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合同【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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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託代理合同【優】

委託代理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託內容:委託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託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准文件。

2、審核進口合同並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核義務,並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默認。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税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税(包括增值税)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於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後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後,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受託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並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並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

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審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税事宜。

五、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税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15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餘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並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託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託,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並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於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其他約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複印件、電話、聯繫人傳真至乙方審核備案,並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後,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後,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進口項目事宜,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於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簽訂協議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進口項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對外簽訂和執行該項目進口合同。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項目。詳細情況如下:

賣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商品名稱及規格:

單價:

數量:

總價:

價格條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交貨時間及運輸方式:

製造商及原產地:

[如上述情況不足以詳盡説明,可設附件]

三、甲方義務:

1.負責按規定辦理

□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免税證明,□進口許可證,□進口所需的衞生或食品部門的有關文件,□。

2.甲方對外所做的承諾或約定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並承擔有關責任。同時,負責確保所進商品和商品進價的真實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貨通關時發生問題,其責任和直接損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託要求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於___年__月__日將貨款總額的%計人民幣元給付乙方,支付方式為。

4.甲方須在貨到港前個工作日內,將進口税款(關税、增值税)和乙方進口代理手續費(為合同金額的%)等款項給付乙方。如因款項未到,而造成滯報金、滯納金及倉儲費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貨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對所到貨物行使留置權。

5.通關提貨後,

貨存乙方倉庫內。甲方提貨時需按商品進價向乙方支付相應貨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貨款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貨物所有權屬乙方。到貨超過個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貨款,乙方有權單方面處置貨物。

到貨確須運至甲方處的,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前,向乙方提供銀行保函[或向乙方辦理有關資產/有價證券的抵押/質押手續,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業的擔保]。遠期信用證到期承付前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應付未付的貨款(貨款總額的%)計人民幣元和銀行費用計人民幣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絕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向出具保函的銀行追索所欠款項[或按法律程序處置抵押物/質押物,或向擔保企業追索所欠款項]。

[6.所進商品為法檢商品,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按規定辦理: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進口許可證等進口批文。

2.乙方負責按本協議“二、”款內容對外簽約,確保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4.乙方負責辦理購付匯和核銷手續,匯率為付款當日銀行賣出價。

5.乙方負責按規定自理報關或委託經海關批准註冊的報關行報關;如海關驗貨,乙方應在海關驗貨前日內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負責按實際支出與甲方結算(多退少補),並向甲方開具結算單據。

五、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如發現數量和質量問題,由甲方請有關部門出具商檢證明並及時與乙方聯繫,由乙方對外提出索賠。甲乙雙方須積極配合。國外供貨商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乙方立即將賠付金額撥付甲方。

六、[對於甲方對外協商確定的、且須對外預付%貨款的合同,甲方應對外方資信情況負責,並承擔乙方按合同規定對外預付貨款的風險。]

七、乙方依據本協議對外簽訂進口合同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進口合同內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並不增加乙方風險,且乙方和國外供貨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而導致乙方不能履行對外的進口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協議進口總額%的違約金。如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違約方應就其不足部分對守約方進行賠償。

甲乙雙方在此特別約定,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中其對乙方支付義務的任何規定,則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額,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等逾期未付金額萬分之___(0.0___%)的違約金。

九、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代理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本代理協議的管轄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協商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願意共同遵守:

第一條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及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1.2甲乙雙方就執行本進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條規定的進口項目建立代理關係,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實施進口代理行為。

1.3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代為辦理進口事宜,甲方應協助乙方提供有關資料,出具相關證明。

1.4乙方不承擔為甲方委託進口產品非乙方不當裝運的質量風險和市場價格風險。若由於甲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而造成乙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之責任由甲方承擔。

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首先根據上述法律及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達成的基本原則協商解決。

第二條進口項目

2.1標的:乙方代理甲方從

2.2甲方編制《委託進口確認單》,列明每批進口貨物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要求的交貨期等內容。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3.1甲方負責將每批貨物的具體清單、價格和數量等資料在賣方發貨期前3個工作日將訂貨通知單交乙方,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進口的審批手續和做進口報關的準備工作。

3.2甲方應及時滿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

3.3落實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和有關費用,具體方式見本進口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

