展現場自救,確保災區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並做好車輛調配工作。

組 長:

成 員:

5.治安維護組

負責佈置安全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疏散人員、現場周圍物資的'轉移;保護火災現場,統計火災損失。

組 長:

成 員:

6.事故調查組

火災撲滅後,鎮政府要迅速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聯合工作組,查明火因。對肇事者和有關負責人,要依法及時做出處理,處理結果及時通報或上報鎮黨委和政府。

組 長:

成 員:

五、紀律要求

各單位和部門必須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履行職責。凡是擅自離崗、不服從指揮,相互拖延、推諉,給人民羣眾造成重大損失,破壞黨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將依據有關規定從重處理,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7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後,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衞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發佈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範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衞組

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

由區衞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

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

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後勤保障組

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調度等工作。

7、善後處理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

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信息,及時瞭解並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後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

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採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8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盛市和教育局有關加強學院、幼兒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的會議精神,消除學院、幼兒園及周邊治安隱患和盛市及教育局專項治理工作聯查準備工作,根據遵化市教育局的有關部署,結合我園及周邊治安現狀,現就幼兒安全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安全事故預防措施:

1、建立園內安全制度檢查機構。

組長:戴軍;副組長:陳麗媛;成員:王靜、袁亮、楊智慧、李傑、盧靜新、劉丹丹、王薇、徐雪麗、黃秋菊、陳潔敏等。

2、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學院專項負責人:戴軍。建築物及防火設施、體育及孩子游戲設施:陳麗媛。其他:王靜、袁亮、楊智慧、李傑、盧靜新、劉丹丹、王薇、徐雪麗、黃秋菊、陳潔敏等。

3、園舍安全方面,全體成員每週對所有園舍進行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隱患。

4、學校安全

我們將花大力氣加強學校安全,主要抓好設施設備安全、學生校內安全、飲食衞生安全等。加強對學校的管理,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把孩子從來園到離園整個過程分為以下環節來把關。提高教職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水平,在一日活動中密切關注孩子安全,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①入園環節:不能讓生人乘機進園、晨檢要堅持一看、二問、三摸、四查,不得馬虎。

②晨間活動環節:老師不能只顧打掃、收拾東西而忽略了活動中的孩子,防止孩子在園區內逗留、自行玩大型玩具,玩耍時跌跤。

③做操環節:各個班排隊入嘗不能擁擠。

④教育活動環節:老師在組織活動時做好充分準備,向孩子交代清楚安全要求,對孩子進行自我防護的教育。

⑤課間活動環節:有機組織,科學安排,防止孩子互相碰撞和奔跑跌傷。

⑥入廁、盥洗環節:管理好並教孩子正確使用洗滌用品,教育孩子不擁擠,防止跌倒碰撞在水池或便池邊沿。

⑦飲水環節:飲水桶裏的水要保持温熱,防止燙傷孩子。

⑧户外活動環節:教育孩子不奔跑、推擠,有次序地上下,按規則玩玩具。

⑨進園、離園環節:孩子進園務必先體檢。不能讓幼兒乘陌生人車回家,嚴把門口關。

6、積極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加大幼兒園周邊治安、交通等隱患排查,淨化學院周邊環境。強化教育教學安全教育,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優先考慮。

7、消防安全我們學院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為提高老師和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我們仍舊將加強消防安全的教育。

二、食品衞生安全事故預防措施:

1、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及食品衞生“五四”制度,杜絕食物中毒事件及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2、廚房內、案板、刀具、盛料器皿、冰箱等,要無異味、每餐用後洗淨抹乾、按標準要求消毒。

3、廚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生熟分開,每餐用後洗刷乾淨。餐具每餐一消毒,食物置放要有防繩設備,調料裝放要有蓋。

4、保管室的物品要分類放置,擺放整齊。糧油糖面等食物裝放要避免潮濕。

5、要求按人按量按規格供應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飯菜。

6、閒餘人員不得隨便出入廚房,外來人員嚴禁進入廚房。

三、班級活動安全事故預防措施:

組織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方面的案例學習和宣傳工作,通過案例學習,一是進一步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知道疏忽是最大的安全隱患;二是通過宣傳學習吸取教訓,不斷加強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能力;三是通過學習提高老師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做到處變不驚,臨危不亂;四是通過宣傳,意識到積極預防是減少或避免學生傷害事故積極有效的策略。

