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運輸合同範文彙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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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運輸合同5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推薦】運輸合同範文彙編5篇

運輸合同 篇1

發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提高甲乙雙方的經濟效益,整合雙方資源,充分發揮物流企業優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訂立本承運經營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經營事項

本合同所涉承運經營事項為:貨物運輸權和運營收益權。

乙方享有的貨物運輸權、運營收益權受本合同約定的限制。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後,如甲方繼續發包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的權利。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可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條 承運方式

一、基本承運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桶裝水和瓶裝水運輸的貨源,由乙方運輸至甲方客户指定的地點。

2、乙方必須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完成甲方安排或隨時指定的運輸業務。

3、承運金反向給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承運金。

4、合同期間,乙方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包含但不限於發生的燃油、燃氣費用、路橋通行費用、車輛維修保養費用、過磅費、過(省)境費等經營成本。

5、運輸範圍:大理市範圍內。

二、補充承運經營方式:

1、乙方以自有車輛作為運輸工具。

2、乙方的運輸工具為: 號 汽車,車架

號 ,發動機號 。

3、乙方車輛必須車況完好、證照齊全、購有貨物運輸險和第三者50萬以上保險、審驗合格、安全適用、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三、貨車採用班車運輸方式,有運輸安排即按規定時效配送。

貨車按照甲方制定的《承運車輛管理及運營標準》規範運作。

第四條 承運經營保證金和承運金

一、承運經營保證金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承運保證金人民幣 壹萬元 。該保證金為乙方在合同期間非甲方原因造成損失的賠償資金保證。承包經營期間,保證金不計付銀行利息。

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無債權、債務的,甲方在30日內一次性退還乙方扣除保證金扣減部分的剩餘保證金。

二、承運金

1、承運金按貨運噸位或貨物數量,同時結合運輸距離進行核算,合同期限內,因油價上漲等因素導致乙方運輸成本增加的而需要重新核算承運金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以補充協議形式另行協商。

2、承運費用:

3、甲方每月承諾保底配送量:

4、承運金累計支付,每月5日至8日前雙方就上一財務月運費進行核對在承運經營的次月15-18日全額發放,國家規定節假日順延至收假日發放。

5、甲方財務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6、支付方式:乙方提供足額發票,甲方以現金支付或轉賬方式支付。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糾正乙方在貨物運輸中違法、違規行為。

2、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需要,自主地組織和調配貨源。

3、甲方有權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安全和職業道德學習,並進行考核。甲方另有權通知乙方參加臨時學習。

4、甲方有權制定本企業貨物運輸的規章制度。

甲方有義務保證規章制度符合物流行業的特點或交易習慣,不得增加乙方的負擔和責任。

5、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正常運輸,不得無理干涉。

6、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制定統一服務規範、在運輸車輛上粘貼統一標示或廣告。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費用。

7、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求要求乙方更換車輛或變更線路,乙方必須配合。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每天配送量不超過500件時,必須當天送完所以貨物。

2、乙方負責倉庫管理,做好明細賬目(進、銷、存)每週、月向甲方上報倉庫賬目,倉庫貨物遺失或人為損壞乙方照價賠償。

3、乙方有義務保證貨運資格合法、提供的車輛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4、乙方有義務提供運輸車輛證件、駕駛員身份證、全部複印件交甲方存檔備案。當車輛或人員有變更時,乙方應主動提供運輸車輛證件、駕駛員身份證給甲方。

5、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的貨物運輸期限內,自主安排運輸。乙方有義務保證完成甲方的貨物配送運輸,並服從甲方的統一貨物調配。

6、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本合同約定或主管部門規定以外的費用,有權對甲方沒有依據的收費提出異議或向主管部門投訴。

7、乙方有權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範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

8、乙方有義務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貨物損毀時,在30分鐘內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並立即報警。

9、乙方有義務保證聯繫渠道通暢,可以隨時接受甲方貨運調配。

10、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11、乙方運輸桶裝水的有義務將空桶免費運回至甲方工廠。

12、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或甲方客户現場代表指定地點卸貨。

13、乙方任何工作人員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費用,碰到確非乙方合同約定範圍作業的,積極同甲方協商解決。

14、乙方同意甲方在承運車輛上發佈車身廣告,其廣告登記、製作、粘貼由甲方完成;乙方有義務進行維護。

15、乙方負責收回配送產品貨款,並於第二天上午到甲方財務繳清。

16、甲方提供產品乙方實行滾單支付,即第二單結清第一單貨款,以此類推。

17、乙方在配送過程中因乙方服務、配送速度等原因遇到客户投訴,每次給予伍拾元處罰。

第七條 貨物裝卸、運輸規定

1、乙方須按照甲方的發貨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發貨車輛,並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調整運輸車輛。每車的裝載量按照甲方開具的運輸清單數量確定。

