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諮詢服務合同集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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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諮詢服務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諮詢服務合同集錦八篇

諮詢服務合同 篇1

1、本協議由以下各方簽訂

提供管理諮詢服務方 (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註冊地:

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經濟性質:

地 址:

郵政編碼:

接受管理諮詢服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登記註冊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

法定代表人:

經濟性質:

地 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諮詢加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協議書,以便共同遵守。

2、諮詢服務的項目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甲方管理諮詢服務,由甲方根據乙方所選擇的管理或諮詢服務項目提供相應的有償服務。

接受管理諮詢服務企業名稱: (以下簡稱乙方)

登記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2.2、甲方根據乙方所選擇的管理或諮詢服務項目提供相應的經營管理體系服務。

2.3、乙方可選擇甲方公司旗下品牌許可使用、經營管理、選址分析、營建裝修、籌備開業、人力資源、營運服務、廚政技術、財務管理、食材配送、建材採配、管理軟件的安裝、使用指導等規範而完善的整套運營體系及標準,通過甲方有針對性提供成熟運營模式、專業指導、系統培訓等服務,取長補短,使乙方用最少的投資取得最佳效益。

2.3.1、乙方選擇甲方管理諮詢服務的旗下品牌和運營模式樣板:

2.3.2、乙方選擇甲方諮詢加盟項目、收費標準、服務方式和時間及運營體系如下:

序號 管理諮詢服務項目 收費標準 服務方式及時間 運營體系支持 備註

1

2

合 計

2.4、乙方的經營範圍:單店的餐飲經營。

3、乙方的服務費

3.1、本協議訂立三日內,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管理諮詢服務費人民幣 ,此費用支付後,即視同乙方已經接受甲方的諮詢服務,乙方無權要求甲方退還上述服務費。

3.2、乙方選擇甲方商標許可使用的,雙方另行簽訂商標許可使用協議,甲方對乙方出具書面的商標許可使用授權文件。

3.3、甲方帳户所在地為: ,帳號 .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如乙方選擇品牌使用項目,由甲方提供開辦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授權書及牌匾。

4.2、為乙方提供所管理諮詢服務項目的專業骨幹培訓及門店對口實習,並提供運營管理工具。

4.3、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和出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企業運行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4、有權檢查和審核乙方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但不得將其向外泄露。

4.5、保證在乙方所開辦門店的周邊3公司裏範圍內不另與其他個人或單位提供相同品牌的管理諮詢服務項目和開設直營店,否則退還全部服務費。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除管理諮詢服務項目及服務方式以外的所有開辦門店必需的一切工作及資金,並且所管理諮詢服務項目均需按甲方要求及標準實施。

5.2、乙方接受管理諮詢服務的門店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三日內通知甲方;乙方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的品牌許可使用授權。

5.3、如選擇品牌使用項目,乙方不得在該店之外使用管理諮詢服務項目的一切知識產權(商標、商號及商業模式等),不得將甲方提供管理諮詢服務的一切項目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4、乙方為保證成功起見,應接受所管理諮詢服務項目的甲方組織章程規定事項,及全力配合甲方服務執行事項。

5.5、乙方所接受管理諮詢服務項目應按甲方提供的指導和培訓進行經營管理活動,如選擇品牌使用,不得在所接受管理諮詢服務店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甲方的品牌標誌。

6、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營管理、專業技術人員,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7、保密

7.1、乙方及接受管理諮詢服務店應將為履行本協議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 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接受管理諮詢服務店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7.2、乙方及接受管理諮詢服務店承諾在整個協議期內和協議期滿後兩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 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8、違約與處罰

8.1、乙方或接受管理諮詢服務店違反協議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8.1.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8.1.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8.1.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8.1.4、乙方不按協議規定支付管理諮詢服務費用;

8.1.5、擅自變更本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9、本協議的解除與終止

9.1 本協議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9.1.1、乙方或接受管理諮詢服務店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9.1.2、乙方或接受管理諮詢服務店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序;

9.1.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9.1.4、乙方解散。

9.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協議:

9.2.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9.2.2、乙方擅自轉讓接受管理諮詢服務店,或擅自改變接受管理諮詢服務店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9.2.3、乙方或接受管理諮詢服務店不遵守協議內容或管理諮詢服務項目運營管理體系程序規範;

9.3、協議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管理諮詢服務項目的,應在本協議期滿之日七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協議;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協議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0、協議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0.1、本協議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三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如選擇品牌使用項目,同時需註銷接受管理諮詢服務店店的工商登記;

10.2、如選擇品牌使用項目,乙方應在三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0.3、如選擇品牌使用項目,自本協議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加盟店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1、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天災、火災、水災、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三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協議的,雙方互不追究賠償責任。

12、爭議的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或因商標許可而引起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13、協議期限

協議有效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4、附則

14.1、乙方承諾接受管理諮詢服務店成立後,受本協議約束,遵循本協議中有關乙方和接受管理諮詢服務店權利義務的規定。

14.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4.3、本協議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乙方將管理諮詢服務費足額匯至甲方帳户後正式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先生/女士)

乙方:寶貝家旅遊信息諮詢有限公司

經雙方友好協議,共同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以供雙方遵守。

一、乙方提供服務

乙方為甲方提供赴美生子諮詢服務及月子安全服務;

★ 乙方對甲方個人隱私執行嚴密的保護措施,一對一服務,杜絕個人信息泄露; ★ 乙方提供業內領先的7*24小時安全中心值班人員專業的應急諮詢

服務;

★ 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出國護照、簽證等手續及訂購優惠的國際、國內航線機票; ★ 甲方簽約後獲得乙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服務的內容參見《月子中心 服務細節確認單》(部分套餐或客户附加要求除外);

★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同時獲得美國移民、美國房產、美國留學、特色旅遊的 諮詢服務;

★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享有“寶貝家百企聯盟”會籍資格,並享有會員的一切 權益;

★ 乙方將在國家法律允許範圍內,協助甲方申請相關優惠政策。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退款:

1、甲方選擇的服務套餐預算級別為:( )套餐 寶貝家鑽石定製型套餐: $500,000起寶貝家貴賓尊享套餐: $300,000 起

★ 套餐預算明細見乙方公開發布的《套餐資費預算》及《月子中心服務細節確認單》。本合同金額以雙方最終確認,甲方所有應在國內實際支付的金額為準。

2、 乙方有權在不同時期根據運營成本和市場的情況對套餐價格作出調整。所有的套餐價格均以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的價格為準。

3、 付款:

首付款及餘款(全部國內支付):

3.1、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支付簽約首付款,即本合同所選套餐預算金額的( )% 計( )元。

3.2、在乙方交付往返機票及全部出國手續之日,甲方應支付餘款計( )元。

3.3、甲方所有付款,以乙方公司蓋有財務收款專用章的票據為唯一憑證。

4、 合同終止 :

4.1、甲方於預產期前60天以上在中國生產或流產的(需提供區級以上醫院住院證明及賬單原件)的;

4.2、甲方被海關原機遣返(需提供搭機證明)的;

4.3、甲方因簽證拒籤原因(需提供拒籤後的護照原件)的;

4.4、本章節下條(第4.5條)所列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約定的。以上原因乙方退還甲方預繳的定金及相關付款(已發生的簽證費、POS機手續費等除外)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相關錢款的退還在經甲乙雙方書面退款要求並核實後,10個工作日內退還。

4.5、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預防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因不可抗力合同終止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6、醫院和醫生

乙方不提供醫療服務。甲方享有充分的自由選擇醫院、醫生為其提供醫療務的權利,甲方應通過和正規的美國醫院簽署合同來保障自身權益,乙方不對甲方和醫院、醫生之間可能產生的糾紛或事故承擔任何責任,但將努力協助甲方解決或有糾紛或事故,期間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應甲方要求,乙方可以根據過往的經驗為甲方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信息查詢。

三、合同確認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自合同各方代表簽字蓋章並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雙方在簽署或執行本合同中的所有分歧,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但該等行為並不影響非訴爭事項的履行。

