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運輸合同範文彙總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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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運輸合同9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推薦】運輸合同範文彙總9篇

運輸合同 篇1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雙方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與今後每次運輸交易的關係事項

一、 本合同簽訂後,與今後具體發生的每次交易中的託運書、貨運單、提貨單、各種簽收單證及函件等,共同規範甲乙雙方的運輸交易行為。

二、每次交易中的貨物、包裝、裝車起運地、目的地、到貨期限、收貨人、運輸方式、運輸工具、運輸路線、運輸價格、送貨費用和保價運輸等,在每次交易中商定且體現在託運單據及資料中。

三、運輸價格以乙方對外統一公佈的價目表及其變動表為基礎,由甲乙雙方發生交易時商定,並以甲乙雙方代表簽名或蓋備案章的託運單或貨運單等資料為準。

第二條 託運事項

一、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地點裝運貨物。乙方在甲方工廠裝運時,服從甲方廠區內的統一管理(但不接受甲方按自已的制度進行的處罰)。甲方有權對乙方代表或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改進意見或合理地要求更換代表及工作人員。

二、甲方應將託運貨物的品名、性質、重量、包裝、瑕疵(含夾帶禁運品、危險品的)等真實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根據運輸需要,提供相關政府部門的證明文件、裝運單據等。否則,乙方知道後將拒絕承運;因未拆包裝等原因而未發現的,可以在發現時任意處置並及時通知甲方,且要求甲方承擔該票(次)貨值10%—50%的違約金,乙方因此受損超過違約金的部分也由甲方承擔。

三、貨物包裝應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否則乙方可拒絕運輸並由甲方承擔可能由此產生的損失。乙方不得擅自改動甲方包裝,甲方對自己的包裝承擔責任。甲方委託乙方包裝的,應支付包裝物料及人工費,包裝責任由乙方承擔;但如甲方要求乙方降低包裝標準而導致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對運輸業利潤的低利率與高風險等特點,及相關法律對承運人責任限制及免責條款有足夠的瞭解。為化解風險,應向乙方申請辦理保價運輸。航空、汽運的保價費均為貨值的0.3%。

五、實行保價運輸後,當乙方得知發生了保價責任範圍內的事故後,乙方應在3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的期限向乙方提交相關的證據資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六、甲方在辦理託運手續時,如不如約申辦保價運輸並交納保價費給乙方的,一旦發生包括已報案的盜、搶、騙而致貨物毀損、滅失在內的非不可抗力事故的,如乙方應承擔責任時,空運按貨物損失部分20元/公斤,汽運按貨物損失部分運費的2至4倍賠償給甲方。

第三條 運輸事項

一、乙方具有法律規定的承運資質,否則,由此導致甲方貨損和延時交貨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有權瞭解貨物的在途、到達及提貨情況。可能延時或貨損時,乙方應主動通知。

三、乙方應在每次具體交易中約定的到貨期限到達目的地並將貨物交給甲方在託運憑證上指定的合格收貨人。無故延期的,甲方可以按每延期一日,少付10%的運費給乙方,但最多少付本票(次)運費。若運輸途中,遇到惡劣天氣,交警、運政等相關部門多次長時間檢查車輛,修路,全國性節假日,突發性機械大故障,交通事故以及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延期的,乙方首先應及時通知甲方,然後儘快縮短延誤的時間。但以上情況不是乙方人為過錯,因而不承擔延期責任。收貨人延時收貨或不收貨的,乙方不承擔延時責任。

四、乙方應將託運貨物安全運至目的地並交給合格收貨人,否則,造成甲方貨損的,按第二條第五款、第六款賠償。但若收貨人得到乙方通知後五日內不提貨的,乙方不承擔未及時、安全交貨所造成的各項損失。

五、乙方接受甲方變更運輸目的地和收貨人的合理的且乙方能夠接受的書面申請(不接受口頭申請),除非乙方因運輸工具、運輸路線、運輸時間等方面不能滿足甲方的變更要求。但因變更增加的運雜費,甲方應在變更申請書中承諾支付並辦理相關手續,否則,乙方不接受變更申請。

