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進口協議書模板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代理進口協議書模板,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代理進口協議書模板1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具體內容如下:
品名
規格
單價
數量
總價
總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以乙方的名義代理以下工作:
(1)進口代理;
(2)申請一般產品的《自動進口許可證》;
(3)進口檢驗檢疫申報、報關或委託報關;
(4)購付匯。
三、報關、運輸及保險:
1、乙方負責辦理報關手續,報關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與甲方結算。
2、甲方如委託乙方貨送指定地點,甲方需全權委託乙方指定貨運代理,並對實際發生合理費用予以認可。
3、甲方憑乙方遞交的提貨單,自行到指定地點提貨,提貨、運輸等費用自理。
4、保險:
四、費用
1、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進口代理費,代理費收取標準為合同金額的%,每單進口代理費的最低收費標準為元人民幣。
2、甲方在貨到目的港後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結清貨物的全部税款(進口關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及全部貨款。
五、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全程參與和跟蹤代理業務和合同執行事宜。
2、乙方應根據收到的甲方書面申請, 及時辦理進口產品的《自動進口許可證》。
3、乙方製作擬簽訂的進口合同條款,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確認,甲方如有異議應於收到進口合同文本後一個工作日內書面向乙方提出
4、乙方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並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付清有關税、費,該税、費由乙方先行預付。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書規定如期付清代理手續費等甲方應承擔的'費用,乙方可視情況暫時不交付甲方貨物或有關憑證,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如甲方逾期2個月未支付,乙方可依法行使留置處理權,以所得款項抵扣進口有關費用、利息等,尚不足以抵扣上列費用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付。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所提供進口單據上的品名、單價、數量、包裝、產地、品質等內容是確實的,不存在任何錯誤、隱瞞的情況,否則違反海關規定所造成的各類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進口產品如系國家法定檢驗檢疫產品,甲方在未接受檢驗檢疫前不得自行處分貨物。如擅自處分貨物,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進口產品如需國家規定的專營許可證的,甲方應具有相關經營資格。
3、甲方應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進口手續費,並及時付清進口合同履行中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4、如代理進口產品需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的,甲方應在到貨前十個工作日通知乙方辦理,並提供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產地、銷售國等資料。
5、甲方自行提貨的,簽收提單等貨物單證之後,貨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損失以及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在合同付款方式為信用證或T/T預付時,甲方應將貨款按同期銀行匯率支付到乙方賬號。如果甲方無法預付上述貨款,則甲方必須提供乙方認可的有效擔保。
7、甲方不按本協議書及進口合同履行義務,造成對外違約時應償付乙方代墊的一切費用及利息,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8、甲方在委託乙方辦理進口業務購付匯時,需向乙方提供該次購付匯的書面委託書,如收款方與原合同發票抬頭不一致,需在書面委託中特別註明,並附外商貨款由第三方代為收取的書面聲明。
六、索賠處理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賠委託、依據後,及時代理甲方按乙方對外簽署的合同規定向外索賠,索賠利益歸甲方所有,但代理手續費不做任何退回。
2、乙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發現問題時,及時處理凡屬於船方或保險責任的,應會同乙方在港口的貨運代理向有關責任方面索要貨損、貨差證明,通過乙方向保險公司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3、乙方必須積極辦理屬於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質量索賠。乙方不承擔直接的賠償責任,但有義務代表甲方向國外發貨人提賠,並須據理力爭督促國外發貨人儘速理賠。乙方須及時向甲方通報對外索賠進展情況,並對此索賠案負責到底直至甲方同意結案為止。
七、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其他
1、本協議書系雙方根據中國外貿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簽定,在任何情況下雙方之間不產生外貿代理進口之外的非經雙方確定的其它合同關係。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如確因本代理關係項下需要甲乙雙方簽定的其他合同等與本協議有牴觸的,以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發佈的相關規定等辦理。
3、本協議書一式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4、本協議在 簽訂。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進口協議書模板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受託人: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鑑於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註冊的,生產和經營 的有限責任公司,並需要進口 設備及零件;鑑於乙方是在 合法註冊的,經營範圍為 的公司,具備經營進出口業務的資質和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進口商品情況:
1、進口商品名稱:救援液壓工具及零件。
2、進口商品的包括:
(1) 進口商品規格及數量
