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版)房屋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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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版)房屋租賃合同

住所: 身份證號:

電話: 郵政編碼:

承租方(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

電話: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1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是甲方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2條 出租房屋概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現有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3條 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等證明文件。

第二部分 租賃期限、用途

第4條 該房屋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5條 乙方租賃該房屋作為 使用,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賃期間可以轉租,但需告知甲方。

第6條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第三部分 定金

第7條 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小寫¥ 元)作為定金。甲方於合同期屆滿之日無息退還該定金給乙方。

第四部分 租金及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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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第9條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第一個季度的租金;以後應在每季度的十號前付清下一個月的租金。具體支付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10條 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收款的憑證。

第五部分 相關費用

第11條 租賃期間,除室內因正常使用產生的用水、用電以及燃氣費用之外,該房屋上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管理費、衞生費、治安費、公攤費等)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再承擔任何費用。

第六部分 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2條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第13條 租賃期間,乙方與他人合租或轉租的,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14條 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十五天書面告知乙方。

第七部分 房屋修繕

第15條 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若不及時維修的,乙方可自行維修,所產生的維修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下個季度的房租中直接扣除。

第16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超出正常使用範圍造成損害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第17條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告知甲方。

第八部分 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18條 租賃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否則,甲方應支付違約金 ,並賠償乙方所有損失(包含但不限於裝修費用、律師費、以及乙方追償所產生的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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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條 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部分 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20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

第21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租,必須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甲方。

第22條 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裝修牆、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告知甲方,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方能施工

第23條 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第24條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部分 通知

第25條 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聯繫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為送達;

(2)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部分 合同生效

第26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部分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27條 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定金:

(1)故意嚴重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3)拖欠租金累計兩個季度以上。

第28條 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十五天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29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三部分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第30條 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第31條 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十五日內向對方主張。

第32條 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第33條 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部分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第34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或者因甲方原因影響承租人居住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

第35條 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或不能繼續履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

第十五部分 乙方違約責任

第36條 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每天按租金總額的萬分之一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兩個季度的,視為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將沒收其定金,收回出租房屋。

第37條 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按實際租賃期限結算。

第十六部分 其它約定

第38條 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七部分 爭議解決

第39條 對於因本合同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八部分 附則

第40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1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合同為準。

乙方簽字:(承租人)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出租人) 年 月 日

(承租人版)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編號:

出租人: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的坐落、面積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號。

2、出租房屋面積共

3、該房屋系。

第二條 證明文件

甲方提供出租房屋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等法律證書,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文件的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房屋租賃期:共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月 日止。

2、裝修期及試營業期: 。裝修期滿,乙方必須保證承租的房屋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進入正常、持續的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第四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

乙方承租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用於乙方或乙方成立的公司、開展合法經營活動,包括但不限於開 等的用途。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1、房屋租金(以人民幣結算)按建築面積計,年租金為.

2、鑑於乙方承租房屋後需較大資金投入裝修,甲方給予乙方 個月的免租期,即自20 年 月 日起自20 年 月 日止,甲方對乙方實行免租。自20 年 月 日起,乙方按照前述租金標準交納租金。

3、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本合同採用先使用後交租金的辦法,按次年第一個月交前年的租金,先用後租。此後各期的租金,由乙方在次年的第一個月10號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按年度支付。

第六條 訂金及裝修保證金

雙方簽署本合同後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訂金及裝修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整。裝修期內,乙方無違約行為的,甲方在裝修期滿後的3日內退還給乙方,或衝抵乙方首期應付的房屋租金。

第七條 租賃房屋交付

乙方承租的房屋,甲方於20 年 月 日交付給乙方,雙方辦理房屋移交手續。

第八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

乙方在租賃經營期間實際發生的水、電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時繳納。

第九條 關於房屋裝修的約定

1、備案: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必須將裝修方案書面報送甲方備案。

2、行政審批:乙方的裝修工作,應嚴格遵守規劃/城建/消防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的管理規定,甲方負責申報。

第十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質量驗收合格。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3、乙方的裝修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主體結構及功能。

2

4、乙方在使用承租房屋及經營過程中,應遵守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妥善處理鄰里關係,共同維護周邊的環境衞生,甲方有協助處理關係的義務。

