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招生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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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方案要怎麼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招生方案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品】招生方案4篇

招生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以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規範招生過程,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依法招生”的原則,規範辦學行為,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

2、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及時向社會公佈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學校和家庭、社會之間的相互溝通與理解。

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小組

領導組組長:

領導組副組長:

工作小組成員:

監 督:

四、一年級學生入學規定

1、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

2、户口所在地段(小海鎮)內的學生需攜帶以下證件: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預防接種證原件及複印件;

3、外地務工人員子女入學需攜帶以下證件:身份證、家庭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暫住證原件及複印件、就業證明(務工合同)、預防接種證原件及複印件。

五 、工作日程安排

7月1日上午:召開工作小組會議,明確意義及工作要求、工作程序,進行招生培訓;

7月2日上午:地段內適齡兒童報名,報名地點:藝苑樓底樓美術教室;你

7月3日上午:外地務工人員子女報名,報名地點:藝苑樓底樓美術教室;

7月4日:統計數據,完成編班準備工作;

8月1日:向已經報名的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監護人發出入學通知書;

8月26日:學生綜合素質考核;

8月30日:一年級新生報到

招生方案 篇2

一、錄取名額:20人

二、報名對象及條件

1、對象:20xx年應屆國小六年級畢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良好以上。

2、報名條件:近三年,獲得福建省教育廳舉辦的“福建省規範字書寫大賽”三等獎(含)及以上或莆田市教育局舉辦的“莆田市中國小楷書大賽”國小高級組二等獎(含)及以上。

3、優先錄取條件:近三年,獲得福建省教育廳舉辦的“福建省規範字書寫大賽”國小高級組一等獎或莆田市教育局舉辦的“莆田市中國小楷書大賽”國小高級組特等獎。可以免試,優先錄取。

三、報名時間及辦法

1、報名時間:7月17日上午八點至下午五點。

2、報名辦法:報名時必須攜帶本人户口本、綜合素質報告冊及獲獎證書到新科學樓九樓教務處現場報名。材料應真實有效,一旦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面試及錄取資格。

四、面試辦法

1、面試時間:7月19日至7月20日學校將對報名學生組織分批面試。錯過面試時間,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評委

經學校研究,學校將成立專家評選小組。

3、面試內容

考生現場作品必須按規定要求完成,不得在作品中署名落款,不得在作品中作任何標記,否則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五、錄取辦法

1、取得優先錄取學生,學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專業複核,一旦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2、若優先錄取學生的人數超過該專業招生總人數,則全部參加面試,學校將組織專家進行現場面試,擇優錄取;一旦發現冒名頂替,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3、若優先錄取學生的人數未能超過該專業招生總人數,學校將組織專家對具有面試資格的學生進行現場面試,評選小組對考生進行無記名投票,按照得票數擇優錄取。若面試作品得票數未超過評委一半,不予招收。剩餘學位則自動轉為普通學生招收指標。

4、錄取名單將於7月21日通過學校網站、校園微信、學校宣傳欄予以公佈,被錄取學生必須按時到學校繳費予以確認,否則視為自行放棄。

招生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和招生原則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xx〕35號)、《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xx]3號)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吉林特色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吉發20xx第22號)精神,深化高職院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促進中高職有效銜接,突出高等職業教育特色,選拔綜合素質高,創新、實踐能力強的優秀學生和特殊人才,為吉林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二)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2.堅持自主、自律原則;

3.堅持院校負責、省招生辦監督原則。

二、組織機構

在省招生委員會領導下,單獨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和相應工作機構,明確責任,落實分工,制定相應工作方案,為單獨招生的組織與實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對象及招生人數

(一)招生對象

1.高中畢業生;

2.中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

(二)招生人數

單獨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計劃如下:

序號 學校名稱 計劃總數 備註

1 長春職業技術學院 1080 含中職升學150

2 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 900

3 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1060 含中職升學100

4 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450

5 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900 含中職升學100

6 四平職業大學 1050 含中職升學200

7 吉林工程職業學院 1050 含中職升學700

8 松原職業技術學校 520 含中職升學100

9 遼源職業技術學院 500 含中職升學200

10 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 200

11 長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0

12 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200

13 白城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0

14 白城職業技術學院 300 含中職升學60

15 延邊職業技術學院 130 含中職升學100

16 長春東方職業學院 270 含中職升學100

17 長春信息技術職業學院 490 含中職升學100

18 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290

19 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160

合計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報名條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並已參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大學聯考報名)和專業報考條件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均可報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職業教育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資格(並參加20xx年對口升學考試報名)和專業報考條件的中職學校中職畢業生(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均可報名。

3.高中及中職考生均需參加吉林省大學聯考統一體檢,身體健康,並符合教育部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要求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xx年3月2日—9日。

2.報名形式: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錄各單獨招生高職高專院校網站報名。

3.每個考生限報一所學校志願,不可兼報其他學校志願。

(三)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詳見招生院校簡章。

2.確認地點:各單獨招生高職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單獨招生院校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核,領取《准考證》。

