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合同範文集錦五篇

來源:文萃谷 1.04W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託代理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託代理合同範文集錦五篇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訂立,並擬訂客户與廣告公司合作及經營細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1、廣告服務。

(1)根據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的________產品(品牌/服務)在地區提供廣告服務,包括策略運籌,創作和製作,媒介策劃及購買。

(2)如有需要,甲方將要求乙方負責其他輔助性服務,例如公關推廣,促銷執行和市場研究。

(3)此等服務將根據相關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進行。

2、期限。

(1)本協議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生效。

(2)在此期間(即正式解除合約前60天)乙方將繼續收取應有的策劃管理費(列於收費細則內)。

3、獨家代理。

在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作為其他同類競爭公司產品的廣告代理商。

4、機密。

乙方同意將所有甲方提供之資料及數據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機密資料於第三者。

5、服務業務詳述。

(1)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①市場諮詢分析報告(每月)——對相關簡報資料進行總結和分析,形成關於甲方產品類別的市場諮詢報告。

②競爭廣告創意分析(每月)——對甲方相關產品類別中競爭品牌廣告進行跟蹤和分析,提供廣告樣片、樣稿及分析報告。

③競爭廣告媒介分析(每月)——對競爭對手在電視和平面主流媒體內的廣告花費(根據投放報告和估計單價計算)進行彙總,並提供競爭產品媒介策略的分析報告;

④零售市場訪查(每季度)——對產品的主要零售市場進行定期訪問,瞭解產品及競爭對手在銷售終端的狀況,並形成分析報告提交客户。

⑤市場資訊分析(每半年)——利用乙方擁有的市場和消費調研資訊,對甲方業務的相關議題進行分析,並提出策略建議。

⑥品牌策略建議書(每年)——綜合對市場、消費者和品牌現狀的瞭解,利用乙方品牌策劃工具,提出全面品牌策略建議,並通過與客户的溝通不斷完善,直至雙方認可。

⑦產品策略建議書(每年)——從品牌策略出發,對產品所屬的具體市場進行深度分析,達到產品層面的策略建議,與客户形成共識。

⑧廣告傳播策略和實施建議書(每年)——基於即定的品牌和產品策略,全面制定廣告傳播和推廣策略,以及廣告傳播和推廣活動的總體安排,形成具實戰意義的建議。

⑨戰術性活動建議書(每年)——根據市場需要和甲方需要提交促銷、公關推廣等活動的建議,特別是整體行銷方面的“新點子”,並儘可能協助甲方進行活動的實施。

(2)市場調研部分主要包括:

①調研建議書——根據甲方市場需求,進行調研總體構想和策劃。

②調研公司推薦——根據甲方調研項目和具體要求,利用乙方實際經驗,甄選適當的調研公司,與其聯絡溝通,並對其調研計劃進行評估,為甲方作出推薦。

③調研監督——在調研的操作環節中,對調研公司工作作出指導和監督,協助甲方保證調研按計劃實施。

④調研結果分析——對調研公司的調研結果報告進行客觀的再分析,並進一步建議調研結果的運用。

(3)創意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①創意策略提案——根據品牌策略和競爭狀況,提交創意策略和概念;

②創意工作指令——根據同意的創意概念,起草供創意人員遵循的工作指令,與甲方確認後即啟動創意工作。

③廣告片——根據創意工作指令,發展電視廣告片,向甲方提案。

④平面設計——對平面廣告和推廣用品,根據工作指導令發展設計草圖,向甲方提案。

⑤廣播廣告腳本——發展廣播廣告腳本及參考音樂音效資料,向甲方提案。

⑥創意測試——在需要的情況下,協助甲方進行創意測試調研,對調研結果分析,並對創意進行修正。

(4)製作部分包括:

①廣告製作——電視、平面、廣播等廣告的製作。

②其他推廣品的製作——按甲方確認的創意進行其他推廣用品的製作。

③廣告播出物料製作——根據媒體要求,製作和發送廣告撥出所需的撥出帶和刊出成片。

④雜項工作——在乙方業務範圍內的其他活動的計劃實施、物料的設計、製作、採購等。

(5)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①媒介狀況的分析——對地區媒介狀況和消費者媒介習慣進行分析,為客户提供對媒介的準確和最新認識。