第十一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出賣本合同所涉的出租房屋,房屋所有權轉移後,甲方承諾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租賃期內如甲方出售出租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因租期時間長,在不影響甲方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收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權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

甲、乙雙方各自做好承租房屋及其相應範圍內的物業管理。 第十三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將承租房屋完好的交還甲方,對該房屋的裝修、不能移動的裝修、裝飾和改擴建工程亦應無償移交給甲方。可以移動的物品及設備設施甲方如有需要,可由雙方協商,由甲方購買。

2、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時應當保持房屋的完好狀態。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嚴重損壞承租房屋(需經職能部門認定),在甲方書面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2)拖欠房租計 個月或拖欠金額滿 元(含)以上的。

3、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4、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間接損失和可期待利益。 第十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拖欠租金,乙方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2、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還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需經司法認定。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 份(原件),每份 頁,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自然人每頁簽字、公司加蓋騎縫公章),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

營業執照號:

電話:

傳真:

地址: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傳真: 地址: 郵政編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甲方:

(承租人版)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房屋事宜簽訂本房屋租賃合同。

甲乙雙方在此不可撤銷的聲明:雙方在充分溝通和談判的基礎上達成本合同所有條款,雙方對於本合同的任一條款均已有充分的理解和認識,不存在誤解。

第一條 租賃物業及租賃期限、續租

1、甲方將其坐落於 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物業”詳見附件紅線圖)租賃給乙方經營連鎖超市。

2、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個月,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乙方的免租期,即租賃物業自 年 月 日開始計算租金,免租期內發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自理。

3、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租賃物業的,應於期滿之日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請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物業有優先承租權。

第二條 租賃物業的交付及改造

1、甲方向乙方交付的租賃物業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所有權證明合法有效;(2)租賃物業通過消防驗收;(3)本合同約定的設施設備齊全;(4)租賃物業無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於產權爭議、司法查封、違章建築等)。因甲方向乙方交付的租賃物業不符合上述條件而導致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雙方確認,任何文件均不能替代一次消防驗收合格證的效力。

2、租賃物業的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若甲方交付時間延後,則相應的免租期、租期也相應順延,甲方交付時間延後一個月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租賃物業交付應當簽訂物業移交確認書。

3、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對租賃物業進行裝修改造,若乙方進行的裝修或改造影響房屋主體結構的,應當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三條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商定,租賃期內該物業的年租賃費用標準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賃費用已包括房屋租金、物業管理費、設備使用費、維修保養費以及房屋租賃關係中乙方應繳納的各項税費等。

2、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後用。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前將租金一次性-交付到甲方下述指定的賬户:

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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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 户 行: ;

賬 號: ;

甲方變更指定帳户的應在乙方付款日前一個月提前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3、乙方向甲方交納租金,甲方應於乙方每年租金全額付款前5天提供符合國家税務部門認可的正式房屋租賃發票。因甲方提供的相關税票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致使乙方被要求補繳税款、罰款或遭受其他損失的',則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實際損失,乙方有權從當期及今後應付甲方租金、費用中抵扣全部損失款項。若甲方未在約定時間提供租賃發票的,乙方有權暫緩支付租金,直至甲方提供約定的租賃發票為止。

4、合同期內,甲方承擔因出租租賃物業而須繳納的各項税、費。

5、電費:甲方同意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提供 KVA供電量。租賃期間,甲方同意將用電户名過户給乙方,電費由乙方自行向供電部門繳納,租賃期滿過户甲方。

6、水費:甲方同意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提供生活和消防用水。甲方同意將用水户名過户給乙方,水費由乙方自行向供水部門繳納,租賃期滿過户甲方。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租賃物業及土地擁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並提供相應有效的法律證明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知曉乙方租賃物業的用途為開辦超市,甲方保證該房屋按照法律法規及行政管理的要求可以用作開辦超市。甲方同意乙方可將租賃物業進行部分轉租,整體轉租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3、甲方應對房產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以保證租賃物業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提供的租賃物業及設施出現故障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立即進行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未在約定時間內進行維修或情況特殊、緊急的,乙方有權但無義務自行修復或委託他人進行修復,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本款所述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下年度的租金中扣除。甲方對房產及設施的維修、保養應當事先通知乙方,並儘可能在乙方認為合適的時間安排進行,以保證乙方的正常營業不受影響。甲方在維護、修復租賃物業期間影響乙方營業的,應減免影響期間的租賃費用。

