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勞動合同電子版(精選5篇)

來源:文萃谷 2.78W

隨着時間的推移,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人社部勞動合同電子版(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人社部勞動合同電子版(精選5篇)

人社部勞動合同電子版1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1、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用工需求和聘用勞務人員的條件、名額和崗位等,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

2、甲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崗位職責等崗前培訓。

3、乙方受甲方委託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4、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派遣員工共人,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派遣員工數量變更的,以實際人員數量為準。

5、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為其中包含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乙方需按照國家及地方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其中員工個人承擔的部分由乙方在派遣員工工資中代扣代繳。

6、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7、甲方對派遣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培訓,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勞動保護。一旦發生工傷亡事故,乙方派專業人員協助甲方妥善處理,由甲方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補償。

8、甲方有權解除工作期間不遵守規章制度的派遣員工,發生的相關經濟補償由甲方承擔,乙方及時配合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事宜,確保甲方的工作能正常運行。

9、本協履行期間,如發生有關條款與國家現行政策不符時,雙方另行商定修改有關條款內容,協商不成立即終止執行本協議,或因一方遇到特殊情況確需提前解除協議,經雙方協商終止本協議。

10、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暫定從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人社部勞動合同電子版2

僱請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電話:

服務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電話:

因安保業務需要,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務實、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僱請保安人員的有關事項特簽訂如下協議,雙方願共同遵守並履行。

一、僱請人數:甲方因安全保衞工作需要,向乙方僱請保安人員2名,要求身高1.75米以上,政治可靠,無犯罪記錄,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

二、服務區域:

三、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服務期滿後如需延期,提出延期的一方應當在本合同期滿的前兩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由雙方重新簽訂服務合同。

四、服務內容:

1、維護管____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承擔安全防範、全天侯治安巡視、門崗及其它崗位的執勤守衞等;

2、負責管____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炸、防治安災害事故,保管____區域內財產和人身安全)。

3、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費用支付明細及支付方式

1、保安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由乙方負責發放,住宿由甲方負責解決(被褥等生活用品由乙方提供)。

2、甲方付給乙方每人每月保安服務費____元(包括工作日、週末、節假日等值班費),每月共計服務費用 元,每年合計保安服務費____元(大寫:____整),除了上述費用外,保安人員的伙食費用、上班途中必須的交通費由乙方負責解決,工傷事故費用由乙方配合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解決。

3、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三個月____日之前以乙方出示的有效發票為依據,以轉賬方式支付乙方該季度保安服務費。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制定管____區域內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防範和人員、物資出入等規章制度,並監督物業使用人遵守執行;

2、為乙方保安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如提供工作場所、配備必要的保安器材、設置良好照明等;

3、乙方保安人員在實施維護甲方利益過程中,甲方應提供相應的配合和協助;

4、對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務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並可對乙方工作提出整改建議;必要時可要求乙方對不稱職的保安人員進行調整。

5、保安員如需請假,必須經過甲方主管負責人同意,報乙方有關部門批准,乙方要及時派員頂替。

6、甲方應保障保安員________年集中休假一個月,具體休假時間由甲方根據工作計劃安排。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甲方制訂的管____區域內相應的各項規章制度,對管____區域內發現有違反安全管理制度行為者,應當予以勸阻、制止或及時向甲方報告;

2、根據管____區域內保安服務的需要,派遣相應數量、具有保安員資格的保安人員;保安的具體數量和人員在乙方派遣前需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

3、負責對保安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業務培訓,並承擔其職務行為責任;

4、做好管____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當採取應急措施,協助甲方做好救助工作;

5、乙方應當與提供的保安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乙方保安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各項福利待遇、社會保險由乙方負責。因保安人員的一切勞動合同糾紛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6、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或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應於甲方提出更換要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換。

八、保安人員職責

1、依法執行本合同所列執勤區域內的守護等治安防範任務;

2、依法查驗出入執勤區域人員的證件和物品的出入手續;

3、做好執勤區域內的守衞、巡邏和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炸、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糾正和制止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

4、保安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身着統一的保安服裝,佩帶標誌和保安人員執勤牌,攜帶保安人員工作證。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九、違約責任

1、對於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甲方有權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保安員未能妥善提供安保服務,保安員有失職、違法、違紀行為,或因保安員原因與客户發生糾紛、爭執的,甲方有權扣減相應的保安服務費用;

