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吊籃設備租賃合同(精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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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收集整理的電動吊籃設備租賃合同(精選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電動吊籃設備租賃合同(精選9篇)

電動吊籃設備租賃合同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方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機械設備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___台電動吊籃,用於乙方所承建 項目工程。

1、吊籃租金每台每天__元整,按日曆天數計算。

2、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安全繩租用,安全繩租金每條每天__元整,按日曆天數計算。

3、電動吊籃的進出場費、安裝費由乙方承擔,安裝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甲方委派安拆師傅予以技術指導。

4、電動吊籃安裝調試完畢,檢測合格後乙方方可使用。資料由甲方提供。

5、租金支付方式:電動吊籃組織進場,安裝驗收完畢當天起算,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租金。租金按月結算,算滿一個月,乙方向甲方支付該月租金,逾期則每日加收1%的違約金。

6、租賃時間:裝機驗收完畢起,至報停為止。

7、在租用期間,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應及時與甲方技術人員聯繫解決。

8、在租用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電動吊籃交給第三方使用。如發生以上情況,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元,並負責收回機械設備,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租賃損失,由乙方負責一次性按損失總金額的 倍賠償給甲方。同時如乙方擅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9、乙方在報停電動吊籃時,須與甲方簽定書面報停通知,由雙方簽字確認;如檢查吊籃在使用中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該工程完畢後,乙方退還電動吊籃時,應將電動吊籃完好歸還到甲方指定地點,同時支付甲方全部租金和補助。

10、乙方如果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給甲方,從違約之日起,乙方按應付租金和費用總金額的2%按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超出30天不付租金和費用給甲方,甲方有權通過相關法律手段進行訴訟。

二、電動吊籃的操作、使用和維修及保養。

1、電動吊籃操作人員由乙方自行組織有經驗並持有證件的作業人員進行操作。

2、上吊籃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在作業時攀沿窗户進出吊籃,或從一懸吊平台攀入另一平台,嚴禁酒後操作,超載運行。

3、電動吊籃的維修、保養為乙方正常維修、保養。出現大修,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雙方進行鑑定,若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費用及其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

三、其他相關事項:

1、電動吊籃安裝與使用要遵循各項安全法規、高空作業規程、安裝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如因違反法律、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2、電動吊籃出現故障,乙方應及時維修,不得帶病使用,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電動吊籃的起租時間以電動吊籃驗收當日起計算。

四、其他約定事項:

五、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而發生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單位所在當地法院調解。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違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吊籃設備租賃合同2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一, 承租地點,數量

工地名稱:

地 點: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電動作業吊籃暫定 台,乙方必須提供質量合格的電動吊籃及相關配件、安全繩、安全鎖等,並且保證在施工當地有相應的備案證明等材料,以滿足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租賃數量根據施工進度確定,在甲乙雙方確認數量後,乙方在三天內組織吊籃進場或者退場。

二、運輸費用

吊籃進出場搬運費,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拆卸由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及進出場的裝卸車,並負責安裝調式的技術指導工作且乙方不收取任何安裝拆卸費。吊籃安裝完畢後,必須交付甲方調式確認,方可使用。甲方操作工人在使用吊籃之前,乙方必須對甲方操作工人進行吊籃正確操作及安全教育培訓,並表明每台吊籃的限載。

四、吊籃的進退場驗收

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吊籃進退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乙方必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便於與甲方聯繫。

3、甲乙雙方必須進行吊籃進退場驗收,驗收在甲乙雙方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驗收完畢後雙方代表在《租賃吊籃收發清單》上簽字確認。

4、吊籃歸還時,甲方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磨損以及因乙方人員維修造成的吊籃及配件的損耗,形變不計

五. 吊籃在使用期間,乙方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保養、維護服務,若吊籃出現故障,而乙方人員不在現場,無法提供維修服務,從通知乙方人員起算二小時,該台吊籃的日租金扣除,由甲方管理人員計入施工日記,作為結算支付租金的依據。

