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吊籃租賃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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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電動吊籃租賃合同(精選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電動吊籃租賃合同(精選3篇)

  電動吊籃租賃合同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一, 承租地點,數量

工地名稱:地 點: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電動作業吊籃暫定 台,乙方必須提供質量合格的電動吊籃及相關配件、安全繩、安全鎖等,並且保證在施工當地有相應的備案證明等材料,以滿足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租賃數量根據施工進度確定,在甲乙雙方確認數量後,乙方在三天內組織吊籃進場或者退場。

二、運輸費用

吊籃進出場搬運費,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拆卸由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及進出場的裝卸車,並負責安裝調式的技術指導工作且乙方不收取任何安裝拆卸費。吊籃安裝完畢後,必須交付甲方調式確認,方可使用。甲方操作工人在使用吊籃之前,乙方必須對甲方操作工人進行吊籃正確操作及安全教育培訓,並表明每台吊籃的限載。

四、吊籃的進退場驗收

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吊籃進退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乙方必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便於與甲方聯繫。

3,甲乙雙方必須進行吊籃進退場驗收,驗收在甲乙雙方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驗收完畢後雙方代表在《租賃吊籃收發清單》上簽字確認。

4、吊籃歸還時,甲方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磨損以及因乙方人員維修造成的吊籃及配件的損耗,形變不計

五. 吊籃在使用期間,乙方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保養、維護服務,若吊籃出現故障,而乙方人員不在現場,無法提供維修服務,從通知乙方人員起算二小時,該台吊籃的日租金扣除,由甲方管理人員計入施工日記,作為結算支付租金的依據。

六. 吊籃使用過程中,由吊籃設備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以及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亡事故,以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經政府相關部門認定責任,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 甲方對於吊籃具有使用權和管理權,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現場管理。 甲方對現場安全工作負有管理責任,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乙方現場工作人員不能服從安全管理,甲方要求乙方人員加以改正,並及時通知乙方單位。

八. 甲方人員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對設備維修、拆除零件、移動,若吊籃需要移位,則乙方專業人員必須到現場全程進行指導,並確認吊籃的安全可靠。

九.合同解除、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2、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着互相體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在甲方所管轄區法院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吊籃租賃合同2

承租方: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 工程使用電動吊籃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地點:

三、電動吊籃規格: ,數量:

四、租賃期限和租金

1.根據工程施工情況,本合同租賃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具體執行時間,按承租方驗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籃一律實行日租賃制,即每台日租賃費為 元,大寫金額: 元,承租方在不進行冬季施工的情況下,停用期間不予計費(以承租方驗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報停為準)。

五、付款方式

1.吊籃租賃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吊籃押金¥ 元。

2.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賃費用,甲方需按時交納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3.吊籃租賃期滿後,吊籃租賃剩餘總款一次性結清。

4.吊籃設備因甲方原因損壞、丟失等的賠償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時一次結清。

六、雙方責任:

一、乙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的技術指導。

3.因設備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籃停用,乙方負責修復。維修時間超過十二小時,免收當日當台租金。

4.電動吊籃正常使用發生的磨損,乙方負責維修及更換易損件,不收取維修費用。

5.乙方有權對甲方違章操作進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內租賃費照付。

6. 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賃合同寫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納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在無須通知甲方的情況下,終止甲方的設備使用,並有權收回出租的設備,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二、甲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安裝、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在乙方籤認安裝驗收單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備,在任何時候均是乙方的財產。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轉讓,轉租和轉接他人,不得改裝和變賣。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訓及使用説明書中有關規定進行設備的使用,設備出現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甲方應立即停止設備的運行並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檢修,待排除後方可使用。

4.甲方負責屋頂防水層、建築結構及設備的保護,如有損壞,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責按要求提供動力櫃。