4、甲方須全力提供乙方經營、設計、裝修或改建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規劃、環保、水、電(包括水、電增容)、通訊、消防、衞生及其他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向甲方提供辦理報批所需的所有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等業務,不另行收費,因報批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內如甲方要轉讓或抵押本合同項下房屋產權,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則甲方應保證受讓方或抵押權人充分了解乙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和義務,並保證受讓方或抵押權人同意承擔在本合同項下甲方的一切義務。

6、由於租賃物業或所在大樓(包括配套設施)本身的建築質量問題而使乙方人員(包括乙方工作人員、進入乙方租賃物業的顧客或其它進入場所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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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財產受到損失時,甲方應對乙方負有完全責任並賠償乙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7、甲方與第三方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負責解決,乙方概不負責。若因甲方未能妥善處理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8、因意外事件(如非典等傳染疾病、門前主路修路、修挖地鐵、甲方或第三人進行裝修、維修等)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甲方應減免影響期間的租賃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政府部門批准,乙方不得將租賃物業用於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證在租賃物業內的一切商業活動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及政府的有關規定。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

3、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租賃物業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正常磨損除外)。

4、乙方除經營超市所需外不得在租賃物業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毒有害或爆炸物帶入租賃物業。

5、租賃期間,若乙方的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乙方在實際使用租賃物業時產生閒臵面積,乙方有權選擇下列做法:

(1)將租賃物業部分或全部轉租予第三方,如甲乙雙方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關係,甲方應無條件承接乙方在轉租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作為出租方繼續履行與第三方的租賃合同;

(2)將租賃物業部分歸還予甲方,甲方應從原租賃費用中扣減相應租賃費用。

6、租賃期間,乙方有權指定乙方相關公司(包括但不限於與乙方、乙方股東有持股關係的公司等)承接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甲方應予認可和協助。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

1、租賃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通過書面協議,可提前終止。

3、若發生市政、水災、颱風或甲乙雙方不可預見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租賃物業損毀不能正常使用或商業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的,本合同可提前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如遇政府部門規劃、讓道, 拆遷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違約責任,協議終止。因租賃物業被拆遷而獲得的拆遷補償或賠償費用中,涉及乙方的投入、裝修、搬遷、設備設施、員工安臵等補償或賠償的歸乙方所有,其餘歸甲方。若地方政府未在在補償或賠償標準中列明明細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乙方上述項目的補償或賠償費用。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1)租賃物業因甲方原因有債權糾紛或債務糾紛,嚴重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秩序的;

2)因甲方未及時辦理土地、房屋性質變更手續等原因造成乙方無法開業的;

3)甲方發生其他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經乙方書面催告7日後仍未改正的。

甲方違約,乙方根據上述情形終止合同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結餘的款項,租金照實結算;乙方亦可選擇不予終止合同,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遭受的損失。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連續達三個月以上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對外整體轉租的;

乙方違約,甲方根據上述情形終止合同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結餘的款項,租金照實結算;甲方亦可選擇不予終止合同,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

7、除本合同約定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均視為違約行為,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提前終止合同帶來的損失。

第七條 租賃物業的歸還

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當在合同終止日前將商品、設備、裝修等的一部分或全部拆除或取回乙方(但乙方安裝的消防設施、自來水管等鑲嵌在房屋牆體內不可移動物品不得拆除)。甲方應按乙方當時租賃物業的實際狀態收回租賃物業。甲方拒絕接收的,乙方可通過公證處公證或律師見證方式騰退房屋,甲方對此不持異議。自乙方騰退之日視為乙方已向甲方交還房屋,租賃房屋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乙方均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雙方同意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特別是租金和含有乙方財務資料等條款)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信息(如乙方超市的營業額等)。

2、本合同最終的簽訂地為 。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代表人:

