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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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土地流轉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精選12篇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1

[ ]土租(包)字第 號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出租)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轉包(出租)土地應符合下列標準 。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

轉包(出租)的土地總價格為每年人民幣 元(其中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税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出租)費:

1、乙方採用現金支付轉包(出租)費的方式,支付時間為年 月 日。

2、乙方採用實物支付轉包(出租)費的'方式,實物名稱 ,數量 公斤,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五、交付時間

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轉包(出租)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税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轉包(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義務。

6、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

7、乙方在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大亂水系、不影響第三人生產經營和流轉期滿後保證復墾的前提下,對轉包(租用)的土地有生產經營自主權。

8、乙方必須管好用好轉包(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 個月通知另一方。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元。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出方(甲方):

住所:永安鎮股河新村

受讓方(乙方):

住所: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在雙慶何北部地塊家庭承包地___畝以__轉包出租方式,從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 年10月10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種植農業經濟作物。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2、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l、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向甲方須支付土地流轉價款為每年900斤/畝小麥,以當年國家小麥保護價計算,支付的時間為: 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 元人民幣(: 元)。

(二)經營使用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標的按時兑現,否則,逾期一天加罰乙方應兑付總額0.2%的滯納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服從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需要,並均不負責違約責任。

(二)合同一經簽訂,所有條款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並賠償給付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而變動,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優先承包權。如不再使用,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三)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家庭承包期剩餘期限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四)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五)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在補充欄目中完善,完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0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分中心各一份。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20xx年10月10日

發包方: (簽字蓋章)

鑑證機關: (簽字蓋章)

鑑證人: (簽字蓋章)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附:補充説明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3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租賃形式將坐落 ,面積 ( )畝的承包地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

第二條:土地流轉年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並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流轉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損害。

第四條:乙方交納甲方的土地租賃費以原糧(稻穀)為依據折價計算,每畝每年租賃費折原糧 斤 ,價格以當年國家公佈的中秈稻最低保護收購價為標準計算。乙方在承包期內應於每年收割後一次性支付當年的土地租賃費,最遲不超過11月底,該款項以轉賬方式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户。土地流轉最後一年,乙方應於10月 30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土地租賃費,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的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意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雙方約定條款。

1、以上土地只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出租經營,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乙方依法享有各級政府農業產業化扶持政策,其他有關惠農補貼屬於農户所有。

2、租賃期內,上述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有權獲得青苗賠償、土地附作物賠償。其他土地賠償、安置補償等歸甲方所有。

3、土地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4、乙方不得私自將上述耕地再以出租、互換等方式進行流轉,如要流轉必須甲方同意才可實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擅自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當年租賃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如因甲方人為因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給予乙方響應的賠償。甲方如擅自終止合同須交納乙方當年租賃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交納租賃費,逾期不交每日按租賃費總額的千分之2收取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且甲方可終止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縣、鄉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第十條: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鑑證機關(公章):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對甲方享有承包經營權、使用權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內進行流轉,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正、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縣(市)____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組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流轉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1、轉包

2、出租

3、互換

4、轉讓

5、入股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過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面積、等級、位置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_________畝、荒地_________畝、林地_________畝、其他土地_____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列表)。

序號________________

土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

等級________________

四至:東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轉價款、補償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畝或實物________公斤/畝,合計________元流轉價款支付給甲方。

(二)乙方同意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支付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土地的合理補償金________元。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時間與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

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並由雙方指定的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監證。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協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履約期間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三)未經甲方同意或終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轉。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交付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轉土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二)甲方違約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應支付乙方賠償金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交回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轉土地,應向甲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四)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償付賠償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一、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如遇國家徵用或農業基礎設施使用該土地時,雙方應無條件服從,並約定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獲取國家徵用土地補償費和地上種苗、構築物補償費。

1、甲方收取;

2、乙方收取;

3、雙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甲方收取土地補償費,乙方收取地上種苗、構築物補償費。

(二)本合同履約期間,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合併,負責人變更,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終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構築物,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2、歸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補償乙方________元;

3、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原貌,甲方不作補償。

(四)國家徵用土地、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終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給甲方或新承包經營人使用後,乙方應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原發包人)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轉讓土地合同,應以原發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

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5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規章的有關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流轉承包土地的種類、位置、四至、面積、質量、等級

甲方將承包的土地(以下簡稱承包地) 畝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承包地座落於 。四至界限 。 (承包地屬性、質量等見附件)。

二、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方式(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及其他)將其承包地流轉給乙方生產經營。

四、流轉承包地用途

流轉承包地只能用作農業用途,具體用途為 。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承包地流轉費用現金(實物)支付。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元(或實物 公斤)。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