3.4甲方應保證報關貨物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否則,所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4.1辦理貨物進口的審批手續和進口報關的有關手續。外銷合同的簽訂由甲乙雙方商定。合同簽訂後,乙方在執行或者代理執行進口合同過程中,隨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並會同甲方及時採取對策。

4.2貨物到港後,及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接貨。

4.3海關核准並通知可付匯(取得可付匯海關單)後,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3個工作日內辦理對外支付的有關手續。

第五條進口合同價款、費用及其支付和結算

5.1進口合同價款及具體進口貨物清單、數量和價格見本進口代理合同的2.2條款。

5.2進口代理費率為進口貨物完税後人民幣總價的。除此以外的進口報關費、打單費、海關正常查車費,以及運輸過程中有可能產生的裝卸貨費、汽運費、保險費、商檢費等雜費由甲方承擔。美元兑人民幣匯率根據實際結匯匯率。

5.3進口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按具體合同執行進度將所需費用和貨款資金按照如下方式支付給乙方,以便乙方及時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和辦理對外付匯手續:

(1)甲方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前將相當於關税、增值税的人民幣和進口綜合費支付給乙方,供乙方辦理報、清關手續及支付其他海關雜費;

(2)甲方應在乙方向銀行對外付匯前3個工作日將與進口合同價格相對應的足額貨款支付給乙方(美元兑人民幣匯率按照購匯當日銀行牌價),乙方負責提前做好向銀行購匯相關手續,收到甲方貨款後應及時(暫定為3個工作日)辦理對外支付手續。

5.4乙方應在貨物到達甲方指定的國內目的地後及時提供海關進口關税專用繳款書、海關代徵增值税專用繳款書原件和報關單的複印件,由甲方自行抵扣,乙方不再開具增值税發票給甲方。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6.1本進口代理合同規定的代理手續費不包括辦理採購合同項下仲裁、訴訟及外商破產事宜所需的費用;

6.2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履行本進口代理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和磋商解決問題的辦法。出現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過錯,則應根據各自的過錯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6.3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亦可提交寧波仲裁委員會按屆時其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除仲裁庭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為期一年。

甲方:

授權代表:

(加蓋公章)

簽字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

(加蓋公章)

簽字日期:

委託代理合同2

  委 託 方: (以下簡稱甲方)

電 話: 住 址: 受 託 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甲方因與 民事糾紛一案,委託乙方提供律師代理服務,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作為上述糾紛的一審訴訟代理人,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服務內容;

第二條 根據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下列第 項: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具體權限詳見訴訟委託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必須如實陳述案情,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證據材料,並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不利後果之責任;

2、及時交納訴訟費、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異地辦案差旅費等費用,因甲方延誤交納而產生的不利法律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3、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積極、負責地為甲方解答法律諮詢,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按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服務範圍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五條 乙方提供法律服務內容(以括號中畫“√”選中為準):

1、案件開庭之前的調查取證; 【 】

2、參加法庭審理; 【 】

3、參加法庭審理之外的調解; 【 】

4、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 】

5、代為起草上訴狀; 【 】

第六條 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暫行)》[20____]258號之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按如下第項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辦案費用,以保證乙方的代理工作正常進行: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 元;

2、自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先期支付代理費 元,待一審法律文書(含當事人自行達成的調解協議)製作完畢後三日內,甲方另按起訴狀中所列爭議標的'額的 %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先期支付的代理費可以從中扣除;

3、自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先期支付代理費元,待一審法律文書(含當事人自行達成的調解協議)製作完畢後三日內,甲方另按起訴狀中所列爭議標的額的 %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先期支付的代理費不予從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因律師過錯提出終止委託關係的,乙方應當退還預收的全部律師代理費。非因律師過錯而終止委託關係的,乙方所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乙方因甲方過錯或所提要求超出合理範圍而終止委託關係的,乙方應當退還根據承辦該法律事務的實際支出進行相應扣減,餘額部分退還甲方。

第八條 乙方律師到本市(____市區)以外地區辦案所需差旅費、食宿費等實際支出由 甲方承擔。

乙方律師應向甲方提供費用概算,經甲方簽字確認後由甲方預先支付。乙方應提供差旅費用清單及有效憑證,否則甲方有權要求返還預付的差旅費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應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包括判決、庭內調解、案 外和解、撤訴)之日止。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協商再行約定,並可訂立補充合同。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簽章)

