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煙花爆竹銷燬方案(通用10篇)

來源:文萃谷 3.13W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麼什麼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非法煙花爆竹銷燬方案(通用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非法煙花爆竹銷燬方案(通用10篇)

非法煙花爆竹銷燬方案(通用10篇)1

為規範我鎮煙花爆竹打非清剿工作的管理,貫徹落實省、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緊急電視電話會議和平江縣有關文件精神及“全域禁炮”規定,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基本消除非法運輸、經營(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進一步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職、屬地落實監管”的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努力夯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基礎,確保轄區內煙花爆竹安全形勢平穩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三市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項整治工作組成員,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要切實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加強協作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保證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整治內容

(一)非法生產

1、凡是從事煙花爆竹生產、建設的,不論何種產品類別進行生產的;

2、退出企業或關閉取締後又擅自從事煙花爆竹生產和建設的;

3、前期停產整頓、整合、技改的,又擅自組織生產的。

(二)非法經營

1、無審批手續、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或關閉取締後又擅自從事煙花爆竹經營的;

2、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户採購、銷售和儲存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產品和經營、儲存的;

3、違規經營煙花爆竹半成品、危險性原輔材料的。

(三)非法儲存

1、無審批手續、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或關閉取締後又擅自從事煙花爆竹儲存的;

2、生產企業、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户將煙花爆竹非法儲存在不具備安全條件場所的,或擅自設立儲存場所的;

3、儲存煙花爆竹的;

4、違法違規出租儲存場所的'。

(四)非法運輸

1、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從事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危險性原輔材料運輸的;

2、非法違規承運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危險性原輔材料的;

3、將煙花爆竹混入普貨運輸的。

(五)非法燃放

1、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無審批手續從事煙花爆竹燃放業務的;

2、擅自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

3、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

(六)加強“全域禁炮”宣傳。加強元旦、春節等節假日期間禁炮的宣傳工作。重點突出公墓山、寺廟等重點燃放場所的宣傳教育和隱患排查治理。

(七)違反國家有關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對全鎮所有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整治。

四、舉報獎勵辦法

任何人均有權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攜帶、燃放煙花爆竹製品進行勸阻,或向有關部門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給予表彰和適當現金獎勵(人民幣200-500元不等)。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依法整治。針對本轄區煙花爆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突出重點,依法實施整治。要把整治工作與促進依法經營、依法監管結合起來,通過深化整治,推動煙花爆竹的打非清剿監管工作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二)跟蹤督查,狠抓落實。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鎮轄區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經常性督查和指導,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三)嚴格執法,嚴肅責任。凡因日常監管不到位、管理責任不落實,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不力,發生煙花爆竹爆炸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非法煙花爆竹銷燬方案(通用10篇)2

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即將到來,根據上級關於切實做好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和《關於印發《慈溪市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20xx-20xx年度)》的通知》(慈安辦〔20xx〕64號),為認真做好我鎮當前至春節期間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範經營行為,決定自20xx年11月中下旬至20xx年2月在全鎮範圍內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結合我鎮煙花爆竹市場實際情況,通過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運輸、經營、儲存等行為,持續不斷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達到確保全鎮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平穩、健康發展的目的。

二、整治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非法運輸和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

(二)積極糾正違規經營現象。如變更名稱、主要負責人或經營場所未重新辦理許可證;採購、銷售非法生產和假冒、偽劣、超標的煙花爆竹;超過許可範圍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規章制度不落實、消防設施不符要求等;

(三)懲處違反國家有關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綜合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城管、交警等部門人員成立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便於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

各相關職能部門(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城管、交警等)各指定1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聯絡員,主要職責:

1、參加鎮煙花爆竹整治相關工作的聯席會議,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彙報有關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精神;

2、參與鎮政府組織的有關煙花爆竹整治工作的'聯合執法;

3、其他需要參與的工作。

各村職責:負責本轄區煙花爆竹整治的宣傳發動、檢查規範、舉報等。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1月26日—12月6日)