②市場優良排序分析——根據甲方提供和乙方內部資料,對“市場營銷分配比”和“市場潛力分佈”進行研究,排定市場排序,決定媒介資源的地域性分析。

③最佳媒介量度設定——通過有效頻率進行測定,並進一步界定在每一市場所需的最優化廣告到達率和總收視點水平,從而決定廣告投放量的多少。

④媒體總計劃——確定媒介策略,包括目標受眾、媒體選擇和分佈、媒介量度目標、廣告戰役媒介流程、預算建議和分佈等。

⑤收視成本和效益分析——對給定目標對象的收視成本進行分析,確定最具效益的投資方式。

⑥媒介最優化排期——使用權威收視率資料進行廣告投放最優化排期組合和分析。

⑦媒介月排表——根據最優化組合提供每月廣告投放排期表。

⑧媒介定位——根據甲方確認的排期進行定位,向媒體爭取最大折扣,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安排向媒介付款。

⑨媒介機會——根據媒介品牌策略,主要搜尋媒體機會,並通過評估向甲方作出推薦。

⑩檢測服務(每月)——對甲方委託乙方投放的廣告播出情況進行檢測,並投放檢測報告,即時發現播放和刊出的誤差,並向媒體進行追繳,使甲方獲得補償。投放後效果分析(每月)——對每一階段的電視廣告投放,利用檢測到的播出情況,與計劃設定的效果進行對照,總結投放中的經驗,用於之後的操作。

(1)綜合推廣。

①推廣方案建議——根據品牌產品策略和整體廣告推廣計劃,利用乙方的相關經驗和專長,為甲方提供公關、促銷、直效行銷、公共事務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②推廣活動根據甲方和乙方在地區的執行能力,由乙方負責一部分綜合推廣項目的運作,或為甲方提供創意、設計和實施方面的支援。

6、收費。

方安a(長程合作)

(1)策劃管理費——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幣元整,涵蓋乙方提供的策略、創意方面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1)①——5(3)⑥),甲方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五天內向乙方預付兩個月策劃管理費,即元整,並從次月出開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劃管理費。

(2)製作及雜項代理費——涵蓋製作人員提供的製作和其他雜項服務(即前述的5(4)①——5(4)④)。收取製作費及雜項工作實際外付成本的15%做為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3)媒介代理費——涵蓋媒介策劃及購買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5)①——5(5)⑩),其中媒介花費毛額的3%為媒介計劃的代理費,媒介花費毛額的2%為媒介購買的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媒介購買時一併支付。

(4)其他收費——綜合推廣方面(即前述項目5(6)①——5(6)②)及其他一些特殊項目的收費視情況而定,原則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為工作報酬,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方案b(個案合作)

(1)策劃管理費——策略部分3萬元起;市場研究部分2萬元起;創意部分4萬元起;媒介計劃部分2萬元起。

(2)其他同上。

7、其他業務原則。

(1)收費制度有效期為一年,之後雙方可根據運做情況和業務需要進行必要的調整。

(2)乙方在實際費用發生前,須將報價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執行。

(3)以上收費制度應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費用的情況下,甲方保留查閲外付款項單據的權利。

(4)乙方與媒體爭取到的折扣、優惠,應全部歸還給甲方。

(5)甲方如委託乙方從事媒介購買,需在簽署媒介排期表之後向乙方預付購買涉及的款項,以保證乙方有效的定位購買。

(6)如遇大型製作工作(如電視廣告片製作),在製作單位要求預付定金的情況下,甲方應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將定金付給乙方。

(7)在乙方已進行工作後,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製作或媒介計劃,乙方將所發生的費用或開支連同代理費及税金向甲方收取。

8、付款。

(1)甲方同意倘若預期付帳給乙方,按銀行規定按日支付滯納金,過期60天后,雙倍支付滯納金。

(2)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報價單必須在工作進行前批核,而款項也必須在媒介定位或製作前支付。