1、責任到人:幼兒老師負責本班教學區設施安全和所有用電設備的安全。

2、保教人員要認真執行上級文件精神,對責任區的各項設備設施隨時進行檢查,特別注意電線、電器有無破損漏電,對有安全隱患的地方應及時上報維修。

3、户外活動必須有老師看護,活動前先檢查場地、設備和幼兒衣着,消除安全隱患。孩子活動時,不得坐着或閒談,要選擇便於監護的適宜位置,隨時走動巡視,謹防意外。體育活動要檢查器械是否損壞,擺放位置是否安全、穩固,要教給幼兒規範的動作和正確使用器械的方法,提出安全要求,並切實做好指導和保護工作,謹防扭傷和摔傷。

4、活動中老師要經常檢查幼兒衣着及隨身所帶物件,防止幼兒發生吞食異物或其它意外傷害事件。

四、緊急情況處理措施:

1、幼兒在園發生意外事故時,現場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組織救助傷員,同時報告園醫和園領導,由醫生決定是否立即送醫院治療;幼兒乘車來園途中發生意外,乘務人員必須立刻將傷員就近送醫院或打120急救電話救助,並通知園內有關領導到事故現場處理。

2、食品中毒現象發生後,應迅速通知本園醫生、幼兒家長,報應急領導小組和上級領導部門,與區級醫院取得聯繫,將中毒者送往醫院進行治療,並將“留樣”交醫院及衞生防治部門。

3、實行預警通訊制度。應急領導小組成員須全天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及時與幼兒家長、區衞生局、醫院、公安局及教育局等有關部門聯繫,建立通暢的信息聯絡渠道。

4、實行事故處理制度。出現事故時,值班人員須立即通知幼兒家長,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迅速進行現場處理,並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幼兒在園發生意外事故時,現場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救助傷兒,同時報告園領導、家長,由醫生視其情況輕重決定是否立即送醫院治療。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好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的森林資源,保障所有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貫徹森林防火"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則,切實做好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內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在發生森林火警、火災時做到準備充分、〉反應迅速、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將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確保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人員及森林資源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的編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以及《湖南省森林公園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第三條 本預案適用於在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內的森林火災預警及發生森林火災後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四條 編制的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森林公園的森林火災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在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下開展,以森林公園防火應急分隊為主,各賓館、企業經營户協同,組織本預案的實施。

(二)明確責任的原則。

1、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

塗向陽 負責森林防火全面工作

2、森林防火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

陳滿紅 負責森林火災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3、森林防火指揮部副指揮長

蔡細毛 負責整個公園內的物資、人員及車輛的調度;負責防火後勤保障及防火物資採購

4、森林防火指揮部副指揮長

劉雙輝 負責與上級相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對接,保障外來隊伍及時支援

以上責任人要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落實防火措施,建立應對森林火災的有效機制,做到常抓不懈、反應及時、處置得當。

(三)盡職盡責、科室聯動原則。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的各科室要以森林防火工作為主,落實各項支持保障措施,做到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整體聯動,確保處置森林火災時做到快速應急反應。

(四)以人為本、減少損失的原則。在應急處置森林火災時要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把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在組織火災撲救時,不得組織殘疾人、孕婦、老人、未成年人和其他不宜參加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努力保護好人民羣眾的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力爭最大限度減小損失。

第二章 森林火災撲救及撲救保障

第五條 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成立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全園的森林防火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森林防火日常工作、森林防火器材維護、森林防火隊伍管理、與上級森林防火部門的聯絡。

第六條 園區所有入園企業都有共同擔負森林防火的主體責任。

第七條 值班備勤

(一)按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規定全年為森林防火期。

(二)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森林防火指揮部按照一個帶班領導、一個帶班科長的配置進行每日值班備勤,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及時處理森林防火的相關業務。

(三)所有幹部職工除正常休假和公差除外,一律按照分工在園區內待命。

(四)當森林火險等級達到4級時,所有幹部職工取消休假、時刻待命,隨時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工作。

(五)森林防火辦公室負責森林防火資料的整理收集和上報、檔案管理,與上級森林防火部門的聯繫。

第八條 火源管控

(一)園區內各檢票口要加強對入園人員和車輛的登記,加強森林防火宣傳,禁止精神病人入園,加強火源檢查和管控。

(二)森林防火宣傳、巡查人員要利用防火摩托車,對園區及周邊村組進行全覆蓋的廣播宣傳和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野外用火行為。