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

(承租人版)房屋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_____

乙方(承租人):__ 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就甲方向乙方出租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以下簡稱“本房屋”)及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1.1 甲方為本房屋的登記所有權人,房屋所有權證編號為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金及其他費用

2.1 雙方約定租期為_______,自_____年 _ 月 __日至____年 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2.2 本房屋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 ____元整(¥:___ _元),總計人民幣_____元整(¥:____元),此金額已包括物管費、公共能耗費、有線電視費、房屋產權税、甲方為向乙方開具發票而需支付的税金等所有税費及相關費用。租賃期間,如果政府有關部門徵收與房屋有關但本合同未約定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2.3 支付方式:租金每_____支付一次,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日內將首期租金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元)支付給甲方,乙方在前一期最後____日內支付下一期租金。

2.4 本房屋租賃押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元),乙方於本合同生效後十日內支付給甲方,甲方應在收取當日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據。本房屋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方應在收回本房屋且乙方結清水、電、煤氣費用後十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給乙方。若甲方逾期不退還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照押金數額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日累計。

2.5 租賃期間,除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和房屋租賃押金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高租金或向乙方主張任何其他費用。

2.6 乙方租賃期間本房屋的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費和寬帶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按實際計量向服務提供商支付,甲方應對乙方交納行為予以配合。

2.7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租金應以税務局出具的相應發票為收款憑據,甲方應於收款後五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3.1 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並製作《房屋交接清單》,雙方應在交接清單上簽字以確認交接事實和房屋現狀、附屬設施等情況。

3.2 乙方入住本房屋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在使用水,電,煤氣等時應注意安全。

3.3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本房屋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

3.4 本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付給乙方使用前,甲方應當進行全面檢修確保乙方能安全使用。在租賃期間,如非乙方原因,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出現故障,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後3日內免費修復或更換。

3.5 甲方確保在整個租賃期內,任何第三方不對本房屋行使佔有權、承租權、使用權及其他影響乙方承租本房屋的一切權利。

3.6 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在本房屋內接通電話、寬帶或安裝其他設施,甲方應予以配合。

3.7 如本合同需要備案,由甲方持本合同前往相關部門備案,如備案需交納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租賃合同的提前解除

4.1 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有權在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的情況下,提前解除本合同。

4.2 如由於自然災害、戰爭、政變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則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4.3 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在合同約定時間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影響乙方居住。

(2)甲方未及時履行房屋修繕義務,影響乙方居住的。

4.4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應支付已實際發生的租金和其他費用外,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五日內退還乙方已交納但尚未實際發生的租金、其他費用及押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按應付而未付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

5.2 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_____%的違約金。

5.3 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本房屋,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____%作為違約金,租期相應順延。

5.4 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

5.5 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本房屋的,或在租賃期內,任何第三方向本房屋行使佔有權、承租權、使用權或其他權利,或任何甲方的過錯導致乙方不能在租賃期內(包括續租期內)正常使用本房屋,則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交納但未實際發生的租金及其他費用外,還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5.6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發票,則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支付剩餘租期的租金,同時,甲方應將其不能提供發票所對應的租金金額返還給乙方。甲方不得以乙方未支付租金為由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六條 其他

6.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6.2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3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六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聯繫地址: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聯繫地址: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承租人版)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承租人(乙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

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

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

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三)租賃用途: 辦公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

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

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

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

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第一期: 年 月 日,租金 元,物業管理費 元,合計 元

第二期: 年 月 日,租金 元,物業管理費 元,合計 元

第三期: 年 月 日,租金 元,物業管理費 元,合計 元

第四期: 年 月 日,租金 元,物業管理費 元,合計 元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

乙方帳號信息:

户名:

帳號: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第五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有權從租金中予以扣除。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2

第六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第七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及欠繳各項費用達30 日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或將房屋轉租、轉借給第三人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七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七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單方提高租金, 因甲方單方提高租金或甲方其他原因而導致本合同解除或終止的,除應退還乙方合同期內尚未履行的租金外,還需要向乙方支付租賃期未履行部分期間總價款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二者以高者為準).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營業執照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3

2、甲方收到乙方繳納的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承租人(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4

附件一

房 屋 交 割 清 單

房屋附屬傢俱、電器、裝修及其他設備設施狀況及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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