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綜合觀測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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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氣象綜合觀測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氣象綜合觀測應急預案

氣象綜合觀測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強化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發佈、會商研判、聯動聯防,切實提高氣象災害防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保障。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安徽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和《安徽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範圍內颱風、暴雨、暴雪、寒潮、大風、低温、高温、乾旱、霜凍、冰凍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範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大氣污染、低温雨雪冰凍等氣象次生災害的應急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協同配合。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開發區)和有關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協同配合的要求,負責本地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提高全社會防範氣象災害意識,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依法規範,協調配合。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建立和完善協調配合機制,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確保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規範有序、快速協調。

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利用各種措施,切實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禦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組織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2.1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政府辦聯繫副主任、縣氣象局局長任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和縣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

(1)修訂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2)貫徹落實省應急指揮機構和縣政府的決定;

(3)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4)承擔縣政府和市應急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

2.1.1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縣氣象局:負責全縣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發佈等工作,並承擔縣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縣水利局:負責指揮應對台風、暴雨、乾旱等氣象災害引發的江河洪水、山洪災害、漬澇災害、乾旱災害等水旱災害。

(3)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監測並指揮應對台風、暴雨、暴雪等氣象災害引發的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4)縣住建局:負責指揮應對台風、暴雨、暴雪、大風、冰凍等氣象災害引發的城縣公用事業管理及住房和建設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

(5)縣城管局:負責颱風、大風、暴雪等氣象災害引發的各類户外廣告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6)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組織監測大風、大霧等惡劣天氣下的環境質量,並及時發佈環境質量信息,負責指揮應對大風、大霧等造成的重大環境事件。

(7)縣衞健委:負責應對氣象災害可能引發的羣體性人員傷亡的醫療救援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8)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揮應對氣象災害引發的涉及農業生產事件。

(9)縣公安局:負責管理、指導交通安全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暢通和組織消防工作。

(10)縣林業局:負責指揮應對氣象災害引發的森林火災。

(11)縣交通局:遇到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等緊急情況和特殊運輸任務時,負責組織指揮對所轄公路和橋樑的搶修維護和所需運輸車輛的調配;負責指揮應對氣象災害引發的全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12)縣文旅體局:負責旅遊景區內氣象災害防禦及安全運行管理;負責協調各新聞媒體及時發佈預警信息。

(13)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指揮應對氣象災害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

(14)縣教育局:負責指揮應對氣象災害可能對學校、學生造成的危害。

(15)縣民政局:當氣象災害造成嚴重損失時,負責組織協調救災救濟工作,指導協助當地政府妥善安置災民、進行緊急生活救助和災後撫卹工作。

(16)縣發改委、財政局:協調調配、徵集應急物資和設備,按規定解決所需經費支出。

(17)縣經信局:負責協調供電公司因氣象災害引發的電力設施和電網運行故障的快速修復,保障電力安全有序運行;負責協調各通信公司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證氣象災害期間信息暢通。

2.2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縣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氣象局,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氣象局局長擔任。辦公室主要職責:

發生氣象災害時,接收縣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指揮部的指示,啟動應急預案;

負責落實指揮部各項指示,適時聯絡相關部門,組織協調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專家組

縣指揮部設立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其主要職責:

對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提出建議;

參與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擬訂和修訂工作;

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承擔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監測預警

3.1預防和監測預報

(1)各有關部門要加快監測系統建設,優化加密觀測網絡,提高對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綜合監測能力。縣氣象局要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測預報體系,加強對災害性天氣事件的會商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

(2)縣氣象局及時發佈氣象災害監測預報信息,並與水利、自然資源、住建、城管、生態環境、衞生、農業、公安、林業、交通運輸、應急、教育、民政、財政、電力、通信、新聞媒體等相關部門建立相應的氣象及氣象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相關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

(3)各鄉鎮(開發區)及有關部門要開展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3.2預警信息發佈

3.2.1發佈制度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佈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由氣象部門負責製作,縣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中心承擔預警發佈工作,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製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3.2.2發佈內容

