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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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歡迎閲讀與收藏。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建立健全應對樂清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機制,提高政府處置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高效、有序地組織預防、控制和解除事件危機。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5)《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

(6)《温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7)《温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8)《樂清市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9)《温州市市級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對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即淡溪水庫水源地、十八玍水庫(含仰根水庫)水源地、鍾前水庫水源地、大荊溪石門潭飲用水水源地、白石水庫水源地(備用水源)、福溪水庫水源地(備用水源)的水源保護區、水源保護區邊界向上遊連接水體及周邊匯水區域上溯24小時流程範圍內的水域和分水嶺內的陸域,最大不超過匯水區域的範圍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環境事件主要包括:

(1)由於工礦企業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使得化學品、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水源地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

(2)由於暴雨、洪水、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發生使得污染物進入水源地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

(3)由於惡意破壞等人為因素使得污染物進入水源地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

(4)其他意外事件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等。

1.4分級標準

參照《温州市市級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可控性,將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由高到低劃分為三個級別:重大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I級)、較大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II級)一般飲用水水源源突發環境事件(III級)。涉及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等級劃分標準如下:

(1)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導致庫區水源嚴重污染,且取水口水質經過自來水廠處理仍無法達到《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造成市級飲用水源地取水被迫中斷,嚴重影響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羣眾正常生活。

(2)較大環境事件(Ⅱ級):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導致庫區水源較嚴重污染,取水口水質經過自來水廠處理雖然能夠達到《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但是僅能供應部分區域用水,造成市級飲用水源地局部供水中斷,影響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羣眾正常生活。

(3)一般環境事件(Ⅲ級):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導致庫區水源污染,但取水口水質經過自來水廠處理能夠達到《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不影響市級飲用水源地正常取水。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及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積極做好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監管工作,完善救援保障體系建設;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加強羣策羣防機制的建立,發動羣眾及時報告突發性水源地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針對不同原因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實行分類管理,相關部門各司其職。

(3)屬地為主,先期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強化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由於生產經營單位原因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減輕後果,並報告當地環保部門和相關主管部門。

(4)部門聯動,社會動員。建立和完善部門聯動機制。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後,如果判斷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要及時通報生態環境部門;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共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實行信息公開,建立社會應急動員機制,充實救援隊伍,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5)依靠科技,規範管理。積極鼓勵環境應急相關科研工作,重視環境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應急科技應用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建立科學有效的應急機制,使應急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2、風險評估

2.1水源地基本信息

淡溪水庫於1958年建成運行,水庫總庫容4029萬立方米,設計供水量3650萬立方米/年,為淡溪鎮、虹橋鎮、蒲歧鎮、南嶽鎮在用水源,樂清市區的備用水源。十八玍水庫(含仰根水庫)總庫容共159萬立方米(其中,十八玍水庫庫容103萬立方米,仰根水庫庫容56萬立方米),設計供水量300萬立方米/年,供水範圍為樂清市市區。大荊溪石門潭飲用水水源地為大荊鎮和雁蕩鎮建成區集中供水區域,服務人口約為20萬人,供水量達1095萬立方米/年。鍾前水庫於1960年建成運行,水庫總庫容2134萬立方米,是柳市鎮、白石街道、北白象鎮、翁垟街道的補充飲用水水源;白石水庫於1958年建成運行,水庫總庫容1197萬立方米,白石水庫為柳市鎮、白石街道、北白象鎮、翁垟街道的備用飲用水水源,設計供水量3650萬立方米/年;福溪水庫為樂清市仙溪下游區域、虹柳片區的備用水源,1973年建成關閘試蓄,水庫正常庫容2270萬立方米。

2.2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歷史發生情況

根據20xx-20xx年樂清市環境狀況公報,樂清市未發生因飲用水水源地引起的突發環境事件。

2.3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未來出現概率

淡溪水庫水源地、十八玍水庫(含仰根水庫)水源地、大荊溪石門潭飲用水水源地、鍾前水庫水源地、白石水庫水源地(備用水源)和福溪水庫水源地(備用水源)均已完成水源保護區劃定、標誌標識牌設置,並在水源一級保護區安裝隔離防護網,實現了封閉管理。針對危化品車輛穿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問題,《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温州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範化管理實施辦法》已經進一步規範了各部門在水源保護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管理方面的職責,切實加強了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安全管理,為有效預防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事故發生提供了制度保障。

結合歷史情況分析,樂清市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出現概率較低。

2.4現有應急資源調查

樂清市及市生態環境局具有應對樂清市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能力、應急隊伍等社會資源。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應急監測能力。樂清市環境監測站主要負責各飲用水水源地的監督性監測工作。在發生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時,進行應急監測,並對污染物進行跟蹤監測,直至事故污染消除,警報解除。

環境應急隊伍。樂清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直至污染消除,警報解除。同時還擁有水體污染防治類和應急處置類專家,可為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相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應急物資儲備。樂清市水利局和樂清市供水集團有限公司都儲備了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物資和技術。

3、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應急組織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現場指揮部和專家技術組組成。

3.1領導機構

市政府成立樂清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市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飲用水水源保護的副市長擔任組長,市政府聯繫應急和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工作的副祕書長、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局長擔任副組長。

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商務局、市衞生健康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支援大隊、市供水集團和屬地政府。

3.2 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平時設在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作為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局長兼任。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根據應急響應級別和現場應急處置需要,市領導小組及時轉為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負責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轉為指揮部後,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改稱指揮部辦公室。發生重大級別突發環境事件時辦公室改設在市政府,辦公室主任由市政府聯繫應急工作的副祕書長兼任,人員由各單位抽調。

辦公室職責:執行市領導小組(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負責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向市領導小組(指揮部)提出處理建議;對各單位履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承擔編制、評估、修訂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的具體工作;加強與毗鄰地區的聯繫,建立健全應急工作協作機制;組建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專家組;辦理市領導小組(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3.3主要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的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對危害市飲用水水源安全的人為事件的處理和案件偵破,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障受水污染區域社會治安的穩定和道路交通的通暢;協助相關部門對危害飲用水水源安全的人為事件進行處理。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市飲用水水源污染事件中羣眾應急生活救助工作,核查上報相關信息;負責應急救援款物接收、管理和分配並監督使用。