成立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任務與職責分工,進行動員和部署。

各村根據鎮裏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成立村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領導組織,制訂整治方案,組建整治隊伍,明確整治目標與任務。各村繼續利用往年好的宣傳工具和途徑,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將整治目的、措施和工作要求向社會公開,努力形成全民關注、支持和參與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摸底檢查階段(20xx年12月7日—12月31日)

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開展專項整治的初期工作,主要任務是:按照市整治辦的統一部署,開展好宣傳教育;組成巡查隊伍對我鎮所有零售點進行抽查,規範經營行為,杜絕經營店銷售違規產品。各村要組織、發動村網格員摸清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底數,特別是要掌握此次煙花爆竹整治重點情況;督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自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照專項整治工作的任務要求,開展好自查自糾工作。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元旦至2月26日)

我鎮將組織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交警等部門,開展不定期的巡邏執法工作,及時阻止、勸告、打擊涉及煙花爆竹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四)鞏固總結階段(20xx年3月1日前)

根據專項整治動員部署、調查摸底、集中打擊等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總結,主要是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健全制度,鞏固提高專項整治成果,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並將整治情況以書面形式按級上報。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違法懲處力度。對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行政許可類違法的行為,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辦法》等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違法情節嚴重構成治安處罰、刑事責任的,按照《治安管理法》、《關於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等規定,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二)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大力宣傳《慈溪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市民舉報獎勵辦法》,動員廣大市民參與監督,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羣眾積極性,對提供舉報線索並經查實的,按規定給予獎勵。同時積極宣傳煙花爆竹事故案例和案件調查處理結果,充分發揮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與震懾作用。

(三)實施約談和通報制度。在銷售旺季前,要約談轄區內往年有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等案例的業主,傳達上級精神,明確工作要求,告誡非法行為產生的後果和承擔的風險等,強化業主的法律意識。整治期間,若轄區內發生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的典型案件,要及時向社會公開通報案件基本情況及非法經營者名單,並適時組織結案後的“回頭看”工作。

(四)強化屬地監管職責。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職責,通過目標責任制考核、約談相關領導、通報各村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經營情況等,推動和督促履行打非責任的落實。

(五)突出考核監督。把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納入村級目標責任制考核,對查處不力、懲處不嚴,營私舞弊等行為,要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非法煙花爆竹銷燬方案(通用10篇)3

為認真貫徹落實州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20xx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暨全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煙花爆竹零售、批發、儲存等環節安全監管工作,結合《西雙版納州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檢查執法工作方案》,從源頭上強化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的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和“兩關閉、三嚴禁”的原則,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合藍天保衞戰重點工作任務,按照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限放區域,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緊盯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加強源頭管控,做好城市建成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等禁限放政策的宣傳,最大限度減少對全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影響,堅決守護好西雙版納藍天白雲。

二、整治範圍

全州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及零售店(點)。依法取締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

三、整治內容

(一)合理規劃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嚴格把控煙花爆竹銷售許可。

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售店,特別是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按照各縣(市)人民政府禁限放政策規定,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原則,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嚴格把控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市場準入關,堅決取締不符合布點規劃、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

(二)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措施,確保安全有序。

嚴格規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行為,督促指導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準確把握大氣污染治理禁限放政策規定和市場需求情況,合理安排進貨。加強對批發企業倉庫的監督檢查,嚴禁煙花爆竹倉庫改變設計用途使用、超量儲存、違規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危險品,嚴禁超高堆放或者堵塞通道。

(三)加強禁限放政策規定的宣傳,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知曉率。

及時向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經營者宣傳屬地人民政府針對大氣污染防範治理明確的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和禁限放政策規定。並督促轄區內煙花爆竹銷售門店在店內粘貼屬地人民政府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禁燃限燃區的劃定範圍圖,在銷售過程中向購買者宣傳縣(市)城市建成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政策規定,營造大氣污染防範治理人人蔘與的`良好氛圍,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衞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各縣(市)應急管理局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學習新分佈實施的《安全生產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圍繞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鉅性,與有關部門聯動配合,全面落實煙花爆竹源頭管控責任,嚴格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審批和整治,協調做好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的回收處理。