縣氣象局根據對各類氣象災害的發展態勢,綜合預評估分析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I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見附則。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預警發佈後,預警內容變更的,應當及時發佈變更信息。

3.2.3發佈途徑

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舒城縣預警信息發佈平台以及各新聞媒體、氣象預警信息電子顯示屏、手機短信及一切可能的傳播手段及時向社會公眾發佈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同時密切監測天氣變化,及時補充或者修正預警信息。涉及可能引發次生、衍生災害的預警信息通過有關信息共享平台向相關部門發佈。

各鄉鎮(開發區)及有關部門要在學校、車站、旅遊景點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氣象災害影響的橋樑、涵洞、彎道、坡路等重點路段,建立起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佈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3預警準備

各鄉鎮(開發區)及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有關責任人員應立即上崗到位,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對本地區、本部門造成的影響和危害,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各鄉鎮(開發區)及有關部門按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受損以及防禦等情況,及時向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

4.2響應啟動

按氣象災害程度和範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各鄉鎮(開發區)及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啟動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佈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4.3分部門響應

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響應狀態,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情況隨時更新預報預警並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同時依據需求提供專項氣象應急保障服務。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啟動本部門相應應急預案。

4.4分災種響應

當啟動應急響應後,各鄉鎮(開發區)及有關部門要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針對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影響程度,採取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新聞媒體按要求隨時播報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應急處置相關措施。

4.4.1颱風、大風

縣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颱風、大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南,適時加大預報頻次。

縣水利局根據預報的風力情況,與鄉鎮(開發區)共同做好防汛搶險及應急撤離轉移工作,負責防汛物資運、儲備、管理。

縣民政局負責受災羣眾緊急轉移安置並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縣住建局採取措施,巡查、加固城縣公共服務設施,督促有關單位加固門窗、圍板、棚架、臨時建築物等。

縣城管局加強對各類户外廣告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必要時可強制拆除存在安全隱患的廣告設施。

縣交通局指導督促道路運輸企業視情暫停運營,妥善疏導安置滯留旅客,同時督促指導港口、碼頭加固有關設施,督促所有船舶到安全場所避風,防止船隻走錨造成碰撞和擱淺。

縣文旅體局根據防禦指南、提示,督促或撤離轉移受風災影響的遊客,同時加固可能受影響的旅遊設施。

縣教育局根據防禦指南提示,通知幼兒園、託兒所、中國小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停課準備;避免在突發大風時段上學放學。

縣經信局及時協調供電公司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快速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縣農業農村局根據不同風力情況發出預警通知,指導農業生產單位、農户和畜牧水產養殖户採取防風措施,減輕災害損失。

縣林業局密切關注大風等高火險天氣形勢,會同縣氣象局做好森林火險預報預警,指導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各部門、單位要加強本責任區內檢查,儘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體活動;各村、社區以及小區物業等要及時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

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户外作業。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災害發生後,民政、防汛、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4.4.2暴雨

縣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暴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南,適時加大預報頻次。

縣水利局進入相應應急響應狀態,組織開展洪水調度、堤防水庫工程巡護查險、防汛搶險及災害救助工作;會同鄉鎮(開發區)組織轉移危險地帶以及居住在危房內的居民到安全場所避險。

縣自然資源局加強監測,及時發佈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組織防禦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受災羣眾緊急轉移安置,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縣文旅體局根據雨勢預報情況,在景區內及時傳播暴雨預警信息,並提前勸導受影響的遊客離開危險地帶。

縣教育局根據防禦指南提示,通知幼兒園、託兒所、中國小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停課準備。

縣經信局及時協調供電公司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快速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縣公安局對積水地區實行交通引導或管制。

縣交通局負責組織指揮對公路積水路段的監控和水毀路段的搶修,指導督促運輸車輛安全運行。

縣農業農村局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落實防禦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

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户外作業。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災害發生後,民政、防汛、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4.4.3暴雪、低温、冰凍

縣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低温、雪災、道路結冰等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縣公安局加強交通秩序維護,注意指揮、疏導行駛車輛,必要時,關閉易發生交通事故的結冰路段。