委託代理人: 代理律師:

簽約時間:年日

簽約地點:

委託代理合同3

委託人:__________(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簡稱乙方)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

甲方因與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辦理以下事務:

就雙方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一事進行代理,具體內容為代為起訴,參加一審或二審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指派本所楊文戰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指定為代表為與乙方的聯繫人。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並進行和解;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

第三條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律師費規定及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的代理費為:xx元。具體繳費辦法為:協議簽訂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為辦理甲方委託的'事務所發生的實際開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資料複製費等),由甲方負擔。支付辦法為:據實支付。

第四條甲方應如實向乙方的承辦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按時支付委託代理費及相關費用;清償乙方承辦律師在處理代理事務過程中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所致實際損失。

第五條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委託;及時交付代理過程中所收受的有關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依法賠償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代理活動不配合,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活動,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進行協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託之事宜。

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如本案訴訟中當事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訴,就反訴事宜是否委託乙方代理及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條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委託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約繳納代理費或拒退所收代理費。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託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代理費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結案(一審或二審判決/調解/裁定)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代表人: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託律師: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三峽移民小組農民集體關於霞國用(20xx)第0276號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特委託福建建達(霞浦)律師事務所伍孝信、歐陽昆錢律師作為其代理人,處理該土地轉讓非訴事宜。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伍孝信、歐陽昆錢律師為本非訴案件代理人。

二、 甲方應向乙方如實提供本案有關的文件、材料、及相關事項,不得提供虛假的信息及內容,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三、 如甲方提出終止委託關係,非因乙方過錯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四、 委託權限如下:

1、向有關部門調取與本案有關材料;

2、為委託方提供法律支持、幫助;

3、代理委託方瞭解案件相關的事實;

4、代為書寫與本案有關的'合同文書;

5、代為甲方處理訂立轉讓合同的有關事務。

五、雙方同意本次代理協議的簽訂確定為意向書,待正式簽訂協議之日,確定代理費用,並予以繳納。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協助委託人辦理完畢非訴事務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5

甲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經辦人:_______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經辦人:_______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陸運等相關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陸運時,甲方應及時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船名、航次、提單號、場站、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貨物品名及特別要求。

3、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應保證貨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檢、海關規定辦理相應的的報檢、報關事宜。

4、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託運單後,按照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均勻

6、乙方須每天早上將當天的運量、箱號、車號、司機聯繫方式、到達乙方工廠的時間,書面提供給甲方,以便及早準備裝箱發貨。

7、因甲方運量是規律性的,乙方須早計劃、早部署,盡能白天安排運輸裝箱,避免晚間作業。

8、費用標準,汽運費:_______

9、費用結算:每月1日雙方認證上月所發生的費用,乙方向甲方開具正規税票。甲方收到發票後,15天內付於乙方費用。

10、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在合同執行中如果產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提交仲裁部門。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6

(甲方)因××一案,現委託××市第××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市××律師事務所住所:住所:

電話: 電話: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____________在下列第________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

1、刑事偵查;

2、審查起訴;

3、一審;

4、二審;

5、再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與甲方之間系 __________________關係。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得向乙方律師支付任何費用。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説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偵查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幫助人時,應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會見犯罪嫌疑人並瞭解案件有關情況。符合法定條件的,可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代理其提出申訴和控告。

2、在審查起訴、審判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辯護人時,應查閲、摘抄、複製案件材料,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辯護意見,出庭為被告人辯護。

3、在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被害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刑事申訴案件的當事人的代理人時,應查閲、摘抄、複製案件材料,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出庭參加訴訟。

4、乙方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調查取證。

5、乙方應依法忠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6、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甲方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內容除外:(1)甲方或者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2)可以公開查閲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7、乙方不得對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

8、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9、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

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10、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

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

2、差旅費

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乾差旅費的,乙方收取差旅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預收差旅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實報實銷。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六條中另行註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

1、律師在偵查階段擔任法律幫助人的,委託事項於偵查機關偵查終結時止。

2、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的,委託事項於檢察機關作出起訴或不起訴決定時止。

3、律師在審判階段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的,委託事項於審判機關作出判決或終結審理的裁定時止。