市交通運輸局:參與由交通運輸事故造成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負責組織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及所需車輛的徵集與調用;負責前往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公路的搶修保通工作;負責優先安排應急物資運輸,保障疏散人員道路通暢;配合做好污染區域國、省道幹線公路交通管制工作。

市水利局:指導供水單位做好水庫運維管理和水質保護,參與分析市飲用水水源污染原因和對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取證;參與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供水預警、應急處置以及善後處置、生態恢復等後期處理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參與由農藥、化肥、畜禽養殖、動物疫病等造成的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參與由森林病蟲害防治使用農藥等造成的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市衞生健康局:負責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醫療救治和衞生防疫工作。

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負責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的應急監測;分析市飲用水水源污染原因,提出處理處置意見,防止污染擴大;對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取證,依法對污染事件責任單位做出處罰;對環境恢復、生態修復提出建議措施;承擔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參與由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配合做好因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引起的供水中斷過程中的應急供水工作。

市供水集團:負責組織下屬水廠水質安全日常巡查管理,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負責管理範圍內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應急物資籌備、應急處置隊伍建設、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及應急處置工作。

市消防支援大隊:負責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救援,配合做好因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引起的供水中斷過程中的應急供水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相關工作。

屬地政府: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市級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區域內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應急、後期處理工作。

3.4應急工作機構

市領導小組按需轉為指揮部後,其下同時成立應急監測組、新聞宣傳組、應急處置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置組、專家技術組6個現場工作小組,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監測組:由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牽頭,市水利局、市衞生健康局等部門、屬地政府和有關自來水廠聯合組成應急監測組,主要通過對市飲用水水源地水文水質情況監測、水廠水質監測為預警和應急處置提供科學決策的依據。

新聞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主要通過把握全市輿論導向,指導各新聞單位做好相關報道工作協調、監督市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報、預警以及公眾信息的引導、傳播工作,統一發布相關信息。

應急處置組: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供水集團和屬地政府等組成,主要通過分析市飲用水水源污染原因,確定污染源,提出處置意見,經市指揮部同意後,實施處置工作;對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取證,依法對污染事件責任單位做出處罰;通過合理水源調度,確保供水安全。

後勤保障組:由市民政局牽頭,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供電局和屬地政府組成,主要通過應急物資的儲備、供應、調度以及電力供應、通信暢通的保障為應急和後期處理提供物資和能源支撐。

善後處置組: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衞生健康局、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和屬地政府等組成,開展市飲用水水源地水域的善後處置和生態恢復工作,消除飲用水水源污染帶來的影響。善後處置的具體工作由屬地政府負責。

專家技術組: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根據需要聘請飲用水安全危機的應急處置專家成立專家技術組,主要通過對事件原因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為現場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幫助,並指導應急處置行動、應急工作評價、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4、應急響應

4.1事件報告與通報

生態環境、水利、衞健等相關部門和有關水廠要建立和完善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監測網絡,實施信息監測與報告制度,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市飲用水水源預警信息、常規監測數據的收集、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屬地政府,並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和可能受到影響的供水單位。

4.2事件調查

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第一時間對污染源及可能產生污染的水域進行應急監測,採取初步應急處置措施,並對污染事件原因、危害程度和範圍作出初步判斷,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啟動預案級別的建議。

4.3信息報送

4.3.1信息類別

事件信息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初報由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在發生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後1小時內報送市政府和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若確認為重大、較大環境事件(I級、Ⅱ級),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報告後1小時內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續報由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根據處置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政府和市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若確認為重大、較大環境事件(I級、Ⅱ級),市領導(指揮部)小組辦公室及時將處置進展情況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且響應結束後,由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上報市政府和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若確認為重大、較大環境事件(I級、Ⅱ級),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市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在處置過程中級別發生變化的,按照變化後的級別報告信息。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由生態環境部門或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按照重大(I級)或者較大(Ⅱ級)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4.3.2報送方式及內容

初報可先用電話簡單報告,隨後立即補書面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和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分佈示意圖。

續報採用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採取的應急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和處理的相關事宜及其他需上報的事項。

處理結果報告採用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責任追究、處理後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4.4發佈預警

市領導小組應迅速對收到的報告進行分析判斷,確定預警等級和響應級別。預警按照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三級。

I級預警:有可能發生重大環境事件的。

Ⅱ級預警:有可能發生較大環境事件的。

Ⅲ級預警:有可能發生一般環境事件的。

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進入預警狀態並確認響應級別後,市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發佈預警公告,並啟動對應的響應程序。

5、響應程序

5.1Ⅲ級響應

當發生一般環境事件時,實行Ⅲ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採取以下措施:

1.開通通信聯繫。立即開通與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的通信聯繫,隨時掌握環境事件變化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

2.啟動市級預案。督促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第一時間啟動本預案。

3.落實應急措施。督促下游相關鄉鎮、街道採取必要的措施,減小受害範圍;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市級邊界時,經市政府同意後,通報相鄰縣(市、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求有關水廠做好水質應急處理,確保正常供水。指令市生態環境部門監測機構和環境執法機構及市級其他相關部門進入待命狀態,為應急處置提供必要技術和物資支持。當事件超出本級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給予支援。

4.強化水質監測。組織生態環境、水利、衞健等部門加密對市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密切注意水文、水質和氣象條件的變化對水源的影響。

5.宣佈響應終止。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擇機宣佈響應終止和預警解除。同時,督促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影響評估,上報評估總結報告。

5.2Ⅱ級響應

當發生較大環境事件時,實行Ⅱ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採取以下措施:

1.開通通信聯繫。立即開通與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的通信聯繫,隨時掌握環境事件變化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並及時向樂清市人民政府、温州市生態環境局報告;