六、因乙方原因誤達目的地或誤交不合格收貨人的,由乙方自行糾正並承擔增加的運雜費。造成延時交貨或貨物損失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的相關條款予以賠償。

七、發生應由乙方負責賠償的事件時,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或雙方商定的方案對甲方進行賠償,但甲方不得以此延期或拒絕支付已到付款期的運雜費給乙方。

第四條 目的地收貨人簽收貨物等事項

一、收貨人得到通知後超過五日不領取貨物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收取相應保管費。收貨人、託運人超過十五日不領取貨物的,乙方有權處置貨物(包括丟棄、變賣。變賣後,扣除變賣費用及本次或累計所欠運雜費後的多餘部分,返還給甲方)。甲方在十五日內棄貨的,應向乙方提交書面棄貨通知。無論甲方主動棄貨還是乙方處置貨物,甲方均應如約支付運雜費。當約定收貨人支付運雜費(即運雜費到付),但收貨人卻不予支付或不提貨時,運雜費應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二、甲方指定的收貨單位提貨代表不持委託書、身份證或持不合格的委託書、身份證要求提貨的,乙方有權拒絕且不承擔相關責任。甲方有義務要求收貨人提供合格的委託書和身份證等資料。

三、由於貨物的性質和長途運輸的振動、裝卸,甲方允許乙方交貨時的貨損、貨差率為 %。

四、甲方以要求乙方返回甲方的銷售送貨單、收貨人簽收的提單或其它收貨憑證作為支付運雜費條件的,乙方只要能提交以上足以證明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已經收貨的任意一種資料的,甲方就應當支付全部運雜費給乙方。

五、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甲方業務人員行賄,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此舉不影響支付已經發生的全部運雜費。甲方也不得把乙方給予的優惠運價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條 運雜費的支付事項

一、上一自然月的運雜費,在本月5日前,由甲乙雙方對帳確認(如果雙方通過傳真及其它簡易方式不能確認對帳數目,或雖已確認但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則甲方代表應在對帳單或帳款確認函上簽名或蓋財務專用章等工商備案章)。雙方確認後,乙方向甲方開具運輸業統一發票(甲方不要求開票的除外。但開票之前,甲方已收上次發票而未付款的,則應支付上次發票款後再要求乙方開票)。甲方代表應在發票簽收單上簽名或蓋備案章,並於收到發票後日內(最遲不得超過本月號)支付現金、交付支票(出票日期不得超過此日期)或通過銀行辦理支付手續。因甲方也有載明運雜費的憑證聯,通過統計後再與乙方核實,應明知付款數額,應主動對帳並按期付款。

二、當一個自然月內運費每當達到 萬元時,甲方不按上款時間和方式付款,而應在每當達到此數額之日起三日內付清此數額的運雜費。該月餘下不足萬元(與上行空格內的數額相同)的部分,按上一款對帳後下月支付。本款對帳、開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三、當一個自然月的全部運雜費不足萬元時,則於該月的下一個月3號前付清該月全部款項。從下一月起,改按每7天口頭或書面對帳,並於7天滿期之日起兩日內付清。開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四、甲方不按時確認乙方的對帳數額,則乙方可按託運書、貨運單、提單以及收貨人各種簽收憑證等能夠證明運雜費數額的資料,向甲方收取運雜費。

五、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如果乙方主張並未實際收到甲方的付款,則甲方應提供乙方開具的收款收據或銀行出具的付款憑證,來證明已實際支付了發票上的金額給乙方。

六、如果乙方收款代表上門收取甲方運雜費時,每次均須持三日內有效的收款委託書原件(或公函原件),否則,甲方應拒絕支付。超過壹仟元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款代表支付現金。甲方違反本款約定,乙方無須舉證證明自已未實際收到付款,則可主張甲方沒有對乙方履行付款義務。

七、甲方延期付款,應支付每日延期額的0.5%的違約金給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及解除情形

一、本合同為長期合同,對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發生的運輸交易均有效。

二、發生下列情況時,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已經發生的交易應受本合同調整):

1、根本性違約。如乙方未及時、安全地履行運輸義務,未將貨物如約交給合格的收貨人或拒絕履行雙方約定的賠償義務和商定的賠付數額;甲方未如期如量支付約定的運雜費。

2、在實際合作中,由於運輸價格、運力、到貨期限、運輸線路、保價運輸、待運貨物的性質是否適應運輸等無法達成一致的。

三、解除合同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但下列情況例外:

1、雙方屆時同意立即解除的。

2、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且在10天內達不成協議的。

3、甲方拖延、拒絕對帳或拖延、拒絕支付運雜費達到10天的。

四、解除合同時,未到付款期的運雜費視為已到期。乙方提出解約的,解約之日起15日內支付;甲方提出解約的,解約之日起三日內支付。

第七條 附則

一、簽定本合同時,甲乙雙方應提交已蓋公章的業務代表的授權委託書、身份證複印件、雙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給對方。

二、受託人作為業務代表,任何一人均有權在託運書、貨運單、出倉單、對帳單、帳款確認函、發票簽收單、各種來往文件、函件上簽名(但乙方的收款代表,在實際收款時由乙方臨時書面委託;甲方代表需分工的,應在委託書中表明)。變更代表應向對方及時提交書面變更通知,或重新遞交委託書。姓名須打印在委託書上。如果手寫,則須在姓名上蓋章,否則不對姓名真實性提出異議。

三、本合同的所有空格,在提交各方審批前均需打印填好。任何手寫改動的文字(不論文字上是否蓋章)均無效。確需改動的,應另籤補充協議或重籤合同。

四、本合同之爭議,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五、本合同正文一式兩份,每份共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其它約定 (此條非必備。增加內容必須打印,不增加的刪掉此條,不留空白,否則,此條不產生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簽名人: 授權簽名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簽約日期:20xx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需發運煤炭一事由乙方全權負責採購,發運業務特達成以下條款:

一、待辦事項:煤炭中轉,鐵路運輸。

二、發站:()。到站:()。

三、/t(包括站台費、裝卸費、代理服務雜費等)

四、鐵路運費:乙方以鐵路大票與甲方結算。

五、付款方式:甲方提前分批次付給乙方。

六、暫定每月發運量:噸(以鐵路運力為準)。

七、質量要求:全水≤10,內水≤3,灰分≤11,全硫≤1.0,揮發份≥25,低位發熱量≥6400大卡。

八、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給乙方定金:元,待乙方鐵路計劃下達後將鐵路運費,代理服務費每次不低於噸的全款全額提前支付給乙方,每月底結算一次。

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派人監督乙方供煤、發運、裝車、檢查質量。

2、及時給乙方支付貨款。

運輸合同 篇3

託運單位:

承運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方式:汽車運輸液體化工產品——苯酚。

第二條:運輸車輛:由乙方負責提供並保證運輸車輛符合危險品運輸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運輸要求:乙方車輛必須年檢合格,相關司乘人員必須具有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危險品運輸安全的各項法規,依照甲方要求自帶籤封和軟管。

第四條: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具有化學危險品運輸資質的有關證件,有義務向甲方反饋運輸信息。

第五條: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數量將貨物及時、安全運輸至目的地,並對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污染雨淋及貨物滅失等情況承擔賠償責任或由乙方用現金直接賠償。

第六條:結算方式:按實際運量甲方驗收合格乙方卸貨完畢後,憑收貨人出具的接卸證明或過磅單結算運費。乙方憑以上單據開具運輸發票後,甲方結清運費。

第七條: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合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如發生糾紛,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提交龍口市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 乙方:

運輸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甲方:

乙方:

為共同做好運輸業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交通部《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作業範圍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及需求,承運甲方從甲方工廠往返 各客户的各類貨物。

第二條運輸方式:採用公路汽車運輸。

第三條裝運方式

甲方主要以 運輸。

第四條 車輛要求

1、 承運車輛必須符合國家相應規定和要求,因甲方運輸貨物主要為 產品,乙方應配備全(半)封閉箱車或配備有效的防水濕(雨淋)、防鏽蝕設施。

2、 乙方應對貨物運輸途中顛簸、震動、磕碰、鏽蝕採取有效防護措施。

3、 乙方安排至少 的固定資源。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約定啟運時間提前以電話、郵件或傳真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包括:發運時間、目的地、貨物名稱、大致數量、所需車型。

