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防災減災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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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防災減災的應急預案,歡迎閲讀與收藏。

學校防災減災的應急預案

學校防災減災的應急預案1

為確保我校在發生破壞性地震時,各項應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務院《發生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1、領導小組。我校防震減災工作在市教育局及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全體老師

2、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地震及防震減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防震抗震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震減災工作,把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工作局面穩定。

二、臨震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佈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震工作。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大型鍋爐、供電輸電、機房機庫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順利進行。

4、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三、震後應急行動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區範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後,領導小組成員立即開展工作,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學校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上課時間:

A、各班學生在上課(值班或值日)教師的組織下立即有序撤出教室到操場空曠地帶避震;

B、所有校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操場空曠地帶。

就餐時間:

A、在餐廳就餐的.學生在值日教師及後勤人員的組織下有序撤離到操場空曠地帶;

B、所有校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操場空曠地帶。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燃氣、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後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和歷史文物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穩定人心,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瞭解和掌握本校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局辦公室及鎮黨委政府。

四、其它要求

1、進入防震緊急狀態後,全體小組成員及工作專班人員必須保證通訊暢通。及時落實上級有關指示和命令。

2、在抗震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學校防災減災的應急預案2

為了有效預防在火災、地震、建築物倒塌等突發事件時,能有條不紊地疏散師生遠離事發現場,使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確保學校的安全與穩定,我校特制定本應急疏散演練預案。

一、實施對象和範圍

##國小全體師生。

二、演練時間

(一)預定演練:每年5月10、11月9日

(二)非預定演練: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1、應急疏散演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佈置本校開展演練工作。

2、應急疏散演練領導小組下設三個具體工作組,其成員和職責

(1)演練現場指揮組

組長

成員

基本職責:根據應急疏散演練領導小組佈置的工作,制定各國小本校演練的時間、疏散順序、疏散路線,組織開展演練;掌握本校演練情況,及時小結報告;對演練中出現的緊急情況進行果斷處置並上報。

(2)演練緊急疏散組

組長

成員:(所在班教室)

基本職責:在演練現場指揮組指揮下,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快速地疏散師生,疏散完畢後有秩序撤離。

(3)演練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基本職責:購置演練時必需的器材等物質。

四、緊急疏散演練程序及要求

(一)、準備階段

1、做好演練過程所需的物質準備。

2、對學生進行安全防範知識的宣傳教育。

3、演練要求及演練中應急注意的問題。

⑴演練應事先告知學生,本週有演練,但不具體公佈是哪一天。等到特定的一天,課間操或者學生休息時,學校突然以高音喇叭喊:全校緊急疏散!或按約定的信號:如緊急集合鈴聲等;

⑵學校規劃好每個班級的疏散路線,並事先告知每位學生與教師。(如有兩個班疏散時合用一個樓梯的,每班必須排成單行。每個班級疏散到操場上的位置也要固定,每次各班級都要按要求站在自己的地方,不要出錯。)

⑶跑出教室的順序要提出統一要求。前面幾行從前門撤離,後面幾行從後門撤離,每列走哪條通道,要事先教育好每位學生。

⑷越底層的教室裏的師生跑的速度更要注意跑得快些,以免堵塞逃生通道;越往上樓層的學生要注意跑得慢些,避免在樓道中造成人流積壓。

⑸老師的'站位要嚴格要求。(疏散演練時,正在上課的教師要注意學生從教室跑出來的組織工作,沒在課堂上的教師則要站在樓梯或樓道的拐角處,組織學生有序撤離。)

⑹老師上完課不能馬上離開教室,以備在緊急疏散演練時能組織好學生快速撤離。

(二)、實施階段:

現場指導人員必須親臨現場,記時,並觀察疏散的秩序,密切注意演練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作適當的指導。

(三)、總結階段:

疏散後現場指揮小組要及時對演練過程中表現出色的予以表揚;同時講評各班級中存在的問題。

五、鞏固提高

讓學生説説在這次防災減災演練中的收穫,以及對這次活動的建議,三年級以上學生寫一寫演練體會。

消防演練與地震演練應注意細節

(1)消防演練時還應注意跑的姿勢

(①加強低頭跑;②用衣物或手帕捂住鼻嘴的練習)。

(2)地震疏散演練時,注意地震剛發生時的躲避演練。教師事先要教會學生如何躲避的常識:

①靠牆的學生要迅速躲到牆根或牆角;

②教室中間的學生應及時躲到桌椅底下,並用手護住頭部;

③如果是在建築物外,應跑到空曠地帶;

④在家裏等其它場所,應先就近躲進衞生間等房間面積小的地方。

學校防災減災的應急預案3

今年5月12日是全國第十一個“防災減災日”,主題是“提高災害防治能力,構築生命安全防線”,5月6日至12日為防災減災宣傳週。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1年學校防災減災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為確保在各種災害情況(尤其是地震)發生時,我校各項應急工作能夠高效、協調、有序地進行,全面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降低財產損失,減少社會影響,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現結合我校工作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災減震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省市區地震預案,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濟寧市第八中學處置發生或可能發生地震災害的應急處置。

(三)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理念,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師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區教體局和地震局的科學指導下,建立健全處置地震災害事件的長效機制,掌握應對地震災害事件的主動權。

(四)工作原則

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處置”的原則,做到及時發現、及時佈置及時處理。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個環節:一是地震發生前,要立足防範,掌握主動;二是地震發生後要迅速判明性質,並報告當地抗震救災指揮部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時及時果斷處置;三是地震平息後,要做好善後工作。

二、機構和職責

(一)學校成立相應的防震減災工作領導機構,負責部署、指揮本地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濟寧八中防震減災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主要職責:

(1)普及地震知識和抗震救災應急避險知識;

(2)開展抗震救災強化宣傳工作,提高廣大師生抗震救災意識和識別地震謠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執行上級領導和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組織實施本預案,發佈各項搶險救災指令、批示、通知等;確定重點救災地點、範圍、部署抗震救災隊伍,實施搶救行動;組織協調各類物資調配供應;收集上報災情、校情、保證學生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三)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應急疏散組、搶險救災組、安全保衞組。

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組長:

成員:

職責:

1、承擔草擬學校開展地震應急工作的報告、總結及上情下達,下情(災情)上報職責;

2、承擔領導組在地震發生後提出的具體應急工作方案;

3、協調各專業組之間的應急救援工作;

4、制定和定期修定學校地震應急預案、應急救援工作程序;

5、負責宣傳,承擔領導組的日常事務;

6、組織開展學校防震知識的宣傳、培訓,組織應急模擬演練;

7、進行應急資金的調度及所需物資、裝備、設備、器材的供應,負責接待及後勤保障工作;

8、安排應急期間的值班工作。

應急疏散組組成及職責

組長:劉晴

副組長:張延寧王璽

成員:各班班主任及安全管理員

職責:

1、地震發生時,具體負責師生就近避震,並組織有序、快速疏散;

2、制定學校地震應急疏散平面圖和各年級疏散路線圖,包括設立緊急避難場所並設置標誌等,利用學校操場、綠地和空曠地帶,以方便疏散為原則,當地震發生時,在教室的師生,誰上課誰負責組織學生就地避震並在震後有序疏散;

3、組織開展師生避震、疏散、簡單救護等演練;

4、妥善安置受傷師、生工作,做好災情調查、統計、上報(指揮部)工作;

5、疏散安置應急期的生活必需品等工作。

應急信號員:鄭鳳奇

替補信號員:黃明月

職責:管理、發佈應急信號。

搶險救災組組成及職責

組長:徐興敏

副組長:劉婕魏晶晶

成員:當班任課教師,除校抗震救災領導小組要求的人員到規定地集合外,其他人員全部為搶險救災組成員,包括:學校其他幹部、醫務人員、非當班教師、圖書室管理員、閲覽室管理員、學校保管員、後勤工作人員等。

職責:

1、負責組織搶險救災隊伍進行自救互救,搶救被埋壓人員;

2、搶救重要財產、檔案等;

3、開展或配合有關部門儘快恢復被破壞的供水、供電等設施;

4、負責輕傷員救治、聯繫急救中心搶救重傷員;

5、負責可能發生的火災預防和撲救。

安全保衞組組成及職責

組長:徐興敏

成員:王建軍王景增

職責:地震發生後,負責重點部門(部位)的安全保衞保護工作,避免哄搶和人為破壞;負責維護治安,協助開展傷員救治和火災等撲救工作。

三、震前應急準備:

震前應急準備工作在本預案公佈後,當地震預報發佈時的緊急情況下完成。

1、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地點及通訊方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操場正中位置,總指揮電話:XXX或XXX(校長或安全校長電話)。