六. 吊籃使用過程中,由吊籃設備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以及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亡事故,以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經政府相關部門認定責任,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 甲方對於吊籃具有使用權和管理權,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現場管理。 甲方對現場安全工作負有管理責任,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乙方現場工作人員不能服從安全管理,甲方要求乙方人員加以改正,並及時通知乙方單位。

八. 甲方人員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對設備維修、拆除零件、移動,若吊籃需要移位,則乙方專業人員必須到現場全程進行指導,並確認吊籃的安全可靠。

九.合同解除、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2、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着互相體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在甲方所管轄區法院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吊籃設備租賃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吊籃租賃事宜商量如下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承租方清楚並承認本合同所有條款。

一、吊籃規格型號、數量、租費見下表

二、押金、租金及結算方法

承租人在簽訂合同後,須向出租人交付押金__元,從起租日期開始每 天結算一次租金,如使用租金超過押金50%時,承租方應補齊至全額押金。租用結束後,租金、押金及設備損壞、丟失,賠償金在退場時一次結清。

三、運輸費用

承租方負責進場時的運費,出租方負責退場時的運費。

四、租賃時間計算方法吊籃運至現場後第二日開始起算租金,至承租人施工結束將吊籃拆卸後送至出租方倉庫或指定地點日結束(節假日計算在內),遇下雨日吊籃工作4小時以上,按正常使用,4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下雨時雙方確定後應作好相關記錄)。因承租方因素未用吊籃則按正常台班計算,十五天起租,不足十五天按十五天計算。

五、雙方責任權利

1、出租方責任、權利

(1)負責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工作,並定期檢查,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幫助承租方培訓操作人員和技術指導。

(3)吊籃如有故障,承租方應及時通知出租方現場負責人,出租方接通知後,應及時修復。

(4)出租方人員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責令整改,對承租方違章所發生的後果,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如果承租方不能按時交納租金,經雙方協商無效,出租方有權在無需通知承租方的情況下,終止承租方的吊籃使用,收回吊籃,並有權從承租方的押金中扣除所欠租金、丟失損壞賠償金。

2、承租方責任、權利

(1)承租方所租設備不得轉讓、轉租和轉借他人。只限在本工地使用,不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轉移到別的工地進行使用,否則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承租人承擔。

(2)承租方負責設備在工地使用時安監部門的檢測費用。

(3)承租方應嚴格按照出租方所培訓要求及使用説明書規定進行設備的安裝、使用、保養,設備出現任何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承租方應立即停止設備使用,並通知出租方,直至故障排除後,方可恢復正常使用。

(4)除因設備自身故障造成停工外,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扣除甲方設備租金。

(5)承租方必須指定明確的負責人及安全員,負責吊籃的裝卸及正常使用、安全檢查,監督操作人員安全帶和安全帽的佩帶,並負責出租方的發貨清單、驗收合格證、維修單的核對認可工作。

(6)吊籃運至現場後,承租方負責卸車、搬運和保管,並儘快組織人安裝,如因承租方組織不利安裝遲緩,影響使用,責任自負。運至租賃處,經出租方管理員驗收清點後承租方方可回收清單,租用結束。如當日不送,視為繼續使用,租金照付。

(8)承租方在發生設備事故工傷時,應立即通知出租方,並有責任保護好事故現場。

(9)承租方應嚴格遵守吊籃操作規程,由於違章操作及操作不當造成的吊籃停用,損失由承租方自負。

(10)承租方負責保管好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如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祥見廠家清單)。

(11)承租方應經常檢查、保養、維修設備,歸還時保證吊籃正常使用,各部位構件完好無損,整體整潔。

3、解決合同糾紛的辦法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如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出租方所在地方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吊籃設備租賃合同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條例的規定,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每套價值12000元的電動吊籃 套,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租賃時間:自 年 月 日起,預計工期約為 天(以實際工作中雙方記錄為準)。