(2) 進口商品總數量
(3) 進口商品產地
(4) 進口商品單價及總金額
(5) 進口商品的包裝
(6) 需要進口的時間
(也可以約定:以上情況以甲方致乙方的書面通知為準)。
二、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進口商品的審批文件,準確提供進口商品的情況,協助乙方確認進口商品的海關商品編碼。
2、收到乙方交來的與外商簽訂的商品進出口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確認。如發現同協議要求有不符時,應在收到合同副本後三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乙方。
3、在確認乙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出口合同後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該進出口合同價款的0.5%的代理費。
4、在乙方向外商付款前三個工作日內將貨款劃入乙方賬户。
5、貨到目的港後,積極配合乙方的港口貨運代理辦理貨物的交接事宜,並在貨到後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交清貨物的全部税款(進口關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報關費、商檢費、港雜費、倉儲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以及進出口合同價款的0.5%的代理費。
三、乙方義務:
1、 與外商簽署合同,並於合同簽訂之次日前將該合同副本交付給甲方進行確認。
2、 按與外商簽訂的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3、 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
4、 如需向進口商索賠,在收到甲方的索賠委託、依據及索賠費用後及時代理甲方按乙方與外商簽署的合同規定索賠,索賠利益歸甲方所有。
5、 及時向甲方通報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特別是貨物備妥期、裝運期、預計抵達情況,以便甲方做好接貨準備。
6、 收到外商正本單據審核無誤後,及時向甲方結算。匯率以乙方實際向外商付匯日匯率為準。
四、保密:
乙方有義務對所知悉的甲方進口事項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及合同變更、解除、終止後的任何時間,除為實施進口商品的需要外,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將甲方進口商品事項的任何信息提供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五、風險承擔:
1、甲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對乙方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及時通知乙方,並在合理期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乙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
2、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受託責任,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和進口商,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
3、如外商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約定,乙方應免除對甲方的責任,但應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並及時通知甲方。
2、匯率變更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六、索賠處理:
1、甲方指定的外商,如發生遲延交貨或不交貨及其他違約問題,乙方應當及時處理,有必要的應當及時向進口商索賠。在甲方同意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按進出口合同的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由此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
2、 如外商系由乙方自行確定,如發生遲延交貨或不交貨及其他違約問題,由乙方及時進行追索,並支付索賠的費用。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履行其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應償付乙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代理費,並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2、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項而遲延支付的,每遲延支付一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該款項的萬分之三作為遲延給付的違約金。
3、 乙方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並自行承擔一切對外責任。
4、乙方拒絕或延遲向外商索賠以及提起仲裁或訴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進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按進出口合同及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對外索賠,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八、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對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協商覺得是否另行簽訂進口代理合同。
2、本合同簽訂於北京市 區 ,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代理進口協議書模板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
二、雙方責任義務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與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條款,並對合同的全部內容及交貨內容負責。
2.及時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貨款。定金為合同總金額的25%,於雙方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其餘75%貨款由甲方提供工廠擔保,並於信用證開出後十天內付清,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時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比例為合同金額的.3%,於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