(二)加強宣傳,強化意識。利用此次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契機,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煙花爆竹“禁限放”和大氣污染治理相關政策措施,做大氣污染治理的宣傳者、實踐者和監督者,進一步提高煙花爆竹領域從業人員的環保意識,推動全州大氣污染治理取得實效。

非法煙花爆竹銷燬方案(通用10篇)4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決策部署,認真落實興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確保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為目標,以防範遏制各類事故為重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屬地監管、聯合執法、日常巡查、打防結合、齊抓共管”的監管工作機制,實現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為我鎮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羣眾積極參與、社會公開監督”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氛圍和長期穩定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整治時間、範圍和工作重點

(一)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二)整治範圍

全鎮範圍內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從業單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重點

1.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徹底剷除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小作坊、小窩點,徹底查清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原材料供應源頭,堵死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銷售渠道,做到鎮(街)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重點對鎮村廢棄、閒置房屋和廠房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杜絕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2.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燃放行為。重點查處未經公安部門許可、不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偷運、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中途轉運、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執行大型煙花爆竹燃放活動申報制度,嚴格審查、審批各類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活動,嚴厲查處不申報、未經許可舉行焰火晚會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按規定地點和時段燃放,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

3.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通過地毯式排查、羣眾舉報方式,徹底排查私存私藏煙花爆竹窩點,對非法儲存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同時,要查清非法儲存貨物的來源和流向,做到既端掉窩點,又切斷源頭。

4.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圩鎮繁華地段、人員密集地方、集貿市場進行拉網式檢查,對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的,沒收非法經營貨物,對長期無證經營的“釘子户“,從重從嚴打擊。

5.整頓規範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嚴格執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工作要求,即:一是嚴禁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嚴禁超許可範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嚴禁在批發倉庫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嚴禁將執法收繳的煙花爆竹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嚴禁超量儲存、超高堆放以及堵塞通道行為;嚴禁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籤的煙花爆竹產品。二是嚴格煙花爆竹零售點安全監管。嚴格落實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和“三嚴禁”工作要求,即:關閉“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點;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零售點;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嚴禁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嚴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

6.嚴厲打擊非法配送、郵寄煙花爆竹行為。落實煙花爆竹銷售經營配送制度安全監管。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的有關規定,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向零售經營者及零售經營場所提供煙花爆竹配送服務,嚴格規範配送合同、配送車輛運輸資質,監督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落實配送過程的安全和產品質量責任。打擊非法郵寄、託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

四、組織機構及其工作職責

(一)成立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指導、協調、監督工作。鎮整治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陳遠輝同志兼任,辦公地點設在安監辦。值班電話:3701111。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零售經營環節。安監辦牽頭負責加強零售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零售單位“兩關閉”“三嚴禁”及《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要求。

2.運輸環節。派出所、道安辦依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審核煙花爆竹承運單位、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資格,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嚴格查處未經許可運輸以及違反運輸許可事項、未攜帶運輸許可證等違法行為。郵政局負責對郵政和快遞企業的監管,督導郵政和快遞企業嚴格執行郵件、快件收寄驗視制度,及時將郵寄煙花爆竹和在郵件、快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行為移送派出所依法查處。

3.燃放環節。派出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依法嚴格審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強化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措施,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個人燃放禮花彈等違法違規燃放行為。組織銷燬處置廢舊煙花爆竹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

4.煙花爆竹“打非”。派出所、安監辦、水口工商所、道安辦等部門依職責分工負責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重點對行政區域交界地帶、城鄉接合部、廢舊閒置廠房、廢棄養殖場、集貿市場等場所實施全面排查,全方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依法查處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採取屬地管理,政府牽頭、聯合執法,統一部署、集中行動的方法,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1月6日一1月10日)

1.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突出重點,細化措施,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

2.充分利用廣播、微信、橫標、專欄等有效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目的。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11日一11月30日)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內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進行排查,找準問題,集中開展整治行動。

(三)鞏固提升階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完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及時溝通信息,組織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檢查督辦,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頑固性、隱蔽性和極端危害性,進一步提高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艱鉅性、複雜性、長期性的認識,深刻認識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務求實效。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溝通情況,定期分析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形勢,建立行之有效的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機制體制,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聯合行動。按照行業管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本轄區、本行業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組織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明確重點整治地區和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統一行動,建立長期穩定的聯合行動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對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出現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確保聯合行動取得實效。

