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範本簡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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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賃合同範本簡單模板,歡迎閲讀與收藏。

房屋租賃合同範本簡單模板

房屋租賃合同範本簡單模板1

甲方姓名(出租方) 乙方姓名(承租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位於 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月租金為 元,繳租為 支付一次,人民幣(大寫) 元(¥ 元),以後應提前 天支付。

三、約定事項

1、乙方入住時,應及時更換門鎖若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因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災害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傢俱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並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台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乙方交保證金 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光纖和物業管理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傢俱、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5、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6、備註: 。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水, 噸氣, 立方電, 度。

甲方簽章(出租方) 乙方簽章(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範本簡單模板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

二、租賃期限:,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 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後住。第一次乙方應於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後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 元,到期結算,多餘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為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衞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後,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後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

9、其他約定事項: 。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出租方) 乙方簽章(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範本簡單模板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租賃期限租賃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 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二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 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三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 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四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 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甲方簽章(出租方) 乙方簽章(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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