2、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修定學校預案,並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學習和熟悉預案,並適時組織演練;周密計劃和充分準備抗震救災設備、器材、裝備、工具等,並落實數量明確到人;政教處或班級利用宣傳欄經常開展防震科普知識宣傳。

3、疏散組要制定人員疏散方案,疏散路線,疏散場地環境平面圖並在校辦公室備案。

4、搶險救災組熟悉預案,明確職責,尤其對水、電設施及火險等經常進行檢查;負責搶險工具、器材、設備的落實;組織搶險救災組成員定期進行演練。

5、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強對重點部門、設施、線路的監控及巡視。

6、出現地震謠傳,校辦公室、德育處要及時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開展防震科普知識培訓,提高師生識別地震謠傳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證學校安定。

四、臨震應急響應:

政府地震預報發佈後,或突發地震(一般3級以上)時,學校立即啟動“地震應急預案”。

(1)、政府地震預報發佈後,學校地震立即急指揮部總指揮宣佈進入“應急狀態”,做好地震應急準備,應對可能面臨的地震。

(2)、突發地震時,立即啟動“地震應急預案”。

①、“地震應急預案”一般應由指揮長(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啟動。

②、如指揮長不在學校,無法啟動預案的,指揮長可電話指定一名副指揮長(副組長)代為啟動預案,或由副指揮長直接啟動預案,副指揮長代理行使指揮長職責。

③、副指揮長啟動預案,應同時向指揮長報告,如當時無法報告或無法與指揮長取得聯繫的,可事後向指揮長作專門彙報。

五、突發地震時的應急措施:

突發地震時,總指揮啟動“地震應急預案”,應急信號員發佈應急信號。

(1)應急避震信號員發出“地震警報”信號(停電時信號為:三響短促哨聲,連續多次),進入應急避震狀態。

①、任課教師:立即停止授課,轉為避震疏散組成員,負責該班級的應急避震、緊急疏散工作。立即告知學生“地震來了,不要慌亂”,命令學生迅速就地避震。

②、學生:迅速躲避在各自的課桌下或課桌旁,儘量蜷曲身體,降低身體重心,蹲下,並用雙手或書包保護頭部。

③、上實驗課、微機課的師生:迅速關閉電源、火源、氣源等次生災害源,預防次生災害的發生。

(2)、緊急疏散信號管理員發出解除“地震警報”信號(停電時信號為:一聲長哨,連續多次),進入緊急疏散狀態。

①、避震疏散組其他成員:迅速到達指定的緊急疏散線路及場地,負責學生疏散過程中的`安全。

②、教學樓每層設立一名疏散指揮員(避震疏散組組長指定當時不在課的教師擔任),按“應急疏散秩序表”規定次序疏散。疏散次序:按照從低層向高層,以近樓梯到離遠樓梯教室為序,安排各班級有序疏散。

③、任課教師:組織學生安全有序疏散,並提醒學生注意安全,不要相互擁擠。教室講台、靠樓梯最近的任課教師應立即趕到樓梯口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④、其他在校教師應立即趕到學生疏散路線相關節點做好防護工作。

⑤、學生:在教師指導下,按規定的次序、路線,迅速,有序地撤離至指定地點(操場、空曠地帶)。 ⑥各班主任清點人數,檢查學生受傷情況,穩定學生情緒,並向年級組長或學校辦公室、校長辦公室彙報統計結果。

(3)、自救互救根據師生受傷情況,自救互救組開展救助工作。

①、學校衞生室、後勤部門迅速在疏散地設立臨時救護點,組織救治。

②、各班班主任及任課教師組織學生開展救助,配合、協助校醫對輕傷者給予必要的消毒、清洗、包紮等醫療處置。

③、如有傷勢較重的傷員,學校無能力處置的,就近送醫或在第一時間內聯繫“120”醫療急救中心,請求救治。

④、安全辦公室以及後勤部門檢查學校食堂、宿舍、教學樓、實驗室等重點部位,查看是否受損及損壞情況,檢查是否發生火災、水災、毒氣等次生災害,並組織人員採取相應預防、處置措施。

⑤、發生火災、毒氣泄漏等次生災害後,學校應在處置的同時,向“119”、“110”等部門提出救援請求。

(4)、教育安撫突發地震後,針對學生可能出現的情緒緊張、神情焦慮等心理問題,學校心理諮詢室立即開展防震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及心理疏導工作,舒緩學生震後心理壓力。