縣經信局制定並落實有序用電(迎峯度冬)方案,協調供電公司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做好電力設施設備覆冰應急處置工作。

縣交通局根據氣象預報和積雪冰凍情況,負責組織指揮所屬公路管理機構和聯繫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及時清除公路積雪和冰凍,保障暢通;指導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做好車輛防凍防滑措施,並視情暫停運營;督促增加公共交通的運力。

縣衞健委採取措施保障醫療衞生服務正常開展,並組織做好傷員醫療救治和衞生防病工作。

縣住建局加強危房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動員或組織撤離可能因雪壓倒塌的房屋內的人員,做好供水系統等防凍措施。

縣民政局負責受災羣眾的緊急轉移安置,併為受災羣眾和公路、鐵路等滯留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縣文旅體局根據氣象預報和積雪冰凍情況,採取相關措施,向公眾發出通告,暫停開放受災害影響的景區,並及時督促撤離相關人員。

縣農業農村局組織對農作物、畜牧業、水產養殖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縣教育局根據防禦指南,通知幼兒園、託兒所、中國小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停課準備。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災害發生後,民政、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4.4.4寒潮

縣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寒潮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瞭解寒潮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縣民政局採取防寒救助措施,開放避寒場所;實施應急防寒保障,特別對貧困户、流浪人員等應採取緊急防寒防凍應對措施。

縣住建局和縣林業局對樹木、花卉等採取防寒措施。

縣農業農村局指導果農、菜農和畜牧水產養殖户採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風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動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縣衞健委採取措施,加強低温寒潮相關疾病預防科普知識宣傳教育,並組織做好醫療救治工作。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4.4.5高温

縣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高温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瞭解高温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縣經信局根據高温期間電力安全生產情況和電力供需情況,制訂並落實全縣有序用電(迎峯度夏)方案,協調供電公司保證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户用電,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

縣住建局做好用水安排,保證羣眾生活、生產用水。

建築、户外施工單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業人員的防暑工作,必要時調整作息時間,或採取停止作業措施。

縣公安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車輛減速,防止因高温產生爆胎等事故。

縣衞健委積極開展防暑科普知識的宣傳,積極救治高温中暑患者。

縣農業農村局、林業局指導緊急預防高温對農、林、畜牧、水產養殖業的影響。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4.4.6乾旱

縣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佈乾旱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瞭解乾旱影響,進行綜合分析;適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減輕乾旱影響。

縣農業農村局、林業局指導農牧户、林業生產單位採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乾旱影響;加強監控,做好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和撲救準備工作。

縣水利局加強旱情、墒情監測分析,合理調度水源,組織實施抗旱減災等方面的工作。

縣住建局做好用水安排,保證羣眾生活、生產用水。

縣衞健委採取措施,防範和應對旱災導致的食品和飲用水衞生安全問題所引發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縣民政局採取應急措施,做好救災人員和物資準備,並負責因旱缺水缺糧羣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4.5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縣政府統一組織,各部門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並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4.6信息公佈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佈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佈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佈、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

信息公佈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4.7應急終止或解除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後,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縣氣象局發佈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信息,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5、後期處置

5.1恢復與重建

縣應急指揮機構將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害重建工作,儘快組織修復被破壞的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及交通運輸、水利、電力、通信、供排水、供氣、輸油、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5.2調查評估

縣應急指揮機構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災情核定由縣民政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災害結束後,縣應急指揮機構應將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按規定上報。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縣經信局、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完善公用通信網。縣通信保障應急指揮部根據氣象災害對通訊設施的破壞程度,分等級啟動通信保障應急預案,災區通信管理部門應及時採取措施恢復遭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區通信暢通。

其他相關部門在其職責範圍內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6.2物資保障

縣民政局加強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完善應急採購、調運機制。

縣農業農村局做好救災備荒種子儲備、調運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農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的儲備、調劑和調運工作。