2.迅速啟動響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具體情況,市領導小組適時轉為市指揮部,統一調配應急監測組、新聞宣傳組、應急處置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置組、專家技術組,確保應急處置救援的物資、裝備和技術支持。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武警部隊請求支援。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水利、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要迅速派人趕赴現場,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公安部門針對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3.開展調查監控。應急處置組和應急監測組攜帶環境事件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立即趕赴現場調查,進一步確認判斷污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可能原因以及污染源性質、種類、數量和污染影響人羣數量和分佈等情況。應急監測組第一時間開展現場布點監測,儘快確認污染物種類,並協助應急處置組劃定污染區域和影響範圍;採取停水、減壓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應急監測組要跟蹤監測污染情況,及時報送監測數據,直到確定污染消除。

4.開展應急處置。專家技術組根據現場調查結果提出污染處置方案和建議。應急處置組根據指揮部意見實施處置,如採取封堵和疏散相結合的處置方案進行應急處置(封堵即污染源封閉在較小範圍內,並通過打撈、吸附、疏導、稀釋污染物等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源,必要時可打壩封堵隔斷已受污染水體與可能被污染的水體,防止污染擴大;疏散即根據各水源地周邊水系情況,開啟相關閘口,將受污染水體疏導排放至安全區域,降低污染物濃度和影響程度)。

5.落實應急保障。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應急物資、電力供應、交通工具、救援設備、通信聯繫等供應和調度工作,確保應急供應保障到位。

6.宣佈響應終止。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擇機宣佈響應終止和預警解除。同時,組織事發地人民政府開展突發污染事件影響評估,上報評估總結報告。

5.3Ⅰ級響應

當發生重大環境事件時,實行Ⅰ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採取以下措施:

1.開通通信聯繫。立即開通事發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和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繫,隨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變化及應急工作進展,並及時向市政府和温州市生態環境局告動態情況;同時向上級請求支援,建議啟動市級應急預案。

2.迅速啟動響應。市領導小組立即轉為市指揮部,統一指揮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統一調配應急監測組、新聞宣傳組、應急處置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置組、專家技術組,提供應急處置救援的物資、裝備和技術支持;立即將事故情況通報武警部隊請求支援;市生態環境樂清分局、水利、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要迅速派人趕赴現場,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公安部門針對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3.開展調查監控。應急處置組和應急監測組攜帶污染事故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立即趕赴現場調查,進一步確認判斷污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可能原因以及污染源性質、種類、數量和污染影響人羣數量和分佈等情況。應急監測組第一時間開展現場布點監測,儘快確認污染物種類,並協助應急處置組劃定污染區域和影響範圍;採取停水、減壓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事發地立即啟用備用水源供水,地區自來水廠啟動相應供水應急預案。

4.開展應急處置。專家技術組根據現場調查結果提出污染處置方案和建議。應急處置組根據指揮部意見實施處置,如採取封堵和疏散相結合的處置方案進行應急處置。

5.落實應急保障。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應急物資、電力供應、交通工具、救援設備、通信聯繫等供應和調度工作,確保應急供應保障到位。

6.跟蹤監測污染。應急監測小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範圍,跟蹤監測污染情況,及時報送監測數據,直至突發環境事件影響消失,預警解除。

7.宣佈響應終止。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擇機宣佈響應終止和預警解除。同時,組織事發地人民政府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影響評估,上報評估總結報告。

5.4響應終止及預警解除

5.4.1響應終止的條件

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可終止應急程序:

1.本次突發環境事件產生的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情況得到基本控制,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水系水質得到恢復。

2.本次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對供水系統的影響已經消除,供水系統全面恢復正常。

5.4.2響應終止程序

1.根據環境污染事件危害監測和初步評估結果,由市領導小組(指揮部)決定終止時機,同時發佈響應解除公告。

2.應急狀態終止後,市領導小組應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進行環境應急監測等工作。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市指揮部負責協調事發地鎮(街道)、事發單位和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主要對事件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羣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受損的設施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對受災情況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科學評價,對現場及周邊可能遭受污染場所的清理淨化、廢物的處理、後續影響的監測、生態環境恢復等提出對策、措施和建議,並將結果報送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儘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6.2責任追究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由相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立案查處。

6.3評估總結

一般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指揮部牽頭組織市級有關部門和專家技術組,對事件發生的起因、性質、影響、後果、責任,應急決策水平、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應急保障能力、恢復重建能力等進行調查評估,提出保障水源地環境安全的改進措施建議,形成報告後上報市政府和温州市生態環境局及相關主管部門;較大以上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由上級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組織開展調查評估,市指揮部及有關部門配合開展調查。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落實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的重複發生。

6.4結案歸檔

突發環境事件結束後,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事件有關的資料,包括電話記錄、現場調查、監測記錄、執法文書、採送樣單、檢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調查處理總結報告等進行整理,結案歸檔。

7、應急保障

7.1物資、裝備保障

各相關應急部門要加強應急準備,配備必需的應急救援設備(物資)包括醫療救護儀器藥品、個人防護裝備、消防設施、堵漏器材、廢水收集裝置、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應急交通工具等。對一些不便自己儲備的設備(物資),則可充分利用社會資源,落實民間調集徵用的渠道,保證應急物資及時調集。

7.2隊伍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和有關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管理單位要加強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應急處置的素質和能力,保證在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能迅速參與並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7.3通信保障

有關通信運營企業負責為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所需的通信保障。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有關單位建立通訊聯繫,相關應急處置部門應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各單位聯絡暢通。

8、監督管理

8.1宣傳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科普宣傳和教育工作,廣泛宣傳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與避險常識,增強公眾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範能力。

8.2培訓

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和有關類別生態環境事件專業主管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培訓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熟悉生態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措施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

8.3演練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定期組織不同類型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應急演練,並對演練進行總結評估,完善與更新應急預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8.4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或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對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有關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9、附則

9.1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承擔,根據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

9.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負責解釋。

9.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樂清市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樂政辦函〔20xx〕24號)同時廢止。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2

