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吊籃租賃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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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簽訂了協議書就有了法律依靠。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書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電動吊籃租賃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電動吊籃租賃協議書

電動吊籃租賃協議書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由乙方向甲方租用高處作業電動吊籃,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承租數量,地點

乙方因施工需要向甲方租用高空電動作業吊籃 台,總長度 米。 工地名稱: 地 點:

二、 承租期限,費用

1、吊籃最低起租時間為30天,不滿30天以30天計算。租賃暫定 天,日期為 年 月 日,退還日期 年 月 日。實際退還日期 年 月 日,租金每天 元/台(該價格為不含税單價),合計 元(大寫 元整),每月結算一次租金。期滿如繼續租用,應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並立即預付下月租金。乙方不得用任何理由來推託和拖延吊籃租金,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吊籃,所產生費用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2、合同期滿後乙方如繼續租用,應在期滿後當即續簽合同,否則甲方將收回吊籃。如果乙方超期使用吊籃,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

三、吊籃押金合同簽訂後乙方需支付每台押金 元(大寫 )後,甲方開始準備發貨。租賃結束後,押金在甲方驗收吊籃完好無損進倉後甲乙雙方結算完畢後一次性退付。

四、運輸費用

吊籃進出場搬運費,運輸費由 方承擔。

五、安裝拆裝提供兩個方案可供選擇,選

A、由甲方進行吊籃的裝卸調式工作,乙方提供垂直升降設備及帶漏電開關三相四線電源。吊籃進入工地後,無論是否安裝,租金從第一天開始計算。每台吊籃安裝費用收取 元,拆卸費用收取 元。如還需甲方提供幫助移位則收取每台每次 元。

B、由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及進出場的裝卸車,甲方只負責安裝調式的技術指導工作並對乙方操作人員進行培訓且甲方不收取任何安裝拆卸費。吊籃安裝完畢後,必須交付甲方調式確認合格後,方可使用。

六、吊籃的進退場驗收

1、乙方需要甲方安排吊籃進退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必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便於與甲方聯繫。

3、甲乙雙方必須進行吊籃進退場驗收,驗收在甲乙雙方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驗收完畢後雙方代表在《租賃吊籃收發清單》上簽字確認。

4、吊籃歸還時,乙方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缺少件必須按件賠償。

七、吊籃的安全,維護與保養

1、乙方上吊籃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吊籃使用説明書》規範作業,並做好日常保養。工作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扣在安全繩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吊籃在租賃期間內的一切保護責任(包括吊籃及其配件、輔料等人為損壞、遺失、丟竊等)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指定人員對吊籃實施維護管理,吊籃發生故障,損傷後,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並停止作業,甲方人員得到通知後立即進行檢修處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帶傷作業,所造成的後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乙方操作人員造成的各種事故,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由於甲方吊籃質量問題造成的各種事故,乙方應保護好現場,經甲方人員確認後,所屬質量問題,責任由甲方承擔。

5、如乙方需要甲方派技術人員跟班,技術人員每天工資200元及食宿由乙方負擔。

八、吊籃的所有權與使用權

租賃期內,吊籃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擁有使用權。

九、 吊籃服務範圍

1、甲方於本合同中所有提供的服務權限於吊籃的租賃,對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等問題無連帶責任。

2、乙方與本合同中所有提供合同預先規定的區域、範圍內作業,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作業地點、作業壞境的,由此產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並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吊藍,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吊籃供乙方使用,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三方轉租甲方吊籃,如發生轉租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若乙方轉租發生的.各種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在吊籃移位中,發生各種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合同解除、爭議的解決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着互相體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在甲方所管轄區法院解決。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吊籃租賃協議書2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其相關條例的規定,就甲方向乙方租賃吊籃 台(以現場實際安裝台數為準)為明確雙方責任,雙方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租賃時間:預計自 年 月 日起,工期約為 天(以實際工作中雙方記錄為準)

二、工程名稱及工程地點: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三、租賃費起止時間:以雙方籤認的安裝驗收單之日(進場單次日)起租;停租時間:以整套吊籃裝置拆至地面並經雙方籤認書面報停單日期為準。

四、租賃單價 元/日/台。單台設備最低30天起租,超過30天以實際發生結算。

五、甲方在此合同中施工現場負責人為 ,安全員為 .