二、工程地點:

三、租賃費起止時間:以雙方籤認安裝驗收單之日起租;以整套吊籃置拆至地面之日停租。

四、租賃單價:__元/日/台。單套吊籃最低租金 1000__元,即租賃期滿租金低於1000元按1000元結算,高於1000元按實際使用天數結算。

五、吊籃押金:租賃合同簽訂後乙方每套吊籃向甲方交押金20xx元。結算時可衝減租金,每使用20天后續交押金。

六、租金結算:工程結束兩天前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吊籃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百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七、租賃細節:

1、吊籃抵達使用工地後,甲方派一名技術人員指導乙方安裝、調試,具體安裝事項由乙方提供輔助人員安裝完成。吊籃乙方使用完畢後,須提供人力協助甲方拆卸。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套的拆裝費。

2、吊籃安裝所用的吊籃配重甲方不負責提供,由乙方自行解決。

3、在乙方施工工地如出現停電、移機、上級檢查、無工人施工幹活等情況,吊籃日租金不變,但出現下雨、下雪等惡劣天氣時可除外。

4、所承租的吊籃任何時候都甲方的財產,如出現丟失、損壞則由乙方按原價賠償。

八、使用高處作業吊籃安全問題

1、使用吊籃人員均應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育與考核,執有安全上崗證,方可上崗;非指定人員不得動用吊籃。

2、吊籃屋面懸掛裝置安裝齊全、可靠、穩定;旋轉絲槓使前輪離地,但絲槓頂端不得低於螺母上端,支腳墊木不小於4×20×20釐米。配重壓鐵:H-H標準型24塊(600公斤),H-H加長型42塊(1050公斤),不得短缺。

3、吊籃嚴禁超載使用,額定載荷400公斤。

4、所有連接件齊全、牢固、可靠;無丟失損壞;提升機穿繩正確;鋼絲繩無斷股、無死結、無硬彎,每捻距中斷絲不得多於4根;鋼絲繩下墜鐵齊全、離地;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嚴禁將開鎖手柄固定於常開位置;電氣系統正常,衝頂限位行程開關靈敏可靠,位置正確;每次使用前均應在2米高度下空載運行2~3次,確認無故障方可使用。

5、每次吊籃運行只能由一個人控制,在運行前提醒籃內久晏:並確定上下方無障礙物方可運行,下行時特別注意不能碰到繩墜鐵。

6、上吊籃工作時必須戴妤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酒後上吊籃作業:禁止在吊籃內吸煙;進行電焊作業時應嚴格對鋼絲繩及電纜作安全防護並禁止利用吊籃作接地板;禁止在籃內用梯子或其它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7、吊籃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技術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8、不準將吊籃做為運輸工具頻繁垂直運輸物品。

9、雷、雨、大風(陣風5級以上)等惡劣天氣不得使用吊籃,應停置地面。

10、雨天、噴塗作業和吊籃使用完畢時,應對提升機、安全鎖、電氣箱進行遮蓋,下班後切斷電源。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允許從吊籃內向外攀爬或向樓內跳躍。

12、乙方在使用吊籃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遵守其各項條款之要求與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和本協議。因吊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由甲方負責,由於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

九、吊籃配置規格

電機台數配電箱電纜長度鋼絲繩長度安全繩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電動吊籃設備租賃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向甲方租用電動吊籃,用於長壽壽城水岸8、9、11號樓工程外牆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責任關係,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租賃內容

1、壹套吊籃包含:滿足吊籃安全使用的所有配件。

2、租金單價:42元/套/天(含税)。

3、吊籃數量:實租量(根據電動吊籃啟用單計量)