2、 運輸指令必須真實和確定,發出後一般不隨意更改,特殊情況若有更改,需及時通知乙方,並保證指令所指貨源的充足。

3、 根據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提供完善的貨物包裝。

4、 提供運輸途中所需的法定手續、證明文件及貨物清單。

5、 購買託運人貨物運輸保險。

6、 按本合同規定及時支付運費。

7、 甲方負責安排裝載貨物。

8、 根據乙方的運輸質量情況對乙方進行考核、評分和分配運輸比例。

9、 因甲方指令錯誤而引起的貨物錯送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10、 因收貨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收貨、延誤收貨而引起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但乙方應及時通知,並協助解決。乙方未配合而嚴重影響甲方客户生產的,承擔甲方相應的損失。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資金和車輛資源承接甲方的運輸業務,不得私自將合同轉包給其它公司,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承運資格和進行考核。

2、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發貨指令,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派車。如無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拒絕或拖延承運甲方貨物,否則嚴格按質量保證協議執行,同時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按時到貨採取替代措施的費用、甲方賠償客户的費用等)由乙方賠償。

3、 車輛必須在調派車輛通知起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提前通知的按通知要求的時間到達。

4、 乙方在甲方工廠內因生產、貨物質量等原因造成延遲裝貨的,車輛必須配合甲方等候裝貨,在等候過程中禁止與甲方公司內部人員發生爭吵的,有問題可以向所屬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反饋,未經甲方儲運員同意禁止私自駕車離開。

5、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乙方應將執行本合同運輸任務的乙方司機的身份資料明細(後附司機簽名樣本、司機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章後交由甲方備案。如遇上述司機人員增減的,乙方還應當上述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交明細表。如遇乙方臨時調配未經備案的司機運輸的,則應由乙方公司授權人員親自辦理運輸車輛及貨物的進出廠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未經備案司機入廠或者裝車,由此造成裝運遲延的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

6、 乙方在承運甲方貨物時,必須無條件承運甲方客户所需要的任何配件、相關物品,以及從客户處的退貨、包裝物。

7、 從乙方在甲方提取貨物到貨物至收貨方簽收貨物的全過程中,貨物數量、貨物安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 嚴格遵守甲方的發貨管理規定,按指令的行車路線、時間、以及有關規定,安全、及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指定的收貨人及地址。

9、 運輸過程中儘量減輕對貨物的顛簸和震動,因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對承運處以罰款。

10、 提供符合甲方裝載要求的車型。對於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的裝載要求,乙方有權拒絕承運。

11、 嚴格執行貨物跟蹤制度,不論整車還是零擔形式發出的貨物,乙方均應向甲方以傳真或電話形式定時反饋貨物的.在途情況,禁止以任何理由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信息誤導甲方相關人員。

12、 乙方有義務提供貨物在途信息,未及時提供在途異常信息,嚴格按質量保證協議執行。

13、 甲方以整車裝運的貨物,乙方不得配載其它貨物,若發現私自配貨,嚴格按質量保證協議執行。

14、 對於甲方安排的專車運輸,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安排自有車輛無條件承運,並在急貨運輸時間內按甲方的要求到貨。

15、 乙方在承運過程中如發生保險範圍內的貨物損失,必須在事發20分鐘內通知甲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在運輸途中車輛出現事故或其異常情況,必須在2小時內補救完畢,將貨物送給甲方客户,超過規定到貨時間,甲方將按運輸質量保證協議進行相應考核。

16、 在貨物送到之後,乙方須將《貨物收到通知書》原件、《送貨單》原件交於收貨人對貨物送達日期、貨物品種、數量及損壞、短少情況進行簽收並蓋章確認。《送貨單》如有塗改必須在塗改處有收貨人蓋章。若《貨物收到通知書》、《送貨單》沒有客户的蓋章簽收,因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17、 乙方須及時提供運費發票給甲方,並與甲方共同對賬以便按時結算。

18、 乙方所中標線路,如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無法滿足我司要求,或中途中止合同的,必須提前至少2個月時間書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將該負責承運線路劃入備用運輸商,產生產價差由原中標單位承擔,由甲方通過在未結算運費中衝減,金額不足則從10萬元風險保證金中衝減,並取消第二年參與資格。