一、目的

為了切實保證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學校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序,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成立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負其責,各盡其能。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李 濤

副組長:李瑛劉洪偉劉懷美王發永

成員:夏 冬刁志學陳士強李榮江楊中義

張子全石 信魏 超王成霞楊禎祥王 旭

劉寶英 劉 靜宋均偉孫百明吳慶國趙寶美

2、組長主要職責 : 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學校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組員主要職責:主要接受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部署,負責組織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

四、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衞生管理制度:形成由飲用水衞生管理員納洪忠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 ,並逐一認真落實 , 達到實效。

2、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有關衞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衞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污染事故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3、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衞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衞生防護、保暖桶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污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設備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污染事故隱患立即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3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應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及時、有序、 高效、妥善處置並最大限度地減少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二、依據

本預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浙江省突發公共衞生應急管預案》、《浙江省衞生監督機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指導意見(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為依據。

三、原則

保障全縣飲用水衞生安全,應當堅持預防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增強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防範意識。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警分析,做好應急演練,將預防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做到依法規範、措施果斷。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是指生物性、化學性等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生活飲用水,導致水質不達標,造成生活飲用水無法飲用,或發生化學性中毒和(或)介水傳染病流行,或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正常秩序的事件。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縣轄區內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必要時可以尋求上級部門的指導和支援。

五、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在衞生局領導下,衞生監督所設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各應急小組應急工作。下設應急處置現場調查組、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技術支撐組、後勤保障組。

(一)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及職責:

組長:卓勤

副組長:周相慧

成員:楊美珍、金波、吳宣霞、吳斌、湯璐

職責:

1.領導、組織和協調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

2.及時瞭解掌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縣衞生局提出採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

3.組織事件應急技術探討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4.其他有關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的重要事項。

(二)現場調查組及職責:

組長:周相慧

成員:金波

職責:負責對集中式供水水源、淨水環節、二次供水、管網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現場衞生監督、調查取證、提出採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等工作。組長接到上級指令後,負責召集本組成員趕赴現場,負責安排內部成員的分工,負責本組收集證據、資料的上報工作。趕赴現場使用組長所在科室車輛,遇到人員空缺、物資不足、車輛使用等問題時,由所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安排調度。成員負責法律文書、取證工具和參考資料的提前準備,定期檢查,及時補充工作,負責協助組長收集文書、資料與撰寫報告。

現場調查的主要內容有:對集中式供水水源、供水設施佈局、工藝流程、取水、輸水、淨水、蓄水和配水等設施,集中式供水設施水源防護及廠區環境衞生情況,水質淨化消毒設施及淨化消毒情況,二次供水設施、儲水設備、水處理設備、供水管線及周圍環境等進行現場衞生監督檢查。對污染單位的相關負責人、直接管理人員等進行詢問主要內容包括:水源類型、供水方式、水處理情況、日供水能力(日供水量、供水人口)、供水範圍、清洗消毒、近期水質監測以及近期供水系統的運行及維護等情況。另外,需要了解發病人數、死亡人數、就診情況、臨牀診斷等情況。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指揮部可以安排一組或多組從事上述應急工作,受指派的一組應當負責現場調查處理、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等全部工作。

(三)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及職責:

組長:楊美珍

成員:吳宣霞

職責:負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信息的收集、傳遞、通報、報告,負責與CDC、水利、環保、供水等相關工作部門的聯繫,對來自水利、環保、供水、CDC等部門的水質資料進行收集、彙總和分析並做出報告等工作。組內成員必須保證信息不得缺失與外泄,任何對外的信息的傳遞、通報、報告必須經由應急領導小組的批准。污染事件發生在夜間的,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的工作由現場調查處理組負責。

(四)技術支撐組及職責:

組長:劉小劍

成員:楊美珍

職責:領導小組可以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邀請水質檢驗、衞生監督、流行病學等有關專家組成技術支撐組。負責研究分析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諮詢或建議,參與事件調查,對事件處理提出諮詢意見,對事件調查處理中的偏差提出改正意見等。

(五)後勤保障組及職責:

組長:吳斌

成員:湯璐

職責:負責後勤保障、提供處理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所需的物資、交通工具等各類保障服務工作,應急專項經費的組織落實工作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保障資金。

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成員收集到的信息,檢查情況必須及時由組長報告領導小組,嚴禁任何人私自向外界發佈或透露任何有關信息。

六、應急響應

(一)設立值班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接到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報告後,應對事件發生的主要情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的單位、地址、聯繫電話、時間、供水方式、污染範圍、發病人數、死亡人數、就診醫院與臨牀症狀等情況。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後,立即填寫《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登記表》,15分鐘內進行事件報告情況複核,確定初步信息,並向所長或分管所長彙報,經所領導批准後,向縣衞生局電話彙報。由所領導決定並宣佈應急響應的開始,通知各應急組應急到位與應急預備,由組長負責通知各組成員應急到位與應急預備,並將通知情況15分鐘內反饋應急指揮部。通知及反饋過程應做好書面記錄。應急指揮部到位地點為所長辦公室,各應急小組到位地點為組長所在科室辦公室,工作日應在10分鐘到位,非工作日應在30分鐘到位,因特殊原因無法到位的,由各組組長及時請示應急指揮部補充人員,應急到位後,各組組長立即到應急指揮部報到並彙報到位情況。

(二)事件調查前的準備:準備工作包括人員的準備、交通工具準備、法律文書的準備、取證工具和參考資料的準備等。

1、人員的準備:一般要指派一組專業人員趕赴現場調查,領導小組可以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安排一組或多組現場調查處理人員趕赴現場,同時要求其他組人員在單位待命。

2、交通工具準備:第一批趕赴現場的車輛使用組長所在科室車輛,後續車輛的安排由後勤保障組負責,指揮部可以根據水污染性質要求全所車輛統一交後勤保障組安排調度。

3、法律文書準備:現場衞生檢查筆錄、衞生執法意見書、詢問筆錄及續頁、產品樣品採樣記錄、非產品樣品採樣記錄、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決定書、衞生行政控制決定書、封條等執法文書;