4、律師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刑事自訴案件或刑事申訴案件當事人的辯護人、代理人的,委託事項於案外和解、不起訴、撤訴、調解結案、判決、終結審理的裁定、駁回申訴時止。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託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六條 補充條款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聯繫方式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繫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繫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繫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八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處理: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閲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甲方(公章):

代表:

日期:

代表: 日期: 乙方(公章)

委託代理合同8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__________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__________。

第三條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為:

1、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2、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

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4、可代甲方向税務部門繳納税費;

5、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_年_____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日/□月)。

(三)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代理期中開始的前__________天為免租期,乙方免費使用,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

第四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遇到國家法定假日自動順延。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專用賬户,户名:__________賬號為:__________乙方通過該賬户將租金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户或甲方攜帶證件到乙方財務部門領取。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户的日期:__________依此類推。

第五條佣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如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添臵傢俱電器等相關物品,甲方允許乙方調整出租價格,如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1)(2)(3)(4)(6)(9)(10):(1)水費(2)電費(3)電視收視費(4)電話費(5)供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室內設施維修費。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七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

乙方負責維修的範圍

a)門窗玻璃;

b)水龍頭,馬桶,房屋內水管(不包括主管道),閥門(不包括總閥門),淋浴噴頭軟管;

c)電燈,開關;

d)電視,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燃氣灶,油煙機,換氣扇;

e)刷牆,鋪地,貼瓷磚,打隔斷,安裝馬桶;

f)廚房下水管道疏通,衞生間下水管道疏通。

甲方負責維修的範圍

水錶,電錶,燃氣表,各入户管道與總閥門,改變主體結構,改變暖氣及管道,自採暖爐,空調設備,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負責維修的範圍外,均為甲方負責維修的範圍。1.以上約定的由甲方負責維修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7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選擇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臵新物。

第八條轉委託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因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5天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5日以上無正當理由的。

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200%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三)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四)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不可以與乙方此房承租客户私自成交,否則甲方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乙方有權拒絕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動物、植物及類似物品;貴重物品;藝術品、古董等價值難以衡量的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甲方聲明具有特殊意義的物品;傢俱清單上未列明的物品。如有損壞及丟失情況,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存檔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甲方)簽章:租賃代理機構(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9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

雙方經認真友好協商,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就乙方代理甲方在_________設立(變更)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有關事宜,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乙方代理甲方的___________工作(其餘內控管理事項,如甲方有需求,可根據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資料,並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後果。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事實需要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依照本協議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的代理服務費。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代理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本協議規定的事務,主動與甲方保持工作聯繫。除非特殊原因,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本協議項下有關甲方及甲方的資料、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情況。

第四條:代理費的金額及支付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代理服務費金額及支付方式如下:

◇核名及新設立(變更)相關手續代理服務費合計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其餘費用應於乙方受託事務辦理完結後一次性付清。代理費用結清後,乙方方才將甲方的全套證照交給甲方。

第五條:協議的解除、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義務,或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提供有關辦理代理事務所需資料造成雙方任一方損失的,或甲方逾期不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暫扣甲方的全部證照。

乙方未全部履行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甲方依然必須支付協議中所規定的代理服務費用;如因乙方提出終止而解除,乙方應退還甲方的代理費用,並承擔因其未完全履行本協議所盡的義務,而使甲方合法權益造成實際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其它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另行協商。雙方在本協議之外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果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或者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雙方將中止本合同,乙方將不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0

受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委託方與受託方根據國家法律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訂立進口代理合同,條款如下:

一、 委託方授權受託方按以下條件代理其進口下列商品。

(1)質量要求:由委託方自行與外商商定,如出現質量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

(2)包裝要求:適用於國際長途海陸運輸包裝。

(3)價格成交條款:

(4)交貨日期及地點:約在合同簽訂後 個月內啟運港分批裝運,受託方於貨物通關後直接在進口口岸交貨於委託方,運輸及相關費用保險由委託方負責。受託方可協助委託方安排最終貨物目的地的有關運輸事宜。