(三)突出重點、狠抓“打非”。從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切實加大“打非"工作力度。要根據季節性特點和規律,開網式聯合執法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要依法追究相關企業、單位和人員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並依有關規定倒查漏管責任人。

(四)廣泛宣傳,羣防羣治。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法規的普法宣傳力度,使廣大人民羣眾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危險性和危害性,使他們知法、懂法、守法,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設立舉報電話,發動羣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對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人員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積極鼓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使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者無立足之地,營造依法安全經營和從嚴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的良好社會氛圍。

非法煙花爆竹銷燬方案(通用10篇)5

近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提到:“新蒲新區對蝦子鎮存在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產品的問題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打擊不力”,充分暴露出我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有盲區、有漏洞。為有力有效、全面無死角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行為,結合《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切實做好第四季度直管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省應急管理廳關於立即組織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網點“下店上宅”“前店後宅”違法行為的緊急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切實增強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制度執行力,依法從嚴從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為,確保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特成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於區應急管理局,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統籌調度、資料收集等工作。

三、行動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

四、職責分工

各鎮(街道):是本轄區內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的責任主體,組織落實好本轄區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環節非法違法行為的排查和宣傳工作,發現情況及時處置。

區公安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許可焰火晚會,組織銷燬非法煙花爆竹產品,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在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行為,對構成犯罪的及時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進行許可,依法查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煙花爆竹,嚴防偽劣產品流入市場,依法查處無證生產、經營或經營假冒偽劣煙花爆竹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交通運輸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車輛資質、駕駛員、押運員的資格管理。督促客運企業加強檢查,嚴防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交警大隊:負責加大路面檢查巡查力度,及時發現並查處未經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車輛或者駕駛員、押運員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等違法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五、專項整治內容

(一)未經許可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二)未經審批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

(三)未經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四)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煙花爆竹;

(五)未經許可煙花爆竹零售店變更經營場所(異地經營)行為;

(六)批發企業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超許可範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在倉庫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儲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籤的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七)煙花爆竹零售店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點,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行為;

(八)零售店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各鎮(街道)要定期對花圈殯葬用品經營場所、副食店、原煙花爆竹零售店經營位置、城中村等可能從事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場所進行重點排查,對重點村居(以前發現過非法經營儲存行為的村居)、重點户(提供過煙花爆竹非法儲存行為的住户)、重點人員(以前參與非法經營、儲存的人員)進行回頭看檢查,確保所有可疑場所全面排查到位。

(二)全面開展聯合執法。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屬地鎮街對全區所有煙花爆竹企業(批發企業和零售店)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嚴厲打擊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零售店“三嚴禁”等違法違規行為,由區公安分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屬地鎮街對排查出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以及對羣眾舉報線索進行及時核實,確保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無處藏身。

(三)全面開展集中宣傳。各鎮(街道)要利用鄉鎮趕集集中宣傳、廣播喇叭、張貼安全宣傳標語等方式,廣泛宣傳政府對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態勢和獎懲措施,同時宣傳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對家庭、他人和社會的嚴重危害,引導廣大人民羣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活動。

(四)全面開展舉報獎懲。各鎮(街道)要通過微信羣等方式公佈舉報電話,張貼舉報獎勵制度,依託周邊羣眾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為,對舉報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成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本轄區本部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主要領導要主動上手,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指揮,確保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依法依規,嚴格執法。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職盡責,要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對煙花爆竹非法行為實行重點打擊、有效打擊,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職責明確、措施得力,效果明顯。

(三)強化督查,嚴肅問責。對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措施落實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力的鎮(街道)、部門要給予通報批評,對因“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而發生非法違法事故的,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非法煙花爆竹銷燬方案(通用10篇)6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徹底的安全檢查,進一步推進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主體責任落實,促進提升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安全管理水平,嚴厲打擊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大力夯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防範較大事故發生,實現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使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特成立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長:勾武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吳仲勛(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成員:黃林(鎮綜合辦負責人)