4.預付港口一切費用(報關、接貨、滯報、滯箱費等),預計為_________元(根據實際費用結算金額,多退少補)。支付銀行利息(_________個月,金額為_________)及銀行費用。
5.保證該票貨物進口加工後以_________公司名義再出口,詳見雙方出口代理協議。
(二)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外銷合同條款對外簽約,詳見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
2.負責辦理進料加工手冊及其它相關手續。
3.負責代甲方辦理報關、接貨等手續。
4.及時將有關單據轉交甲方。
5.如發生索賠等經濟糾紛,乙方可在甲方委託下,代辦有關涉外手續。
三、甲乙雙方應各自履行職責義務,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出現問題或發生損失由各自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與甲方出具的擔保函同時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進口協議書模板4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代理進口事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1 本協議是甲乙雙方為建立長期的進口代理關係而簽訂。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從境外供貨處進口甲方訂單所需貨物,並提供所述貨物之物流服務。
1.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首先根據上述法律及雙方在簽訂協議時達成的基本原則協商解決。
2.1 甲方就每批貨物編制委託單(委託單是指甲方向乙方發出的委託進口貨物確認單、訂單、採購合同等具有明確的貨物名稱、數量、單價的文件),列明每批進口貨物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要求的交貨期等資料,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之貨物以委託單為準,並於境外供貨商發貨期前 個工作日交給乙方,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進口的相關手續及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2.2 甲方向乙方發出委託單的,視為甲方同意委託乙方代理該等進口事宜並依本協議履行義務;乙方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甲方的委託。
2.3 從甲方指定電子郵箱、傳真或其它網絡通信工具發至乙方的委託單等信息(不論是否經甲方蓋章或甲方授權代表簽字)均視為甲方同意委託乙方依據本協議約定代理該委託事項,乙方根據該委託單履行代理行為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3.1 甲方就本協議及委託單承擔其作為委託方的義務。
3.2 甲方應及時滿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及資料。
3.3 甲方應當依照本協議約定支付代理進口貨物價款、乙方代墊款項和有關費用。
3.4 甲方應保證報關貨物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及合法,否則,所引起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全部由甲方負責。
3.5 除本協議第六條6.5中所述的貨物責任之外,甲方不得就貨物滅失、貨物價格發生變動、貨物質量糾紛、貨物知識產權糾紛、貨物安裝、維修、退貨、換貨等其他任何糾紛或事宜向乙方要求索賠、承擔任何責任、或履行任何義務。甲方如因與境外供貨商或其他方解決上述糾紛或事宜導致乙方支付有關費用或受到任何損失,甲方須給予乙方全額賠償委託代理進口協議書委託代理進口協議書。
4.1 乙方保證自己在其經批准的對外貿易經營範圍內進行經營活動。
4.2 乙方應及時報告對外開展業務的進度及履行乙方義務的情況。
4.3 乙方有義務辦理履行代理進口時所需的各種手續。
4.4 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甲方客户及交易的情況,但根據有關政府機關或法院要求透露的不在此限。
4.5 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貨超過 個工作日的,甲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進口代理費的 %向乙方收取逾期交貨滯納金;逾期超過 天的,滯納金率按每天 %計算;乙方支付給甲方滯納金的,由甲方開具地税發票給乙方。
5.1 代理進口貨物價款及具體進口貨物清單、數量和單價由委託單確認。甲方提供的價款過分低於國際市場行情,有可能虛報價格的,乙方有權根據國際市場行情對進口貨物價格進行調整。
5.2 如需乙方代墊貨款、代開信用證或期票的,在甲方未向乙方付清全額貨款、税款及代理費前,貨物所有權屬於乙方。
5.3 如因海關對甲方進口商品歸類和貨價進行重新核定,而導致增加的進口環節關税和增值税全部由甲方承擔(包括海關已出税單,過後補徵税額)。
5.4 乙方開具的增值税發票只能作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貨物的證明,不能作為甲方已付款的證明。
5.5 貨物入倉後,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內結清款項,自乙方收貨之日超過 天時,甲方仍未付款清貨,乙方即有權處理在倉貨物,並有權就處理在倉貨物所得優先受償。
5.6 甲方需按本協議約定的結算時間及時支付到期款項,甲方逾期支付到期款項的,乙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付款總額的 %(滯納金率)向甲方收取逾期付款滯納金;逾期超過 天的,滯納金率按每天 %計算,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逾期付款滯納金,由乙方開具地税發票給甲方。乙方享有對滯納金率進行調整的權利。
6.1 貨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從乙方指定的境外貨倉運抵乙方在 市貨倉,然後再由 市貨倉運抵甲方指定的國內目的地後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6.2 境外供貨商向乙方交貨時,若貨物外包裝為原廠包裝,乙方按包裝箱標示以及裝箱清單驗收;若原廠外包裝破損或有其他異樣,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可應甲方要求按照裝箱單開箱照實驗收。
6.3 乙方交貨時,貨物原廠外包裝完好的,乙方按原廠外包裝標示及原廠裝箱清單交貨;若原廠外包裝破損或有其他異樣的,甲方可開箱清點,照實驗收。
6.4 乙方收貨時,原廠外包裝完好,乙方可視為其內在貨物完好,乙方憑原廠外包裝完好交貨的,甲方或者境外供貨商不得向乙方提出異議;在原廠外包裝完好的情況下,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貨驗收時發現異樣的,應由甲方與境外供貨商協商解決,在此情況下,乙方可提供協助。
6.5 貨物由境外供貨商交付給乙方時起直至將其交付給第三方承運人期間,貨物由於乙方不當裝運所遭受的損壞、滅失由乙方負責。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對甲方承擔與之相關的任何其它風險。
