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委託代理合同範文彙總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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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託代理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用的委託代理合同範文彙總10篇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委託方)

乙方:_________(受託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託乙方代理財務記帳及綜合類涉税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為甲方提供財務代理。乙方委派_________同志為甲方服務。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計為人民幣元/月,服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起一週內將服務費付清。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和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和完整;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帳面數相核對;

(3)及時為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資料和其它有關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税務總局頒發的《税務代理試行辦法》及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和辦理涉税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解釋説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和財税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6)對甲方提供的不實原始憑證或授意做出的不當會計處理,有權予以拒絕並保留向有關部門反映的權利;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若因為乙方服務質量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經乙方確認並同意終止合同後,乙方將剩餘服務費用退還甲方。若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視其違約,不退還剩餘服務費用。

(3)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實,涉税文件處理不當,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5)乙方對上述責任事項享有最終的説明解釋權。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專利 一事,經雙方協商,自願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為甲方辦理上列項目。

2、乙方必須盡職盡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接到甲方全部資料和費用之後及時地辦理委託事項;如果按甲方提供的聯繫方式乙方無法及時與甲方聯繫,甲方將承擔由此帶來的全部後果。

3、甲方必須真實地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或實物),乙方對甲方的技術(或實物)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在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4、如果乙方無故中止履行合同,需將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在乙方已啟動代理後,甲方提出終止履行合同時,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5、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全權代辦上述 事宜,乙方在貳周內完成,並交甲方;時間為費用到帳日起。

6、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工本費 元,代理繪圖費 元,代繳申請費 元,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7、乙方代甲方辦理提交申請文件及代繳費用後,十個工作日之內將有關文件、收據郵寄給甲方或者通知甲方自取。

8、本合同有效期是自簽字之日起至本項代理事宜辦理結束止,所委託事宜的結論以國家有關部門的決定為準。

9、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以給予補充。

10、本合同共十款,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追索 人民法院( 字第 號 (以下簡稱 號判決)項下 公司債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作為

號判決執行階段代理人,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同意接受委託,並指派 律師具體承辦甲方委託事宜。

二、乙方代理權限及工作範圍:

全權代理甲方參與執行工作,包括蒐集被執行人相關財產情況、與執行法院或有關部門溝通、督促執行法院及時委託相關機構對已查封財產進行評估及拍賣變現、處理與執行有關的其他事宜。

具體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三、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執行代理工作,及時向乙方提供與執行相關的文件資料。

四、乙方承辦律師在代理權限內

應當勤勉盡責,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權益的活動。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不得接受對方委託,為其提供法律服務。未經甲方特別授權,乙方不得擅自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本次委託代理方式為有條件的風險代理,具體如下:

1、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10日內,甲方按申請執行標的額的 向乙方支付前期代理費。

2、後期代理費用與乙方代理執行結果掛鈎,甲方向乙方支付後期代理費標準為執行回款(非現金財產形式按當時評估價值計算)的%,支付時間為甲方收到執行回款後的10日內,分期回款則分期支付。

3、甲方除代理費之外,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乙方為承辦本合同項下工作所支出的交通費、通訊費、打印費、差旅費、招待費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特別約定事項:

乙方代理申請執行、處置查封房產、土地或其他財產需支付的執行受理費用及評估、拍賣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如執行過程中需要提供擔保,則擔保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號判決執行終結止。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雙方如有未盡事宜需另行協商。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中國建設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建設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法規、法規和有關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四)本協議適用於本協議生效後發生的委託代理項目管理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户、存款賬户,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等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户。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應規定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經辦行應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借款人報送的“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台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後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甲方在貸款到期前3個月,向乙方經辦行抄送催收貸款通知書。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貸款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户中劃收,並於當日(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上劃甲方。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別對貸款進行會計核算。

(二)貸款計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別計算,並核對一致。甲方發放貸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還款日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台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貸款項目的經辦行每季度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的“項目專户報告”。

報告內容: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償還貸款本息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

十一、委託代理業務考核

甲方應對乙方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同時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五)甲乙雙方對違約責任有分歧,不能協商解決時,按有關法律程序解決。

十三、附則

(一)每年3月,甲乙雙方相互提供年度委託代理情況。

(二)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授權的信貸局與乙方授權的一級分行簽訂項目委託代理協議書。項目委託代理協議書標準文本,由甲乙雙方共同議定。

(三)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四)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姚中民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中國建設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蘇文川

(或授權代理人)

1998年4月16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證:聯繫電話:(以下簡稱委託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委託方)

委託方因與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審、二審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二審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1、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萬元;

(3)餘下的代理費待案件審結後一次性收取

2、乙方銀行:中國銀行

開户行:中國銀行支行

賬號:

名稱:律師事務所

聯繫電話: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貴陽市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為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簽署後,如本案因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新增部分的律師代理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師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令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在投保的執業保險範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託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託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到達對方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甲方:乙方:

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6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甲方轉讓