袁海燕(鎮派出所所長)

張維(鎮安監站站長)

陳飛(鎮交管站站長)

吳漢強(鎮市監站站長)

各村(社區)支書、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站,由吳仲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張維、鄭宇超、黃山具體負責辦公。

三、整治範圍和時間

(一)整治範圍:全鎮7家煙花爆竹經營網點

(二)整治時間: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3月1日

四、重點整治內容

零售經營網點:

1.關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網點;

2.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未按專店銷售的零售網點;

3.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的;

4.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存放煙花爆竹的;

5.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的;

6.私自變動經營場所和一證多店的;

7.現場未配備消防設備和警示標示;

8.走街串巷銷售的;

9.未與批發企業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的;

10.拒不執行安全生產監管指令的。

五、職責分工

(一)鎮安監站牽頭聯合派出所對轄區內7家煙花爆竹經營點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銷售點處消防設施,安全警示標誌的設置情況;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進貨來源;是否與縣內合法批發商簽訂合同;存量是否超標;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是否與經營許可證上載明的一致;除店面外是否還存在其他的存貨點或銷售點。

(二)鎮派出所負責組織銷燬處置廢舊和收繳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負責開展打擊煙花爆竹非法儲存運輸活動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

(三)鎮市監站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管理,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質量。對超經營範圍和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負責查處流通領域的煙花爆竹假冒產品。

(四)鎮交管牽頭聯合安監站、派出所利用日常開展路檢路查工作時,負責對非正規渠道採購並運輸至亭子壩鎮的非法煙花爆竹進行查處打擊。防止不合規格的.煙花爆竹產品流通至鎮內的煙花爆竹市場,形成潛在的隱患。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監管。強化對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全面開展煙花爆竹旺季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大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工作力度。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着力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嚴防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三)切實加大違法違規經營單位執法處罰力度。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加大行政執法處罰力度。對轉讓《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將上報縣安監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對超許可證經營、超量存放等違反“三嚴禁”的,依法實施處罰。

(四)加強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微信、廣播、場天宣傳等方式,及時曝光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強化震懾作用。

非法煙花爆竹銷燬方案(通用10篇)7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省、市關於大氣污染和煙花爆竹管理的法律法規為依據,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羣眾參與、重點整治、長效管理”,一手抓嚴打整治,一手抓宣傳教育,廣泛發動一切力量,堅決遏制城市建成區內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多發勢頭,進一步優化我生態空氣質量,促進文明城市建設。

二、目標任務

(一)設立禁放區

xx城區(東環以西、北繞城以內、xxx國道以北)範圍。

(二)禁止燃放時間

除春節、元宵節(農曆臘月三十、正月七年級全天,正月初五、正月十二、正月十五x時至xx時)外所有時段。

(三)允許燃放時間

春節、元宵節(農曆臘月三十、正月七年級全天,正月初五、正月十二、正月十五x時至xx時)可燃放煙花爆竹。

允許燃放時段內嚴禁在以下地點燃放煙花爆竹: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醫院、療養院、敬老院、影劇院、公園廣場、圖書館、檔案館、公眾娛樂場所、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幹道、集貿市場、車站內及樓房陽台和綠地;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工廠、倉庫、加油(加氣)站、液化氣站周邊xxx米以內及電力、通訊線路附近;高層建築xx米範圍內、施工工地等重點部位、場所及周邊。

三、任務分工

(一)市生態環境分局、xx鎮、市管會職責

一是通過張貼宣傳畫、噴刷宣傳通告、發放宣傳資料等,加強對文明辦理婚喪嫁娶活動的宣傳引導,教育市民改變傳統觀念。二是及時瞭解居民婚喪嫁娶、企業門市開業慶典等情況,提前進行禁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勸阻,勸阻無效的,第一時間向公安、綜合執法部門和紀檢、督查部門反映,轄區公安、綜合執法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對當事人進行查處。相關負責部門在落實勸阻不力、相應不及時的由紀檢、督查部門對相關部門介入調查,追究相關部門、單位責任。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對本轄區內所有街道、小區、住宅等部位開展不間斷巡查,特別是在婚喪嫁娶高峯期和市政府啟動重污染天氣Ⅲ級及以上等級預警期間,確保第一時間發現、勸阻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公安局職責