(三)各護林防火員要對自己的責任區進行持續日常巡查,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快速處置。

(四)園區內所有幹部職工、從業人員都是森林防火義務宣傳員,都有向遊客宣傳森林防火知識和制止野外用火的義務。

(五)加強對特殊人員的管理,建立檔案,及時掌握。

(六)提倡文明祭祀,禁止在公園內焚燒紙錢,對掃墓行為進行嚴密監控。

(七)加強用電安全,防止因用電引起森林火災。

第九條 森林防火宣傳

(一)森林防火辦制定具體的森林防火宣傳計劃,具體執行宣傳任務。

(二)利用廣播、宣傳單等,進村入户進行宣傳,確保宣傳全覆蓋。

(三)在各公路、遊步道入口處樹立明顯的森林防火標識標牌、宣傳標語等對遊客進行宣傳。

(四)利用學習、培訓等形式讓森林防火知識深入人心。

第十條 森林防火器材的維護保養

(一)設立專門的森林防火器材維護保養員,定期對器材進行維護保養並進行登記。

(二)建立森林防火器材及物資保管制度,隨時掌握購置、使用、儲存情況。

(三)確保森林防火通訊器材的正常使用,熟練掌握各防火器材的使用。

(四)所有防火器材、設施要保持正常使用和運轉。

第十一條 區域聯防

(一)利用每年1次的大圍山生態旅遊示範區森林防火聯席會議,加強與周邊鄉鎮、江西銅鼓之間的'聯繫,共享森林防火信息,加強聯防聯治。

(二)加強與周邊鄉鎮的森林防火演練,做到森林防火聯動協作。

第十二條 森林防火投入

(一)每年公園拿出一定的經費作為森林防火專項經費,不得挪用。

(二)積極爭取上級森林防火經費的支持,加大投入完善好園區內的森林防火設施。

第十三條 每年進行2-3次的森林防火知識培訓,組織1-2次的森林防火演練,加強森林火災撲救能力。

第三章 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

第十四條 值班接警

(一)森林防火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災報警電話要詳細瞭解森林火災發生的情況(包括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起火原因、面積、火勢、聯繫方式、達到路線等),並做好記錄。

(二)值班人員在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後應立即將火災的情況向帶班領導彙報。

(三)認真記錄好森林火災處置的相關情況。

(四)園區內及周邊發生任何火災都要第一時間向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森林防火指揮部彙報。

第十五條 預案啟動

(一)公園內及周邊發生任何火災或接到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要求協助滅火任務,應立即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二)預案啟動程序。當值班人員接到火災報告後,應立即將掌握的火災情況向帶班領導彙報,帶班領導立即向大圍山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彙報,由指揮長決定是否啟動預案。

(三)預案啟動後,所有幹部職工及入園企業都要服從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調度,嚴禁擅自行動,對延誤時機、不聽指揮的要嚴厲追究責任。

(四)預案執行期間,森林防火指揮部有優先使用園區交通工具及相關物資的權利,各相關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調配,在火災撲救期間產生的費用由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承擔。

第十六條 森林火災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本預案啟動後,園區幹部職工必須按照自己的職責分工,在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火災撲救。為最大限度減少損失,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成立前線指揮部和火災現場撲救組、火案查處組、通訊保障組、後勤保障組、力量增援組。

(一)森林防火指揮部職責。統一指揮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負責人員、車輛、物資的調配,負責向上級報告火災的相關情況。

(二)前線指揮部職責。負責火災現場的處置決策工作;負責兵力的現場調配,及時掌握火情,有效控制火勢蔓延;及時向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火情。

(三)火災撲救組人員構成及職責。火災撲救組共分為3個小組,每組由一名科室長任組長,一名副科長任副組長,當組長不在火災現場時由副組長負責,副組長也不在現場時,指定一名有經驗的同志擔任負責人。組成人員由各科室男職工為主,入園企業男員工為輔助,輔助撲火人力、物資的調配,落實具體撲火措施,火災撲滅後負責留守、清理火場及後期工作。