4、調查取證工具準備:常用的物品,應提前準備,定期檢查,及時補充。常備以下物品:(1)取證工具準備:照相機、攝象機、錄音筆等;(2)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GB5749-20xx)、《二次供水設施衞生規範》、《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衞生規範》等參考書籍。

七、現場調查

按照現場調查組的職責開展現場衞生調查,調查時應注意幾個方面的調查可以同時和交叉進行,複雜的水污染事件現場調查可能需要反覆調查。根據現場調查情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向指揮部提出採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根據飲用水污染事件危害程度可以依法採取以下行政控制措施建議:1、停止飲用水供應;2、臨時封閉供水系統;3、責令污染事件責任單位立即對供水設備、設施、管道進行維修、檢查和清洗、消毒。現場調查組應將現場調查情況,包括現場檢查筆錄、衞生執法意見書、詢問筆錄等執法文書及採取臨時控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等及時報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

八、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

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應主動地收集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信息,並進行分析、歸納與總結。經指揮部批准後,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向縣衞生局報告,依次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進程報告)和終結報告。

1.初次報告:應在2小時內完成。包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信息來源、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污染程度、影響人口、水源類型、供水方式、水處理情況以及近期供水系統的運行及維護情況,飲用水污染物的可疑種類及擬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等。

2.階段報告(進程報告):一般應在24小時至48小時內完成(需要檢驗結果支持的,依出檢驗結果的情況而定)。包括現場控制情況,造成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過程和進展情況,物理、化學、微生物實驗室結果,以及初步結論。

3.終結報告:一般應在2周內完成(需要檢驗結果支持的,依出檢驗結果的情況而定)。包括整體時間的描述、事件發生的確切原因、應急處置過程以及事件的最終結論。

九、應急終止

(一)污染事件責任單位完成整改,經具有資質的水質檢驗機構出具水質合格檢驗報告後,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專家分析處置情況,向縣衞生局應急機構報告,根據事件等級,由縣衞生局組織評估並決定應急狀態結束。

(二)應急結束後,信息收集、分析與報告組應做好相關善後處理工作,整理和審查所有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應急工作,相關資料最終報稽查科歸檔。對水污染事件責任單位的行政處罰、衞生許可、人員的培訓等工作由相關監管科室負責。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師生飲用水衞生,保障師生的飲水安全,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在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目的

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二、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劉源

副組長:張獻奇陶華武國兆

成 員:周士鋒、朱永興、袁社鋒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

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各處室與各級部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必要時可根據具體情況成立調查協助組、人員救治協助組、後勤保障組等,並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職責。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示師生,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5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變發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種發生學校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和維修,發現問題及時果斷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學校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街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飲用水污染應急處理領領導小組成員及分工:

組 長:負責應急處理的指揮協調工作。

副組長: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工作。

成員: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和飲用水的切換工作。如遇到污染事件,應嚴格落實報告制度,負責及時向總務負責人或安全保衞科負責人報告,再由學校負責人向教育主管部門和縣衞生防疫部門報告,並及時通知制水生產廠家。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6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學校生活飲用水突發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管理

1、學校加強飲水安全衞生工作的管理,成立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

小組,校長為安全用水第一責任人進一步完善飲水衞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

措施,責任到人。

發生學校飲用水污染事故,以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處置工作組(指揮領導

組、宣傳疏導組、後勤保障組、緊急救護組)為龍頭,展開各項救護工作。

2、規範師生飲用水供應工作,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定期體檢,身體健康狀況要符合衞生要求(辦理健康合格證),飲用水存放環境整潔,並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未進行水質淨化和消蠹的學校自備水源水應標有“非飲用水”的明顯標示;學校應配備茶爐,同時為班級、宿舍配備足夠數量的暖水瓶,確保學生飲用開水;確實不能保證供應開水的學校要號召學生自帶白開水或純淨飲用水。

3、加強師生的飲水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課、班會、講座、板報、

廣播等,開展飲水衞生安全及水源性的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學生了解飲

水衞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的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和預防方法,提高學生的自我保

護意識。

4、學校使用的桶裝淨化水,要及時索取桶裝水生產單位的有效衞生許可證

複印件或飲水機有效涉水產品衞生許可批件複印件;飲水機要定期消蠹,並由供水商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消蠹。做好飲水機定期活洗消蠹書面記錄,提醒飲水機活洗消蠹專業機構定期為學校的飲水機做好活洗消蠹工作等。

二、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

1、建立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按規定的時間及時、準確報告當地衞生、教育行政部門。

2、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任何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飲用水污染事故隱患。

3、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封樣,並送檢疫部門檢測。

4、積極做好中蠹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繫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學校保健教師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污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衞生

監督、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衞生監督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四、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學校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蠹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發生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3、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

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4、當出現飲用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性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0

5、當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的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全校教工,及時解除控制。

6、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行政處罰。

7、對病人的處置:(1)停止飲用相關飲用水;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

封樣。(2)採集病人排泄物和已飲用過的水標本,並送檢疫部門檢測。(3)及時將病人第一時間送醫院進行急救治療,對症治療和特殊治療;同時通知家長,

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

8、對可疑飲用水的緊急處置:(1)保護現場,封存有污染的飲用水;(2)追回已流出、儲存、分發的飲用水;(3)在市疾控中心專家的指導下,對有蠹飲用水進行無害化處理。

9、對中蠹現場緊急處置:對接觸過污染飲用水的茶具、容器進行徹底活洗和有效消蠹。

10、學校保健教師要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污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衞生

監督部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衞生監督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7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幼兒園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園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 長:林峯波 副組長:陳會琴

成 員:林華芬 黃玲玲 李偉 各年級組長

二、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1、幼兒園幼兒園生活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當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後,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2、由專人負責抽水、燒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抽水房上鎖,對幼兒園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衞生清理和消毒。