4、吊籃押金:在第一批吊籃入場時須向甲方支付押金/元,押金不計利息,在最後一次吊籃結算時抵扣。

5、租金計算:每台吊籃租金=租金單價×租金天數(不足一天算一天)。

6、租金時間:起租時間以驗收合格之日計算至使用結束之日止(包含節假日及吊籃移位安裝時間在內)。租賃時間不得少於30天,不足30天按照30天計算。

7、租金結算週期及支付方式:租金每月結算一次,結算週期為上月1日起至本月31日止,並於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設備租金,拆除前需全部結算及付清所有租金。若按期不付租金,乙方將承擔租金總額3‰的滯納金。

8、其他費用:(本費用需在第一月支付租金時一同付清,此單價不含税)

吊籃安裝費:220元/套,乙方自行安裝不計費。

吊籃移位費:220元/套;吊籃拆除費:220元/套。

9、移位時限:乙方提前叁天以書面或口頭形式提出吊籃移機申請,甲方保證在貳日內完成移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叁日,超出此約定時間租金不予計算。(直至安裝完好後開始計算租金)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編制吊籃施工方案,報監理及業主(若業主需審批)審批完善後報乙方留存。

2、甲方負責組織乙方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進行不定期安全的技術交底。

3、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的時間組織吊籃進場和出場。

4、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安裝意見合理佈置吊籃位置。

5、甲方負責吊籃產品質量以及吊籃運輸、安裝、維修及拆除,安全防護用品由甲方提供。

6、甲方在安裝、維護及拆卸的過程中必須服從乙方的.監督和管理。

7、甲方負責吊籃產品使用過程中的技術指導和故障排除,甲方接到故障申訴後必須兩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8、甲方負責因吊籃質量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處罰。

甲方:

乙方:

電動吊籃設備租賃合同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因業務需要,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電動吊籃台,每台藍體長米。適用地址,出租日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中間按連續計算(含節假日,若提前退租,按合同所寫租賃時間收取租金)不許報停。

二、吊籃使用過程中,乙方保證吊籃安全完整,乙方僅有使用權(僅限本工地)甲方所有權不變,發生損壞和丟失由乙方照價賠償。

三、合同簽訂後,承租方在吊籃進場前必須向甲方支付押金__元/台,租賃期滿,扣除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和租金後,及時退還乙方。

四、每台吊籃租金每月元,超出一天按每天每元收取租金。

五、吊籃進場時間為 年 月 日,停止使用時,乙方應負責拆除吊籃,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雙方交接清楚。

1、吊籃進出場運輸由甲方自理。

2、吊籃進出場運輸委託甲方代辦,甲方承擔進場運費__元,出場運費元,安裝費元/台,拆卸費元/台。

六、承租方應在吊籃進場和拆除時負責提供現場垂直運輸,在搬運和裝卸車時提供場地並予以配合,並負責提供帶有漏電開關和接地線的380V三相電源至樓頂或樓層中部。

七、租賃費支付方:

1、由於甲方全墊資在吊籃組裝與施工中,承租方應看情況適當預支部分資金使工程施工順利進行。

2、租金在拆吊籃前付清租金。

3、租期不到一個月的,在吊籃退場當天一次結清租金。

八、租賃期內出租方派現場維修指導人員名。承擔吊籃維修保養和技術指導工作(不負責具體施工操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承租方如發現有吊籃帶病運行或有違章操作行為時,必須指令停工並立即通知出租方維修,否則,所有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九、為保障吊籃的安全使用,承租方上籃施工人員必須由租賃方進行指導,承租方施工人員必須要求有工作經驗、身體健康者進行操作,若發生事故,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租賃期內若發生意外或者傷亡事故,雙方應互相配合,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程序進行報告,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責任認定以市級以上勞動局認定為準,後果及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分歧或問題,雙方應本着合作互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也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或施工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十二、風力在五級以上或夜間禁止上籃施工,否則,後果自負。

十三、其他約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 月 日

電動吊籃設備租賃合同7

甲方: (使用方)

乙方: (產權方)