(5)、災情報告突發地震後,應急疏散組應立即對地震中師生傷亡、校舍損壞等情況進行統計、彙總,瞭解、收集學校地震應急中採取的基本措施,起草“學校地震應急情況報告”,經指揮長審閲、批准,震後半小時內將“學校地震應急情況報告”報教育、防震減災行政主管部門。有新生重大災情的,隨時報告;無新生重大災情的,震後2小時、6小時內分別做好續報工作,以後每天報告1次。

(6)、震後教學保障

①、安全保衞組震後應立即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有校舍受損,應對其進行封閉,並組織安全鑑定。

②、校舍受損無法滿足教學需要,應搭建帳篷或活動板房,設立臨時教學點。

(7)、應急結束政府或教育、防震減災行政主管部門確認近期不再有破壞性地震發生,則宣告應急結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六、保障措施:

①、由政教處綜合考慮、統計學生人數、班級分佈等情況。

②、辦公室制定“學校應急通訊錄”。內容包括:學校地震應急指揮部及下設各組人員辦公室、住宅電話及移動電話,教育、防震減災行政主管部門聯繫電話、電子郵箱及上述部門相關負責人的移動電話等。各班班主任應當建立“學生家長通訊錄”,並報年級組長及教務部門備案。

③、政教處在師生中建立“防震減災志願者”組織。並結合課外興趣小組活動等形式對志願者進行地震科普、醫療救助等基本知識培訓,提高志願者參與地震應急救援的能力。

④、學校經常舉行地震應急演練。學校每月應組織一次全校的地震應急演練,每學期應結合科普宣傳等活動,開展一次單科目演練。政府地震預報發佈後,學校應組織1—2次全校性、全科目的地震應急演練。

⑤、後勤部門對學校的通訊設施、車輛及其他應用於應急的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維護,保證正常運轉。學校醫務室貯備部分急救用(藥)品。

⑥、後勤部門根據學校建築佈局、空地情況,利用操場和其他空地設立“應急避難場所”。

預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政教處制定,經學校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公佈實施,並報教育、防震減災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預案的學習培訓、修訂更新等日常管理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學校防災減災的應急預案4

第一條編制目的。進一步加強學校地震應急工作,確保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學校應急處置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制定本地震應急預案。

第二條編制依據。根據《山東省地震應急預案》、《濰坊市地震應急預案》和《安丘市地震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地震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第三條指導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信息暢通、反應及時,加強協作、整體聯動”的工作原則,保證學校及時、準確、有效地實施預防、控制疏散和自救互救等措施,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

第四條適用範圍。預案適用於學校各部門及全體師生應對處置我省及周邊省份地域海域發生破壞性地震或受其他破壞性地震影響,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時的地震應急救援工作。

第五條啟動條件。我省及周邊省份地域海域發生破壞性地震或學校所在地受其他破壞性地震影響,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時,立即啟動本預案。

第六條組織機構及職責。在學校黨委領導下,成立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應急疏散組、搶險救災組、安全保衞組等應急工作機構。學校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1,電話聯繫表見附件2。

第七條健全制度。學校逐步建立健全包括地震應急救援知識宣傳、日常值班、災情報告、應急檢查與演練等地震災害防範和應急處置各項規章制度,並落到實處,常抓不懈。

第八條明確責任。學校建立健全應急崗位責任制度,明確應急管理機構、應急處置組織、管理人員以及各級各類人員的震時應急責任。完善各項技術規範和程序,明確人員疏散、報警、指揮以及現場搶險等程序,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第九條應急準備。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和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則,認真做好以下地震應急準備工作:

1.明確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地點及通訊方式,在學校應急管理隊伍培訓會議上宣讀,並印發給相關部門和應急人員。

2.指揮部辦公室(校辦公室)定期修訂學校預案,並組織指揮部成員學習和熟悉預案,適時組織演練;周密計劃和充分準備抗震救災設備、器材、工具等裝備,落實數量,明確到人。校團委經常組織學校廣播、宣傳欄開展防震科普知識宣傳。