3、開水房鍋灶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進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並做好記錄。開水須燒開達到100℃,提供給幼兒園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温到50-60℃後才提供飲用,開水桶應上鎖,確保幼兒園安全。

4、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自備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幼兒園水質是否有變化。

三、事故報告:

1、幼兒園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後,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園長並保留水樣。

2、園長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 、事故初步確認後,園長在10分鐘內向縣教育局、疾控中心(鄉鎮衞生所、)鎮政府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處理:

1、在園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園內已經飲用過污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飲用過污染水的幼兒園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幼兒園出現異常症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4、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繫家長並組織幼兒園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5、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園家長,並進行安撫、慰問。

6、由林華芬聯繫乾淨水源到幼兒園,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五、善後處理:

1、成立善後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係,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儘早恢復幼兒園正常用水。

3、正確接待媒體,有效避免負面報道。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8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成立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負其責,各盡其能。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趙忠鋒

副組長:任志強 馬世章 解河品 於春娟

成員:艾常青 趙連東李春民 王建元姚景虎

韓玉傑 李剛健級部主任和班主任、柳兆強

2、組長主要職責

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學校與各級部門及學校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組員主要職責

主要接受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部署,負責組織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二、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學校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

三、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衞生管理制度:形成由單位一把手負責,飲用水衞生管理員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並逐一認真落實,達到實效。

2、學校供管水人員衞生知識的培訓:組織供管水有關人員學習現行生活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有關衞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衞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污染事故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3、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衞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衞生防護、保暖桶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污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設備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污染事故隱患立即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9

為了保證用水安全,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有效應急處置校內可能發生的飲用水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我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我校對飲水安全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成立“飲水安全”工作小組和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秦忠雲

副組長:沃嵐

組員:蔡藝

二、針對“飲水安全”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1、做好宣傳工作

利用黑板報、宣傳欄介紹有關“飲水衞生”的知識。衞生室利用健康教育的時間向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對“飲水衞生”知識的瞭解。

2、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提高全校師生的衞生飲水習慣和個人衞生素養,以增強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並基本掌握處理突發事件的方法和本領,降低受災的程度和範圍。

3、落實領導工作責任制度

各班班主任要定期統計學生的情況,如果有學生因飲水問題發生身體不適,應立即告知應急處理小組,若發生5例以上由飲水引起的身體不適,學校與疾控中心聯繫,根據有關要求做好相應措施。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總務處帶頭,以各項食品衞生制度、飲用水衞生制度落實為重點,對學校飲水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領導小組。

2、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飲用水安全第一責任人,總務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各部門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考核實行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3、加強業務培訓:加強對師生的飲水衞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衞生知識,增強衞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4、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落實飲用水安全設施的配備。

四、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飲用水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腹瀉)及時向校長報告,由校長報楊浦區教育局備案;發現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現嚴重中毒症狀者或出現相同症狀的羣體發病的情況),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部門、衞生監督所和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羣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封存所有的飲水和飲水設備等,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5、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6、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家屬和社會羣眾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五、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和執行人,按情節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10

為了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安全衞生管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生活飲用水突發污染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做好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衞生應急處置工作,迅速查明原因,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保障廣大師生的健康生命安全,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等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王啟貴

副組長:羅玉權楊興華

成員:陳正楊忠興王啟亮謝洪才

報告:羅玉權

二、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發生在學校飲用水衞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不在校園內蔓延。

三、預防措施

1、組建機構,統一領導。

成立學校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防治工作。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做好每年兩次水處理設備的檢測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3、依法管理、加強監督。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 傳染病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規範師生飲用水供應工作,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身體要符合衞生要求,飲用水存放環境整潔,並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飲水機要定期消毒,。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4、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5、強化教育,防患於未然。

加強師生的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課、班會、講座、板報、廣播等,開展飲水衞生安全及水源性 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學生了解飲水衞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 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和預防方法,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四、應急預案

1、一旦發生事故,按要求立即向學校安全負責人報告,並於2小時內向上級和有關行政部門報告。

2、學校教師將在第一時間送中毒學生到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家長。

3、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封樣,並送檢疫部門檢測。

4、積極做好中毒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繫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學校保健教師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污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衞生監督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衞生監督所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6、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繫,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五、責任追究

在師生飲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傳染病事故發生、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未按規定履行職責、違反操作規程、瞞報或玩忽職守者,學校將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11

為提高我院預防和控制突發學院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學院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學校飲用水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發學院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做好每年兩次水處理設備的檢測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學院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院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飲用水污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及分工

組長:周志進負責應急處理的指揮協調工作。

副組長:張強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工作。

組員:張衝元負責污染情況的報告和飲用水的切換工作。

蔡付豪負責污染情況的監測和檢查飲用水的工作。

1、報告制度

院區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蔡付豪及時向後保處負責人張強或副院長周志進彙報。張強負責向教委和衞生防疫監督所報告。

2、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新區衞生防疫監督所及時提取水樣。將污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校區師生員工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衞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飲用水衞生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增加學校衞生設施投入,切實改善學院衞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衞生規範化管理。

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4、加強飲用水衞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教育課,普及飲用水衞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衞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飲用水衞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飲用水污染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學校衞生室,具體負責突發飲用水污染公共衞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2、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衞生技術人員。衞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衞生部門組織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3、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12

為了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全校師生飲食飲水衞生和身體健康,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切實做好飲水衞生工作,教育廣大師生養成良好習慣,嚴防飲水污染事故和水源傳染病的發生,確保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

二、基本原則

1.充分認識飲水衞生工作的重要性,把預防工作作為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維護廣大師生員工的根本利益。

2.誰主管、誰負責。學校主管校長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各級領導要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措施得力,齊抓共管。

3.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制度,採取有力措施,切斷病從口入的源頭,防患於未然。

4.發現飲水污染事故和水源傳染病現象,要立即停止師生的飲用水供應,包括飲用桶裝水或小賣部的飲料,並保護好水源,等待有關部門前來檢測。同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和衞生系統防疫部門,最大限度地減小損失。