(5)貨物採購事項由委託方與外商具體協商,受託方僅負責貨物進口報關手續及對外商付款手續。

(6)代理手續費:代理手續費為該合同貨值的 %(合同貨值 美元* %*人民幣匯率),匯率按人民銀行公佈的付款前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計算。

二、貨款及代理費的支付方式:

(1)對外付款方式: %貨款T/T, %L/C AT SIGHT(即期信用證);委託方與受託方簽訂本合同後15天內,委託方需支付本合同金額的 %摺合人民幣匯至受託方賬户,並由受託方在收到外商對應的 %貨款金額的銀行保函後以電匯形式付至委託方指定外商處,同時受託方對外開出 %合同貨款金額的即期不可撤銷信用證至委託方指定外商;委託方與外商所簽署的合同關於 %信用證分期付款條件如下:

第一期:外商提供的第一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二期:外商提供的第二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三期:外商提供的第三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四期:外商提供的第四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五期:外商提供整批貨物的全套以受託方為收貨人的提單、保險單、發票、裝箱單等資料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個月內;委託方應當在開證前支付受託方 %合同貨款的保證金,受託方收取 %開證保證金後對外開出合同金額85%的即期信用證至外商,對應每期信用證承兑付款至少 天以前委託方將信用證每期對外付款的等值金額付至受託方,受託方收取的 %保證金於信用證最終兩單付款中抵減信用證付款金額;如委託方於信用證承兑前未支付完全額貨款至受託方,委託方可按未支付款項總額的 %/每 天向受託方支付利息,如委託方在信用證承兑後20天內仍未支付完畢餘額貨款,則受託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並且委託方需承擔受託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相關損失以及責任。貨款結算匯率以信用證付款當天銀行美金賣出價計算,屆時多退少補;如信用證到單承兑存在不符點,委託方需要以書面形式要求受託方予以承兑支付或者拒付該信用證貨款,如承兑期限到達時受託方仍未收到委託方書面形式的決定,則視為委託方同意予以承兑支付;

(2)受託方代理費於進口貨物全部清關、天津新港起運後3個工作日內收取(受託方根據委託方來款情況及指示開具增值税發票至委託方)。

三、其他:

供應上述貨品的外商系委託方自行聯繫確定,其資信情況由委託方負責。如該外商在交貨時間和交貨質量、數量上發生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如海關對貨物的商品編號、價格等有異議,委託方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並按海關最後決議支付相關款項。

四、通關環節的有關費用

(進口報關費、碼頭費、商檢費、查驗費、倉儲費、運輸費等)由委託方根據海關開給委託方的發票金額實報實銷。

五、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約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11

甲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方因一案,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訴訟代理人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敍述案情,xx證據。

四、乙方必須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繳納案件代理費人民幣x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的變更或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xxx年xxx月xxx日

xxx年xxx月xx日

委託代理合同12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 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請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在上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 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按照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盡職盡責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受託事項,積極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甲方隱瞞事實或證據,或偽造證據,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師費:

1、甲方委託乙方後,就同一事項另行委託他人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託後,案件在法院判決前,案件雙方和解或一方

當事人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辦案費用

經雙方協商,甲方支付乙方律師費 元人民幣。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調查費以及徵得甲方同意後支付的費用屬辦案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之日終止。 2、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之日,是指有關機關作出判決、調解、裁定、裁決之日,或當事人庭外和解、撤訴之日。

第十一條 送達

為聯絡和送達開庭傳票、判決書、調解書等相關法律文書方便,甲方確認的甲方聯繫電話為: ;郵寄送達地址為:

乙方向甲方電話通知相關法律文書內容,即視為乙方有效送達。如無法電話聯繫,乙方按上述地址的送達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甲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後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依上述地址的送達仍為合法有效之送達,甲方因地址變更導致無法收取的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承辦律師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1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以下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與糾紛案在人民法院的審訴訟活動。甲方授權範圍及出庭人員詳見其《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代理目標:

通過乙方代理工作,力爭達到以下代理目標:

目標一:

目標二:

甲方如在本案訴訟中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或本案以調解方式結案,或甲方撤回訴訟的,視為乙方實現上述代理目標。

第三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代理律師介紹案情,及時提供所掌握的證據、材料,保證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準確性,積極配合乙方律師的代理工作。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第四條乙方義務

