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設備租賃合同四篇

來源:文萃谷 2.18W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設備租賃合同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設備租賃合同四篇

設備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租賃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受甲方委託,提供各項服務事宜如下:

一、租賃設備: 乙方為甲方提供音響租賃服務,此次活動為 天(不含設備安裝時間)週期,乙方提供調音人員,並服從甲方指揮,積極配合甲方主持人。設備晚間放在甲方提供的房間內。電源、場地等請甲方準備。

(乙方所列設備清單為合同的有效附件)。

二、租用時間:自 20xx 年 月 日 至20xx 年 月 日 止。

三、租用地點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於 20xx 年 月 日 時,將上述設備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乙方在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投入使用。在甲方使用設備過程中,乙方同時增派技術人員(調音員)進行現場調音。

四、設備租金及預付款

1:設備租賃費已包含人員服務費。

2:此次租賃設備費用為: 元。(含税,是?否?)運輸費用為: 元。 3: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甲方以現金(或支票)向乙方支付設備租賃總款的20%作為訂金, 約為 元。乙方到達現場安裝音響設備並調試完畢後甲方向乙方交付設備租賃總款的50%, 約為 元,使用完畢當日或

次日交付其餘款項即為: 元。 (具體付款方式或付款比例可以協商)

五、責任、違約條款:

1、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後,如甲方退

訂,乙方扣留預付款,作為甲方違約金。若甲方交付 定金後,乙方不能提供相關器械,甲方有權要求返還2倍定金。

2、如遇甲方人為原因使活動不能舉行或中途中斷,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額租賃費用。

3、如演出進程中因停電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活動不能進行的, 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額租賃費用

4、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有足夠聲壓級的專業音響設備,保證活動過程中音色優美順暢,在活動 過程中,音響出現斷音(指話筒)現象應不超過三次/天(次數不累計),特別説明:話筒使用條件一定要在距話筒接收機25米範圍以內,如果有人阻擋在話筒與接收機之間,產生頻率阻隔致使話筒斷音,或因無線電頻率干擾產生的噪聲,乙方無責。否則甲方有權扣留總金額的的20%款項。

5、若為多天活動,設備需放置在活動地點,甲、乙方協商設備的保管,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此條款不適用於一天的租賃活動)

6、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需另擬書面協議或依有關法規辦理。如發生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將依 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通過有關機構解決。此書面協議可作為參考依據。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時生效。

7、對於此次活動的配音師有何評定:優( )良( )中( )差( )

8、對於此次活動的音響設備有何評價:優( )良( )中( )差( ) 特別説明:

1:有線話筒、無線話筒(包括手持式、頭戴式、領夾式),甲方在使用期間需輕拿輕放,愛護使用,不得用力拍打話筒音頭或大力對話筒喊叫,不得拉扯頭戴或領夾話筒與發射機之間的連線,使用過程中如甲方人員有上述行為,乙方有權利停止該設備的使用。

2:因甲方人員的上述行為造成話筒損壞,(話筒受損是指:話筒摔落在地的,使話筒外觀和內部受損的,飲料飯菜弄髒的情況出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負責人照市價賠償器材。

3:在租賃的使用過程當中,甲方務必愛護設備,(話筒支架、舞台監聽音箱等),小心使用,切勿野蠻操作,粗魯對待;更不可私自拆卸。

承租方:

租賃方:

設備租賃合同 篇2

湖北帝豪陶瓷有限公司

財產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租賃事項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出租標的物

1.1甲方將位於甲方公司院內的 陶瓷生產線設備及相應的土地、廠房和配套設施(以下統稱租賃物),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物明細詳見附件清單)。

1.2本合同項下的租賃物僅限於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用途。

1.3本合同項下租賃物採取包租的方式,在租賃期間由乙方全權管理、使用。

1.4乙方無權對甲方租賃物及乙方在租賃期間新增的廠房、設備等以抵押的方式向銀行或其他單位、個人借貸,無權單方轉租、處置租賃物。乙方如有特別需要用租賃物作短期抵押融資的,經甲方同意後,雙方另作補充協議。

1.5 甲方將各生產線庫存的產成品交由乙方代銷,乙方每月按實際銷售貨款扣除%的銷售費用後將貨款返回給甲方,甲方也可以自己銷售;甲方所剩下的原材料由乙方按成本價收

購,原材料款由乙方按個月分批付給甲方;甲方所剩下的五金配件由乙方先行領用,乙方每月按成本價結算給甲方。

1.6 乙方違反前述約定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 年。

即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條:租賃費及支付方式

3.1租賃費標準按 萬元/月,每年按10個月計算租賃費。

3.2租賃費以生產線正式投產日開始計算,但從租賃物移交日至正式投產日之間的時間原則上最長不能超過三個月。根據甲方設備等的改造和新增時間需延長投產時間的,雙方協商另作協議。