3.學校利用已有的宣傳陣地和載體宣傳防震、避震、自救互救、應急疏散、逃生途徑和方法等地震安全知識,並向在校師生廣泛宣傳,使其知曉應急疏散路線圖。

4.應急疏散組要制定並讓全校師生熟悉應急疏散方案、疏散路線、疏散場地和避難場所。

5.搶險救災組定期進行訓練和演練,熟悉預案,明確職責,負責搶險工具、器材、設備的落實。

6.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強對重點部門、設施、線路的監控及巡視。

7.出現地震謠傳時,校辦公室、團委要及時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開展防震科普知識宣傳培訓,提高師生識別地震謠傳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證學校穩定。

8.備足備齊並及時補充更新地震應急所需要的藥品、器械、消毒、隔離、防護用品等。

9.安排人員負責應急物資儲備庫管理。預案啟動後,應急物資由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調用。

第十條應急演習。學校經常性地開展地震應急工作檢查,每年至少開展1-2次綜合性地震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演習,提高學校師生地震應急意識和在地震應急狀態下的應變處置能力。

第十一條臨震應急反應。學校接到政府發佈的地震預報後,領導小組應及時主持召開應急會議,宣佈校區進入臨震應急狀態。按本預案做好地震應急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進一步學習和熟悉地震應急預案、應急工作程序,開展防震科普知識的強化培訓、避震及疏散演練,落實搶險救災設備、物資保障,檢查並排除水、火、電、暖設施和危險建築物等安全隱患。

校抗震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開展以下工作:

1.召開校防抗震救災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通報震情趨勢,部署緊急避險和搶險救災工作。

2.隨時瞭解、掌握地震動態並及時向學校抗震救災領導小組各應急工作組通報。

3.檢查學校各部門、各應急救援工作組的應急措施和防震減災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

4.督促校重點部位和易發生次生災害的'部位,採取緊急措施和特殊保護措施,檢查消防設施。

5.根據上級指揮機構發佈的地震動態宣佈臨震應急期的起止時間,根據震情發展趨勢決定師生避震疏散時間及範圍。

6.強化地震知識的宣傳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誤傳和謠傳,穩定社會秩序。

第十二條震時應急反應。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學校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自動轉為學校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師生疏散、搶險救援等應急處置工作。

1.應急指揮。學校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部署、協調和開展應急救援和救護工作。保持學校與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教育部門、地震部門的通信聯繫,向有關部門瞭解地震震級、發生時間和震中位置、震情趨勢等情況。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2.人員疏散。應急疏散組應立即按照應急預案和人員疏散、轉移方案,組織師生按疏散、轉移至安全區域。在疏散、轉移時,應採取必要的防護、救護措施。

3.搶救傷員。搶險救災組應立即組織開展自救互救,搶救被埋壓人員;組織校區內搜救工作,對需要救治的傷病員組織現場搶救,並幫助其迅速脱離危險環境。協助專業救援隊搜救被埋人員。協助衞生醫療救護隊搶救傷病員、開展校區疾病預防和水源衞生監控等工作。

4.搶排險情。搶險救災組對震後破壞的供排水、供電、校內道路、基礎設施進行搶排險,儘快恢復學校基礎設施功能;協助公安、消防部隊撲滅火災和保護校內重點文檔資料、重要設施。

5.安全保衞。安全保衞組儘快組織人力,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維護校園秩序,配合公安部門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加強對學校公共財產、救濟物品集散點、重點實訓室的警戒。

6.信息收集。學校在開展救援工作的同時,立即將傷病員數量、救治情況、救援力量以及建築物倒塌、震災損失的初步估計等情況報告當地抗震救災指揮部和教育行政部門。

7.應急響應終止。學校的地震災害救援工作完成,傷病員在醫療機構得到救治,師生情緒穩定,並得到妥善安置,學校及時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經批准可宣佈地震應急響應終止。

第十三條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由學校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學校防災減災的應急預案5

第一條本預案所稱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危及學校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乃至社會穩定的緊急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學校的洪澇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災害等。

第二條各類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按照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根據國家有關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和教育系統實際,及對學校教學產生的影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按嚴重程度,從高至低分為I級—Ⅳ級。分級標準是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第三條災害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所屬範圍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2)做好隱患排查工作,建立風險隱患排查信息數據庫,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和動態監控;對排查出的每一個隱患,都要明確整改措施,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同時做好監控和應急準備工作;對重大隱患和一些影響大,師生反映強烈的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要立即研究採取治本措施,力求從根本上解決,必要時,要立即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對於可能波及相關臨近地方或單位的重大隱患,應及時通報。