單獨招生院校依據吉林省招生辦的考生大學聯考報名信息對單獨招生報名考生進行比對,資格審核合格者方可參加單獨招生考試。

(四)繳費

考生報名後按規定要求繳納報名考試費

(五)考試

1.考試內容:考試分文化基礎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兩類(詳見各招生院校招生網站)。

文化基礎水平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合卷),滿分各為150分,總分450分。

綜合素質測試科目根據各專業的培養目標確定,滿分為300分。

2.考試形式:筆試。

3.命題範圍:高中畢業生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考試大綱以20xx年普通大學聯考相關文件為基準,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大綱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專業大類制定;中職畢業生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考試大綱和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大綱均以吉林省教育廳頒發的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綱要為基準。

4.命題方式:招生院校單獨或聯合命題。

5.具體考試形式、考試內容詳見各招生院校《招生簡章》,考生可登錄招生院校網站查詢。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1.考試時間:20xx年3月21日—22日(具體時間以《准考證》公佈時間為準)

2.考試地點: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區招生辦安排指定的標準化考場進行,具體以《准考證》公佈地點為準。

(七)錄取原則及説明

以“綜合評價、注重素質、擇優錄取”為原則,統一錄取標準,體現單獨招生院校人才培養特點。

長春職業技術學院、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實行專業大類招生試點。

1.單獨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單獨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成績綜合劃定錄取控制線,考生成績由文化基礎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組成。錄取名單經公示後,上報吉林省招生辦,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2.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在學籍註冊、收費、學生管理、畢業待遇等方面與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職畢業生近三年來獲得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國家級、省級專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據有關文件規定給予照顧。

4.按教育部規定,參加單獨招生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20xx年全國統一大學聯考(和對口升學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和對口升學考試),正常填報志願。

5.新生入學後,單獨招生院校將對其進行資格複查,資格複查不合格者,根據相關要求和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五、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一)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辦統一領導下進行,由招生院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二)各招生考試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務規定要求組織考試,做好評卷、錄取工作。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要在標準化考點進行。要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場管理工作,着力規範辦學招生行為,自覺接受考生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動接受省教育廳、省招生辦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院校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介入,切實加強對初審、審查、考試、測評、公示、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嚴厲查處和及時糾正違紀違規行為,真正使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成為人民羣眾滿意的“陽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與單獨招生掛鈎的輔導班、補習班。對在單獨招生工作中發生考場組織混亂、擅自突破規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為的院校,一經查實,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對情節嚴重並造成惡劣影響的院校,將取消其單獨招生資格或示範校資格。對在單獨招生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在單獨招生考試中違反招生紀律和規定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招生方案 篇4

為全面貫徹素質教育,積極推進招生錄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統一考試錄取為主與多元化考試評價、多樣化選拔錄取相結合的優秀創新人才選拔新機制,我校將在20xx年繼續實行部分招生計劃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以選拔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和培養潛能或者綜合素質突出的優秀人才。

一、自主招生範圍和計劃數:

1. 20xx年我校在陝西、北京、河北、河南、山東、山西、江蘇、浙江、安徽、甘肅、貴州、新疆等12省(市、區)實行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2. 自主選拔錄取規模控制在20xx年學校本科招生總計劃數的5%以內。

二、自主招生的對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經學生本人申請、所在中學正式推薦,並按照我校規定的申請程序提交有關材料,由我校組織初步審核、測試,達到我校認定標準後,可認定為我校“自主選拔錄取”人選。

1. 德智體全面發展、高中階段學業成績(文科或理科)在全年級排名前5%以內的省級重點中學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2. 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決賽三等獎以上或獲得全國聯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3. 在科技創新、電子信息領域、專利、外語、文學創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4. 綜合素質表現突出(例如:高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優秀學生、優秀幹部、三好學生、在社會公益事業等方面)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三、自主招生的錄取程序

1. 學生本人申請,所在中學推薦。申請表格和推薦表格可直接向我校招生辦公室索取或從我校招生信息網下載。(包括個人自薦表、個人自薦信、中學推薦表、中學推薦信、原始成績單),並於20xx年1月20日前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

2. 申請材料提交截至日期後,我校將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按照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規定,對符合條件的考生於2月4日進行面試、考核,以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候選人名單。

3. 學校將自主選拔錄取候選人名單報考生所在省招辦備案,並在考生所在中學和我校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可作為我校20xx年自主招生擬正式錄取人選。

4. 我校確定的自主招生擬正式錄取人選考生仍需參加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並必須在大學聯考志願中重點本科批次的第一志願填報我校,大學聯考成績達到當地重點線以上且不低於我校在當地本科最低錄取線10分者,我校即予錄取;並在其大學聯考成績基礎上加20分排定錄取專業;對於第5條中所具突出才能的考生原則上安排至其特長方向專業。

5. 20xx年自主招生錄取考生入學後,有資格參加學校相關學院“教改班”選拔考試。

四、自主招生錄取保障措施:

1. 此項工作要做到工作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過程公正、錄取結果公示。

2.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時為學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招生辦公室負責自主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的全過程。

五、其它:

1.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工作聯繫方式:

聯繫部門: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繫電話:029-88202335 ; 029-88203335

電子郵箱:

招生網站:

2. 本工作方案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在實施過程中若有與教育部相關規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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