房屋(以下簡稱“該房產”)之有關法律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作為甲方辦理該房產有關轉讓手續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之事項為:

1、就轉讓該房產事宜為其提供法律諮詢;

2、協助甲方與買受人簽訂有關房屋轉讓協議;

3、代為辦理該房產的立契過户手續;

4、在辦理上述手續時,代收並代為繳納政府部門收取有關税費;

5、代為向有關部門提交與該房產轉讓事宜的有關文件;

6、代為本人簽署與上述事宜有關的一切文件;

7、其他有關事宜。

三、為完成上述委託事項甲方需向乙方做出以下不可撤銷的承諾:

1、在委託期間甲方就轉讓該房產事宜而向乙方做出的任何授權均為不可撤銷的授權,甲方不得私自單方面撤銷授權。

2、保證該房產真實、合法(包括符合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存在,保證此房產沒有任何法律糾紛,在此房產登記過户之前所有與該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和債務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工作,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提供房屋交易過户所需的證件、材料及相關費用,履行規定的義務。並且在此保證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種證件、文件(包括複印件)均為合法、有效。

4、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委託他人處理本協議所涉及房屋相關的事務。

5、甲方應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 日內,將所轉讓該房屋的銀行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並且在當日將該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交與乙方。

甲方同時承諾:在該房產《房屋所有權證》交與乙方後至該房產產權過户至買受人名下之前甲方不得私自到房管部門辦理產權證掛失等損害乙方和買受人的行為。

6、甲方同意在收到該房產全部房款後由乙方直接將該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已過户到買受人名下)交予買受人。

四、乙方為完成上述委託事項向甲方做出以下承諾:

1、乙方保證其指定之律師及有關工作人員認真、負責、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託之事項。

2、在該房產產權過户到買受人名下後三個工作日將房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賬户。

五、代理費

1、甲方應於簽署本協議之同時按甲方轉讓該房產成交價的0.25%向乙方支付代理費,計人民幣 元。

2、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之義務,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所辦理手續之事項,且所收代理費概不退還。

3、乙方指定之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之義務或無故終止代理甲方委託之事項,甲方有權要求返還全部或部分代理費。

4、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與買受人之間有關轉讓合同被終止或被解除,從而導致本協議解除時,乙方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六、甲方應於簽署本協議之同時向乙方預付代為辦理該房產產權過户手續所必須繳納的公證費、印花税等有關税費。

七、本協議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三天內)簽訂變更協議。

八、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或者遲延履行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協議目的,另一方可因此解除協議,並有權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九、本協議至上述房產過户完畢時,視為乙方服務內容完成,本協議自動終止。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委託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雙方經認真協商,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就乙方代理甲方與共同設立北京有限公司有關事宜,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並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後果。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事實需要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依照本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費。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代理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本協議規定的事務,主動與甲方保持工作聯繫。除非特殊原因,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本協議項下有關甲方的資料,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情況。

  第四條:協議期限

本委託代理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約定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第五條:代理費的金額及支付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如下:

代理費總額人民幣xxx元整。

代理費分兩期支付,於本協議簽訂時支付人民幣 元整,於代理事務完成時支付人民幣元整。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義務,或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提供有關辦理代理事務所需資料,或甲方逾期不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乙方未全部履行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代理費用;如因乙方提出終止而解除,乙方應退還甲方的代理費用,並承擔因其未完全履行本協議所盡的義務,而使甲方合法權益造成實際損害的責任。

  第七條:其它條款

1、代理事務的過程當中,如需乙方代甲方支付費用,應由甲方按所開具的發票實報實銷。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另行協商。雙方在本協議之外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如果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或者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雙方將中止本合同,乙方將不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與 (貸款國政府主管機構名稱)簽署的貸款協定(或會談紀要), (貸款國名稱)同意向政府提供 (貸款金額和幣種)的政府貸款用於 (項目名稱)。

(省級財政部門名稱,以下簡稱借款人)根據《關於外國政府貸款轉貸管理的暫行規定》(財債字[1999]230號)確定該項目為第一類貸款項目。根據借款人的推薦,財政部(以下簡稱甲方)審核同意該項目由 (代理銀行名稱,以下簡稱乙方)負責外國政府貸款的財務代理工作。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或乙方與貸款國金融機構為該項目簽署的對外金融協議中規定的貸款條件(包括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及還款方式等)將貸款轉貸給借款人。乙方不對項目進行評估,不承擔貸款還本付息風險。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以下業務:

(一)要求借款人及時提交下列文件:

1.甲方關於同意該項目利用外國政府貸款的批覆;

2.省級以上計劃部門或經貿部門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和/或利用外資方案的批覆;

3.代理銀行要求的其他文件(由銀行列明具體內容)。

(二)審查借款人提交的有關文件。在審查文件時,如果發現問題而無法辦理轉貸時,應及時報告甲方。

(三)代表甲方與借款人簽訂轉貸協議。在轉貸協議簽訂之前,乙方應將轉貸協議草本報甲方確認,並在轉貸協議簽訂後將副本報送甲方備案。

(四)建立必備的項目檔案。

(五)根據借款人或借款人委託的採購公司提交的申請,按對外金融協議和轉貸協議的規定辦理貸款項下提款手續,並根據貸款機構或外方銀行的提款回單,負責貸款的賬務記錄並通知借款人。