甲方: 乙方:長春市寶貝家旅遊信息諮詢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日期:

諮詢服務合同 篇3

甲方(聘請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聯繫人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範圍

(一)、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協助公司起草、制訂、完善以下相關規章制度

(1)公司員工手冊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2、協助起草、制訂、審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和各類業務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

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三)、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四)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唐齊斌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利用自身專業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在本單位設法務部,並指派法務部工作人員配合甲方律師工作;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過錯(過錯認定以律師執業規範為依據)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7項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專案代理(訴訟與仲裁)收費:

在顧問期限內,乙方免費為甲方代理件20萬以下(含10萬)標的或無標的的訴訟或仲裁案件,但甲方應按20xx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辦案費用。

除此之外的訴訟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乙方收取的律師費須按顧問單位標準給予優惠,具體標準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辦案費為人民幣20xx元,並根據爭議金額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或者無具體爭議金額要求,不再收取;

(2)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至200萬(含100萬),收取比例為3%;

(3)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收取比例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方式。

3、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第四款項目收費:

對於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甲方企業併購、收購、對外投資等項目以及出差辦案,甲方需要乙方參與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

4、以上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調查費、公證費、鑑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此類費用由甲方與乙方據實結算後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也不包括訴訟費或仲裁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根據法律規定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5、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評估、諮詢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襄陽市城區外辦案(所謂城區外,是指襄陽市公交總公司的市內公交營運線路覆蓋範圍以外的地區)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資料裝訂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襄樊市樊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或者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義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條件繼續有效。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及時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附則

1、如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服務質量不滿意,可申請調換;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作為本合同補充內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唐齊斌律師持有一份;

4、本合同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二0XX年一月一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4

會員: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就證券投資,委託乙方提供投資諮詢顧問服務事項,經雙方同意簽定合同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諮詢服務的範圍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關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或建議服務; (二)就本合同規定的諮詢內容應以下列方式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

1.以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報告(約定方式含電話、手機短信、傳真、e-mail)。 於營業時間內接受甲方機動性諮詢。

第二條諮詢合約期間付費方式 (一)會員制1.短信會員_______/季?送_______個月;

2.金卡會員_______/季?送_______個月;

3.貴賓會員_______/季?送_______個月,若因大盤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諾在服務期內至少為甲方創造_______倍於其所交付相應級別會員會費的盈利,否則將免費延期,直至達成此項承諾為止。合同資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同時,以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給乙方。

(二)提成制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筆盈利部分的_______%做為該筆操作諮詢費用,若甲方嚴格按照乙方所指導的操作產生虧損,將由下筆操作盈利部分補足虧損後再行提成。

第三條乙方及其從業人應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責任處理受託事務,除應遵守主管機關發佈的相關法律、法規外,並應確定遵守下列事項

(一)不得收受甲方資金,代理從事證券投資行為;

(二)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對因委託關係而得知甲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情況,應保守祕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條甲方在簽訂合同前已詳細閲讀本合同書的內容,並瞭解及同意以下事項

(一)甲方是基於獨立的判斷,自行決定證券投資;

(二)甲方的證券投資行為,是甲方與證券發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經紀商間的關係。乙方僅是提供證券投資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甲方決定或處理投資事務;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傳送中斷與錯誤,乙方不負此責任;

(四)甲方不得將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資證券所產生的利益及風險悉由甲方自行享有與負擔。

第五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_________________執行,有效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共計_______個月。

第六條合同經雙方共同協商,因法律政策法規原因產生的變動,應對書面形式進行修改。

第七條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一)立合同雙方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時,合同得以終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有權請求乙方退還扣除已使用諮詢時間成本後剩餘的費用;

(三)合同終止時,因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所必要的傳輸出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與已繳税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將從退還的諮詢報酬中扣減或向甲方請求給付;