甲乙雙方就 項目外裝飾工程租用ZLP6302型電動吊籃設備事宜,經友好協商簽訂租賃合同,並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1、吊籃設備數量及時間

1.1.吊籃數量 台(實行輪流作業)

1.2.吊籃租賃時間:吊籃起租期每 天超出吊籃起租期按吊籃實際天數計

2、收費項目及標準

2.1.吊籃押金:¥__元/台,吊籃進出場運費: ¥__元/台。

2.2吊籃租金單價: ¥__元/天/台。

2.3吊籃安裝費¥__元/台,移位費¥__元/台,拆卸費¥__元/台,在安裝、移位、拆卸 過程中垂直運輸設備無法到位的情況下人工轉運吊籃每台另加收¥__元/台/次。

2.4現場維修人員費用¥__元/月。(只針對吊籃租用25台以下的工地〕

2、5.零部件損壞、遺失及乙方維修人員費用等,以雙方確認後簽署的《吊籃現場丟失、損壞清單》計算。

2.6.吊籃的安裝、拆除時甲方負責協調現場塔吊、電梯等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材料轉運,應按照乙方安 裝要求,及時轉運吊籃各零部件到指定點。

2.7.甲方派 名小工無償配合乙方對吊籃的拆除及上下車。

2.8.吊籃進入到甲方工地驗收合格之日,租賃時間開始計算並簽訂《電動吊籃起租單》。

2.9.吊籃報停之日為吊籃租期結束之日並簽訂《電動吊籃報停單》甲方每 5台報停一次。

2.10.本合同中的所有費用都不含税票價如需開發票税金由甲方另外支付。

3、租金計算方法

3.1.吊籃租金=租金單價X天數X台數+其它賠償及相關費用。

4、付款方式

4.1、租賃費每月月底結算本月租金,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當月租金(延期每天按當月租金3%滯納金計算。如租金延期七日未付,乙方有權停止吊籃使用,租金照常計算),餘額租金在該工地吊籃拆除之日內全部付清(如甲方拒付餘額租金,乙方將拒絕拆除吊籃並視甲方違約)。

5、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建築物的相關資料及吊籃進場進度時間。

5.1.2.應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吊籃租金及相關費用,如甲方不按時支付乙方租金乙方有權停止設備 的運行並視甲方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5.1.3.甲方在使用設備過程中,由於違章操作使用不當、人為損壞、偷竊等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相關費用。賠償金以雙方確認的《吊籃現場丟失、損壞清單》單價按附表為準。

5.1.4.在租用期間,甲方不擁有乙方之設備的所有權,甲方不得將乙方設備轉讓第三方,不得作為其他作用之抵押或保證,一經發現,乙方有權立即收回合同之吊籃。甲方享有設備的使用權,沒經過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在吊籃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或遷移安裝地點,也不得將吊籃設備轉租或抵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

5.1.5.吊籃設備運抵工地現場後,甲方免費提供上、下樓層的垂直運輸工具。

5.1. 6.吊籃設備進場時,甲方代表負責清點設備並簽收《設備進場清單》。

5.1.7.吊籃設備進場後,甲方對所有設備的保管負責並對安裝好的吊籃進行

5.1.8.吊籃安裝、拆卸、移位前,乙方應制定安裝、拆卸專項方案由甲方報使用單位、監理單位和總承包審批。

5.1.9特別説明:若由於建築物局部異型(如死角、狹窄等〉致使吊籃安裝無法進行的情況,應由甲方自行解決;若因屋頂構造異型需要架設鋼管腳手架作輔助平台進行吊籃安裝的情況,則由甲方負責架設平台及採取應措施。