5.成立飲水衞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速反應機制、信息報送制度和應急處理方案,加強統一領導。

6.加強宣傳教育,積極做好師生員工的思想工作,確保學校穩定。

三、組織機構及具體分工

學校成立“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建立飲水衞生管理制度,健全飲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源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兼職飲水衞生管理員。下設宣傳教育、信息報送、生活服務、安全防範、醫務診療五個小組,具體分工為:

1.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全面指揮、調度與此事故有關的一切活動。組長由校長韓新剛擔任,副組長由賈玉泉、孫健、王迎新擔任,組員為張德傑、徐曉明、張少蔚、羅明華、李通、劉光、李執儼、趙國強。

2.宣傳教育小組:全面負責宣傳、思想教育和疏導工作。組長為常同起。組員為各班班主任和校醫。

3.信息報送小組:全面負責信息的收集、歸類、整理、傳遞報送工作。組長為張德傑,組員為王莉莉、王華。

4.生活服務小組:全面負責車輛運輸、通訊、飲食、人員接待、水電供應、物資採供等工作。平時要儲備一定數量的飲用水和設備。組長由賈玉泉擔任,副組長由張少蔚擔任,組員由總務處李執儼、劉濤、許霞等工作人員。

5.安全防範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飲食飲水的安全保衞工作,落實各項安全制度的實施,查處食品衞生安全工作中的違規行為。組長由賈剛擔任,成員由磊。

6.醫務診療小組:負責對事故人員的初級救護治療、看護工作以及與醫院的聯繫。組長由寧成剛擔任。組員為校醫及各年級主任和班主任。

四、落實措施

1.總務部門嚴格執行《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教師用水和來客招待用水採用桶裝水,不採購無質量安全保障的桶裝水。

做到:

1)必須索取桶裝水(包括純淨水桶的)的生產單位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及所用飲水機的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衞生許可批件。

2)飲水機必須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規程和清洗消毒書面記錄,清洗消毒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資質的專業機構承擔。有關資料由衞生室保管。

(擬定每學期開學前、五一、十一、元旦長假開學前由供水公司專業人員進行消毒,並索取詳細記錄。每週由組室負責人對飲水機進行清洗、表面保潔)

2.由總務負責學生飲用水供應,以桶裝供水為主,茶水爐供應為輔。

供水程序操作規範:

1)食堂供水的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要求,定期接受衞生監督局的鍋爐和水質監測檢查。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燒水間(食堂操作間),防止人為破壞水源,由食堂管理員負責。

2)用於燒開水的設備有效涉水產品衞生許可批件。定期監測鍋爐設備,由總務部門監督檢查。

3)負責燒水和供水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證。

4)在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公告,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3.各年級、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學生注意個人衞生,做到自帶杯具保持乾淨。不得將個人杯具轉借他人。

2)教育學生不飲生水,提倡喝開水,少喝或不喝飲料。

3)一旦發現水質出現異色異味等,要立即停止飲用,並向衞生室或總務處報告。

4.飲水衞生管理員對供水全過程進行定期不不定期的監督檢查,並有相應的記錄,由孫桂昀負責。

五、飲水污染事故突發事件和水源傳染病應急處理措施:

1.當發現3人以上師生飲用學校供水後輕度噁心、嘔吐、腹瀉應及時將病人送江橋衞生院進行檢查治療。同時上報教育局和縣防疫站。學校領導做出相應安排,嚴密監控事態擴大。

2.當發現5人以上師生飲用學校供水後出現噁心、嘔吐、發燒、腹瀉甚至驚厥昏迷現象,由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啟動“鶴伴中學預防飲水污染事故和水源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各部門成員接到通知後15~30分鐘內到達預案規定的崗位,並馬上開展相應工作。

3.醫務診療組立即開展救治、護理工作,並與當地醫院、120取得聯繫。對非飲用的生活用水進行消毒處理。

4.安全防範組:立即着手調查事件起因,如確定為桶裝水中毒,停止供應桶裝水,改用茶水爐飲水;如確定為茶水爐問題,立即停止供應開水,改用桶裝水供應,同時封閉水源,由專人保護水源,防止有人誤服或惡意破壞,等待有關主管部門核實定論。如小賣部商品水源問題,應立即查封,同時報告公安和工商部門。

如情況不明,通報全校,停止校內的一切供水。臨時調集飲用水。

因水源傳染病流行,應嚴格控制校內的飲用水供應、佈置做好生活用水的消毒處理。

5.生活服務組:按照預案的要求,立即調集物資,做好更改供水方式的準備工作,待接到通知後立即更改供水方法;同時做好通訊、電力、車輛準備,保障搶救工作通訊、交通運輸暢通;為病員和工作人員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與藥品;為全校師生提供安全可靠的臨時飲用水(可在外區調集瓶裝礦泉水)。

6.宣傳組迅速深入到學生中去,一方面積極配合治療,另一方面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學生及家長的思想工作。領導門房等保衞人員,負責校園的安全保衞,穩定局面。

7.信息報送組:以電話和書面形式在兩小時內向縣教育局、縣疾控中心報告,內容包括髮生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涉及人數(教師、職工、學生分別統計)、事件發生的可能原因、事態、病情的程度和發展趨勢。採取的措施,目前存在的困難等等。記錄、傳達上級的指示要求。事件後期調查總結報告等。

六、責任處理辦法

1.由於飲用茶水爐的開水出現飲水事故,將追究食堂負責人、燒水人員的責任。當事人負主要責任,食堂負責人負有直接責任,總務主任負有連帶責任。

2.由於飲用“三無”產品或過期、變質食品,是學校食堂聯繫供應的,將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3.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裝水污染,出現重大飲水事故,要徹底查清原因,任何環節出現問題,將追查到底,找出責任人並處罰。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13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學校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普及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有效預防與控制學校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XX、XX、XX、XX、XX、各班班主任

三、發生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措施

1、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2、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時報疾病控制中心和衞生監督所。報告內容: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3、協助衞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記並通知家長。