3.3租賃費按月繳納:每線每月的實繳租賃費在次月的5日前繳納,逾期每天按5%計算滯納金。逾期達2個月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3.4租賃費不包括應繳税金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應上繳的相關税費。但經甲方同意認可的相關費用或應由甲方繳納但乙方已代繳的費用可在租賃費中扣減。

第四條:租賃物的交付使用、管理

4.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租賃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

4.2在租賃期間,乙方享有租賃物的使用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管理和定期不定期維護保養,管理和維護費用由乙方自行

承擔。租賃期滿,乙方按原交付清單交還租賃物給甲方。造成租賃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租賃物正常使用損耗除外)。

4.3在租賃期間,乙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對租賃物進行改造、擴建和新增設備及較大固定建築物等,但應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其所需費用由乙方先行墊付,再由乙方每月在上繳租金中按%扣除。經甲方同意所進行改造、擴建和新增設備及較大固定建築物等,在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無條件移交給甲方,甲方不支付補償費用。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1按合同約定收取租賃費及收取代乙方繳納、墊付的各種税費。

5.1.2積極創造內外部環境,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便利和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協調內部和外部的各項事務關係。但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用或挪用乙方的財務資金,不得要求乙方提前支付租賃費。

5.1.3允許乙方使用甲方的註冊名稱、註冊商標、相關認證證書和行政公章等;協助乙方設立一個獨立的對公財務賬户交由乙方管理使用。

5.1.4為乙方生產經營提供必要的後勤保障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辦公場所,招工、員工食宿、治安糾紛的調解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理。

5.1.5有權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安全生產、照章納税、履行合同。在乙方違法經營和嚴重違反合同條款時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

5.2乙方的權利義務

5.2.1在國家現行政策和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乙方安全生產,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税,獨立承擔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一切經濟責任、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在租賃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税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國家税費、員工工資福利社保待遇、水電氣費用、原材料、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各種事故賠償費用等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按生產需要以甲方名義招用員工,由乙方對招用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並達到培訓合格後,方能從事工作。乙方必須與招用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送甲方備案。乙方必須依法為招用人員落實各項勞動及社會保險待遇並承擔費用。在租賃期間必須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支持工會等組織開展活動,依法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不得拖欠其人員勞動及社會保險待遇,保證其人員不向甲方主張勞動及社會保險待遇,不鬧事上訪。

5.2.2必須按時足額上交甲方租賃費用。

5.2.3在租賃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環保法》、《税法》、《勞動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生產、安全生產,積極做好安全生產、消防、環保等工作,並按要求配備相應的消防、環保、安全防範設施。同時,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5.2.4 在租賃期間建立獨立的人、財、物、產、供、銷等生產經營管理系統。有權拒絕甲方對生產經營活動、人事安排及財務收支的一切干涉。

5.2.5 在租賃期間,使用租賃物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水、電、氣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月繳納,逾期繳納而引起的不良後果由乙方自負,造成甲方及其他人損失的,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若因甲方的債務糾紛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其經濟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在租賃費中扣除,不足賠償時,乙方有權變賣甲方的財物用於賠償乙方的損失。

6.2 若因甲方的故意等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確認,在租賃費中扣除。

6.3若因乙方不按期交納租賃費,除加收滯納金外,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相應金額的產成品用於抵付租賃費。

6.4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應支付另一方不低於三個月租金的損失。

6.5若乙方不及時處理工傷事故或其他事故,不及時足額支付相關人員的工資、福利、工傷待遇及事故費用,造成享受工資、福利工傷待遇的人員或事故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申請、投訴、上訪、鬧事、仲裁、訴訟等方式)及其他行為造成甲方費用支出及損失的,甲方承擔責任和費用後有權向乙方追償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甲方追償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支付給有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費用、賠償款、食宿費、交通費、處理事故人員的工資、差旅費用、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等,乙方無條件予以承擔。

6.6若乙方不及時處理租賃期間的債務和税費等問題,導致相

設備租賃合同 篇3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機械的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為租賃機械配備操作手___________名,其每人工資___________元/月,由______方負責承擔,並負責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費用也由___________方負責承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如需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租賃機械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合同附件所列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機械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機械轉租給第三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辦理退場手續,若乙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2、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摺合1個台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_小時(甲方免收租金天數對應的台班時間不

計入累計時間),確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_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設備租賃費按月租結算________元/月,______元/小時,如設備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乘以8小時結算,超出工作小時加班部分,另計收加班費。

  第六條:保證金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證金____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乙方交納保證金及第一期租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保證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機械的缺損賠償金後,保證金餘額應退還乙方。