乙方律師在代理甲方訴訟過程中必須勤勉盡責,嚴格按照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規範履行職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正當的商業祕密,努力爭取實現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代理目標。

第五條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確定的基本代理費為,由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 如實現本合同第二條代理目標一,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的外埠差旅費(包括交通、通訊、食宿等)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收款銀行

甲方應付的律師費或其他約定由乙方收取的費用應通過以下方式支付給乙方:

1.以銀行轉賬方式匯入乙方以下銀行賬户:

單位名稱:遼寧華恩律師事務所

開户行:中國中信銀行北站支行

賬號:72223986

2.以現金方式直接支付給乙方財務部門。

甲方以前款約定方式之外的方式支付律師費或其他費用的,未經乙方開具正式發票或有效收款憑證的,視為甲方未按約定支付。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應當自行承擔本案訴訟不利的法律後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且視為乙方已經以全勝的.結果完成了全部代理工作,已收取的律師費不與退還,並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的律師費及延期付款的利息。

(二)乙方如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一經有權機關審查認定乙方負有過錯責任,則甲方可要求乙方退還甲方已付的部分或者全部代理費、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並可由乙方投保的執業責任保險機構向甲方先行賠付。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需修改、補充,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簽訂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一)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二)因乙方律師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規定導致損害甲方利益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一)委託事項或要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二)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等情形的;

(三)逾期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應當預付或支付的律師費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修改與存放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需修改、補充,甲、乙雙方應另訂協議。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與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事項終結、雙方帳清之日終止。

第十二條合同修改與效力

根據本合同履行及訴訟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4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肇慶市德業基投資有限公司

地址:肇慶市端州區端州一路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以下房屋的所有者,因個人近期需要回流現金,委託乙方對下列房屋進行銷售,並配合第三方購房者辦理購房手續。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託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委託代理項目的位置、面積

1、委託房屋位置:肇慶市端州區端州3路48號文化創意大廈;

2、委託銷售房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套內面積計算;

2、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最低成交價格為:

3、以上價格為甲方要求最低成交價,乙方成交價不得低於以上價格,如果成交價高於上述價格,超出底價部分的%歸乙方。

4、在房屋成交後,乙方需要配合甲方、第三方購房者辦理房屋過户、按揭、税費繳納、房款監管等買賣手續。

第三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和身份證資料。甲方保證以上房屋確切、真實,並承擔連帶責任。

2、甲方委託乙方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房款銀行監管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後續合同、按揭、辦證手續由乙方協助進行。第三方購房者定金、首期款、按揭款等款項存入甲方指定賬號:

3、第三方支付定金、首期款、按揭款等款項時,由甲方負責填寫和提供相應款項收據。

4、甲方對委託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如果因甲方以上過錯,責任由甲方承擔。

5、在房屋成功銷售後,由甲方單方支付乙方佣金,佣金按成交房價的.%結算,如果房屋成交價低於以上最低價格,乙方必須取得甲方認可方可銷售,乙方免責,且按上述條件支付乙方佣金。

6、甲方必須及時繳納政府相關税費,否則因時間拖延導致相應手續延後,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7、甲方必須將房屋鑰匙、房產證複印件或相應產權證明、身份證複印件提供給乙方,以配合銷售。同時甲方委託乙方允許進行產權查檔。

8、在與第三方購房者辦理買賣合同、按揭合同、過户、房屋維修基金過户時,涉及契税(原業主已繳納則無需辦理)、房屋維修基金、交易手續費、個人所得税、營業税、房產税及滯納金、支付給乙方的佣金、拖欠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電視電信寬帶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新的契税、交易手續費等政府規定由第三方購房者支付的費用時由第三方購房者支付。

第四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簽署後,經甲方同意,乙方即刻開展銷售實際運作,乙方負責尋找第三方買家,並積極開展洽談業務。

3、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儘可能提高房屋銷售價格實現甲方最大利益。對於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範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甲方溢價或跌價應及時書面告知已方,否則乙方免責。

7、協助甲方與第三方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按揭合同、過户、繳納相應費用。

8、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9、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第五條委託代理銷售佣金按以下方式計算