4、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5、配合建設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7、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四、做好預防工作

1、切實加強飲用水的日常監測。經常對飲用水衞生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增加學校衞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衞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加強飲用水衞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能力。

①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飲用水衞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衞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②結合季節性、突發性傳染疾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飲用水衞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1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衞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在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

(一)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報告範圍:

1、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使飲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飲用水水質出現異常,影響飲用者正常生活;

3、輸配水管網破損或二次供水設施防護不嚴,使飲用水水質惡化;

4、飲用水水質污染,造成介水傳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顯的污染源,並懷疑飲用水源或飲用水水質有可能受到污染。

(二)後勤部門應針對取水、輸水、淨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發生污染的環節,制訂和落實防範措施,加強檢查,嚴防污染事件發生。

(三)當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供管水員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單位生活飲水衞生安全管理小組領導和當地衞生行政部門。

(四)在水污染事故發生期間,應密切注意事態發展,及時進行水質檢測,並在第一時間向衞生行政部門報送檢測和處理報告。

(五)任何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水污染事故。

(六)報告方式及電話:在當面向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管理小組負責人報告的同時應向市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區疾控中心疫情報告:xxxxxxx 區教育局安辦:xxxxxxx

二、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1、目的

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2、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XXX(校長,負責總體的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

的工作安排)

副組長:XXX(副校長,具體分管衞生安全工作)

XXX (負責與衞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繫)

組 員:XXX

XXX為學校水污染突發事故報告人。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必要時可根據具體情況成立調查協助組、人員救治協助組、後勤保障組等,並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職責。

3、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示學生,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

飲用水污染的應急預案15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衞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在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制度及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衞生管理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的管理,經學校研究決定成立生活飲用水衞生管理小組,負責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

組長:趙學軍

副組長:王榮崢、梅路芳、馬立軍、李秀華

組員:耿金城、張岐瑞、邢燕燕、李迎春、樊華、牛磊

二、健康教育制度

在校園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健康教育宣傳欄,對學生進行飲用水衞生知識宣傳,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衞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三、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

(一)桶裝水管理要求

1.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的標準,每批水要索取水質檢驗報告;

2.供應桶裝飲用水的企業要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衞生許可批件,

4.飲水機應放在固定安全衞生的地方,防止二次污染;

5.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衞生許可批件。

(二)保温桶水管理要求

設專人定時供水,供水者必須有健康上崗證,保温桶要加蓋上鎖,並每天進行清洗消毒。

四、供管水人員健康管理及學習制度

1.凡進入直接從事供水管水的人員,在上崗前應取得預防性健康體檢合格證,在崗時每年應在體檢時效到期前15日內主動到預防性健康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生活飲用水衞生的疾病或病原攜帶者,不得從事直接供水管水工作。

3.供管水人員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生活飲用水衞生病症的,應主動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生活飲用水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4.直接從事供水管水的人員,上崗前必須經衞生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後每年進行一次衞生知識培訓,未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或者培訓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工作。

5.供管水人員應主動積極學習《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提高自覺守法意識,加強生活飲用水相關知識學習,提高供水管水水平。

6.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和行為,不得在生產場所吸煙,不得進行有礙生活飲用水衞生的活動。

7.學校負責對每位供管水人員建立健康檔案。

五、環境衞生管理制度

1.堅持每天消毒水龍頭,保持工作環境整潔;

2.每天清掃水源周圍衞生,保持水源周圍環境清潔;

3.要時常檢查供水設施周圍有無污染物,如發現應立即清除並及時消毒;

4.水源附近嚴禁堆放雜物;

5.水源附近嚴禁養寵物和植物;

6.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操作間及飲水間。

六、水源及制水衞生管理

1.供管水人員應經常檢查水井口的密封及取水口周邊30米的衞生情況,在水井、泵站、水池外圍30米範圍內不得設立生活居住區,不得修建滲水廁所和滲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糞便、廢渣和鋪設污水管道。

2.水質消毒設備要保證正常運轉。在採購水質消毒劑時應索取衞生許可批件及檢驗合格報告,並建立消毒劑投放記錄。

3.每學期做水質檢測。

4.輸水、蓄水和配水等設施應密封,嚴禁與排水及非生活飲用水的管網相連並做好記錄。接,涉水產品必須符合有關衞生要求。

5.水處理設備、設施、管網投產前或者修復後,必須嚴格沖洗、消毒,經水質衞生檢驗合格後方可供水。

6.購買涉水材料時,要索取衞生許可批件。

7.檢修生活水設施時,嚴禁使用衞生不合格產品,以防水污染,並做好維修記錄。

七、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

(一)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報告範圍:

1.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使飲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飲用水水質出現異常,影響飲用者正常生活;

3.輸配水管網破損或二次供水設施防護不嚴,使飲用水水質惡化;

4.飲用水水質污染,造成介水傳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顯的污染源,並懷疑飲用水源或飲用水水質有可能受到污染;

6.應針對取水、輸水、淨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發生污染的環節,制訂和落實防範措施,加強檢查,嚴防污染事件發生;

7.當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供管水員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單位生活飲水衞生安全管理小組領導和當地衞生行政部門;

8.在水污染事故發生期間,應密切注意事態發展,及時進行水質檢測,並在第一時間向衞生行政部門報送檢測和處理報告;

(二)任何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水污染事故。

八、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1.目的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2.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 統一指揮, 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必要時可根據具體情況成立調查協助組、人員救治協助組、後勒保障組等,並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職責。

3.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 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行政處罰。

九、檔案管理制度

學校對所有的飲用水相關資料建立檔案,檔案資料應保存完好,保存年限不低於5年,

檔案資料應包括:

1.有關生活飲用水的相關法律法規;

2.水質監測檢驗報告:

3.衞生監督文書;

4.購買消毒劑及涉水產品衞生許可批件。

5.委託檢驗協議及檢驗報告。

6.向桶裝水單位索取的所有資料及飲水機的清洗消毒記錄或保温桶的清洗消毒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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