(3)通過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等形式或途徑,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教育系統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能力。

(4)建立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風險評估機制,對可能引發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控,有針對性地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同時於每年年底對下一年度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可能發生發展的趨勢進行預測分析,並提出相應的防範措施。

第四條災害預警措施

建立健全學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預警制度。

(1)確定預警級別。按照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可能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預警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Ⅰ級為最高級別。學校依託有關專業部門或機構,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進行綜合性評估和趨勢分析,預測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可能性的大小、影響範圍和強度及其級別;或根據當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發佈的預警級別執行。

(2)發佈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等。可以預警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學校應當以適宜的方式發佈或調整預警信息,並進行應急準備,同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同時向可能波及的相關臨近地方或單位通報。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可通過廣播、電視、通訊、手機短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個通知等方式進行,對學校內的特殊人羣和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採取預警措施。發佈預警信息後,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和分類分級原則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進一步加強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②及時按照有關規定發佈與師生員工有關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常識,公佈諮詢電話。

③組織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④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並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衞,維護學校和社會治安秩序;

⑥報請當地黨委政府協調有關部門,採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⑦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危害或涉及的人員並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⑧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防止發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4)解除預警警報。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學校應當立即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第五條應急處置措施

(一)信息報告

(1)獲悉可能發生和已發生涉及學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信息的學校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與師生員工,應當立即向所在學校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以及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發生特別重大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必要時也可以越級上報。根據事態的進展,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2)學校發生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學校要立即上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立即上報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誤報。必要時,同時通報相關地區和部門。教育廳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及時彙總上報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時將中央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作出的有關批示或指示及時傳達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或所屬單位,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二)先期處置

涉及學校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後,學校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盡力採取針對性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前期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同時迅速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以及有關專業部門或機構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三)組織協調

(1)學校負責本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應對工作,事發地的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相關學校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超出學校處置能力的`,根據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特點和處置工作的需要,應及時依法報請相應的專業部門派出專門指揮人員、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並立即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協調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四)處置措施

學校在屬地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首先做好本單位的搶險救災及自救、互救,同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如下工作: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必要時報請有關部門組織醫療衞生專業隊伍,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衞生救助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協助有關部門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醫療器械。

(2)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必要時報請公安等有關部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3)協調有關部門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短時難以恢復的,要實施臨時過渡方案,保障教育教學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5)啟用本校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協助有關部門調運食品與物資,保障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6)做好受災師生員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飲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臨時住所,確保受災師生員工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協助民政部門調配救濟物品,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7)組織教職工和學生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相應服務;

(8)協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9)協助消防部門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和火災的擴大蔓延。

(10)協助有關部門對本校易於發生次生災害的地區和設施採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及時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穩定情緒,防止衍生災害的發生。

(11)協助有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損失評估。

(12)學校計財處做好應急資金撥款準備。

(13)在國家有關部門統一領導下,協助民政部門接受和安排國內、國際社會提供的緊急救援。

(14)協助新聞部門按照規定及時向公眾發佈災情等有關信息。

(15)在國家有關部門統一領導下,按有關規定做好對口單位外國專家和外國救災人員的接待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應急結束

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後,組織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學校應當停止執行應急處置措施,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六)信息發佈

(1)組織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學校,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分權限及時、準確、客觀發佈有關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發佈簡要情況,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相關部門和學校的應對措施等權威信息,並根據時間處置情況做好相應的後續發佈工作,正確引導校園和社會輿論。

(2)相關權威信息要根據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時間涉及或波及的範圍和影響的程度等情況,通過中央或事發地主要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手機短信或有關教育行政部門網站和相關校園網等發佈,具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3)信息發佈的形式主要包括:舉行新聞發佈會、授權發佈、提供新聞通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等。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事態發展及其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第六條事後恢復措施

(一)善後處置

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所屬學校遭受的損失和應急處置、救援工作中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資金、物資等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等善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必要時,組織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據善後處置的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協助相關司法機關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二)調查評估

根據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和特點,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配合相關專業機構及時查明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以及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改進措施。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並按隸屬關係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報告。對於涉及教育系統的特別重大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由教育部會同國務院相關部門配合事發地省級黨委政府進行調查評估,並向國務院作出報告。