6.6 乙方已為每批進口的貨物購買運輸保險,保險期間從乙方收到貨物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方簽收時即終止,為保證雙方的利益,甲方應在貨物簽收前仔細檢查,如有異樣應及時通知乙方,提供相關圖片、並在簽收單上註明異常情況。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簽收後通知乙方,乙方將無法配合保險理賠事宜,所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6.7 由於戰爭及火災、颱風、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損失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7.1 本協議規定的進口代理費不包括辦理本協議項下任何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
7.2 就屬於境外供貨商責任的短重及/或質量索賠,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會盡力協助甲方向境外供貨商提出索賠,並會督促境外供貨商儘速理賠。乙方因此而支出的有關費用或受到的任何損失,應由甲方給予全額賠償。
7.3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和磋商解決問題的辦法。出現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過錯,則應根據各自的過錯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7.4 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員會 分會申請仲裁。
7.5 如因任何原因,境外供貨商向乙方提起仲裁或訴訟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蒐集證據,並應為有關交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方便。如乙方因此支付任何費用或者受到任何損失,應由甲方給予全額賠償。
8.1 有關本協議的任何變更或補充應以書面形式達成,並經甲乙雙方簽章方為有效。
8.2 本協議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終止後,雙方應及時清理賬款、財務。甲方應當在協議解除或終止之日起 日內從乙方處收回全部甲方商品並核對結清往來貨款。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過 日未能清退貨物和貨款,乙方有權按貨物價格 %收取倉儲費。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過 日未能清退商品和貨款,乙方有權處理該商品,並可以處理商品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優先受償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依據本協議甲方應當支付的所有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處理該商品的費用)。乙方因此支付的任何費用以及遭受的任何損失,甲方均應當給予全額賠償。
9.1 因甲方不按本協議履行其義務導致代理進口事宜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遲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應償付乙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税金及本協議約定的進口代理費和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乙方在任何時候未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任一條款,並不影響乙方以後強制執行該條款的權利。
9.2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若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導致另一方遭受損失,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10.1 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成為無效,本協議其它條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將不受任何影響。
10.2 甲乙雙方應各自承擔在執行本協議約定的費用以外所發生的經營管理費用。
10.3 對於本協議項下重要事項的聯絡,甲乙雙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緊急事項可用電話聯繫,但事後須採用書面方式確認。
10.4 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10.5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户銀行、銀行帳號等信息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責任方須自行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代理進口協議書模板5
委託方:
代理方: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就委託方委託代理方進口所列商品的有關事項,簽訂本協議:
(一)進口商品
品名: 單價:
數量: 總值:
(二)裝運期限:
(三)運輸方式:
目的港:
(四)運輸保險費用負擔:
(五)交貨地點:
(六)驗貨期限方式和機構:
(七)合同的履行
委託方須按照本合同及進口合同規定履行義務,向代理方支付貨款和關税、增值税、運雜費,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代理手續費和銀行財務費,償付代理方為其代墊的`貨款、税金、費用和利息,承擔違約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
代理方有義務辦理履行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手續,並及時向委託方通報對外業務進展及合同履行情況,承擔約定條件的責任和義務,代理方不承擔因委託方指定外商,因外商信譽而造成的貨物質量和品質與合同不符;
因履行進口合同與外商發生爭議需要訴訟或仲裁的,由委託方決定並書面通知代理方,同時承擔一切費用。
(八)貨款支付方法:
(九)手續費和其他費用支付方法:
代理手續費:
進口增值税、關税:
其它費用:
(十)違約條款
本合同簽訂後,委託方單方取消委託的,應向代理方支付有關費用並承擔因此造成經濟損失,如代理方為委託方墊付資金,委託方應全部償還;
代理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責任,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外匯匯率發生變化由委託方承擔。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委託方:(簽字蓋章)
代理方:(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