加強禁放區內煙花爆竹燃放的監管。一是對未按規定在禁放區燃放的,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二是積極開展涉爆安全隱患大排查,對收繳的煙花爆竹進行妥善處置。

(三)綜合執法局職責

對隨意佔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燃放煙花爆竹污染城市環境衞生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罰。特別是加大對酒飯店、賓館、企事業單位、沿街門市在門前廣場、便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如有違反,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一律追究其連帶責任。

(四)應急管理局職責

加強對煙花爆竹銷售的監管。一是加強煙花爆竹銷售點的安全監管,督促落實煙花爆竹實名購買、流向登記制度;二是督促各銷售點在煙花爆竹最終銷售包裝上加貼明顯標註,標明銷售、燃放範圍及跨範圍銷售、燃放應負的違規責任。

(五)民政局職責

加強對市民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引導。一是向辦理結婚登記的市民開展禁止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在為市民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教育市民文明舉辦婚慶活動;二是明確殯儀館的責任,要求殯儀館在為市民辦理殯葬手續的同時發放禁止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

(六)供銷社職責

城區內取消所有煙花爆竹銷售網點。所有出庫煙花爆竹外包裝上均加貼市政府限制燃放通告。

四、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嚴厲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市長x任組長,副市長x、x任副組長,市生態環境分局局長王利民、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x、市應急管理局局長x、市供銷社主任x、政府督查室副主任x、xx鎮鎮長x、市管會主任x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政府辦主任科員x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分局副局長x、市公安局副局長x兼任,負責在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中的日常工作,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

要充分認識開展嚴厲打擊在禁限放區域內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抓緊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全力推進工作開展,做到態度堅決,措施有力,務求實效。

(二)加強督查

紀委和水氣督導組負責對監管部門履職情況進行監督,對失職瀆職、不履行職責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查處;同時對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落實內部監督自律情況進行監督,對各類違規燃放以及單位人員、人員家屬在婚喪嫁娶活動中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介入調查。凡是單位人員、人員家屬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嚴肅追究所屬單位和相關領導的責任;其他羣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嚴肅追究屬地鄉鎮政府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三)加大宣傳力度

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禁放規定、典型案例、舉報獎勵辦法等宣傳,倡導和教育羣眾在禁放區內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市政府《通告》要求,堅決杜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同時積極鼓勵羣眾舉報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形成廣泛參與、羣防羣治的良好氛圍。

非法煙花爆竹銷燬方案(通用10篇)8

中秋、國慶佳節即將來臨,煙花爆竹銷售進入旺季,從業單位運輸、儲存、銷售等活動頻繁,安全生產風險明顯增多,為有效防範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事故,全面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根據縣紀委《關於傳達市紀委監委節前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相關精神的函》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檢查內容

(一)批發企業

重點檢查:

1、煙花爆竹倉庫安全設施是否完好,有無加強倉庫消防、防雷、防護屏障和安全監控等安全設施建設,配備足夠的消防、報警等安全器材;2、有無強化產品儲存過程中裝卸、堆放安全管理和庫區(房)安全守衞工作;

3、是否存在超量儲存、超高堆碼、堵塞通道現象;

4、有無在庫房內拆箱、庫房超員作業等違規行為;

5、是否嚴格落實節假日24小時領導帶班制度,做到一有情況,能及時報告處理;

6、是否在庫房內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

7、是否嚴格按照《煙花爆竹流向登記通用規範》(AQ4102-20xx),建立完善煙花爆竹產品購買、銷售登記制度,做到銷售產品可追溯。8、買賣煙花爆竹時有無簽訂書面購銷合同,並認真查驗相關資質,有無採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和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

(二)零售經營店(點)

重點檢查:

1、零售經營店(點)許可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是否一致;

2、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使用偽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行為;

3、是否超量儲存或者店外儲存煙花爆竹;

4、是否超許可範圍經營或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和來源不明的產品;