(六)按轉貸協議的約定通知借款人償還本息及支付費用。

(七)按對外金融協議的要求,辦理貸款本息及費用的對外支付。

(八)受甲方委託對項目實施進行財務監督。

(九)如借款人未能按轉貸協議的約定按時如數償付到期的全部債務,乙方應進行催收,並應及時將催收情況報告甲方。

(十)負責貸款項目的統計工作,向財政部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項目統計資料。

(十一)受甲方委託,代表甲方與國外貸款機構或外方銀行就項目執行、債務管理、統計數據等問題進行業務聯繫。

(十二)甲方委託的其他有關事項。

三、甲乙雙方應就項目的執行情況定期交換意見。

四、乙方按甲方《關於印發〈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手續費收取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的有關規定(財債字[20xx]74號)收取轉貸業務費。

五、如借款人未能有效履行還款責任而導致不能按期還本付息付費時,乙方應先行予以墊付。乙方應將對外墊付的本息、罰息及按國家規定可收取的有關費用的明細清單在下一個年度1月15日前上報甲方,並抄送借款人。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清單審核無誤後,將採取財政扣款措施,按照實際發生額(包括本息、罰息和國家規定的可收取的有關費用)以相同幣種或按實際撥付日銀行外匯賣出價折算成的人民幣在同一財政年度內撥付乙方。

六、乙方對外墊款所需的外匯將按甲方與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辦理。

七、甲方如未在上述第五條限定的本財政年度以內撥付墊付資金,按違約支付額以發生時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按日支付違約金。

八、對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截止到該項目對外金融協議及轉貸協議執行完畢。

十、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需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者補充,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修改或補充的書面協議。修改或者補充的書面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若與本協議有不同之處,以修改協議為準。

十一、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署。本協議正本兩份,副本一份。正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由借款人持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9

一、委託代理範圍

1.□ 企業名稱核准

2.□ 申請設立登記

3.□ 企業變更登記

(1)□ 名稱變更

(2)□ 法定代表人變更

(3)□ 註冊資本(資金)變更

(4)□ 股東或股權變更

(5)□ 住所

(6)□ 經營範圍變更

4.□ 企業註銷登記

5.□ 企業改制

6.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登記註冊材料,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定金_________元,甲方領取“受理通知單”時,一次付清全部代理費用。

2.乙方接受委託,在約定時間內,完成上述代理登記註冊事項,因登記材料或政策調整被核駁,需補交或及時修正,領取營業執照時限順延。

3.乙方的責任:

(1)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託登記代理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祕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登記註冊材料齊備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代理業務;

(3)對甲方提供虛假註冊材料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業務,依約所收取的預付金,不預退還。

三、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終止合同。

2.因甲方原因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預付金不能收回,並支付相應的用金,因乙方違約,應全部返還甲方已付的預付金。

3.合同履行期間,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調整,不能繼續履行的,委託代理合同自動解除,乙方已取得的預付金100%退還給甲方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有效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代理合同費用

金額:_________元,預付:_________元,欠付:_________元。

六、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 協商

2.□ 協會調解

3.□ 仲裁

4.□ 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事項

衞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環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經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劃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商務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監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委開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有效。

委託方(甲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將其擁有的物業(本合同第一條的標的物)委託受託方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居間中介代理出售,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託其他第三者從事與受託人同樣的居間中介行為,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售的標的物標示(下列記載事項如未詳盡,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資料為準)

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年限: □ 永久??□ 至_____年止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類型: □ 別墅??□ 外銷??□ 內銷??□ 其它用途 □ 住宅? □ 辦公? □ 商住? □ 其它

結構: ____房____廳____衞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總層數: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設備(不另計租金) 裝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出售條件

委託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rmb? □ usd)□ 現金? □ 支票? □ 匯款? □ 其它(請註明):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運用適當方法尋找合適的承購方,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所委託出售標的物的處理情況。

2.協助甲方與承購方商議合理售價和協助辦理買賣合約手續。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中介代理業務,為了有效地履行義務所實施的市場調查、廣告企劃、租賃交涉、諮詢服務、差旅出勤等活動與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甲方補貼。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其為上述出售標的物的唯一及合法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簽訂之後,若發生任何有關產權歸屬的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其後果。

2.為促進銷售,買方需辦理購屋貸款時,甲方需配合辦理。

3.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户達成交易,甲方仍應按照委託合同內訂明之服務報酬金額支付於乙方。

第五條 服務報酬

1.佣金為上述標的物的成交價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 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於甲方在收到首期款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若承購方支付定金後,因承購方的原因而不能達成交易,承購方支付的定金將不予退還,由甲乙雙方平分。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章後即時生效。

  第七條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宜,可約定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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