六、設備進出場費:吊籃進出場費 元/台。

七、吊籃押金: 元/台。結算時可衝減租金。

八、租金結算:甲方每月 號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賃費用,甲方需按時交納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九、 雙方責任:

乙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的技術指導、培訓工作,考試合格併發崗位證書。

3、因設備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籃停用,乙方負責修復。維修時間超過二十四小時,免收當日當台租賃費。

4、乙方有權對甲方違章操作進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內租賃費照付。

5、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賃合同寫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納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在無須通知甲方的情況下,終止甲方的設備使用,並有權收回出租的設備,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甲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安裝、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在乙方籤認安裝驗收單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備,在任何時候均是乙方的財產。此設備除甲方使用外不得轉讓、轉租和轉借他人,只允許甲方在工程上將此設備用於該設計功能所規定範圍內的項目。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訓及使用説明書中有關規定進行設備的使用,設備出現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甲方應立即停止設備的運行並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檢修,待排除後方可使用。

4、甲方負責屋頂防水層、建築結構及設備的保護,如有損壞,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責按要求提供動力櫃。

6、甲方負責提供乙方駐場人員的臨時住所和庫房,伙食費自理。

7、甲方負責組織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無乙方核發的操作證人員嚴禁操作吊籃。乙方如有發現,有權停止該吊籃使用直至甲方改正,此期間甲方租金照付。

8、甲方必須明確負責人及安全員,負責吊籃的安裝、安全使用及退場,監督操作人員安全帶和安全帽佩戴,並負責乙方的進場單、驗收單、退場單、維修單的核對認可工作。

9、吊籃運到施工現場後,甲方負責卸車、垂直運輸和保管,並儘快組織工人配合安裝,如因甲方配合不到位或組織不利等,則該批設備自進場後次日開始起算租金。

10、甲方負責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並在退租日前將吊籃拆卸至地面。

11、甲方在發生牽涉到設備的事故或工傷時,應立即向乙方通報,並有責任保護事發現場。

12、甲方要嚴格遵守吊籃的安全協議。由於違章操作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操作不當,造成吊籃的事故停用期內租金照付,設備因此而損壞,甲方照價賠償。

13、甲方負責保管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如有丟失,須及時通知乙方,並按約定價格賠償。丟失設備租金計算至賠償之日。

十、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妥善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附安全協議,賠償價格表)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吊籃安全協議

使用高處作業吊籃(以下稱吊籃)時,除遵守工地安全規定外,還應嚴格按本協議規定執行:

一、使用吊籃人員均應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持有操作證方可上崗,非指定人員不得動用吊籃。

二、吊籃屋面懸掛裝置安裝齊全,可靠,穩定;旋轉絲槓使前輪離地,但絲槓頂端不得低於螺母上端,支腳墊木不小於 4×20×20釐米。配重鐵:900公斤以上(25kg/塊)不得短缺。

三、吊籃嚴禁超載使用:標準籃(6米)最大工作載質量為630kg.

四、工作前承租方必須檢查以下項目:

1、前列二、三項。

2、所有連接件齊全、牢固、可靠;無丟失損壞。

3、提升機穿繩正確,在穿繩和退繩時,務必用手拉緊鋼絲繩端及出繩端,使其處於始終緊張狀態;鋼絲繩無斷股、無死結、無硬彎,每捻距中斷絲不得多於4根,鋼絲繩下端墜鐵齊全、離地。

4、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嚴禁將開鎖手固定於常開位置。

5、電氣系統正常,衝頂限位行程開關靈敏可靠,位置正確。

6、每次使用前均應在2米高度下空載2-3次,確認無故障方可使用。

五、每次吊籃運行只能由一個人控制,在運行前提醒籃內人員,並確定上、下方無障礙物方可運行,下行時特別注意不能碰到墜繩鐵。

六、上吊籃工作時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酒後上吊籃作業禁止在吊籃內吸煙;進行電焊作業時應嚴格對鋼絲繩及電纜作安全防護並禁止利用吊籃作接地板;禁止在籃內用梯子或其他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七、吊籃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技術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八、不準將吊籃作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九、雷、雨、大風(陣風5級以上)等惡劣天氣不得使用吊籃,應停置地面。

十、雨天、噴塗作業和吊籃使用完畢時,應對提升機、安全鎖、電器箱進行遮蓋。下班後切斷電源。

十一、承租方應按建築施工安全規模劃出安全區,架設安全網。

十二、承租方所提供的電源,必須具備漏電保護裝置。

十三、承租方在使用吊籃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遵守其各項條款之要求與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和本協議。因吊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由出租方負責,由於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事故由承租方負責。承租方在吊籃的運輸組裝拆卸過程中發生的人員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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