1、佣金=銷售合同總金額×

第六條代理銷售佣金結算方式

1、當甲方收到所籤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額,依照本合同第五條計算佣金。

2、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後即應按時結算佣金給予乙方,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據。

第七條甲方違約責任

1、若第三方購房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以及因交房、質量、典當抵押、法院查封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佣金的1%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佣金支付時間超過兩個月,視甲方違約,違約金為十萬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誇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允許的範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以及其它挪用行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萬元人民幣。

第九條退房處理方式

1、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再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責任: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同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獨家全程代理 房地產公司開發的 項目,在互惠互利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予以共同遵守:

一、 代理項目名稱 。

本協議代理項目坐落於 , 開發商為 公司,開發面積為 平方米,該項目為商業項目。乙方代理銷售面積為 平方米。

二、 代理銷售期限

1:乙方的代理銷售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就所委託銷售的物業取得《預售許可證》之日為開盤之日起算 個月項目結束。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任何區域指定其他代理商。

三、 甲方應承擔的義務及費用

1:甲方應承擔該項目售樓中心裝潢、布展及辦公用品、活動展品、售樓資料、電話、水、電、網絡等看房交通工具等費用;該費用應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甲方負責支付本項目的策劃推廣費用(包括策劃、報廣、電視廣告、售樓書、製作沙盤等費用);該費用應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所有銷售的法律文件(見附表)。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支付乙方銷售代理佣金。

4:甲方根據合同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佣金。

5:甲方協助乙方與政府各相關部門的銜接工作及銷售過程中所需的各種審批手續,並向乙方提供具體銷售的房源表及銷控表。

6:甲方委派專人收取購房款(含誠意金、定金、首付款、辦證費用)。如甲方超出10天未給乙方結算相應的佣金,乙方自第11日起有權代收定金或誠意金,直至甲方結清乙方代理佣金為止。

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正式委託乙方為 項目獨家銷售代理委託書

8: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宣傳、看房車一輛。

9:甲方對乙方銷售可提出建議,但不得干擾乙方銷售。

四、 乙方所承擔的費用及義務

1:負責銷售及辦公人員的培訓、工作安排及薪資待遇費用。

2:銷售佣金費用由乙方承擔。

3:制定計劃推廣活動(包括市場定位、營銷對象、營銷計劃、廣告宣傳、報廣等)。

4:根據甲乙雙方達成協定進行廣告策劃、宣傳派送、宣傳售樓書及DM單。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售樓宣傳活動。

5:乙方提出的營銷策劃、房號推售、價格方案須通知甲方。

6:全程負責該項目銷售工作,完成本協議的銷售任務:

乙方作為 項目的代理公司,不得有損甲方企業形象、名

譽及企業利益,在銷售過程中,應當根據甲方提供的樓盤特徵及狀況,向客户做如實介紹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7:乙方負責聯繫督促業主辦理購房合同及登記手續,並督促業主按時

提供按揭資料供甲方辦理按揭等相關手續;

8:乙方參與該項目的園林設計、户型設計並給予建議;

9: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不能正常履約並造成工程 延誤的',乙方的銷售日期按實際延誤時間順延,乙方銷售佣金不受影響;

10:乙方應確保不得將已成交客户資料向外泄露;

11:乙方銷售人員應詳細建立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記錄,並每週向甲方 提交銷售進度報告和下週工作計劃書,供雙方根據銷售實際狀況及時調 整銷售促銷策略;

12:乙方負責組建管理銷售業務管理部(含接待、房源管理、按揭登記)。

五、 定價原則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 項目,寫字樓平均售價不得低於 元/平方米,商業部分平均售價不得低於 元/平方米。

2:雙方約定,超出甲方核定平均售價溢價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

3:如因市場原因房屋出現滯銷,經甲乙雙方協商作出價格調整下浮, 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比例不變。

4:甲方負責與銀行、公積金貸款等部門的協調,督促購房客户辦理按揭及下賬。

六、 項目廣告費用比例及實施比例

1:該項目廣告費用比例支出按總項目成交金額的 %支出。 2:實施比例按階段支出如下:

(1) 第一階段比例為 &

(2) 第二階段比例為 %

(3) 第三階段比例為 %

(4) 第四階段比例為 %

3:甲方應按上述廣告支出比例實施,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上述廣告支出造成乙方銷售任務未完成,甲方視乙方完成該項目任務,正常結算代理佣金。