縣衞健委做好搶險救災所需的醫療救援設備、藥品和防護用品等物資的準備。

其他相關部門在其職責範圍內做好物資保障工作。

6.3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局、公安局負責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科學配置應急運輸力量,保證緊急情況下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其他相關部門在其職責範圍內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6.4其他種類的應急保障

相關部門在其職責範圍內做好其他各類應急保障工作。

7、附則

7.1氣象災害預警標準

7.1.1Ⅰ級預警

颱風:預計未來6小時我縣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出現平均風力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達10級以上的大風。

暴雨: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200毫米以上,或者過去6小時內降雨量已達2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暴雪:6小時內降雪的積雪深度將達20釐米以上,或者已達20釐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羣眾生產生活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和影響,超出本縣處置能力,需要由上級部門組織處置的,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Ⅱ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的。

7.1.2Ⅱ級預警

颱風:預計12小時內我縣可能或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出現平均風力達7級以上,或者陣風9級以上的大風。

暴雨: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過去6小時內降雨量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暴雪:12小時內降雪的積雪深度將達15釐米以上,或者已達15釐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災害性天氣已對羣眾生產生活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Ⅲ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地區的。

7.1.3Ⅲ級預警

颱風:24小時內我縣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出現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8級以上的大風並可能持續。

暴雨: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過去12小時降雨量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暴雪:12小時內降雪的積雪深度將達10釐米以上,或者已達10釐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乾旱:預計未來一週綜合氣象乾旱指數達到特旱(氣象乾旱為50年以上一遇)。

寒潮:24小時內最低氣温將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氣温小於等於0℃,陸地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

高温:24小時內最高氣温將升至40℃以上,且高温天氣將持續3天以上。

大風:3小時內將出現平均風力達7級以上,或者陣風8級以上的大風。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羣眾生產生活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Ⅳ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地區的。

7.1.4Ⅳ級預警

颱風:預計24小時內我縣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出現平均風力達5級以上,或者陣風7級以上的大風並可能持續。

暴雨: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過去24小時降雨量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暴雪:12小時內降雪的積雪深度將達5釐米以上,或者已達5釐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乾旱:預計未來一週綜合氣象乾旱指數達到重旱(氣象乾旱為25~50年一遇)。

寒潮:24小時內最低氣温將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氣温小於等於0℃,陸地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

高温:24小時內最高氣温將升至37℃以上,且高温天氣將持續3天以上。

大風:3小時內將出現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7級以上的大風。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羣眾生產生活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

7.1.5多種災害預警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達到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各自預警級別分別預警。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一定影響時,視情況進行預警。

7.2名詞術語

颱風是指生成於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熱帶氣旋系統,其帶來的大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常引發洪澇、風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暴雨一般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會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暴雪一般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6毫米或以上的固態降水,會對農牧業、交通運輸、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寒潮是指強冷空氣的突發侵襲活動,其帶來的大風、降温等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大風是指平均風力大於6級、陣風風力大於7級的風,會對農業、交通運輸、水上作業、建築設施、施工作業等造成危害。

低温是指氣温較常年異常偏低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能源供應、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温是指日最高氣温在35攝氏度以上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乾旱是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乾燥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水利以及人畜飲水等造成危害。

霜凍是指地面温度降到零攝氏度或以下導致植物損傷的災害。

冰凍是指雨、雪、霧在物體上凍結成冰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交通運輸和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氣象綜合觀測應急預案2

一、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福建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中國氣象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切實履行氣象防災減災職責,確保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科學、有序和有效進行,最大限度預防和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福建省氣象條例》、《寧德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福建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中國氣象局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標準和處理辦法實施細則》及相關專項預案等編制。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範圍內颱風、暴雨、強對流天氣(雷電、冰雹、雷雨大風)、海上大風、低温(霜凍、冰凍、雪)、乾旱、高温、大霧、霾、沙塵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範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森林火災、道路結冰等其他災害的處置,參照本預案執行。地震、礦難、疫病等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需要提供應急氣象服務保障,可參照本預案組織。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寧德市氣象局災害性天氣防測服務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氣象災害的防範與應急處置,寧德市氣象局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局應急辦)負責應急響應的綜合協調,有關內設機構和直屬單位依據職責分工組織做好應急響應工作。局應急辦掛靠市局業務科技科。