(四)通訊聯絡組。由一名副指揮長負責,以值班備勤人員為主,主要負責信息的上傳下達,接聽值班電話,及時掌握火情信息,保證信息暢通。

(五)後勤保障組。由一名副指揮長負責,以財務和管理處女職工為主,主要負責物資採購,所需食物、藥品、裝備、油料的調配,安撫照顧因撲救火災受傷的人員。

(六)力量增援組。負責撲火人力的補給。

(七)火災調查組。主要以瀏陽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員為主,負責火災調查、查處工作。

第十七條 應急響應機制和措施

(一)逐級報告

1、各護林防火員在各自責任區內發現火災,3分鐘內要搞清基本情況,並第一時間向大圍山森林公園防火值班人員彙報,以便統一組織力量進行撲救。

2、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火災報告後,2分鐘內要將火災的發生時間、地點、過火面積、發展趨勢、撲救力量等情況弄清楚,並及時向公園值班領導報告。

3、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組織就近力量進行撲救,同時向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4、防火指揮部指揮長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派一名副指揮長前往火災現場組織撲救工作,對於火勢較大、控制難,1小時內難以撲滅的火災,指揮長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撲救。同時按照要求向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彙報。

5、火災報告過程中,接、報人員雙方都要做好記錄,不得瞞報和漏報信息。

(二)分級處置

在逐級上報火災同時要先期做好撲救工作,火災分為四級響應。

1、各責任區內發生火災,應第一時間組織可用力量進行先期撲救,儘量控制住火勢。

2、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防火辦接到報告後應組織相關撲火力量進行支援撲救,責任區內沒有撲救的`應組織相關責任區人員進行撲救,儘量減少火災損失。

3、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其他撲火隊伍進行集結,根據火情對火場進行支援。

4、遇到火勢較大、短時間內難以撲滅的火災應第一時間向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彙報,請求支援。

(三)撲救力量

在火災撲救過程中,應堅持以專業隊伍為主,業餘和羣眾結合的原則,分三梯隊進行撲救。

1、第一梯隊為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防火應急隊伍一分隊和二分隊隊員,主要任務是直接進入火場撲救,控制火勢。

2、第二梯隊為撲火應急隊伍的三分隊,接到任務後,應在10分鐘內配好工具,快速趕到火災現場,支援第一梯隊、第二梯隊進行火災撲救,控制火勢。同時,開設30米的防火隔離帶,控制火勢蔓延。

3、第三梯隊為園區入園企業的業餘撲火隊伍,指揮長根據情況啟用,主要是幫助控制火勢、開設隔離帶等。

(四)人員集結

1、撲火命令下達後,所有撲火隊員要在10分鐘內穿好防火服、配齊防火工具,第一時間趕到火災現場,要服從指揮長和隊長的指揮,科學有序的進行撲救。

2、火災調查組在接到火情後10分鐘攜帶破案設備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主要是維護火場秩序、保護好現場、實行交通管制,第一時間搞清起火原因,控制犯罪嫌疑人。

3、後勤保障組人員要在20分鐘內將食品、藥品等後勤保障物資備齊,第一時間運到火災現場。

4、通訊聯絡組要堅守崗位,保持通訊暢通,掌握火場信息,及時做好信息反饋及火情記錄工作。

(五)撲火救援

對於動用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內部撲火力量難以撲滅的火災,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要及時向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支援,需要動用部隊的由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上級請示。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負責部隊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六)火場清理

1、明火撲滅後,森林防火指揮部要組織力量對火場進行全面清查,消滅殘火、餘火,防止復燃。

2、明火撲滅後,森林防火指揮部至少要安排10%的撲火隊員留守火場。比較大的火場要分組留守,森林防火指揮部要指定1名負責人具體負責。

3、火場留守人員必須留守24小時,發現餘火應立即撲滅,經反覆檢查確定無火災隱患,經森林防火指揮部批准後方可撤離現場。

第十八條 撲火原則

(一)在撲火過程中,要保護好撲火隊員及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

(二)在撲火戰術上,要遵守科學和自然規律,採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滅火,科學滅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三)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對火場採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等手段,減少火災損失。

(四)在撲火力量上,堅持以專業隊伍為主、以義務業餘為輔的原則。

(五)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片劃塊,建立火場撲救、清理、留守責任制。

第十九條 森林火災的查處

森林火災案件查處由瀏陽市森林公安局查處。

第二十條 信息發佈

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火災信息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由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發布,重大、特別重大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發佈。

第二十一條 應急結束

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的火災撲滅後由公園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宣佈撲火應急工作結束。重大、特別重大的火災由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宣佈應急工作結束。