2、流轉土地所享受國家惠農資金和其它補貼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承包地。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如果乙方在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乙方將甲方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應當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或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經管站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鑑證單位(蓋章) 鑑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6

甲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受託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自願將以下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乙方進行流轉,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委託事項

1.委託流轉土地基本情況: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件2)的承包經營權委託流轉。

2.委託流轉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將以上土地共計 畝的承包經營權以 (轉包、出租、股份合作)方式流轉他人。

3.委託流轉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流轉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委託流轉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委託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1)甲方委託乙方按每畝每年 (現金、實物或實物折價)進行流轉,全年合計 。

(2)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

(3)支付結算方式: 。

5.其他委託事項

甲方對委託流轉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處理約定: ;協議到期後,土地受讓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土地復耕等事項的處理約定: 。

二、委託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行使相關權利:

1.授權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並代為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監督土地受讓方履行流轉合同約定。

2.授權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由甲方直接與土地受讓方簽訂轉包、出租、股份合作合同。

三、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協議而使相關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如一方當事人違反本協議約定,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賠償金。

3.乙方逾期支付代收流轉收益,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流轉收益的 ‰承擔違約金。

四、其他

1.乙方按本協議授權範圍行使相關權利。

2.乙方超越權限流轉土地對甲方或土地受讓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並支付賠償金。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

5.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 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6.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7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依法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土地概況

本幅土面積 畝,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承包經營權年限 年,目前還有 年。

第二條 流轉方式

甲方採取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第三條 流轉期限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流轉價款及付款方式

1、流轉土地價款總計 元(摺合每畝 元)。

2、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 元。

3、其餘款項乙方同意每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 元。

4、如遇國家徵收、徵用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乙方相應損失經雙方協商確認後從補償款中扣除。

第五條 土地交付與回收

1、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

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3、本土地流轉合同終止後,原土地上新建附着建築物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① 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② 歸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補償乙方;

③ 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原貌。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協助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 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2、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該土地流轉。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按約定履行義務一方視為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 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8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為了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 共四川省委、中共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農村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工作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意見》中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本集體的土地轉讓給乙方,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方式:土地使用權轉讓。

二、土地流轉用途:

乙方將流轉來的土地作為縣人民政府招商引資項目《 》項目的基地及配套設施建設。

三、土地流轉的範圍、數量及土地性質:

甲方轉讓土地共計 畝,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其中:田土 畝田坎、土埂、沙函、沙坑;坡地 畝。後附簡易圖示法表明四方邊界

四、土地流轉期限:

甲方土地轉讓給乙方的時間從20xx年12月01日起至20xx年11月日30止,計20xx年。

五、土地流轉費用給付方式:

乙方在雙方合同簽定後三日內將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方式支

付。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20xx年按2200元/畝/年。共計人民幣 元。

六、甲方土地流轉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時足額交付土地流轉費用。

2、甲方不得阻撓乙方施工、建設和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不得損害乙方的`人、財、物。若甲方阻撓乙方施工、建設和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致使乙方造成損失的,所受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3、乙方招聘員工時,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甲方人員,但必須服從乙方的工作安排、管理、調動,一切按本公司規章執行。

4、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將該土地和相關土地1:500紅線圖交付乙方。

5、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進入乙方場內。

6、甲方必須配合乙方搞好周邊的治安,確保乙方正常經營。

七、 乙方土地流轉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需按時足額交付土地流轉費用。

2、乙方有權利在所流轉的土地上進行根據需要自行建設相關配套設施。

3、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

4、乙方在轉包期內,將轉包合同約定期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包給第三人,需要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5、乙方生產須達到環保要求。

6、合同期滿後,乙方需要繼續租賃土地,同等條件下必須優先租賃。

八、其他事項:

1、如遇國家徵用,甲方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土地補償費用。乙方享有產業補助、補貼及自行爭取的項目補助。

2、乙方租賃土地,在國家重點工程、公益事業建設需要用地時待政府賠付後,合同自行終止。甲方全額享受土地的賠償,乙方全額享受建設設施和自有資產的補償及乙方賠償後的附作物。如遇國家政策允許該宗土地徵用時,乙方可按有關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徵用。乙方徵用土地後,該合同自行終止。徵地費用另行商議。

九、土地流轉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自行履行。若不履行合同,違約方須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逾期支付土地租用金,每延遲一天,應按支付費用的__%承擔違約金,超出支付期限半年以上,該合同自行終止。

十、 土地流轉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按國家頒佈的《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和省、市關於第二輪土地延包及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政策執行。首先到鄉鎮人民政府進行糾紛調解,如遇調解後雙方仍有異議,則到縣級農業承包合同仲裁機構縣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仲裁;仍不服仲裁機構結論的,可在接到仲裁通知書15日內向法院起訴。