七、 項目目標設定

1:取得《預售許可證》之日起,階段任務完成如下:

(1) 開盤後4個月完成任務累計30%,回籠資金 元;

(2) 開盤後8月完成任務累計50%,回籠資金 元;

(3) 開盤後12月完成任務累計70%,回籠資金 元。

(4) 開盤後16個月完成任務累計85% 回籠資金 元。 2:甲、乙雙方約定該項目代理時間結束時,乙方需完成該項目任務的90%,甲方視乙方完成任務。

八、 代理費用佣金結算及代理費用的獎勵

1:雙方約定 項目佣金按按該項目總成交額的 %提取代理佣金。

2:溢價部分:

甲乙雙方約定超出甲方核定平均單價部分,甲、乙分配比例為:甲方 %,乙方為: %(甲方支付代理佣金),即:面積*超出單價* %支付。

3:結算條件及結算方式:

(1)客户交付定金及首付款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因甲方原因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甲方 日內支付乙方佣金;

(2)如屬銀行按揭或公積金貸款乙方提供完整材料後支付,程序如下:

①定金及首付款到位後,並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因甲方原因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甲方 日內支付乙方該客户已交房款代理佣金;

②該客户提供完成的按揭資料或公積金貸款資料後,甲方 按合同支付該筆合同貸款額佣金;

③ 如該客户屬一次性付款,按實際到款額,甲方 日內支付乙方佣金。

(3)溢價部分

購房客户簽訂完《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已交付定金及首付款超出甲方核定的單價,甲方 日內支付乙方溢價代理佣金。注:超出甲方核定單價部分*面積* %=乙方應得佣金。

(4)結算時間

乙方的銷售提成按月領取,發放日期為每月15日前,乙方領取銷售提成時,應提供銷售結算清單。

4:代理佣金費用的激勵

為了更好的完成甲方下達的任務指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如乙方超額完成某階段任務的。

①完成120%甲方承諾給予乙方代理費率整體上調0.1%代理佣金獎勵; ②完成150%甲方承諾給予乙方代理費率整體上調0.2%代理佣金獎勵; ③完成200%甲方承諾給予乙方代理費率整體上調0.4%代理佣金獎勵。

5:為確保在銷售過程中,對工作規範負責及更好的完成甲方判定的任務指標,甲方每月暫扣乙方當月10%的佣金提成作為完成各階段任務的保證金,甲方分 個階段對乙方項目任務指標考核,如乙方完成 階段的任務指標,甲方應在該階段返還乙方保證金,如未完成該階段任務,下階段累加完成任務,甲方視乙方完成任務,甲方退還各階段暫扣保證金,若該合同項目期止,乙方未完成項目的 ,最後一個階段的 %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

6:為確保乙方順利完成項目各個階段銷售任務指標,

如屬甲方原因:

①甲方資金為到位,延付項目竣工。

②該項目政府相關合法文件不具備,影響銷售無法進行。

③該項目因施工合作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誤銷售無法進行。

上述原因造成客户退房或不履行合同,造成乙方某階段任務未完成,甲方視乙方完成任務。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佣金。

九、 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及終止合同

1:該合同自雙方簽字,公司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如乙方提前完成全部銷售任務,甲乙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導致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雙方均 不承擔違約責任,可以提前終止協議。

4:乙方延遲履行合同義務或未能完成合同規定應盡的義務,導致合同不 能實現的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5:甲方不按時向乙方支付應得的代理費用,超過7天視甲方違約,甲方 需向乙方賠償應結佣金日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6:甲方在乙方代理該項目期間不得再將該項目轉代理給第三方。如甲方違約,甲方視乙方完成該項目任務,按合同結算代理佣金。

十、補充協議

1:如屬甲方關係購房,造成不能按時回款或提供相應的購房材料,甲方視乙方完成該筆任務, 日內向乙方支付該筆業務的代理佣金。 2:非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給任何客户折扣,特殊情況如遇個案團購(購買套數較多)、施工補償房甲方同意後做個案處理。核算乙方任務、乙方佣金按合同第八項第一條結算比例不受影響。

3: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現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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