3、乙方對保安員保安服務範圍內的行為負責,如因保安員原因未妥善履行本合同項下安保義務,或因保安員失職造成甲方人員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發生重大經濟損失(即一次損失或者累計損失達到10萬元),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支付給甲方三個月保安服務費用的違約金並承擔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對方三個月保安服務費用的違約金。

十、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或委託人簽名:乙方法人或委託人簽名: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社部勞動合同電子版3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址:聯繫電話:

乙方(實際僱主)

地址:聯繫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及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的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乙方就業需要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服務。(乙方要求的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派遣給乙方的勞動者為甲方員工,甲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工資,辦理各種保險福利及其他相關事宜。

三.人工費用的結算和支付:

1、人工成本的構成:

(1)勞動者工資(基本人工成本、考核人工成本)(標準不低於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的勞動管理費:每人每月人民幣x;

(3)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人民x;

(4)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的社會保障費:每人每月人民幣x(根據社保局實際年度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的農業保險費:每人每月人民幣x(根據社保局實際年度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實際發生和應付的人工費用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並提供各種人工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動者的工資由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

3.對於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向乙方出具正式的勞務費用發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就業需要,在本協議簽訂後的`日內,派遣已達到法定就業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並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動者到乙方工作,甲方在日內辦理相關就業手續並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發生並應支付的相關人工費用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後,甲方將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並支付相關保險費用(應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税費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安排,指派專人協助乙方進行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工作調動和勞動考核,遵守乙方制定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範、崗位責任制等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分配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派遣勞務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管理,並能以各種形式瞭解乙方對派遣勞務人員的使用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和職業道德培訓,並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體檢和崗前培訓。只有取得體檢和崗前培訓合格證的人才可以送到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用工、退費和退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爭議和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而終止勞動服務的事宜

8.遇工傷、職業病、死亡等。勞務派遣人員在為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應及時通知並配合甲方處理。甲方應負責相應的費用和辦理手續

9.乙方違反本協議,拖欠應支付的勞務費用,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甲方可依法與乙方協商,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根據實際損失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雙方或相關機構確認後,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追償。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時,必須明確告知勞務的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等。

2.乙方應為勞動者提供基本的工作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併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乙方應協助甲方處理因工作造成的工傷或第三方傷害(經相關部門確認)。

3.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與本協議相關的人工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進行全面的勞動考核,如考勤、獎懲等。對勞務派遣人員按照制定的管理規章制度進行管理,乙方可以對勞務派遣人員採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支付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及相關保險費的繳納情況等。乙方可依法與甲方協商要求改正,甲方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對派遣員工實行每天八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勞動者加班費或者給予休假。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將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遣返、返還給甲方。如有涉及經濟處罰或賠償的問題,甲方有責任按照乙方的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理,並返還給乙方..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人民幣 元以上損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派遣勞動者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被派遣勞動者患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由乙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七)被派遣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第七條第(一)項至第(五)項的規定,乙方將派遣的勞務人員遣返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相關書面材料或經相關部門確認的材料進行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 (6)(7)條的規定,如果乙方將派遣的勞務人員遣返甲方,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本協議期間不得任意遣返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其他商定事項:

1.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客觀原因,確需減少用工或無法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確定乙方需要減少用工或無法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本協議相關內容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以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3.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有必要修改或補充的,雙方應協商處理。

4.若甲方派遣至乙方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錄用條件,乙方將其遣返的,甲方應賠償乙方被遣返人員支付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格證書費、勞動管理費及相關保險費用。

5.因甲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動力,甲方應支付用工手續相關費用,並在提前支付後向乙方收取。

6.如甲方需要乙方決定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的重要事項,須經乙方同意方可實施..

7.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是否因客觀情況變化或在本協議到期前繼續履行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的“崗位人才需求表”和人工成本結算明細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達成補充協議。本補充協議如與本協議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人社部勞動合同電子版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吉林省勞務派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充分履行各自的義務。

一、協議期限

第一條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二、派出人員的數量和條件

第二條根據乙方要求,甲方應於自我鑑定派遣勞務派遣員到乙方所在的州、縣(市、區)工作。具體人員以勞務派遣人員名冊為準。

第三條勞務派遣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第四條乙方應協助甲方制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三.勞務派遣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五條本協議所稱勞務派遣費用是指勞務報酬、社會保險費用、福利費、管理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第六條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管理服務費按以下方式選擇:

(1)按各勞務派遣人員實際月薪的%計算。

(二)按每月每個勞務派遣人員計算。

第七條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工作不滿半個月的,管理服務費按半個月計算,工作超過半個月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第八條乙方每月前向甲方支付勞務派遣費。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以銀行卡的形式按時足額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工資,並按要求按時足額向社會保險機構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應協助甲方制定《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報酬和社會保險明細表》,經雙方確認後按雙方約定執行。

四.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前,甲方有權查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乙方派遣用工審批表》。

第十一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及時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務派遣業務備案手續。

第十二條甲方負責根據乙方提出的條件招聘勞務派遣人員..