第二十二條 後期處置

(一)損失評估

火災過後,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國家林業局的標準,對火災造成的森林資源損失進行評估。

(二)原因分析

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防火指揮部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火災發生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全面總結撲火工作,向瀏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上報火災調查情況。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預防和森林火災撲救的應急措施,預案實施後,每年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二十四條 獎勵和責任追究

對森林火災撲救過程中表現突出的,根據相關制度和規定視情況進行獎勵,對撲救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戰機的根據相關法律進行責任追究。

第二十五條 預案生效時間

預案從即日起生效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0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範信息獲取、分析、發佈、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二)救援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按照相關規定,並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救援裝備情況。

(三)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政府和大中型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加強現有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並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四)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部門應對各類運輸工具的數量、車型或船型進行統計並建立動態數據庫。應保障公路和水運設施的完好、暢通,公路設施和水運設施受損時要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隊伍進行搶修,儘快恢復良好狀態,做好運輸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負責緊急處置交通安全保障的組織與實施,依法實施道路交通管制。

(五)醫療衞生保障。

事故發生後,必須快速組織醫療救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在市、縣(區)衞生局指導下,醫療急救中心負責院前急救轉運工作,各級醫院負責後續救治,紅十字會等羣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應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羣眾性衞生救護工作。同時要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離和衞生防疫準備,並嚴密組織實施。

(六)物資保障。

市發改委、經委、商務局等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的儲存、供應。緊急處置工作中救援物資的調用,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織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實施。

縣(區)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七)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視情況由事故責任單位所在縣(區)政府或市政府協調解決。

(八)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根據防災、避災的要求,城市建設部門應根據城市發展和應對突發事件的特殊情況,在大型城市廣場、公園、綠地、學校操場和人防設施等項目建設時應考慮增加應急避難場所的功能。

(九)技術儲備保障。

市安委會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專家組,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1

為增強社區對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搶救的快速放映能力,從思想上、組織上做到高效保障,及時地開展安全事故處置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確保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州、市有關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規要求,結合社區安全生產點多面廣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適合於全鎮範圍內可能發生的性質嚴重,損失重大的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包括以下類型:

1、重大自然火災事故;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4、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5、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重大安全事故;

6、重大流行疾病災害。

二、成立北浦社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肖宗彥 北浦社區書記、主任

副組長:陳定美 北浦社區副書記

陳 麗 北浦社區副主任

馬恩華 北浦社區副主任

組員: 李 莉 北浦社區委員

李 豔 北浦社區委員

張有豔 北浦社區委員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全鎮轄區範圍內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並督促各村(居)委會、各單位、企業認真參與實施,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督促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並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不得越級上報,根據特大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和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動員全體社區工作人員參與搶險救災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王玲擔任,何瑞同志負責處理日常工作,負責信息上報,組織協調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搶險措施

1、值班報告,社區實行全年值班制度,在本轄區範圍內發生特大安全事故,值班人員應迅速核實情況;並以最快捷的方式向主管部門和社區領導報告,同時通知所有工作人員到場並立刻報告公安、消防、安監、衞生等部門。

2、緊急救援,確認轄區範圍內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所有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應在20分鐘內到達現場,應急處理工作狀態開展搶險救援行動。

3、分工負責,合理處置,按照社區分開情況:工作人員在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按照各自分工情況迅速就位,實施救援。

4、保護現場: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全體參與搶險工作人員及現場羣眾都負有嚴格保護現場的責任和義務,因搶救傷員、疏導交通、防止擴大事態等必須移動現場有關物品時應妥善做好取證、記錄、標誌等工作。

北浦社區綜治委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2

為有效應對突發暴雨、洪澇等自然災害,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特制訂本預案。

1、基本惜況

本村位於沙鎮東部,位山三乾渠左岸,全村耕地面積781畝,全村轄區的排水出路位於本村東北角,洪水排入三乾渠,由於本村地勢低窪,素有“大雨必淹”只説,防洪排澇工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排查確定本村易發災害點,位於本村西北部的排水無出路的300餘畝低窪耕地;重點防禦對象是本村老街10餘户的低窪住户。