2、貨到指定卸貨地點後,由甲方客户按照發運單進行數量驗收,並由甲方指定簽收人簽收,如未按指定簽收人簽收所造成的貨款損失由乙方負責。

3、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的回單,作為該車運輸驗收的依據。

4、發貨簽收憑證(發貨單回執、運輸聯、總數量確認單回執等)由乙方負責返回方發貨員,乙方在卸貨完成後根據甲方客户實際收貨數量和收貨單位指定簽收人籤認後必須在24小時內交回甲方發貨人核銷。運輸聯由乙方保存作為結算依據。

5、乙方交回甲方的送貨回單(發貨單回執聯)上應有指定收貨人與乙方兩個人的共同簽名,如因乙方原因未將貨物交到指定收貨人手中或者相關收貨回執中的簽名不是指定收貨人本人的簽名的或未簽名的,乙方同意甲方根據未有效簽收對應的貨值從乙方的運輸費用中進行扣減;如乙方的運輸費用不足以扣減的,乙方承諾賠償剩餘部分。

6、如因乙方沒有按甲方現場代表或甲方客户現場代表指定地點吊卸堆放而產生的駁運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承諾其駕駛員嚴格遵守廠裏的規章制度,文明停車,文明裝車,文明出車,不損壞廠區內的任何東西,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乙方人員不謾罵他人,不打架鬥毆,否則一切後果乙方自願承擔,並同意甲方移交當地司法機關處理。

8、乙方由駕駛員簽字認可的行為屬於乙方行為,甲方不存在於駕駛員之間的任何交易及債權債務,甲方與乙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駕駛員不得以個人身份干涉或參與。

9、乙方應充分保證運輸時效性,並按運輸公里數進行時效約定,未在約定時間內配送到指定收貨地點按200元/次進行延時罰款,詳細時效約定如下:

50公里內: 2 小時;100公里內: 4 小時;200公里內: 8 小時;300公里內: 12 小時。 (以上時間不包含在廠裝卸貨物時間,實際時間以車離開工廠時間開始計算;超出300公里雙方另行約定。)

第八條 貨物運輸及風險承擔

一、風險承擔

1、交通違章造成的行政處罰,交通事故,事故賠償責任,乙方全部承擔。

2、從甲方工廠裝車完畢至將貨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點並取得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的回單止,發生貨物毀損的,由乙方按照開單價全額承擔。貨物運輸險規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3、車輛和貨物包裝固有原因的確定,以國家相關檢驗機構的書面認定為準。

4、乙方遭受人身損害的,除保險公司理陪並實際賠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二、賠償處理費用承擔

賠償責任認定和處理過程中,包括但不限於人員工資、旅差費、法院訴訟費用、必要的律師代理費、主管部門的處理費用、鑑定費用等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單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如有違反,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 伍仟元 的違約金。其他直接經濟損失,違約方另行賠償。

二、下列情況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仟元/次 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承運經營的車輛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不能保證車輛安全性能完好、車況整潔的;

2、不能保證甲方調配貨運的;

3、將車輛交他人駕駛的、擅自倒貨、竄貨、私自開單銷售或將承運貨物轉賣任何第三方、換車、配載的、捎帶與承運工作無關的第三者的;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聯繫的;

5、無合法情由,拒不執行甲方統一服務規範的;

6、超出合同範圍,未通過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費用等有損甲方商譽的;

7、甲方車身廣告被惡意塗蓋清除的;

8、當車輛或人員有變更時,乙方未當日提供運輸車輛證件、駕駛員身份證給甲方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户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三、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運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並應賠償甲方 壹仟元/次 實際經濟損失:

1、連續三次不能完成甲方調配貨運的;

2、以甲方名義與他人簽定貨運協議並收取運費的;

3、盜竊、故意損壞、故意丟失甲方調配的貨物的;

4、故意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的;

5、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的;

6、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的;

7、在甲方工廠或客户處,有謾罵他人、打架鬥毆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户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四、下列情況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佰元/次 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發貨簽收回單不能在24小時內交回甲方的;

2、發貨回單未有甲方或客户指定人員簽收的;

3、發貨回單未有乙方在運輸人員欄簽名的;

4、對賬時乙方不能提供貨運單運輸聯的;

5、進甲方工廠未按照甲方車輛停放制度,車輛未停放在指定位置的。

五、甲方應在扣除乙方違約費用後,按時向乙方支付承運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0.1%的'違約金。

六、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產生的乙方違約費用、賠償金額等,雙方應在當月結算中予以扣除。由於賠償金額未確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當月扣除的,可在後續月份結算中扣除。該結算由甲方出具清單、乙方3個工作日簽收確認,否則視為乙方默認。

七、他違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八、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病流行、國家重大政策調整等不能預見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本協議,並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或終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變更或終止:

一、甲方破產、解散或營運權證作廢。

二、乙方車輛因事故或年限報廢、被轉讓和車輛更新。

三、乙方死亡、喪失營運(勞動)能力、受到刑事處罰。

四、合同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簽。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乙雙方確認,雙方為承運經營合同關係,無勞動、僱傭、勞務等關係。