第十三條甲方依法與被派遣人員訂立勞動合同,負責被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管理,並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

第十四條在乙方的協助下,甲方負責接收或建立勞務派遣人員資料齊全的員工檔案,並妥善保管。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應按規定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轉移和檔案轉移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維護勞務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侵犯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十六條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的繳納工作。勞務派遣人員應繳納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不得剋扣或拖欠。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諮詢服務,做好勞務派遣人員上崗前的各項服務

第十八條派遣期間,甲方不得為被派遣人員安排其他工作,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撤回或更換人員..

第十九條被派遣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在乙方的協助下,負責處理被派遣勞動者的工傷申請、工傷認定、鑑定、工傷保險繳費手續和工傷檔案管理,乙方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第二十條因勞務派遣人員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向勞務派遣人員索賠。

第二十一條甲方應定期到乙方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及遵守規章制度的情況,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和支持。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三條簽訂本協議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遣用工審批表》。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依據法律法規制定規章制度,並提前告知勞務派遣人員有權依據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按法律法規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工作場所、工作條件、勞動保護和勞動工具,並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內容、操作規程、企業規章制度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培訓教育。

第二十六條乙方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崗位工作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允許其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文件,並提前與甲方和勞務派遣人員協商制定《勞務派遣人員在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崗位工作清單》,明確規定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崗位、派遣期限和工時綜合計算期限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在約定的工作範圍內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具體崗位,並及時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第八條和第九條的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撥付勞務派遣費用,不得剋扣或拖延。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工資增長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條乙方應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加班、夜班或在高温條件下工作時,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向勞務派遣人員支付加班費、夜班津貼和高温津貼。

第三十一條乙方有權監督檢查甲方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情況。

第三十二條在派遣期間,如發生違反規章制度或其他突發事件,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協商妥善處理。

第三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在派遣期間發生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的,乙方應及時送至醫療機構急救,積極協助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政策規定妥善處理,並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甲方已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但在無效期間發生工傷的,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第三十四條因勞務派遣人員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勞務派遣人員索賠,甲方應積極配合處理。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法追究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的違約責任。

特別協議

第三十六條勞務派遣人員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出具相應的情況説明並與甲方溝通後,有權退回甲方。

第三十七條派遣期間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返還派遣人員,並延長派遣期限,直至相應情形消失,並支付相關費用。

被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在乙方的服務期終止以及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勞務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發生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的,乙方應先支付搶救治療費用,工傷賠償後結清醫療費。工傷保險基金以外的醫療費用由當事人支付。

第三十九條甲方及其派遣人員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經濟補償金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條乙方未履行對被派遣勞動者的義務,或者因乙方原因發生《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導致被派遣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當承擔用人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第四十一條勞務派遣人員如需提前終止在乙方的服務期,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甲方和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乙方應返還給甲方,甲方應與他們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四十二條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勞務派遣費的,乙方應支付xx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承擔相應後果。

第四十三條因甲方原因,未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後果。

第四十四條根據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政策,每年需要重新核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或根據相關政策進行調整時,乙方應協助甲方重新制定或調整《勞務派遣工工資和社會保險明細表》,經雙方確認後,按協議執行。

第四十五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甲乙雙方如發生合併或分立,本協議繼續有效,繼承人繼續履行。

第四十七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協商一致,取得勞務派遣人員的同意,並做出書面決定。

第四十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法律、法規對本協議未盡事宜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十條《勞務派遣補充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簽署。作為本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條勞務派遣人員對任何一方提起勞動仲裁和訴訟,雙方應積極配合相關機構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人社部勞動合同電子版5

甲 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 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 址:

聯繫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相關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要求的相關勞務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崗位補貼,勞保補貼)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按每人每月實發工資額的 % 收取;如開據税票按國家規定乙方另按每人每月實發工資額的 % 繳納,由甲方代扣代交。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工傷保險費:每人每月 30 元;

(4)個人工資額超過國家規定數的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由乙方補交個人所得税: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 30 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和其他費用一併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並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 5 日前造表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後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並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7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並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後,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税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範、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佈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並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後,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採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後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 2000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後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後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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