(四)甲方一簽定合同,乙方即預收全額諮詢費,並出具收據。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方各執壹份為憑。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項: 股市行情波動起伏,為確保會員利益,提高股務質量,請所有會員每天上午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務必打開手機,因為我們可能通知您買賣股票。如果執行完我們的操作指令後,請儘快回覆短信或來電告知我們具體的操作結果以便我們能及時跟蹤服務,確保您的利益。

匯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匯款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服務合同 篇5

××國際飯店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飯店管理研究所(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國際飯店經營處於虧損狀態,甲方為扭虧轉贏,需對飯店進行虧損診斷,並制定相應的經營策略、管理模式,以再造飯店競爭力。

乙方擁有提供此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經驗,並同意提供該項諮詢服務。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就××國際飯店的諮詢服務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國際飯店為四星級酒店,規模為:建築面積5.6萬平方米,客房411間。

二、甲方的諮詢要求如下:

(一)××區域經濟、旅遊業的現狀及發展前景分析;

(二)××國際飯店的現狀及虧損原因分析;

(三)××國際飯店的客源市場及競爭對手分析;

(四)××國際飯店扭虧為贏的具體策略;

(五)××國際飯店的發展規劃(包括短期、中期和長期的經營管理策略)。

三、諮詢服務的具體標準:本次諮詢服務合同結束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的具體材料:

××國際飯店的諮詢服務報告書包括:(1)飯店現狀、虧損分析及整改方案;(2)提升競爭力的營銷策略、市場定位、市場調研、形象策劃、運營框架等;(3)飯店重新定位的中長期規劃等。

四、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專家姓名、職稱、專長及分工:

五、乙方於××前向甲方遞交諮詢成果的框架性意見。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結束諮詢工作,××××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供相關報告初稿,必要時甲方可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論證、評審,××××年××月底前提供報告定稿。

六、在乙方諮詢期間,甲方提供如下配合:

(一)應乙方的要求,提供××國際飯店經營的相關資料及信息;

(二)為上列諮詢人員提供在××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工作餐;

(三)為乙方的諮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服務費用及支付

(一)甲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業務向乙方支付××萬元諮詢費;

(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費的××%,即××萬元,乙方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之報告後××日內支付其餘的××%,既××萬元;

(三)乙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所發生的通訊費、交通費和其它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對乙方人員在履行本諮詢合同期間所發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本諮詢服務合同不構成甲方與諮詢人員間的僱傭關係。

九、乙方提供的諮詢報告等材料必須具備專業性、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對諮詢服務的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十、乙方必須對本次諮詢相關的全部材料保密,並不得用公開發表等方式為社會所公知。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分執。

十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年月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6

中國公司和國公司

關於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協議書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詳見附件)

(三)乙方的義務如下:

1、乙方應於年月份內派遣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程諮詢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為期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交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交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的內容應包括附件中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寫。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個日曆日(包括個旅途日和個週末日),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後應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義務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的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書所規定的總金額的75%計美元,在乙方所派專家到達北京後,甲方憑收到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1)商業發票正本一份;

(2)商業發票複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的2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天通過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1)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過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費

1、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甲方支付。

2、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科税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支付。

3、在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國,由(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的名稱)根據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4、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協議應繼續執行。

(十)不可抗力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地震、內亂、封鎖、政變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協議執行時,則經雙方協商後本協議可以暫停履行。如乙方專家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回國的,甲方應負擔回國旅費。

(十一)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中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單位。

(十二)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中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7

鑑於:甲方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因投融資事務及管理尋求專業支持;乙方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在的專業從事投資信息諮詢、企業管理諮詢、財務信息諮詢、商務信息諮詢等諮詢業務的企業法人,具有提供投融資、管理事務及上述諮詢服務的能力,並願意接受甲方委託提供相應服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服務事項

甲方因融資 萬元事宜,委託乙方就融資方式、對象選擇、操作辦法、風險防範措施等事宜,委託乙方提供諮詢服務。

二、乙方服務內容

1、幫助甲方聯繫或者尋找適合甲方融資需求的對象;2、對甲方擬進行的融資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3、幫助或者代理甲方與潛在的融資對象進行初步的商業談判或者協商;4、根據融資意向雙方的具體情況,為甲方擬定融資參考方案;5、幫助或者指導甲方準備融資方案執行過程中所需的基本資料。