運輸合同 篇2

託運方:

承運方:

託運方詳細地址:

收貨方詳細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流編號 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 貨運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 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 %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 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不可抗力;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物的合理損耗;

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 承運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訂

運輸合同 篇3

運輸合同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人: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

託運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__(貨物名稱)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可以列表寫明,也可以用文字直接表述)。

二、貨物的包裝(寫明包裝的條件、標準等內容)。

三、貨物的起運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的到達地點:____________

四、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期限:____________

五、貨物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

六、貨物的裝卸責任及方法:____________

七、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

八、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

九、託運人是否聲明價格,是否辦理貨物運輸保險:____________

十、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送________單位存查________份。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託運人(章): 承運人(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年月日

運輸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運輸貨物:

2.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港運至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3.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貨物於___天內集中於_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4.裝船時間:

甲文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5.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6.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方負擔。

7.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___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8.雙方權利義務:

9.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____%計(),全船運費為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10.費用結算:

11.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費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12.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雙方簽字: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開户銀行:_____開户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_帳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海運計字第號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於天內集中於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小時內裝完貨物。

@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合同管理機關

代表人:代表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年月日

發文單位:交通部

發佈日期:1986-12-1

執行日期:1986-12-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水路運輸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一切營業性的貨物運輸。

本細則適用於水路運輸企業與其他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持有營業執照的個體(聯户)船民與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以及水路運輸企業與個體經營户、個人之間簽訂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

軍事運輸,水路與鐵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三條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應貫徹優先運輸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和急需物資,適當兼顧指導性計劃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產品調撥或購銷計劃和船舶運輸、港口通過能力簽訂。

對指令性計劃產品的運輸,在簽訂合同中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報請雙方上級主管綜合部門處理;其他物資運輸,由託運人與承運人協商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章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四條水路貨物運輸合同,除短途駁運、擺渡零星貨物,雙方當事人可以即時清結者外,應當採用書面的形式。大宗物資運輸,可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對其他按規定必須提送月度託運計劃的貨物,經託運人和承運人協商同意,可以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或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零星貨物運輸和計劃外的整批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第五條按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經雙方在合同上籤認後,合同即告成立。如承、託運雙方當事人無需商定特約事項的,可以用月度託運計劃表代替運輸合同,經雙方在計劃表上籤認後,合同即告成立。在實際辦理貨物承託運手續時,託運人還應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經承、託運雙方商定貨物的集中時間、地點,由雙方認真驗收、交接,並經承運人在託運人提出的貨物運單上加蓋承運日期戳後,合同即告成立。貨物運單的格式,江海乾線和跨省運輸的由交通部統一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運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第六條按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貨物名稱;

二、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三、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

四、貨物重量,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

五、違約責任;

六、特約條款。

第七條貨物運單應具備下列內容:

一、貨物名稱;

二、重量、件數,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

三、包裝;

四、運輸標誌;

五、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

六、託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七、運費、港口費和有關的其他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八、承運日期;

九、運到期限(規定期限或商定期限);

十、貨物價值;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運輸合同 篇5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車輛為甲方運送油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諾其具有我國法律所規定的從事危險品公路運輸業務的資格和能力,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交通部門頒發的《危險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車輛的危險品道路運輸證及相關資料;其運輸人員必須具有運輸危險品的上崗證及相關證件。

二、乙方用於為甲方運輸油品的車輛應符合甲方所規定的適於危險品運輸車輛的最低標準。

三、乙方車輛必須按規定要求購買足額的承運人責任險、交強險、商業險。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出示保單和已付保險金憑證。

四、因乙方送貨車輛或司機原因在運輸途中或甲方及甲方指定地點單位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司機出庫前應自覺做好試水、量缸容、量密度等相關工作,在確保該車油品數量、損耗在正常誤差範圍內才打封條出庫,到達甲方及甲方指定地點單位時封條必須完好,如封條破損,則該車油品數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確保油車運輸損耗在甲方規定的範圍內,超耗部分則由乙方賠償(注:柴油超過千分之三以外、汽油超過千分之五以外)。甲乙雙方相互監控油品質量。

六、乙方司機、押運員有偷盜油品行為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七、乙方按時、足量、準確地將甲方油品送到指定地點後,及時把甲方客户簽收單、送貨單等單據返回甲方,並向甲方提供正規運輸發票、車輛代運運輸清單,運費以每次確定的價格按月核算,雙方核清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結清上月運費。

八、乙方不得將承運信息透露給

第三方。

九、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並將配送計劃(或油品配送單)以傳真等方式傳遞給乙方並電話予以確認,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該計劃(或油品配送單)執行;如遇到特殊情況及任務安排雙方共同商定的可行辦法處理並嚴格執行。

十、有效期於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g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傳真件有效)。

十二、若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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