2、組織指揮

建立村級防汛指揮體系

村級防汛指揮機構由村支書任指揮,村委會主任任副指揮,村委員、村學校校長,樹重要企業負貴人、各水庫塘壩安全員等任成員(見附表1),並明確職貴分工。

各成員分片包千,做好村相關學校,危舊房屋、水庫、河道、塘壩、窪地、山洪溝等防洪安全重點區城的`監督巡查工作,並按職責分工配合組織指揮好本村監測預警、搶險救災和轉移安置等工作。

健全村組户三級聯動機制

根據地形條件、居民分佈、受洪澇威脅程度不同等因素,統籌劃分防汛責任區,每區明確安全責任人,負責區域內預警傳達、信息通訊、災情應急處置和人員轉移等工作(見附表2)

對村易發災害點重住户情況進行進行統計(見附表3),並根據其所在防汛責任區分別落實安全責任人。

3、監測預警

監測信息當地降雨、水情、洪澇災情及與村相關水庫、河道、塘壩等工程安全情況等。

落實專人分別負責監測指揮相關信息,及時向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相關情況。

預警依據

預警依據上圾防汛指揮機構預警及通知要求、當地天氣預警預報和村監測的雨情、水情、工情等信息。

根糖上述信息結合當地實際,分析確定汛情的威脅程度,並明確一般汛情預警、較大汛情預警,童大汛情預警的相應指標及安全轉移避險的前提條件。

預警發佈

村防汛指揮機構根據預警依據信息,及時發佈相應預警信號或轉移避險命令,並及時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當地相關情況。

確定預警信號及轉移避險命令發佈的程序和方式,並明確電源、通訊中斷等緊急情況下預警信號發佈的保障措施,確保預警信號及轉移避險命令及時通知到户到人。

4、應急響應

當村防汛指揮機構發佈預警信號後,村防汛指揮機構各成員,各防汛安全責任人、信息監測人員、防汛搶險隊伍等要根據不同預警信號立即採取相應應急響應活動,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般汛情應急響應

1、相關責任人到崗到位,加強值班值守和雨情、水情、工情監測,及時向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情況。村防汛指揮機構及時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村各相關安全責任人通報情況。

2、各安全責任人密切關注所負責區域內危舊房屋、窪地匯水、河道堤防等情況,落實好各項搶險措施。

3、防汛搶險隊伍做好準備。

較大汛情響應

1、村防汛指揮機構召開汛情分析會,部署防禦工作,及時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情況。相關責任人立即到崗到位,加強值班值守,加強雨情、水情、工情監測,及時向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情況

2、各安全責任人要隨時掌握雨水情變化。密切關注所負責區域內危舊房屋、窪地匯水、河道堤防等情況,落實好各項搶險措施。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做好必要的轉移準備。

3、防汛搶險隊伍整裝待命、隨時準備參加搶險救災。

重大汛情應急響應

1、村防汛指揮機構召開緊急抗洪工作會議,全村動員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及時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有關情況。相關責任人立即到崗到位,加強值班值守,加密雨情、水情、工情的監測,強化現場報汛制度,及時向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情祝。

2.各安全責任人要隨時掌握雨水情變化,密切關注所負責區域內

危舊房屋、窪地匯水、河道堤防等情況,落實好各搶險措施,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做好轉移準備,特別對易發災害重點住户及老弱病殘孕等行動不便的人員加強聯繫。

3,防汛搶險隊伍加強巡查值守,參加搶險救災。

4.各安全責任人必要時可先組織受房屋坍塌、內澇積水威脅的居民按照轉移避險方案優先轉移到安全區域,後向村防汛指揮機構彙報。

5、人員轉移安置

根據預警信息及災情發展趨勢,如達到安全轉移避險前提條件,即依照預案實施緊急撤離。

確定需要轉移的人員

確定危險區範圍及居民等分佈情況,並根據當地情況來確定內澇積水、危舊房屋、河道決口等威脅需轉移人口。

轉移安置原則

轉移安置應遵循先人員後財產,先老弱病殘後一般人員以及集體、有組織轉移為主的原則。

轉移地點、路線

轉移地點、路線確定以就近、安全和便於轉移為原則。確定避險安置點各村、組每年必須經常檢查轉移路線、安置地點是否出現異常,如有異常應及時修補或改變線路。並填寫羣眾轉移安置計劃表(見附表4),繪製人員轉移安置路線(附圖2)