領導小組:

1.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中國氣象局、福建省氣象局有關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指示精神,部署應急響應氣象服務工作;

2.審核、簽發向市委市政府、福建省氣象局及有關部門提供的氣象決策服務材料;

3.檢查、指導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單位的工作,決定是否派出現場工作組;

4.指揮調度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員、物資、資金及技術裝備等資源;

5.指揮處置氣象災害應急過程中其它重大突發事件;

6.領導小組成員按要求參加天氣會商和應急工作例會。

局應急辦:

1.組織應急會商和綜合研判,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

2.根據領導小組命令,統一組織、協調各單位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工作,負責協調應急物資、資金等資源調配;

3.向市委市政府辦公室及有關部門報送應急響應期間的決策服務信息;

4.收集和彙總各相關應急情況並向領導小組報告,督促各單位的應急響應工作;

5.組織起草氣象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和應急響應工作總結;

6.應急響應期間,組織、協調其他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氣象台:

1.根據氣象災害預報預警情況嚮應急辦提出會商申請,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氣象服務工作,製作相關決策氣象服務材料;

2.負責製作氣象災害實況、預報、預警及氣象等信息材料;

3.開展災情調查、收集和上報工作。

業務科技科:

1.根據氣象災害預報預警情況(市氣象台提出會商申請),組織(局領導、業務科、氣象台、應急辦、信保中心和科服中心)應急會商和綜合研判;

2.負責氣象災害應急相關預報、預警任務的落實;

3.根據氣象台需要,向觀測處提出應急加密和移動觀測及資料傳輸需求;

4.組織重大災害天氣聯防;

5.按要求參加天氣會商和應急工作例會;

6.對市氣象台開展的災情調查、收集和上報進行審核;

7.對科技服務中心應急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分析、服務效益評估進行審核把關;

8.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室:

1.負責協調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指示精神;

2.統一負責對內對外宣傳報道;

3.負責組織新聞發佈和協調現場報道工作;

4.負責組織應急科普宣傳;

5.按要求參加天氣會商和應急工作例會;

6.按應急響應要求做好水電保障、醫療衞生、食宿安排、安全保衞等工作;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信息網絡與裝備保障中心:

1.負責氣象觀測系統的運行及觀測資料的傳輸;

2.負責氣象信息網絡系統的運行及各類實時氣象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共享;

3.負責氣象裝備的運行監控、維修和調配。

科技服務中心:

1.按應急響應要求做好專業氣象服務和公共氣象服務工作;

2.負責應急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分析、服務效益評估;

3.協助氣象台開展氣象災害調查、收集工作。

防雷中心:

1.按應急響應要求做好防雷氣象服務工作;

2.開展防雷專業氣象服務。

人事教育科、核算中心:根據實際需要或領導小組的要求,組建氣象應急專家組(專家庫),做好氣象部門災情調查和應急救災及災後重建的資金物資保障。

法規科:負責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貫徹執行、修訂。

五、應急響應規程

(一)應急響應原則。遵循分災響應、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原則,各有關單位按照預案及職責分工做好響應工作。

(二)應急響應級別:氣象災害應急響最多設為IV級、Ⅲ級、Ⅱ級、I級四個級別,I級為最高級別。

(三)應急會商組織。為確定應急響應的種類、級別、範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應急會商和綜合研判,以《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啟動等級》(附件1)為應急響應啟動的參照標準,綜合考慮預警信號、可能影響程度、臨近實況監測、發生災害範圍、公眾關注程度等多種因素,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具體建議。

(四)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應組織應急會商:

1.市氣象台發佈颱風、暴雨、乾旱等重大氣象災害預警;

2.已發生與氣象因素密切相關的重大災害並造成嚴重損失;

3.氣象災害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對敏感人羣產生影響,引起較大社會反應;