(三)恢復重建

(1)學校應當儘快制定恢復重建規劃並積極開展相關工作,需要當地黨委政府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支持的,應當按照隸屬關係向當地黨委政府或者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請求。

(2)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受危害或波及地區教育系統或學校遭受的損失和實際情況,提供或協助提供資金、物資支持、技術指導和人力支援。必要時,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可報請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協調有關部門或人員儘快恢復當地教育系統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

(3)需要國家援助的,由教育部會同國務院相關部門配合事發地省級黨委政府按有關規定報國務院審批實施。

第七條保障措施

(一)宣傳培訓

學校結合本地、本校特點、通過培訓、課堂教學、校園電視、廣播、網絡、專欄、黑板報、宣傳手冊、專題講座、安全展覽、文藝演出等生動活潑的形式途徑,開展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廣泛宣傳應急救助和處置的知識與技能、各類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常識,增強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不斷提高妥善應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水平。

(二)應急演練

學校結合當地可以預見和可能發生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以及各自的特點和條件,因地制宜,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和師生員工,對相應應急預案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演練,提高逃生避險和應急反應能力。演練中發現應急預案不符合實際時,應及時修訂。

(三)隊伍建設

有條件的學校應組建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備隊,主要由安全保衞、醫療衞生、後勤保障、心理救助、學生工作、宣傳和維護穩定工作等部門人員組成。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統應急救援意外傷亡人員撫卹、治療、康復、就業、安置等保障制度,為預備隊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應急預備隊要建立健全與當地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聯動合作機制,適時聯合培訓、聯合演練,提高應急合成、協同應急的能力;要加強教育系統廣大師生員工的應急能力建設,動員廣大教職工以及成年學生志願者等做好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各項準備,形成羣防羣治隊伍體系。

(四)財力保障

學校應當把應急經費保障列入年度預算,並逐年增加日常應急演練、宣傳、培訓經費。教育系統相關財務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督與評估。鼓勵學校和師生員工參加國家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保險。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教育系統應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工作提供捐贈和援助。

(五)物資保障

有條件的學校應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教材、教學儀器設備和應急處置及救援設施、裝備的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保證物資、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

(六)公共設施

教育設施規劃要適應學校預防、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需要,學校建築物設防標準應高於當地一般建築物。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協調下,指定或建立與學校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滿足該校及周邊社區綜合避難需要;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等保障工作體系,保持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備完好,確保通信安全暢通。定期檢測、維護報警裝置,使其處於良好狀態,確保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時正確、及時使用。

第八條獎懲

(一)表彰獎勵

對高度重視應急工作,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和應急體系建設,積極開展應急科研,在預防和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監測、預警、發現、報告、指揮、處置、救援等環節的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傷亡的人員依法給予撫卹。

(二)責任追究

學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重要情況或在應急預防、預警、處置、救援以及恢復重建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相應的處罰;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防災減災的應急預案6

為切實做好各項工作,促進全校師生增強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師生自救互救能力,根據上級部門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職責: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地震及防震減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副組長:

職責:協助組長實施本方案,對本方案實施過程中的'突發事件要迅速瞭解判斷,協助組長確定應急方案,並按預案進行疏散、救護、聯絡、保衞、宣傳教育等工作。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疏散小組、通訊聯絡小組、預警小組、醫療救護小組、保衞組、宣傳教育心理疏導小組、後勤保障組。

二、各應急救援小組人員工作職責:

1.應急疏散小組:

組長:耿方曉

成員:各班班主任

職責:

(1)負責本年級、班級學生緊急疏散及撤離秩序、安全管理,負責教室門口秩序,嚴防擁擠踩踏事故發生。

(2)負責帶領學生撤退;

(3)到達安全場地後清點學生人數。

(4)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學生人數。

(5)做好撤離後學生安全管理和情緒穩定工作。

2.預警小組:

組長:張克慶

成員:劉仕國、保安

職責:

(1)負責警報,一旦發現地震等災情立即拉響警報預警,並立即向安全分管領導報告,同時向主管部門報告,並隨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災情。

(2)迅速採取措施切斷電源,關閉煤氣等易燃易爆設施,做好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