轉移準備

各村、紐每年汛前製作明白卡,將轉移路線、時機、安置地點、轉移安置責任人等有關信息發放到危險區住户,並製作標識牌,標明安全區、危險區、轉移路線、安置地點等。

轉移過程中應急事件處置

當交通或通訊中斷時,危險區內村、組應在村、組負責人的統一組織下,按照預先制定的轉移路線、地點轉移。當村、組突然通到險情且無法和轄區負貴人聯繫時,應按已發放的轉移安置明白卡所填寫的內容、要求採取自救措施,自行向安全地點轉移。

轉移安置措施

轉移工作採取村、組幹部層層包乾負責的辦法實施,明確轉移安置紀律,統一指揮、安全第一。

6、保障措施

防汛搶險物資

包括物資儲備、管理和補充等(見附表5)。

防汛搶險隊伍

包括隊伍的組織、管理等(見附表6)。

防汛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交通、通訊、電力及醫療等保障

善後處置等措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3

第一章綜合預

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要求,特制訂檢修一區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組織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

1、組織領導:組長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成員:職能人員

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1、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設備事故、人身傷害事故,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領導,逐級上報。火警火災撥打119請求救援。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治療,但不管是哪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採取防護措施後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2、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向組長彙報。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電話請求救援後,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根據着火部位、性質也可用現場備用的防火沙、土、水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乾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罐等用水冷卻時,人要遠離,嚴防爆炸傷人,待消防專業人員趕到後,在專業人員指揮下配合滅火。

3、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員要立即向安全專管員、逐級上報後,還要通知120搶救小組,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若傷者屬擦傷、碰傷、壓傷等要及時用消炎止痛藥物擦洗患處,若出血嚴重,要用乾淨布料進行包紮止血。若傷者發生骨折要保持靜坐或靜卧。若發生嚴重燒傷、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以上。若傷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臟,待醫生到達後立即送醫院搶救。

4、發生重大設備事故,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設備運轉,處理事故時,要有專人監護,嚴格執行檢修程序和停送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仗,冒險作業。

5、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關閉爆炸源,若有人員傷亡,按人員傷亡預案救援。

6、發生各類事故都要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分析。

第二章專項應急預案

1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立企業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孫秀義

安全專管員:翟樹林

成員:王永波、趙樹文、翟生、韓立光、劉俊華

2企業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企業突發安全事故含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設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安

事故造成1人死亡、集體損傷3人以上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3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企業一把手負責制

2、企業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在5~10分鐘內向組長

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

業本着“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員工離開危險區域,保衞好企業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或視情節輕重追究法律責任。

4具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1、發生重大火災安全事故,企業應指揮員工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組長、消防大隊

2、企業組織員工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員工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組織員工參與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打119、120請求援助。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1、嚴禁超速行駛和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指揮員工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報組長、交警大隊、保險公司。

2、企業要迅速搶救受傷員工,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員工送至救治,及時報打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第三章應急處置方案

為了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目的:

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處置,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3事故報告程序:

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組長彙報。

1、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3、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企業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4、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企業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5、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

6、應急救援小組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企業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後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7、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台、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4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5火災爆炸;

6中毒、中暑;

7車輛傷害;

8坍塌:包括建築物、堆置物等。

8、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採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2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4

一、應急預案的指導思想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作用、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和人民羣眾的基礎作用。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政府統一領導或組織協調下,各鄉鎮林業站、本局各科、站,森林公安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三)整合資源,有效聯動。充分利用現有部門和地方應急救援力量,按照條塊結合、資源共享、合理利用、有效聯動的原則,實行統一規劃、統一佈局、合理整合,避免重複建設,實現資源共享,建立健全應對和處置突發安全事故災難的聯動機制,形成應對突發安全事故災難的合力。

(四)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政府為主,實行屬地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五)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六)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及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

1、本局系統發生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本局直屬單位發生超出本單位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縣政府和縣委或者市林業局認為需要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4、縣林業系統範圍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按天全縣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預案處置。

5、縣林業系統範圍內發生的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按天全縣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處置。

6、縣林業系統範圍內發生的汛情災害按照天全縣林業局防汛救災預案處置。

三、組織領導

(一)天全縣林業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統一協調指揮林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1、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啟動和終止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

(2)組織實施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方案。

(3)統一協調林業各部門和相關單位救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4)確定救援組、善後組和後勤保障組的組長。

(5)統一調配救援的人員、物資。

(6)完成縣政府和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救援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為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行政辦,由孟川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3、各部門職責