19、 乙方在運輸途中,應對車輛漏油或故障維修過程產生產油污等,造成的環境污染負責,有義務做好相關環境保護措施,避免油污對環境污染。

第七條運費及保證金

合同雙方本着互利的原則制定運費價格(詳見20xx年執價格表),價格表中未涉及區域雙方臨時商議。因國家政策和市場規律導致價格大幅度變化時,以定價時 元/升的基準柴油價為參考,油價上下浮動(含累計)達到或超過10%時,按油耗成本佔運費比例的 35 %計算進行價格調整。

簽訂本合同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10萬元運輸風險保證金。合同期滿後如無運輸質量事故發生,甲方的一切費用結清後若雙方不再續約,從結清費用日起兩個月內運輸風險保證金將無息退還乙方;如有事故發生,待事故處理後清算。

第八條費用結算

1、 運輸任務完成後,由乙方開具“運費明細單”與“送貨單回單”一起交甲方,經甲方確認無誤後,乙方“運費明細單”確認的金額開具發票給甲方,甲方依據發票支付運費給乙方。

2、 運費結算採用月結方式,甲方在乙方開出發票之日起60天內支付運費。

3、 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甲方可直接在運輸費用結算或保證金中扣除,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合同續簽事宜。

第十條其它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傳真等聯繫方式送達,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的,均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應承擔送達不能的全部後果;

2、除本合同外,雙方共同簽訂《20xx年運輸質量保證協議》、《**公司運輸商考核評分標準》及招標期間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署的文件等,作為對本合同的補充。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甲方、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20××年執行價格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運輸合同 篇5

託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有關甲方化學危險品運輸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貨物信息及承運時間

車牌號: 司機電話: 司機姓名;

身份證號: 二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所運化學危險品的準確名稱,運輸的產品特徵的準確信息,並向乙方説明採取的必要的安全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

2、 甲方要求乙方根據合同規定的內容將貨物安全送達交付地點,如變更交貨地點,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並承擔因此變更而發生的合理費用。

3、 在運輸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如乙方泄漏甲方商業信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三、雙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卸貨而對乙方造成壓車經濟損失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在貨物運輸途中應確保貨物安全,精心保管,保證貨物無泄漏,無污染。貨物數量以磅單為準,(裝貨、卸貨均需過磅)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標準千分之三,超出部分甲方按裝貨當天貨物價格在運費中扣除。

3、如乙方不能按規定時間運送貨物到達客户,逾期造成甲方產生經濟的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乙方在裝卸貨物過程中造成事故,在運輸途中出

現交通事故,以及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貨物損失而給甲方收貨客户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運費結算

貨物運輸完畢,甲方按實際到貨數量為乙方結算運費,乙方應及時給甲方提供賬户信息,缷貨打款。

五、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約定。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理委託人: 代理委託人:

電 話: 電 話 :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運輸合同 篇6

甲方(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託運的主要貨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的送貨地點。

1。4、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説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

(2)乙方回覆認可書

(3)甲方裝貨

(4)雙方驗貨簽收

(5)發往目的地交貨

(6)收貨單位驗籤

(7)驗收後取回單

(8)將回單交回甲方

(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

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

__月_______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

運輸合同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簡稱甲方)委託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託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經濟合同法》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於天內集中於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3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第五條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運輸費用

按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份,交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章)

開户銀行:

帳號:

年月日訂立

運輸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木材運輸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運輸內容: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甲方位於廣東省河源市紫金縣蘇區鎮水尾村山場的木材;

二、承運路線及價格

1、運輸起點及終點:

起點:廣東省河源市紫金縣蘇區鎮水尾村山場

終點:廣東省汕尾市公平鎮

2、運輸價格為:XX元/噸。此運費價格含山場內產生的轉運費以及將木材從運輸起點上車到運輸終點卸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直至合約結束前,價格不再變動。

三、乙方應盡責任和義務:

1、乙方確認一名運輸代表給甲方,所有運輸車輛由運輸代表安排;

2、乙方須提供車況好、手續齊全車輛運輸甲方貨物。乙方必須做好安全行車教育,依據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完成山場木材運輸任務,如發生工傷及意外事故由乙方法人負完全責任。車輛辦理手續及