6.甲方負責吊藍的進出場裝卸運輸以及設備達到現場後的保管工作。

7.甲方負責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並在退租日前將吊籃拆卸至地面。

8.甲方在發生牽涉到設備的事故或工傷時,應立即向乙方通報,並有責任保護事發現場。

9.甲方要嚴格遵守吊籃的安全協議。由於違章操作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操作不當,造成吊籃的事故停用期內租金照付,設備因此而損壞,甲方照價賠償。

10.甲方負責保管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退場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部件齊全,並清理乾淨。若發現吊籃殘缺,損壞,丟失,須及時通知乙方,並按合同價格賠償。

  七、爭議

1.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法向簽訂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行業有關電動吊籃的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除雙方約定或者商定的.終止情形出現外,本合同在雙方約定的全部權利義務完成後即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做出補充條款,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吊籃租賃合同3

甲方: (使用方)

乙方: (產權方)

甲乙雙方就 項目外裝飾工程租

用ZLP6302型電動吊籃設備事宜,經友好協商簽訂租賃合同,並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1、吊籃設備數量及時間

1.1.吊籃數量 台(實行輪流作業)

1.2.吊籃租賃時間:吊籃起租期每 天超出吊籃起租期按吊籃實際天數計

  2、收費項目及標準

2.1.吊籃押金:¥ 元/台,吊籃進出場運費: ¥ 元/台。

2.2吊籃租金單價: ¥ 元/天/台。

2.3吊籃安裝費¥ 元/台,移位費¥ 元/台,拆卸費¥ 元/台,在安裝、移位、拆卸 過程中垂直運輸設備無法到位的情況下人工轉運吊籃每台另加收¥ 元/台/次。

2.4現場維修人員費用¥ 元/月。(只針對吊籃租用25台以下的工地〕 2、5.零部件損壞、遺失及乙方維修人員費用等,以雙方確認後簽署的《吊籃現場丟失、損壞清單》計算。

2.6.吊籃的安裝、拆除時甲方負責協調現場塔吊、電梯等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材料轉運,應按照乙方安 裝要求,及時轉運吊籃各零部件到指定點。

2.7.甲方派 名小工無償配合乙方對吊籃的拆除及上下車。

2.8.吊籃進入到甲方工地驗收合格之日,租賃時間開始計算並簽訂《電動吊籃起租單》。

2.9.吊籃報停之日為吊籃租期結束之日並簽訂《電動吊籃報停單》甲方每 5台報停一次。

2.10.本合同中的所有費用都不含税票價如需開發票税金由甲方另外支付。

  3、租金計算方法

3.1.吊籃租金=租金單價X天數X台數+其它賠償及相關費用。

  4、付款方式

4.1、租賃費每月月底結算本月租金,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當月租金(延期每天按當月租金3%滯納金計算。如租金延期七日未付,乙方有權停止吊籃使用,租金照常計算),餘額租金在該工地吊籃拆除之日內全部付清(如甲方拒付餘額租金,乙方將拒絕拆除吊籃並視甲方違約)。

  5、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建築物的相關資料及吊籃進場進度時間。

5.1.2.應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吊籃租金及相關費用,如甲方不按時支付乙方租金乙方有權停止設備 的運行並視甲方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5.1.3.甲方在使用設備過程中,由於違章操作使用不當、人為損壞、偷竊等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相關費用。賠償金以雙方確認的《吊籃現場丟失、損壞清單》單價按附表為準。

5.1.4.在租用期間,甲方不擁有乙方之設備的所有權,甲方不得將乙方設備轉讓第三方,不得作為其他作用之抵押或保證,一經發現,乙方有權立即收回合同之吊籃。甲方享有設備的使用權,沒經過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在吊籃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或遷移安裝地點,也不得將吊籃設備轉租或抵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