  第七條:租賃機械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機械在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貨。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機械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自收貨時起24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機械,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機械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機械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機械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機械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屬於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貨當天,最

遲不超過交貨日期三天內,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租賃機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要求。

  第八條:租賃機械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機械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燃油、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維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負責承擔,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負責承擔。

2、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設備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三天,如超過三天,每超一天,應免收乙方相應天數乘以8小時租金。

3、租賃機械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4、租賃機械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租賃機械運費的承擔

租賃機械的進退場的費用、運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進場費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當租賃機械毀損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賠償甲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在當日停機,如付款後繼續租(使)用,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____%的違約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機械,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

設備租賃合同 篇4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機械(設備)名稱:供貨地點:合同總價:(金額大寫)¥:

建築施工機械(設備)租賃合同協議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設備租賃合同。

第一條 甲方根據 工程項目需要向乙方租賃如下機械(設備),租賃機械(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標準及租賃價款等標準如下:

第二條 租賃期間租賃機械(設備)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租賃 期間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

第三條 租賃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共計天。起租日以機械(設備)安裝、調試後經雙方聯合驗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計算,以承租方書面通知停

機之日為租賃終止日。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 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租金按月計算,每月元。每月付款一次,不滿一個月的按照實際天數計算(月租金÷月日曆天數×實際工作天數);

4.2 甲方在使用中途報停的,停機費按月租金的 %收取; 4.3 機械(設備)的進出場、拆裝(安裝)、調試、接高等由乙方負責,費用由甲方支付,每台元。機械(設備)進場安裝驗收合格後支付元,餘款在機械(設備)退場後30日內一次付清。

第五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

5.1 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5.1.1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保證機械(設備)進出場的順利進行; 5.1.2甲方應準確提供現場的情況,甲方應向乙方出具一份現場 平面圖,並由甲方的技術人員與乙方的技術人員共同研究,以確定機械設備的具體位置;甲方應指定專業技術人員,根據乙方提供的基礎技術交底對基礎施工,並經雙方相關人員對基礎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在基礎驗收時出具相關資料:隱檢記錄、混凝土強度實驗報告、接地電阻測量記錄等。

5.1.3甲方對進場後的機械(設備)有使用的權利,甲方應遵守

安全操作規程、維護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轉,並有負責保衞的義務;

5.1.4甲方對乙方配備的機械(設備)司機有進行生產作業的指 揮權,並有權對配合不好的司機提出批評指正或提出建議要求更換;

5.1.5負責給乙方配備的機械(設備)司機提供食宿的方便條件; 5.1.6根據工程需要,甲方應配備持證上崗的信號工和熟練的掛 卸工;

5.2 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5.2.1乙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資質、北京市建委編號和經特種設備檢測中心核發的監測報告、合格證複印件、機組人員有效操作證的複印件,以上覆印件均需加蓋乙方單位的公章

5.2.2乙方應根據設備的型號,向甲方提供基礎施工技術交底,並派專業人員協助甲方做好基礎的施工,最終由乙方的專業技術人員同甲方的有關人員對基礎進行驗收。

5.2.3乙方應提供合格的、性能良好的機械設備,確保甲方租用的機械(設備)的完好率及利用率,乙方應加強對機械(設備)的保養,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況,並長期派1至2名維修人員負責維修保養直到機械(設備)租賃期滿;

5.2.4乙方應配備足夠的機械(設備)司機,機械(設備)司機 應持證上崗,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發現不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停機檢查,並及時排除;由於設備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2.5乙方配備的機械(設備)司機要遵守甲方的作業時間,做

到堅守崗位,聽從指揮,隨叫隨到,確保甲方的施工需要;

5.2.6機械(設備)發生故障時,乙方應及時排除,故障維修時間,塔吊每次不超過24小時,如超過24小時,應從月租金中核減相應的台班費;外用電梯每次維修不超過12小時,每月累計不超過24小時,如超過24小時,應從月租金中核減相應的台班費;電動吊籃每次維修不超過2小時,每月累計不超過12小時,如超過12小時,應從月租金中核減相應的台班費;

5.2.7乙方配備的機械(設備)司機應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若違反甲方工地現場的管理規定,乙方要嚴肅處理,嚴重者應進行更換;

5.2.8機械(設備)司機對甲方的指揮人員的違章指揮有權予以拒絕並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彙報。

5.2.9乙方在運輸安裝過程中一切安全工作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安全條款: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安全協議,作為本合同 的附件。運輸方在運輸過程中保證車輛尾氣排放達標,不攜帶泥土上路,裝卸方在裝卸設備時須輕拿輕放,避免和減少揚塵、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乙方違約責任:

7.1.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的機械(設備),應向甲方償付違約 期租金 %的違約金。

7.1.2未按約定的數量提供機械(設備),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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