(1)縣林業局辦公室負責通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啟動預案,綜合協調各成員及其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單位實施救援,及時上報事故發生、發展和求援情況。

(2)森林公安局和二郎山森林公安派出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警戒、人員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員營救、現場範圍治安秩序維護。

(3)局防火辦、重建辦、財務股負責聯繫相關部門負責各類房屋建築物及附屬設施的安全監測、事故現場的應急監測工作,併為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演練及配備救援設備、器材提供經費支持。

(5)防火辦負責實施森林火災撲救預案,提出應急求援技術措施,組織協調火災撲救隊伍。

(6)天保辦、造林股森防站、野保股負責對事故所涉及的特種設備提出救援技術措施。

(7)其他各科室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提供救援支持。

(二)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救援組、善後組和後勤保障組。

1、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事故發生單位,由事故發生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任中心主任。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擬訂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保障方案。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理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徵用、具體調配救援的人員、物資。負責協調救援組、善後組和後勤保障組工作。負責向事故調查組提供事故有關情況、資料和事故調查必須的物品。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共同起草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告。承辦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救援組

(1)主要職責:具體制定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迅速查明生產安全事故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制定搶救與救援方案,報救援指揮部審定後實施。統一指揮現場救援隊伍,注意保護事故現場。迅速組建搶險和現場救治醫療隊伍。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及轉送。承辦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組成人員:區林業局辦公室、防火辦、林政科、檢查站、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救援指揮部確定。

3、善後組

(1)主要職責:負責事故中遇難人員的遺體、遺物處置。負責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接待。承辦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組成人員:縣林業局機關工會、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組長由救援指揮部確定。

4、後勤保障組

(1)主要職責:聯繫林區周邊派出所和安全保衞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維護事故發生地治安、交通秩序。統一指揮實施後勤保障的隊伍。籌措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訊、供電、給排水設備、急救藥品等。負責阻止未經批准的現場拍攝、採訪等。承辦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組成人員:縣林業局辦公室、森林公安局、事故發生單位辦公室組成,組長由救援指揮部確定。

四、預案啟動及終止

(一)預案啟動

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5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時啟動本預案。

(二)救援終止

1、由天全縣林業局救援指揮部宣佈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終止。

2、按照省、市、區有關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向有關機構提供事故調查處理所需的有關情況和資料。

五、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採取的行動和措施

(一)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事發地政府和縣林業局。縣林業局在接到報告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林業局報告,同時抄送縣政府安辦。事故發生單位應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封閉並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二)縣林業局接到事故報告後,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立即成立林業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通知局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及部門,調動各種應急救援力量、設備和物資,實施應急救援。

六、應急預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一)應急救援工作遵循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則。

(二)救援費用由事故發生單位承擔。

(三)參加現場救援處置的人員要按照區林業局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救援方案實施救援,局機關各職能部門要相互配合,密切協同,局直屬各單位都必須支持,並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四)縣林業局下屬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物質庫,籌備足夠的滅火器材、防護裝備等應急設施,做到隨調隨用。

(五)進一步加強職工羣眾的`安全教育,提高林區職工羣眾防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能力。

(六)縣林業局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確保“應急預案”起到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的作用。

七、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效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它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脱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八、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天全縣林業局負責解釋。

九、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5

為了強化安全生產,確保轄區人民羣眾能夠擁有一個安全祥和的生活、生活環境,提高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重大事故應急處理能力,加大重大事故發生時及時處理應急能力的訓練,及時解決、處理好轄區內發生的重大事故,確保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應急預案範圍

預案範圍包括火災、交通、建築、生產經營、食品衞生、環境污染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三、組織領導

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黨委祕書、副鄉長軍同志任組長,財政所、派出所、企業辦、工商所、司法所、衞生院、網通支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鄉企業辦。

四、事故緊急處置

(1)指揮組:主要任務是負責研究、擬定現場緊急處置、救援方案並組織實施。

(2)事故處理組:主要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擬定的方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報請指揮組同意後,可增加其它相關部門和單位參與事故處理組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鄉衞生院牽頭,衞生院院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負責組織做好突發性公共事件發生後的醫療救護工作。

(4)後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做好突發性公共事件的防範和應急救援物資、所需經費保障工作。

(5)通訊聯絡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理中各個小組之間以及對外的通訊聯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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