5. 1.10.吊籃使用期間,甲方負責上籃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吊籃作業面下方危險區域的安全警 戒及監護工作,以及施工範圍內的文明施工、環境衞生工作,上籃作業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者,並嚴格遵守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及高空作業有關規定執行,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施工,配戴安全帽,繫好安全帶 〔安全繩不準野蠻、酒後、身體不適、不健康者進入吊籃施工,此設備嚴禁當貨物提升機使用,夜間、風速五級以上、下雨天嚴禁使用,載重不允許超過500kg重量,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意外,其責任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5.1.11.甲方在使用吊籃作業中,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移動吊籃的位置和所有附屬設備,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在吊籃工作平台施工嚴禁用吊籃代運輸本工程其他材料,不允許超過額定載荷,超過額定載荷的一切損失責任及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權負責賠償。

5 1.12.甲方向乙方提供滿足吊籃設備使用耍求的電源指定到所需樓層,若因停電等原因影響吊籃安 裝或移裝時間由甲方負責。

5.1.13.吊籃進場和拆除時,甲方負責設備下地及裝車離場的搬運工作。

5.1. 14.甲方應免費為乙方提供吊籃的堆碼場地及維修人員的住宿。

5. 2.乙方責任

5.2.1.乙方根據甲方進度及建築的結構要求,按時提供性能安全可靠,符合技術要求,質量完好的吊籃設備〔吊籃具有產品合格證和產品型式檢驗報告〕。

5.2.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組織吊籃設備入場,同時負責提供相關文件。

5.2.3.吊籃安裝、拆卸、移位前,乙方應制定安裝、拆卸專項方案同時負責

5.1.4.吊籃設備的所有權為乙方所有,吊籃的安裝、拆卸、移位工作由乙方派一名師傅指導安裝,如收取吊籃的安裝費時由乙方負責

5.2.5.乙方應對每一台吊籃設備配備安全繩一條,安全繩鎖釦器一個。

5.2.6.吊籃使用期間,乙方負責確保吊籃設備狀況完好,使用安全。在接到甲方報修電話和通知後,乙方應及時組織維修人員在4小時內對設備進行維修好

5.2.7.租用吊籃設備25台以上的項目,乙方免費派駐一名現場維修人員,以確保設備的的正常使用。

5.2.8.乙方現場派駐人員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及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乙方現場派駐人員應遵守現場的一切管理制度。

5.2.9乙方應嚴格遵守雙方協商的吊籃進、出場時間,按時運作。

5.2.10.吊籃設備出場時,乙方代表負責清點設備並簽收《設備出場清單》。

6、相關文件

經雙方簽署確認的與本合同相關的書面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如一方未按合同履行其責任,按¥50000元(伍萬元整)支付對方違約金。

8.解決方式

在履約合同中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相關事宜,未達成協議的,可向產權方所在地法院提起公訴,任何一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費用包括訴訟費、鑑定費、律師費等均由敗訴方承擔。

9.其它事宜:

10.附錄文件

本合同5.2.2項,乙方須提供的如下文件:

①產權方的營業執照及税務登記證

②吊籃合格及產品型式檢驗報告

③吊籃安裝單位的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

④施工組織方案

⑤吊籃現場安裝驗收合格並同意使用(簽字確認)

11.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吊籃設備租賃合同8

發 包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現向乙方租賃電動吊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文件規定的精神,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嚴格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1工程名稱:天譽四期發展項目門窗幕牆及簡易吊船工程 (以下簡稱“本項目”)

1.2工程地點:廣州天河區

第二條 租賃內容

2.1 設備租賃內容:乙方為甲方提供型號ZLP(D)型(長度根據現場需要)電動吊籃提升機(全套設備),保證所提供的設備是完好,齊全,機械性能運轉正常。乙方包裝包拆、包來回運輸,提供全套設備質保資料,如有現場檢測費用發生,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費用。

2.2乙方的`承包範圍屬於發包方與甲方簽訂的“天譽四期發展項目門窗幕牆及簡易吊船工程”的施工合同及其附件(以下稱主合同)的承包範圍的一部分,乙方對自身所承包的內容進行施工,並全面履行施工主合同的規定。包設備安裝拆除及調試、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以及包設備檢測合格。