4.需要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和範圍或終止應急響應。

(五)應急會商由局領導和應急辦成員及可能受到氣象災害影響較大的縣(市、區)氣象局負責人蔘加。可視情況採取電話(或視頻)方式進行,主要商議啟動應急響應種類、級別、範圍,是否派出工作組以及其他應急事項。

(六)根據應急會商結果,聯合議定啟動應急響應相關事項。

(七)應急響應命令。市氣象台根據議定意見提出申請,應急辦起草應急響應命令,報局領導簽發。應急響應命令包括應急響應的啟動、變更和解除(含其種類、級別、範圍及其它應急事項)。原則上,Ⅳ級應急響應命令由副局長簽發,Ⅲ級、Ⅱ級和Ⅰ級應急響應命令由局長簽發。

(八)原則上按照氣象災害種類分別啟動不同應急響應,當遇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適合不同啟動級別時,按災種最高級別啟動應急響應。

(九)一般情況下,應急響應啟動或變更的級別應從低級到高級逐級進行,必要時可根據氣象災害的發生和發展過程,越級調整應急響應級別。

(十)進入應急響應的縣(市、區)氣象局應按領導小組或當地政府相關要求,根據本地應急預案和實際情況,啟動不低於寧德市氣象局應急響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應急響應降級及解除須提前報局應急辦,經領導小組同意後實施。

六、分級響應

應急響應啟動或變更後,領導小組及各相關內設機構和直屬單位按照職責做好應急響應工作。具體響應程序和詳細內容根據響應級別確定。

(一)IV級響應

簽署啟動或變更到IV級應急響應命令後,局應急辦向有關縣(市、區)氣象局、直屬單位和內設機構傳達IV級應急響應命令。

應急響應內容:

1.局應急辦全體成員待命,檢查應急設備,保持通訊暢通,密切關注災害性天氣的發展和變化情況。

2.局應急辦通過NOTES郵件、市氣象台通過手機短信平台等方式向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響應工作動態,並向各縣(市、區)氣象局、各科室和直屬單位通報情況。局應急辦通過NOTES郵件向省局值班室報告應急響應工作動態。

3.市氣象台及時組織分析跟蹤災害性天氣發展趨勢,向局應急辦提出加強預報預警應急措施建議和應急響應變更或解除建議。

4.業務科技科加強對進入應急響應的各縣(市、區)氣象局和有關直屬單位業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5.辦公室組織對內對外宣傳,發佈最新氣象災害和應急響應工作動態。

6.進入應急響應的各縣(市、區)氣象局、各科室和直屬單位實行應急值守班和領導帶班制度,遇有重要情況及時向局應急辦報告。

(二)Ⅲ級響應

簽署啟動或變更到Ⅲ級應急響應命令後,局應急辦向有關縣(市、區)氣象局、直屬單位和內設機構傳達Ⅲ級應急響應命令。

應急響應內容:

1.局應急辦全體成員在崗待命,保持通信聯絡,按要求參加天氣會商。

2.局應急辦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有關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響應工作動態,通過NOTES郵件、市氣象台通過手機短信平台等方式向各縣(市、區)氣象局、各科室和直屬單位通報情況;向領導小組提出加強應急綜合措施建議。

3.市氣象台要明確在崗責任人,加強短時臨近預報值班;及時組織做好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測和預警工作,並跟蹤、分析災害性天氣發展趨勢,視情況組織加密天氣會商和發佈對下指導產品;根據需要向業務科技科提出應急加密觀測需求。組織蒐集、整理有關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及其影響情況,組織製作決策服務產品,經領導小組審核後,報送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每天15:00前通過NOTES郵件向省局總值班室、省台決策中心報送啟動應急預案後的工作情況(內容包括天氣實況及災情、預警預報情況、服務情況和應急響應組織工作情況等);向局應急辦提出應急響應變更或解除建議。

4.業務科技科加強對各縣(市、區)氣象局和直屬單位業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組織做好衞星、雷達、地面等加密觀測和移動應急觀測。