3.醫療救護小組

組長:楊德偉

成員:付偉、陳潔瓊

職責:負責在發生災害過程中對傷員應急救護,及時與120取得聯繫救護車及時救護,並向組長報告傷員人數和情況。

4.通訊聯絡小組

組長:方芳

成員:何聯、王夢姣

職責:負責每天向上彙報情況,做到有事報情況,無事報平安,及時向全校教師發出領導小組的通知,按要求發佈有關信息和警報,並將收集到的情況向組長彙報,確保政令暢通。

5.宣傳教育心理疏導小組:

組長:楊雪

成員:各班主任

職責: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防震抗震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在災害期間對學生進行心理諮詢和疏導,消除學生心理上的恐慌,穩定學生情緒等。

6.後勤保障組

組長:邢遠林

成員:張作剛、徐燕

職責:

(1)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2)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震減災工作,把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3)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三、臨震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佈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震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防震減災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供電輸電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順利進行。

4.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6.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四、紀律要求

1.入防震緊急狀態後,學校指揮部將通過各種渠道發佈各種命令、指示,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將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命令、指示一經發出全校職工必須立即到崗到位,凡發現不到崗到位者追究責任。

2.抗震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3.方案一旦啟動,全校教職工必須保證24小時開機,凡因個人原因造成的損失,將追究個人責任。

學校防災減災的應急預案7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防患於未然,在突發事件來臨時,能快速、及時、妥善疏散學校教學區域師生,切實有效降低學校安全事故帶來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緊急疏散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緊急疏散的決定

緊急疏散是在火災、地震、極端天氣等突發事件來臨時,為了避險,迅速將人員由危險場所撤往安全地域的行動。實施緊急疏散難度較大,其行動自身也極具危險性,特別是對國小生而言。因此,不到緊要關頭不可實施,而必須實施時則應當機立斷。緊急疏散的決定由校長做出。

三、緊急疏散的'信號及發佈

緊急疏散的信號有廣播和哨聲兩種:在廣播系統可以使用時,採用廣播信號;在電源或廣播系統損壞或不便使用時,可採取哨音信號。哨音信號為連續的兩短一長聲。信號的發佈由決定緊急疏散的校長實施,也可隨機指定人員實施。緊急疏散信號從開始,應連續不斷,直至全部人員撤出危險場所方可停止。

四、疏散通道劃分

(一)上課期間疏散通道劃分

1.上課期間緊急疏散通道以教室所在位置劃分。各班級聽到信號後立即組織學生從規定通道出來在規定安全集結區域集合。

2.疏散路線:各教室→走道→中心馬路→操場。

各路口疏散協調員由各教室授課老師擔任;

(二)課間和自由活動期間疏散通道劃分

課間和自由活動期間緊急疏散通道以學生個體所在位置劃分。發生突發事件後即在運動場按班級做操位置集合。

五、疏散組織工作

1.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教學區域,組織疏散工作。校長負責教學樓學生的疏散安頓工作。體育教師負責操場學生的安頓工作。

2.上課教師:正在上課的教師聽到緊急疏散信號後,應立即停止教學活動,給學生講清疏散通道及集結地點,打開教室前後門,組織學生分兩路縱隊有序迅速離開教室。同時要及時趕到樓梯口和樓梯轉彎處,組織疏散學生。要求學生雙手護頭,下樓梯時不彎腰撿東西或繫鞋帶。遇到學生摔倒,教師要迅速將學生扶起來。在學生全部撤離後,隨同並組織上課班級的學生撤往安全集結區域(操場)。

3.班主任:緊急疏散信號發佈時,班主任在教室,應立即組織疏散本班學生;不在教室的班主任,聽到信號後,應立即前往自己所在班級與任課教師共同組織學生疏散轉移;在其他班級上課的班主任,首先應擔負起任課教師的職責任務,待該班班主任到達、情況交待清楚、在確無特殊情況需要共同處理時,可以前往自己所在班級。

4.其他教職工:遇突發事件需緊急疏散時,不當班的教師迅速趕到所在班級位置,協助有秩序疏散學生,指揮學生不亂跑、不猛拐、不推撞、不打鬧、不大聲喧譁,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發生;除此之外的教職員工,一律到操場協助有需要的班級安頓學生。

六、安全集結區域

學生撤出應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或部位,儘量靠遠離建築物一側的道路,迅速向規定區域集結。我校安全集結區域為靠旗杆的操場。

到達安全集結區域後,各班應迅速集中整隊,清查本班人數和損傷情況,及時報告校長或值日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關照學生,發現疏散時有受傷師生予以救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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