2.3乙方必須如實按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為其聘請的施工人員辦理平安卡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税及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工傷保險。甲方可以代辦,其費用由乙方支付,並交項目部備案。

第三條 租賃期

3.1租賃期根據甲方工程進度要求計算,租金起算日為吊籃安裝、調試完畢,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後,交由甲方投入使用的當天開始計算,租金結算日為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設備之日,合同生效期為甲方書面通知進場日開始生效。

3.2在合同期內,如乙方合同所述聯繫地址變更的,乙方有向甲方通知的義務,否則視為合同承包方地址無變更,甲方向乙方合同地址發出的信函視為乙方已收悉。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結算方式

4.1按綜合單價包乾形式,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吊籃租金為 55__元/台/天。包括乙方技術員工資、伙食費、現場文明施工費、工具費、進場費、設備費、維修保養、設備及零配件保管、救治醫療費、人身保險費等相關保險費用、工卡及平安卡費用、工作服費用、相關賠償金、人工風險費(因甲方工期延誤造成的窩工、費工和人工費上漲等風險費)等費用。

4.2 租金按月支付,每租滿一個月於25天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前一個月30天銀行支票,如此類推。

4.3 春節等法定節假日期間,在場計租的吊籃設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免除25天租金。

4.4 乙方開具正規的施工安裝發票結算租賃款。

4.5 第三方檢測按800元/台。

4.6 協助我司辦理論證方案。

第五條 材料設備檢驗

5.1 每台吊籃進場使用前,需由乙方技術人員進行安裝調試。

5.2吊籃設備運至施工現場安裝調試好後,按有關規定要求進行送至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現場抽檢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完成,甲方須協助乙方派人負責裝卸車、垂直運輸、搬運、安裝及調試,直至達到試驗合格的標準。檢測合格的設備,方能交付甲方開機使用。

第六條 雙方責任和權利

7.1甲方職責

7.1.1甲方指派的項目經理代表甲方行使監督,管理職能,其職責是:協調乙方與總包、土建、建設單位、監理及其他等單位的關係,協助乙方做好進退場等工作。

7.1.2免費為乙方提供吊籃設備的電源接駁點。

7.1.3 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培訓要求,負責設備的基礎操作。

7.1.4對乙方現場所有人員(包括技術員)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可提出更換。

7.1.5該工程可由甲方為乙方統一購買相關工程保險,費用從乙方安裝費中扣除。

7.1.6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一間單獨倉庫用於工具設備的存放,負責協調乙方進退場的運輸通道及堆放場地,宿舍及生活用品等其它由乙方自行解決。

7.1.7因違規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由甲方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

7.2乙方職責

7.2.1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產需求,滿足甲方施工進度要求。服從甲方施工人員的施安排,但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7.2.2負責配備設備維修、維護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設備技術狀態完好。如有故障造成停機,接到甲方通知後,乙方應及時安排人員到場進行維修。在接到乙方通知後4小時內,乙方未能修好,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扣半日租金,如6小時未修好,扣全日租金,以此類推。

7.2.3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符合有關部門的使用規定,負責提供吊籃的合格證和檢測報告。乙方的電路電線及設備的安全配置必須滿足本工程及當地相關部門要求。

7.2.4負責給甲方提供吊籃的安裝方案、吊籃安全施工方案及操作技術交底,並嚴格按方案及技術交底進行操作。對甲方施工人員違章操作的,有權要求其停止作業並上報甲方相關負責人。

7.2.5負責設備的操作培訓,甲方所有操作人員必須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7.2.6必須為進入場地的乙方自派員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和工傷保險,對設備安裝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負有全部責任,對由乙方自派工地的人員安全負責,如出現火災、工傷、死亡等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7.2.7必須教育本部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當地工程建設及城建管理部門的政策和法規,如造成被建設單位、土建單位或其它單位對我方處罰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概由乙方承擔。