三、諮詢服務費

就乙方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報酬為:甲方按實際取得融資額的 %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在融資通過審批並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務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服務費後,為甲方提供的服務至以下條件之一出現時止:

⑴ 甲方與合作對方實現成功合作,即甲方與合作對方主要合作合同簽訂;⑵ 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放棄融資計劃;⑶ 甲方已經實際失去融資條件;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棄與乙方聯繫的客户進行實質性談判。

五、保密

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資信息、關於主體與資信情況的信息,經甲方特別明示為保密信息的,乙方應承擔保密責任,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風險承擔

1、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方案與措施等均供甲方參考,對甲方使用後可能產生的風險不承擔任何責任。2、乙方對幫助或者指導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對方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對合作對象資信狀況與承擔責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證。3、乙方對所提供諮詢服務是否能使甲方實現擬融資目的不作任何保證,甲方支付費用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還。4、對甲方與合作對方之間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融資諮詢服務合同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費用的,乙方有權在收到費用前暫停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2、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的,應按逾期支付金額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乙方收到甲方費用後拒不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服務費。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認為需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他

1、對本合同的修改需以書面方式進行,並且簽名代表人及印章應與本合同簽名與印章相符。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可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諮詢服務合同 篇8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_________技術項目向乙方(顧問方)諮詢;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諮詢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技術諮詢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諮詢項目的名稱)

1.2技術諮詢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______技術的技術諮詢合同。

1.3甲乙雙方可以就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項目;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項目;其他專業技術項目訂立技術諮詢合同。

第二條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2.1本合同的履行標的不是技術成果,而是供委託方決策和選擇的諮詢報告,即顧問方為委託方就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成果推廣、工程設計、科技管理等科技項目提出的建議、意見和方案。

2.2本合同顧問方就委託方的某項特定技術項目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其工作內容如下:

(1)可行性論證:即對某項特定的經濟技術項目實施的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綜合分析、計算和評價,從而確定該項目是否成功和發展的可能。

(2)技術預測:即對諮詢技術項目的發展趨勢進行展望與預測,主要是對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的發展動態,以及這些技術的發展對某些產品需求的影響的預。

(3)專題技術調查:即針對諮詢技術項目的技術要求,採取多種方式對專題資料、數據的考查與收集工作。

(4)分析評價報告:即對某項技術的發展給社會帶來的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評價工作。

2.3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委託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2.4委託方和顧問方約定顧問方提交的諮詢報告應達到以下要求:(雙方對諮詢報告所應達到的要求的約定)

2.5本合同所稱的“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僅指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形式內容和通過約定的驗收方法,不能擴大理解為保證委託方按諮詢報告實施達到理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三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奉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向顧問方提交有關諮詢資料和數據;顧問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完成諮詢報告並提交給委託方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顧問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顧問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採用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研及分析評價報告等方式。第四條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4.1委託方的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顧問方順利開展諮詢工作,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技術背景資料等。

4.2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顧問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2)根據顧問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追回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顧問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顧問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3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諮詢資料和數據:(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

4.5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和方式等。

第五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的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顧問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驗收、評價方法

6.1鑑於技術諮詢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着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諮詢報告和意見的驗收或者評價方法,可以約定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法驗收,也可以約定以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在技術諮詢合同中,技術諮詢的經費統稱為報酬,雙方應明確約定報酬的金額。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支付報酬________元人民幣。

7.2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顧問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影響顧問方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

8.2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報酬的,應當補交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3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或者遲延提供合同約定的數據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如數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4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或者不補充有關技術資料、數據和工作條件,導致顧問方無法開展工作的,顧問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8.5顧問方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6顧問方遲延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諮詢報告和意見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7顧問方不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或者所提交的諮詢報告和意見水平低劣,無參考價值的,應當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顧問方在接到委託方提交的技術資料和數據之日起兩個月內,不進行調查論證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顧問方應當返還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9.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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