(3)有關媒介預付款項,當廣告播出後,乙方將原來發票與刊登及播出證明核對,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將會向甲方重新開出發票與原發票更換或由次月發票中扣除差額部分,並退回次月媒介款項中扣除差額部分。

9、解除和約。

(1)本協議解除後,乙方須將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製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訂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2)如雙方合作出現商談無法解決的糾紛而必須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時,雙方將按《合同法》進行裁定。仲裁單位為仲裁委員會。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夥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xx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託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元,結案後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商標註冊委託代理服務協議。一、甲方正式委託乙方代理服務甲方____________商標在第____________類的申請註冊,共____________個。該註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註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託書》。二、乙方接受委託後,負責完成商標註冊代理的全部工作,並須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三、本次商標代理服務採取分類服務形式,具體項目為

1.商標設計費____________元。

2.商標查詢選擇如下方式:

□商標按□中文□英文□中英文項目包乾查詢,包乾查詢費____________元。

□商標查詢費按實際查詢次數計,每次中文____________元,英文或拼音____________元。

3.商標申請註冊費用___________元,加急註冊費___________元,包乾註冊費___________元。

以上項目共計費用____________元。四、付款方式

簽訂協議後,乙方即時收取甲方商標代理服務費用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須保證提供之註冊申請材料證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方若有變故,如企業變更、企業重組、聯繫人地址變更、電話變更等等,必須通知乙方,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如因甲方沒有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後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註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託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項,協商後可做補充。

九、補充條款: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的項目部分房源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獨家銷售代表,銷售甲方指定房源。銷售價格以甲方確認的對外銷售價格表為準,乙方不得低於該價格銷售,但經甲方簽字確認的除外。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簽訂合同日後1年。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有意延長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續簽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有約定除外。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指定乙方銷售本項目的區域,如甲方另有其他區域推出,則自動作為乙方可銷售區域。

第三條費用承擔

1、項目廣告宣傳由乙方按廣告計劃書提供,甲方審批同意後,由甲方直接付給第三方。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3、案場辦公用品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銷售佣金及支付方式、銷售佣金、支付方式到實際操作時間再意。

第五條權利義務

1、甲方應提供本項目與項目銷售有關的真實、合法的證照如營業執照、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等和《商品房預售/銷售許可證》等以及用於銷售所必需的宣傳資料、樓書等,如因甲方提供資料不符合實際情況而發生的糾紛由甲方負責。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資料實事求是地宣傳項目情況,如因乙方進行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宣傳而發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2、甲方負責銷售合同的審核及簽訂、銷售款項的收取和辦理銀行按揭事宜。

3、乙方帶看房客户前往甲方,甲方應於核查無重複登記情況後在《看房確認書》簽字蓋章,確認為乙方有效客户,該客户如最終購房,甲方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佣金。客户如最終無法辦理銀行按揭導致退房,則為無效客户,不列入佣金結算。

4、乙方統一組織自主開展銷售工作包括各銷售點布點、銷售計劃、人員出差、廣告等安排及費用承擔。

5、乙方保證全部銷售款項及時全額回籠甲方專項賬户,在銷售過程中不另設賬户,對銷售款不坐支、不挪用。

6、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和相關部門做好銀行按揭貸款手續,做好客户資料的收集、催交以及剩餘房款的催收工作。有義務對價格體系等項目涉及的商業事項對外保守祕密。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日期向乙方支付佣金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同時甲方應支付逾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2、乙方挪用銷售款的,甲方可立即終止乙方銷售權,並應賠償挪用款20%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還應賠償全部損失。

3、乙方虛假銷售騙取佣金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合同履行產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銷售房源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事宜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並佣金款項支付完畢後自動失效。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協議目標無法實現的,雙方互不負賠償責任。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如有條款需修改或增加,可簽訂為本協議補充,經甲乙雙方簽字後有效,並作為本協議附件。

4、協議附件是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貳份,連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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