7.2.8由乙方提供到工地上的設備,乙方均有保管的責任,如發現損壞,或其他施工單位損傷,均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費用,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索賠事宜。

7.2.9若乙方未能按甲方或施工現場的要求施工,而被甲方或建設單位清退出場,或不履行合同而自行退場。按實際租金的80%結算,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7.2.10、本合同的乙方技術員必須長住工地,保證每棟塔樓有一名技術員。無故缺勤一天罰款500元。

7.2.11、在高空作業方面,操作人員需經乙方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符合國家相關行業規定。

7.2.12、乙方配一名技術人員在現場蹲點指導吊籃移位工作。

第八條 違約及罰款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限期乙方離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有異議。

A、乙方將本項租賃內容轉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

B、乙方拖欠派往本項目現場的工人工資,造成工人聚眾鬧事或到相關政府部門投訴。 3

C、因乙方實施不力造成工程質量、進度無法達到合同的要求。

D、因乙方無力繼續完成本合同約定要求的。

E、因乙方中途自願放棄合同履約義務的。

F、因乙方受到法律制約而不能履行職責。

第九條 其它約定內容

9.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則,按甲方慣例協商解決。

9.2若因本合同發生的所有糾紛,雙方應在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均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9.4 因履行本合同而形成的現場簽證單、雙方往來函件、處罰通知等項目施工有關文字資料,均構成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 乙方須嚴格遵守總包、監理單位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如有違反,處罰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吊籃設備租賃合同9

承租方: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 工程使用電動吊籃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設備租賃情況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地點:

三、電動吊籃規格:

四、租賃期限和租金

1.根據工程施工情況,本合同租賃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具體執行時間,按承租方驗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籃一律實行日租賃制,即每台日租賃費為__元,大寫金額:__元,承租方在不進行冬季施工的情況下,停用期間不予計費(以承租方驗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報停為準)。

五、付款方式

1.吊籃租賃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吊籃押金¥__元。

2.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賃費用,甲方需按時交納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3.吊籃租賃期滿後,吊籃租賃剩餘總款一次性結清。

4.吊籃設備因甲方原因損壞、丟失等的賠償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時一次結清。 雙方責任:

一.乙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的技術指導。

3.因設備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籃停用,乙方負責修復。維修時間超過十二小時,免收當日當台租金。

4.電動吊籃正常使用發生的磨損,乙方負責維修及更換易損件,不收取維修費用。

5.乙方有權對甲方違章操作進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內租賃費照付。

6. 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賃合同寫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納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在無須通知甲方的情況下,終止甲方的設備使用,並有權收回出租的設備,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二.甲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安裝、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在乙方籤認安裝驗收單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備,在任何時候均是乙方的財產。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轉讓,轉租和轉接他人,不得改裝和變賣。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訓及使用説明書中有關規定進行設備的使用,設備出現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甲方應立即停止設備的運行並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檢修,待排除後方可使用。

4.甲方負責屋頂防水層、建築結構及設備的保護,如有損壞,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責按要求提供動力櫃。

6.甲方負責吊藍的進出場裝卸運輸以及設備達到現場後的保管工作。

7.甲方負責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並在退租日前將吊籃拆卸至地面。

8.甲方在發生牽涉到設備的事故或工傷時,應立即向乙方通報,並有責任保護事發現場。

9.甲方要嚴格遵守吊籃的安全協議。由於違章操作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操作不當,造成吊籃的事故停用期內租金照付,設備因此而損壞,甲方照價賠償。

10.甲方負責保管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退場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部件齊全,並清理乾淨。若發現吊籃殘缺,損壞,丟失,須及時通知乙方,並按合同價格賠償。

爭議

1.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法向簽訂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行業有關電動吊籃的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除雙方約定或者商定的終止情形出現外,本合同在雙方約定的全部權利義務完成後即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做出補充條款,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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