5.信息網絡與裝備保障中心要明確在崗責任人;瞭解掌握進入應急響應的有關縣(市、區)氣象部門重要裝備、通信系統運行和觀測資料傳輸情況,及時組織排除故障;保障通訊網絡系統和視頻會商系統的穩定運行。

6.辦公室組織對內對外宣傳,通過各類新聞媒體及時報道最新災害性天氣影響及其發展趨勢和應急響應工作情況。

7.進入應急響應的縣(市、區)氣象局實行全天應急值守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8.其他有關人員在崗待命,保持通訊暢通。

(三)Ⅱ級響應

簽署啟動或變更Ⅱ級應急響應命令後,局應急辦向各縣(市、區)氣象局、各直屬單位和內設機構傳達Ⅱ級應急響應命令和有關工作要求。領導小組及相關職能科室和直屬單位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進入響應的單位明確應急崗位責任人,制定領導帶班和應急值班安排,及時啟動加密觀測,有關應急裝備進入待命狀態,根據領導小組的部署開展服務。

應急響應內容:

1.領導小組全體成員迅速到達工作崗位,參加市氣象台天氣會商和加密會商。

2.局應急辦根據需要每天舉行應急工作例會,通報工作情況並研究部署應急工作任務;向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響應工作動態,通過NOTES郵件、手機短信等方式向各內設機構及直屬單位通報情況;根據領導小組要求,協調安排氣象應急現場服務工作;向領導小組提出加強應急綜合措施建議。

3.市氣象台要明確在崗責任人,加強短時臨近預報值班;及時組織做好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測和預警工作,並跟蹤、分析災害性天氣發展趨勢,視情況組織加密天氣會商和發佈對下指導產品;根據需要向業務科技科提出應急加密觀測需求。組織蒐集、整理有關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及其影響情況,組織製作決策服務產品,經領導小組審核後,報送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每天9:00、15:00前通過NOTES郵件向省局總值班室、省台決策中心報送啟動應急預案後的工作情況(內容包括天氣實況及災情、預警預報情況、服務情況和應急響應組織工作情況等)。

4.業務科技科組織加強對各縣(市、區)氣象局和直屬單位業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組織做好衞星、雷達、地面等加密觀測和移動應急觀測。

5.信息網絡與裝備保障中心及時掌握進入應急響應的各縣(市、區)氣象局重要裝備、通信系統運行和觀測資料傳輸情況,及時組織排除故障;保障通訊網絡系統和視頻會商系統的穩定運行;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安排部署應急觀測和信息網絡保障任務;根據業務運行狀況,提出應急裝備和資源調度建議,報領導小組審定後組織實施;每天14:30前向局應急辦報告觀測網絡運行情況。

6.辦公室統一安排組織對外宣傳,收集部門外宣傳報道動態情況和輿情,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根據應急響應工作的進展,確定不同階段的宣傳口徑和重點,組織策劃部門內外媒體宣傳報道工作;根據領導小組要求,組織落實新聞發佈和輿論引導。

7.進入應急響應的縣(市、區)氣象局以及有關科室、直屬單位實行全天應急值守和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每天8:30、14∶30前向局應急辦報告情況,必要時根據命令增加報告時次,內容包括天氣實況及災情、觀測網絡業務運行情況、預警預報信息、服務情況、應急響應工作情況等,遇有突發事件隨時向局應急辦報告。

8.領導小組視情況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氣象服務和災害防禦工作,必要時調配有關應急設備和團隊前往應急服務一線。

(四)Ⅰ級響應

簽署啟動或變更Ⅰ級應急響應命令後,局應急辦立即向有關縣(市、區)氣象局、直屬單位和內設機構傳達Ⅰ級應急響應命令和有關工作要求。領導小組全體成員立即進入應急響應工作狀態,局應急辦根據工作需要,調集各相關人員實行集中辦公,進入響應的單位制定應急崗位排班表,主要負責人24小時帶班,有關崗位24小時值班,取消所有休假安排,應急崗位人員全體到位,隨時準備加密觀測和設備保障,應急移動裝備及專家團隊根據需要趕赴現場。

應急響應內容:

1.領導小組全體成員立即到達工作崗位,參加市氣象台天氣會商和加密會商;領導小組組長在崗,隨時簽發向市委、市政府以及有關部門的重要報告材料;根據最新情況隨時研究決策應急事項。

2.局應急辦根據需要每天舉行應急工作例會,通報工作情況並根據領導小組要求部署應急任務;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響應工作動態,通過NOTES郵件、手機短信等方式向各應急響應單位通報情況;遇有重大情況,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並按指示辦理;隨時檢查、督促各應急響應單位工作;根據領導小組要求,協調氣象應急現場服務工作;向領導小組提出加強應急綜合措施建議。

3.市氣象台要明確在崗責任人,加強短時臨近預報值班;及時組織做好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測和預警工作,並跟蹤、分析災害性天氣發展趨勢,視情況組織加密天氣會商和發佈對下指導產品;根據需要向業務科技科提出應急加密觀測需求。組織蒐集、整理有關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及其影響情況,組織製作決策服務產品,經領導小組審核後,報送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每天按要求向福建省局值班室、省台決策中心報告氣象服務工作情況,遇有突發情況隨時報告。

4.業務科技科組織加強對各縣(市、區)氣象局和直屬單位業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組織做好衞星、雷達、地面等加密觀測和移動應急觀測。

5.信息網絡與裝備保障中心及時掌握進入應急響應的設區市氣象部門重要裝備、通信系統運行和觀測資料傳輸情況,及時排除故障;保障通訊網絡系統和視頻會商系統的穩定運行;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安排部署應急觀測和信息網絡保障任務;根據業務運行狀況,提出應急裝備和資源調度建議,報領導小組審定後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對關鍵縣(市、區)重要裝備的保障,負責實施重大觀測設備的跨區市調度;遇有突發情況隨時報告。

6.辦公室統一安排組織對外宣傳,收集部門外宣傳報道動態情況和輿情,及時向局應急辦報告;根據應急響應工作的進展,確定不同階段的宣傳口徑和重點,組織策劃部門內外媒體宣傳報道工作;根據領導小組要求,組織落實新聞發佈和輿論引導。

7.進入應急響應的縣(市、區)氣象局以及有關科室、直屬單位實行全天應急值守和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每天按要求向局應急辦報告情況,必要時根據命令增加報告時次,內容包括天氣實況及災情、觀測網絡業務運行情況、預警預報信息、服務情況、應急響應工作情況等,遇有突發事件隨時報告。

8.由領導小組決定是否成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提供決策諮詢、技術支持,參加突發性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組織從各單位抽調專家和技術人員組成支持團隊。

9.領導小組立即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氣象服務和災害防禦工作,根據情況調配應急移動車和應急支持團隊參與響應縣(市)氣象局的服務工作,必要時可從市氣象局抽調人員或裝備協助應急響應的縣(市)氣象部門工作。

七、信息公佈

(一)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有關信息公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二)信息公佈形式主要包括電視直播、發佈新聞通稿、組織現場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

(三)信息公佈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強度、影響範圍、發展趨勢及應急響應和服務工作等情況。

八、後期處置

簽署應急響應解除命令後,應急響應各單位自動終止應急狀態,恢復正常業務運行和管理狀態。

(一)IV級、Ⅲ級應急響應終止後,進入應急響應各單位及時做好總結。Ⅱ級和Ⅰ級應急響應終止後,進入應急響應各單位在應急響應終止後24小時內將總結報送局應急辦,由局應急辦彙總形成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工作總結報領導小組。如有必要,局應急辦可在應急響應期間組織中期評估。

(二)應急響應結束後,局應急辦和各單位對本次響應過程和工作成效進行分析總結或小結,為預案修訂和完善做好準備。

九、預案管理

(一)本預案由局應急辦管理。預案實施後,隨着應急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各應急響應單位職責或應急工作發生變化,或發現應急過程中存在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局應急辦應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各縣(市、區)氣象局和各直屬單位可依據本預案規定製定本單位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及響應工作流程

(三)本預案由寧德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四)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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