5、是否存在非法運輸、非法批發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實施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9月17日至20日)。各鎮(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轄區大檢查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議,督促煙花爆竹從業單位開展自查自改。

(二)檢查階段(20xx年9月21日至25日)。各鎮(區)對轄區內煙花爆竹從業單位開展安全大檢查,普查率要達到100%,並逐家填寫《現場檢查記錄》。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單位,及時下達執法文書,書面告知限期整改內容和整改時限,並複查整改落實情況,實施閉環管理;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立案查處,並倒查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責任。

(三)督導抽查階段(20xx年9月26日至30日)。縣應急管理局對部分鎮(區)安全大檢查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指導,並會同縣公安局、縣行政審批局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視。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大檢查是省委巡視組對全市節前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各鎮(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認真研判本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形勢,結合實際制定大檢查方案,明確檢查內容、步驟、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壓實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確保全縣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強化執法檢查。各鎮(區)要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高壓態勢,對檢查中發現的非法違法問題必須從快從重處理,並依法依規暫扣許可證,堅決維護法律法規的嚴肅性。

(三)強化信息報送。請各鎮(區)於9月27日前,將本鎮(區)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安全大檢查彙總表(附件3)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大檢查表(附件1、2)以及開具的《現場檢查記錄》、下達的執法文書、立案審批表複印件逐家彙總後報縣應急管理局危化科。

非法煙花爆竹銷燬方案(通用10篇)9

為深刻汲取煙花爆竹事故教訓,採取有效措施,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我省春節、元宵節、“兩會”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穩定。根據國家、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監管工作視頻會議要求,決定在全省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進一步壓實和釐清各級負有煙花爆竹監管職責有關單位主體責任和監管職責,依法全面清理、排查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和產品質量各環節違法行為,規範生產經營秩序,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整治範圍

1、全省範圍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零售店(點);

2、全省範圍內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和銷燬處置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整治重點

(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1、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三庫”(成品總庫、藥物總庫、危險品中轉庫);

2、“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等基礎設施達標情況;

3、分包轉包、“三超一改”(超範圍、超人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等安全專項整治情況;

4、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5、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原材料存儲安全管理情況等;

6、1.1級工(庫)房的防護屏障;

7、混藥工房抗爆間達標情況;

8、涉藥機械設備每日藥塵清理、檢查維護保養及記錄情況;

9、從業人員培訓教育考核情況。

(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

1、經營(批發)超標違禁煙花爆竹的;

2、向零售店(點)銷售專業燃放的類;

3、在許可範圍以外地點存儲、銷售煙花爆竹的;

4、配送煙花爆竹車輛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

5、超量向零售店(點)配送煙花爆竹成品;

6、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倉庫安全設施、“四防”安全管理、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以及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情況等。

(三)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1、零售經營店(點)“下店上宅”“前店後宅”;

2、建築結構或安全距離不符合AQ4128-20xx要求;

3、將煙花爆竹產品存放在經營許可範圍外的場所;

4、超規格、超範圍經營和超量儲存;

5、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現場安全管理落實情況等;

6、銷售來歷不明或不合格產品。

(四)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1、未經公安部門許可、未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或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中途轉運,或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的;

2、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

3、無證經營、零售和超範圍經營零售煙花爆竹的;

4、生產、經營、零售“假大空”產品和假冒商標、假冒產地的煙花爆竹產品。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即日起—1月31日)。重點抓好四個方面:一是加強輿論引導,充分利用報刊雜誌、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台,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目的。二是抓好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從業人員教育培訓。三是做好零售經營店(點)佈局規劃和許可工作。四是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部門採取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制販煙花爆竹行為。

第二階段(2月1日—2月28日)。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安全監管工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重點環節的安全檢查,繼續嚴厲打擊非法制販煙花爆竹行為。