5.1.5.吊籃設備運抵工地現場後,甲方免費提供上、下樓層的垂直運輸工具。

5.1. 6.吊籃設備進場時,甲方代表負責清點設備並簽收《設備進場清單》。

5.1.7.吊籃設備進場後,甲方對所有設備的保管負責並對安裝好的吊籃進行

5.1.8.吊籃安裝、拆卸、移位前,乙方應制定安裝、拆卸專項方案由甲方報使用單位、監理單位和總承包審批。

5.1.9特別説明:若由於建築物局部異型(如死角、狹窄等〉致使吊籃安裝無法進行的情況,應由甲方自行解決;若因屋頂構造異型需要架設鋼管腳手架作輔助平台進行吊籃安裝的情況,則由甲方負責架設平台及採取應措施。

5. 1.10.吊籃使用期間,甲方負責上籃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吊籃作業面下方危險區域的安全警 戒及監護工作,以及施工範圍內的文明施工、環境衞生工作,上籃作業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者,並嚴格遵守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及高空作業有關規定執行,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施工,配戴安全帽,繫好安全帶 〔安全繩不準野蠻、酒後、身體不適、不健康者進入吊籃施工,此設備嚴禁當貨物提升機使用,夜間、風速五級以上、下雨天嚴禁使用,載重不允許超過500kg重量,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意外,其責任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5.1.11.甲方在使用吊籃作業中,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移動吊籃的位置和所有附屬設備,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在吊籃工作平台施工嚴禁用吊籃代運輸本工程其他材料,不允許超過額定載荷,超過額定載荷的一切損失責任及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權負責賠償。

5 1.12.甲方向乙方提供滿足吊籃設備使用耍求的電源指定到所需樓層,若因停電等原因影響吊籃安 裝或移裝時間由甲方負責。

5.1.13.吊籃進場和拆除時,甲方負責設備下地及裝車離場的搬運工作。

5.1. 14.甲方應免費為乙方提供吊籃的堆碼場地及維修人員的住宿。

  5. 2.乙方責任

5.2.1.乙方根據甲方進度及建築的結構要求,按時提供性能安全可靠,符合技術要求,質量完好的吊籃設備〔吊籃具有產品合格證和產品型式檢驗報告〕。

5.2.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組織吊籃設備入場,同時負責提供相關文件。

5.2.3.吊籃安裝、拆卸、移位前,乙方應制定安裝、拆卸專項方案同時負責

5.1.4.吊籃設備的所有權為乙方所有,吊籃的安裝、拆卸、移位工作由乙方派一名師傅指導安裝,如收取吊籃的安裝費時由乙方負責

5.2.5.乙方應對每一台吊籃設備配備安全繩一條,安全繩鎖釦器一個。

5.2.6.吊籃使用期間,乙方負責確保吊籃設備狀況完好,使用安全。在接到甲方報修電話和通知後,乙方應及時組織維修人員在4小時內對設備進行維修好

5.2.7.租用吊籃設備25台以上的項目,乙方免費派駐一名現場維修人員,以確保設備的的正常使用。

5.2.8.乙方現場派駐人員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及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乙方現場派駐人員應遵守現場的一切管理制度。

5.2.9乙方應嚴格遵守雙方協商的吊籃進、出場時間,按時運作。

5.2.10.吊籃設備出場時,乙方代表負責清點設備並簽收《設備出場清單》。

  6、相關文件

經雙方簽署確認的與本合同相關的書面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如一方未按合同履行其責任,按¥50000元(伍萬元整)支付對方違約金。

  8.解決方式

在履約合同中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相關事宜,未達成協議的,可向產權方所在地法院提起公訴,任何一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費用包括訴訟費、鑑定費、律師費等均由敗訴方承擔。

  9.其它事宜:

  10.附錄文件

本合同5.2.2項,乙方須提供的如下文件:

①產權方的營業執照及税務登記證

②吊籃合格及產品型式檢驗報告

③吊籃安裝單位的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

④施工組織方案

⑤吊籃現場安裝驗收合格並同意使用(簽字確認)

  11.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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