税收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3、乙方應按時將甲方的貨物運至收貨點,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須提前向甲方説明。交接貨物時,必須提供標準的託運單據一式四聯和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此單據可作為甲乙雙方的結算憑證。

4、在運輸過程中,由於車輛問題、技術問題等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5、乙方需遵守國家法律及有關規定

四、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按木材運輸合同要求安排運輸的,承運方應賠償甲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木材,乙方在運輸過程中,不得私自送人或半途卸車、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違者按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 。

3、在符合法律和木材運輸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如地震等自然災害;

(2)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國家相關法律向當地法院起訴。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甲方:乙方:

運輸合同 篇9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

承運方:

託運方詳細地址:

收穫方詳細地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名稱、規格、數量、價款。合同價款:暫定為: ,最終價款以實際拉運數量及託運方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金額為準結算。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由託運方瀝青拌合站至託運方瀝青路面施工現場攤鋪機前,並自卸倒入攤鋪機內。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對貨

物質量負責,嚴禁倒賣,途中發生的一切外部交通事故及人身傷亡事故,託運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承運方承擔。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由託運方負責裝車,承運方負責卸車。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方法:承運方將貨物裝車後在承運方瀝青拌合站地磅上過磅後,運到託運方指定施工地點攤鋪機前,託運方統一驗收,承運方將其中一聯票交給現場施工負責人,承運方按照託運方的施工要求倒入攤鋪機內,同時保證攤鋪機正常工作。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拌合站至路線終點22.4公里,實行分段計價,5公里範圍內不分遠近按5.5元/噸計價,超過5公里至終點的17.4公里範圍段按0.7元/噸〃公里,平均運距13.7km計算費用(車輛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材料、配件、修理、過路、過橋等費用能夠全部由承運方承擔)。工程竣工後,託運方按實際拉運數量一次性結算,承運方向託運方提供納税發票,承運方自行到甲方上級審計部門審計,審計金額為最終結算金額。

第八條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質量及數量,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 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但承運方必須完成合同標的物數量30%的任務。餘款待完成合同任務後,結算資料經審計後,託運方根據審計金額視資金情況分期付款。

二、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輸費用;承運託運方指定的全部運輸任務,運輸車輛由承運方負責配車。

2.承運方的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託運方經濟損失。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收貨人未驗收之前)負責保管。

(2)瀝青拌合料必須加蓋篷布。

(3)在瀝青拌合站和攤鋪施工現場車輛必須服從託運方的生產指揮和安排,保證安全生產無事故。

(4)作息時間按照託運方要求,必須每天早上兩點準時到瀝青拌合站準備裝料。

(5)按照承運方要求於5月3日前車輛到位,要求是工程自卸車,車型符合攤鋪機的施工要求。

(6)車輛數量要求:從瀝青路面開工至完工,每天早上2點至5點30分的第一趟,必須保證20輛車在瀝青拌合站裝料,20輛車出發攤鋪完後,從第二趟開始,至當天結束,保證12輛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託運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運,應按運輸合同價款3%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數量和要求配車發運貨物應償付託運方合同價款3%的違約金。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1000元/車次。

3.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條 除本合同外,託運方、承運方各自的債權債務自行負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託運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承運方必須嚴格服從託運方的生產指揮和施工管理,並確保運輸能力滿足託運方的施工需要並順利完成合同工程量,如因承運方運輸能力影響託運方施工生產任務,託運方有權拒付運費,並調入車輛,按照託運方確定的價格扣除,以確保施工進度,直至清退承運方。

承運方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外圍干擾及各種糾紛均自行解決,費用自理,根據雙方就本合同達成的附加條件,承運方有義務協助託運方進行當地的對外協調工作。

3.合同數量為暫定數量,託運方只按照實際驗收數量對承運方進行運費結算,承運方必須確保完成中鹽高速LM6合同段內的瀝青路面運輸任務,如承運方未能完成本段任務中途退場,承運方按照託運方損失進行賠償。

託 運 方: 承 運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户銀 行: 開 户銀 行:

帳 號: 帳 號:

合同簽訂時間及地點: 二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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