第三階段(3月1日—3月31日)。重點抓好檢查情況:“回頭看”、零售經營店(點)煙花爆竹回收和儲存安全監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清當前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嚴峻性和複雜性,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深入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推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要嚴格落實縣、鄉(鎮)兩級政府“打非”責任,充分調動村委會作用,形成“打非”的強大力量,組織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及村委會開展“拉網式”大檢查,不留死角。對非法制販,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重點村、重點户要重點盯守。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各級有關部門要突出煙花爆竹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認真排查整治安全隱患,把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一線操作崗位。生產經營企業要強化風險防範措施落實,自查自改要做到風險隱患查嚴、查深、查細、查實,不留死角,不漏盲區,對發現的安全問題和事故隱患明確責任、明晰措施、指定專人,明確時限,確保隱患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按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93號)和國家、省級《關於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督執法力度,對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嚴格按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督促企業按期整改,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依法吊銷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倒逼企業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四)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各級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和相關監管人員要按照《湖北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及工作制度》要求,強化責任擔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煙花爆竹的行為,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xx〕116號)要求,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訴,定罪量刑;對涉案企業非法違法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以案釋法,以法震企。

(五)廣泛宣傳,羣防羣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報刊雜誌、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台,採取多種形式宣傳報道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曝光一批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嚴格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發動羣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羣防羣治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六)壓實責任,嚴肅問責。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壓實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責任,切實將專項行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落小,堅決杜絕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堅決克服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落實會議的情形發生。省安委辦對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安全檢查不到位監管執法不嚴格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照《中共湖北省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再監督的意見〉的通知》(鄂紀辦〔20xx〕68號),將有關問題線索移送相關紀檢監察機關處理,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請市(州)安委辦迅速將此方案精神傳達到本轄區縣(市、區)相關單位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於20xx年4月15日前,將本地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省廳危化監管處。

非法煙花爆竹銷燬方案(通用10篇)10

為貫徹落實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做好20xx年下半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皖應急函〔20xx〕489號)文件精神,規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行為,提升經營場所安全條件,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監管機制,進一步促進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市場安全、規範、有序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監管體系,理順管理關係,明確並落實各監管單位責任,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安全條件關,杜絕無證經營、超量儲存煙花爆竹現象,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淨化經營市場,維護合法經營單位利益,大力提升經營網點安全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防範事故發生。

三、整治範圍和內容

1、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

2、無照無證零售經營網點: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

3、持證零售經營網點:未做到專店專人經營;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標誌未到位;超量存放;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私設非法儲存點。

四、時間步驟與措施

1、時間:20xx年11月20日-20xx年2月28日。

2、方法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1月20日-3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利用廣播、有線電視、微信等新聞媒體和採用開動宣傳車、懸掛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營造專項整治活動濃厚的輿論氛圍,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提高人民羣眾抵制和舉報無證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自覺性。

(2)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2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加大對非法違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要充分發揮村(社區)、組幹部,村級信息報告員等作用,對重點區域、重點户、重點人,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信息蒐集、上報工作。市安委會辦公室從市應急、公安、市監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以市應急局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組,赴全市20個鎮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工作組所到鎮,鎮分管負責人負責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工作人員全程配合,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經營中的一切非法、違法、違規行為。

(3)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2月21日—28日)。各鎮人民政府、市直相關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將此次活動小結於2月28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市安委辦彙總後進行全市通報。各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建立覆蓋各類市場主體的網格化市場監管體系,提升執法效率和效果。

3、整治措施:

(1)對於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查處。

(2)對於批發企業向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查處。

(3)對於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市監局依據國務院第370號令《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查處。

(4)對於沒有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查處。

(5)對於行為構成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對於持證零售網點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7)對於持證零售網點超量存放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實效,聯合執法。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等部門要在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切實落實部門責任,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行為。市專項整治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負責安排執法車輛和召集組員,並對整治組整治效果負責,嚴禁“走過場”。市整治工作組成員要服從組長領導,做到令行禁止,不得互相推諉、扯皮,各自在履行部門職責的同時,要相互協調、相互配合、聯合執法。

(二)嚴肅工作紀律。市、鎮各抽調人員在專項整治期間要克服困難,不得無故缺席和請假,確需請假的,市級向市專項整治工作組組長請假,鎮級向鎮分管負責人請假。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嚴格對照“負面清單”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跟蹤督查,問責問效。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市安委會辦公室對整治活動跟蹤督查,不定期抽查整治進展和效果,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