十一、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 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生效,一式六份:甲方市縣級 政府一份,鎮人民政府一份,土地流轉合作社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簽字:

(承包方)

年 月 日

(受讓方)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合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以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類型、位置、界限、面積、質量和等級

甲方將畝承包地(以下簡稱承包地)的經營權轉讓給乙方,承包地位於。四個界限。(承包土地的性質和質量見附件)。

二、合同經營權轉讓期限及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期限為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模式

乙方以分包、租賃、交換、轉讓、入股等方式將其承包土地轉讓給乙方生產經營。

四、轉讓承包地的使用

轉讓的承包土地只能用於農業目的。

五、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和時間

1、承包土地出讓金以現金支付。合同期內,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轉讓費。每年10月31日付款。

2、土地出讓所享受的國家惠農資金和其他補貼由當事人享有。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土地出讓金,並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收回轉讓的承包土地。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在不妨礙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前提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如以分包、租賃、交換或其他方式轉讓,甲方應及時向發包人備案;如需轉讓,甲方應提前向發包人申請轉讓。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承包土地上,有獨立生產經營的權利。如果乙方在出讓期間因投資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當出讓合同到期或未到期,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並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繳納轉讓費。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轉讓土地的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如果轉讓的耕地(荒地、林地等。)無法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乙方以轉包或租賃方式將甲方轉讓的土地進行再轉讓時,應取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一)當事人協商一致,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三)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土地未用於合同規定的用途;荒涼的土地,破壞地上的附着物;未按時繳納土地出讓金的。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因履行轉讓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和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決定不服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者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商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原用人單位各一份,各鄉鎮經濟管理站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屬於轉讓合同的,自原用人單位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達成協議,並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唯一認證單位的認證人簽名(蓋章):

___年__月__日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10

甲方(承包轉出方): 住址

乙方(受讓轉入方): 住址

丙方(發包方):

為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保障農業生產的穩定發展,維護羣眾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採取轉讓方式流轉土地的還必須經發包方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和農户承包經營權穩定(採取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的需重新確立承包關係)不變;

2、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流轉;

3、堅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變;

4、確保流轉期限不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5、受讓方必須具有較好的.資信和具備農業經營能力;

6、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受讓權;

7、承包轉出方應主動將流轉合同報發包方備案。

二、流轉土地狀況及用途序號座落地名等級面積(畝)用途12合計

三、流轉方式及期限甲方採取方式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有權獲得其轉讓前對提高土地生產能力所增加投入的相應補償;

3、協助乙方取得或接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農業生產資料及農業生產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

2、有權獲得或接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農業生產資料及農業生產服務;

3、按時交納流轉費用;

4、保護耕地,不得進行掠奪式經營,不得隨意棄耕拋荒。

六、履約時間、方式流轉費用(或農產品)共計_____元(或公斤),在當年(或以後年度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由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元(或公斤)。

七、違約責任如果甲方或者乙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當年流轉費用(或農產品)的_____%支付,自違約之日起一個星期內付清。

八、其他事項

1、採取轉讓方式流轉土地的,丙方有權提出對乙方的資格要求,並對乙方的情況進行考察,不符合轉讓條件的,可不同意轉讓;

2、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鄉鎮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機構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3、執行期間,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作補充,補充條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條款在執行中如與現行政策不符,以政策規定為準;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機構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蓋章):

丙方負責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甲方(出讓方):銀達鎮南壩村新2組土地流轉户(後附花名冊)

乙方(受讓方): 酒泉市杭威農民專業合作社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

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

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

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現金流轉的 方式將其經營的天羅城(經度

09834.緯度3958)土地流轉給乙方使用。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於: 農作物種植。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天羅城土地 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

人民幣 450 元/畝計算。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流轉費採取每年付清的方式或與次年度的`5月1日前付清。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②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後,監督乙方對需要還耕的流轉土地還耕恢復,收回流轉土地。

2、義務: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轉載於:農村土地借用協議書範本)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七、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權利: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②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③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後,若造成土地損毀,必須負責流轉土地復耕;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不按約定破壞

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 乙 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在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流轉土地周圍所屬草場及林木由乙方負責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6、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南壩村、甲方所在銀達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甲方身份證複印件;

2、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 方: (簽章)

乙 方: (簽章)

鑑證方: (簽章)

鑑證經辦人:(簽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年 日 月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所擁有的農用耕地租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 村面積 畝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項目開發,果蔬、花木種植、特色養殖等。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3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每一年交租金一次,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1年的承租金。付款日期為每年的 月 日。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因耕地户與乙方產生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六、合同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本合同轉租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4.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5.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請求裁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名(加蓋印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 份。

見證單位:汝南縣羅店鎮人民政府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見證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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